錢大昕和他的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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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多年。
我希望海内的藏書家和錢氏子孫,若藏有大昕未刻的遺著,趕快把他付印,或公布,則真國學界之大幸了! 原載《清華周刊·書報介紹副刊》第10期,1924年4月11日。
明清之際西學輸入中國考略 西方學術之輸入我國,可分為二期:第一期,始于明萬曆中葉(1573&mdash1619),盛于清康熙間(1662&mdash1722),至乾隆中(1736&mdash1795)而絕;第二期,始于清鹹豐(1851&mdash1861)、同治(1862&mdash1874)間之講求洋務,以迄今日。
茲篇之職務,在整理第一期西學輸入之史迹,而說明其與我國學術界之關系。
此期西學之輸入,為耶稣會(TheSocietyofJesus)士傳教之附帶事業。
其所輸入以天文學為主,數學次之,物理學又次之,而其餘則附庸焉。
其在我國建設最大者為天文學,與清代學術關系最深者,天文學與數學惟均。
而天文學實最先與我國學術界發生影響,茲請先述之。
一、西方天文學之初輸入 我國之天文學,截至明代止,已有三千餘之曆史。
[1]其間亦嘗有外國天文學之輸入。
[2]惟歐洲天文學之入中國,則自耶稣會教士始。
(一)利瑪窦之介紹西方天文學 耶稣會教士之最先傳教中國内地者,為意大利人利瑪窦氏,于萬曆九年(1581)抵廣州。
利氏少學于TheRomanCollege(inRome),嘗專研天文及數學。
[3]既入中國,撰《乾坤體義》,其上卷言天象;述日月食由于日月與地球之相掩,及七曜與地體之比例。
[4]又著《經天該》,将其時西方所已測知諸恒星,造為歌訣,以便觀象者之記誦。
[5]嘗制渾天儀、天球儀、地球儀諸器以示人。
[6]徐光啟、李之藻、周子愚輩從之遊,習其術。
利氏嘗以簡平儀,授李之藻;之藻耳受手書,得其用法,因闡其術作《渾蓋通憲圖說》。
[7]此實中國人介紹西洋天文學之第一部著作。
利瑪窦之入北京貢方物(萬曆二十九年,即1601)也,其上疏自謂:于“天地圖及度數,深測其秘;制器觀象,及考驗日晷,并與中國古法吻合”,又請“披露于至尊之前”。
[8]時明代曆法,猶踵《大統》《回回》[9]之舊。
自成化(1465)以後,違天益遠,紛紛議改;而台官泥于舊聞,當事憚于改作。
[10]利氏卒未能用其所學而沒。
(二)明廷對于新法之需要 利氏既卒,繼之而來之教士,多以天文學稱于中國,從之習其術者頗衆。
及萬曆三十八年(1610)十一月日食,欽天監預推不驗,禮部遂奏請博求知曆者與監官晝夜推測。
于是五官正周子愚乃上疏請令西洋人龐迪我、熊三拔等盡譯攜來西法之書。
[11] 禮部因疏請,以邢雲路主理曆事;而以徐光啟、李之藻、龐迪我、熊三拔,同譯西法,俾雲路參訂修改。
蓋雲路主改曆甚力,頗負知曆之名。
然雲路乃舊曆家,其天文學智識實甚膚淺。
[12]時徐光啟适以疾南旋,乃召雲路、之藻入京董其事。
雲路據其所學,之藻則以西法為宗。
[13] (三)西法之繼續輸入 萬曆四十一年(1613),之藻奏上西洋天文學說十四事,言地圓,日月食,及行星運行之理。
疏中力言西法所以專長之故,竭力摧廓當時守舊自大之風;并論我國天文學所以不振之原,亦洞見症結。
又請亟開館局,翻譯西法。
[14]時禮科姚永濟亦以之藻之言為請,然朝廷以庶務因循,未遑開局也。
[15] 然此時耶稣會士,仍繼續輸入西方天文學說。
熊三拔于萬曆四十一年(1613)著《簡平儀》,詳細說明簡平儀之用法;次年又著《表度說》,述立表測日影以定時之簡捷法,并以天文學的原理說明之。
[16]陽瑪諾(Diaz,Emmanuel)于萬曆四十三年(1615)著《天問略》。
其書于“諸天重數,七政部位,太陽節氣,晝夜永短,交食本原,地形粗細,蒙氣映差,曚映留光&mdash&mdash皆設為問答,反複以明其義。
末載蒙映刻分表,并詳解晦朔、弦望、交食淺深之故,皆據有圖說,指證詳明”[17]。
(四)輸入進行之停頓,及其複興 西學輸入之進行,不久乃停頓。
所以者何?則耶稣會士之遭政府斥逐也。
初,王豐肅(AlfonsoVagnoni)行教于南京,信者日衆,而士大夫之攻擊亦日烈。
徐如珂首議驅斥,沈漼、晏文輝、餘懋孳等繼之,謂其左道惑衆。
并有攻其私習天文為違反《大明律》者。
至萬曆四十四年(1616)五月,政府乃下令嚴禁耶教,所有在華耶稣會士,均命逐往澳門。
而其附帶之介紹西學事業,亦因而被累矣。
[18] 天啟(1621&mdash1627)初,明廷以外患日亟,需用槍炮,漸召用西洋人。
[19]及崇祯二年(1629)五月,日食,《大統》《回回》推測皆謬誤。
徐光啟依西法預推而驗。
帝切責欽天監官;監官戈豐等言,欲循舊法,不能無差,乞開局修改。
帝乃以徐光啟督修曆法。
光啟上疏,言中法之所短,又謂宜取西法,參互考訂,使與《大統》會同歸一,上從之。
[20] (五)西洋曆局之設及其成績 已而光啟根據西法上修曆進行大綱十事:(1)議歲差每歲東行漸長漸短之數。
(2)議歲實小餘漸次改易,及日景長短,歲歲不同之因。
(3)每日測驗日行經度。
(4)夜測月行經緯度。
(5)密測列宿經緯行度。
(6)密測五星經緯行度。
(7)推變黃赤道廣狹度數,密測三道距度,及月五星各道,與黃道相距之度。
(8)議日月去交遠近,及真會、視會之因。
(9)測日行,考知二極出入地度數,因月食考知東西相距經度。
(10)随地測驗二極出入地度數,及經緯度。
[21] 此後《崇祯曆書》乃依次計劃,累年測驗推算而得之結果也。
光啟既上《修曆大綱》,因舉李之藻、鄧玉函、龍華民協同修曆。
旋辟曆局于京師東長安街,作觀星台。
又選疇人子弟習西法,時崇祯二年(1629)九月也。
其年光啟請造天文儀器,計七改象限大儀六,列宿紀限大儀三,平懸渾儀三,交食儀一,列宿經緯天球儀一,萬國經緯天球儀一,平面日晷三,轉盤星晷三,候時鐘三,望遠鏡三。
上報允。
[22] 光啟旋上《見界總星圖》,乃崇祯元年(1628)所測;上具黃赤二道經緯度,共測得一千三百五十六星,視《回回曆》所測約多五倍。
用西法繪圖立表,并正舊圖之誤。
[23]後又上《黃赤道兩總星圖》,凡測而入圖之星一千三百四十四;上具黃赤道經緯度,又列表二卷。
[24]均為後此崇祯《曆書》之一部分。
崇祯三年(1630)鄧玉函卒,旋征湯若望、羅雅谷供事曆局,譯書演算。
[25]凡修曆諸西人,日給廪饩,月各賜銀兩。
[26] 崇祯四年(1631)正月,光啟上所纂成諸書:《日躔曆指》一卷,《測天約說》二卷,《大測》二卷,《日躔表》二卷,《割圜八線表》六卷,《黃赤升度》七卷,《黃赤距度表》一卷,《通率表》一卷。
[27]共八種,二十二卷,皆此後崇祯《曆書》之一部分。
旋又上書二十一卷。
[28]其年十月,光啟又上《測候四說》,言新舊推算日食法之異,并論西法之長,舊法之短。
[29]時纂測新法,漸次就緒。
[30]次年又進書三十卷。
[31]明年,光啟以病去職,诏以李天經代之。
是年光啟卒,所纂曆書将百卷。
[32] 崇祯七年(1634)七月,天經進《曆元》二十七卷,星屏一具。
[33]旋又進《曆法》三十二卷。
[34]時“日晷”“星晷”“望遠鏡”等儀器告成,天經奏上其用法,上命太監至局驗之。
[35]先是羅雅谷、湯若望在曆局成儀器多種。
除徐光啟所請造者外,又有象限懸儀、象限立運儀、象限座正儀、三直遊儀、渾蓋簡平儀、弩儀、弧矢儀、地平緯儀、黃赤全儀六、圭表二(一橫一直)&mdash&mdash無慮數十種。
而定日之高度與黃道各時之出沒,有地平晷、立晷、通光晷、柱晷、瓦晷、十字晷,未易悉數,天經等不能盡用也。
[36] 崇祯八年(1635)四月,天經上《乙亥》《丙子》《七政行度》,旋又上《參訂曆法條議》二十六則,舉新法之大凡,并詳論新舊法之異同得失。
明年,天經與湯若望推南京、北京恒星出沒,又測北京北極高度。
至是,新法書器俱完,屢測交食淩犯俱密合。
[37] 所成書一百四十餘冊[38],為一百卷,賜名《崇祯新法算書》。
書分十一部:曰《法原》,曰《法數》,曰《法算》,曰《法器》,曰《會通》&mdash&mdash謂之基本五目;曰《日躔》,曰《恒星》,曰《月離》,曰《日月交會》,曰《五緯星》,曰《五星交會》&mdash&mdash謂之節次六目。
其中有術,有圖,有考,有表,有論。
[39]以西法融通中法,如置閏月之類,徐光啟所謂“镕西洋之巧算,入《大統》之模型”[40]者也。
是書采西洋法以第谷(TychoBrahe)[41]為主[42],不采歌白尼地動之說[43],故書中《日躔曆指》一部,述求太陽行度之術,以為日動焉。
[44]書成,命宣付史館,刊傳四方,與海内知曆者共之。
[45]惟遲之又久,直至明亡尚未采用其法,頒行天下。
所以者何?則舊派從中阻梗也。
關于新舊之争,次節詳述之。
二、新舊之争及清初泰西疇人在我國之建設 (一)崇祯修曆之争辯 前述萬曆間邢雲路與李之藻同理曆事,其時已有争論。
[46]及崇祯西洋曆局開設後,舊派曆家乃紛起與之抗。
崇祯三年(1630),四川巡按薦冷守中精曆學,以所呈書及預推次年四川月蝕送部。
光啟力駁其謬。
已而四川報守中所推不驗,新法密合,其說遂诎。
而其時與新法争辯最烈者,為滿城魏文魁。
文魁著《曆元》《曆測》二書,崇祯四年(1631),命其子進《曆元》于朝,送局考驗。
書中弧背求弦矢,乃用周三徑一之率,光啟摘其謬誤類此者七事。
而文魁反複争辯,光啟更申前說,為《學曆小辯》一書。
光啟雖力駁文魁,時朝廷以曆法未定,亦兼存文魁之說。
光啟既卒,崇祯七年(1634),文魁上言曆官所推交食節氣皆謬。
乃命文魁入京測驗,别立東局,與西法、大統、回回并而為四。
文魁又指摘李天經等,新法所推五星淩犯、會合、行度皆非是。
既而天經等所推皆驗天象,文魁說诎。
[47] (二)新法頒行之阻梗 崇祯八年(1635),新法書器既完,屢測交食淩犯俱密合,方欲頒行,而文魁多方阻撓,内官又左右之,帝不能決,乃命天經與監局虛心詳究,務期劃一。
既而屢測天象,《大統》《回回》及魏文魁,皆不驗,新法獨密合,乃議廢《大統》,用西法。
舊派郭正中力言中曆必不可盡廢,西法必不可專行(惟不言其故)。
帝乃诏仍行《大統曆》,如交食、經緯、晦朔、弦望等因年遠有差者,以新法為參考。
後天經疏陳《大統曆》所定崇祯十五年(1642)節氣之失,帝亦深知西法之密。
及崇祯十六年(1643)正月,日食,西法預推又獨驗。
[48]帝乃決計散遣魏文魁回籍,一意頒行新法,惜兵事倥偬,未即實行,無何而明社屋矣。
[49] (三)清初新舊之争及曆法大獄 清既定鼎,順治元年(1644)湯若望進是年日食之預測于朝,已而果較《大統》《回回》為吻合。
清廷遂采用西法,頒行天下,名《時憲曆》。
若望又疏陳《大統》《回回》之失。
旋奉旨掌管欽天監印信,嗣後一切進曆占候選擇,悉聽舉行。
[50]而《新法表異》一書,乃若望入清代後所著,以四十二事,表西法之異,證中法之疏。
[51] 是時習《大統》《回回》者,鹹拆排新法,而若望制曆不用諸科校正,于是《大統》《回回》悉罷黜,仇新法益深。
順治十四年(1657),已革《回回曆》官吳明烜疏若望所推天象之謬,并上是年《回回曆》推算天象之書,請立回回科以存絕學。
後經實測,明烜所指皆妄,禮部議其罪,援赦獲免。
[52] 自是耶稣會士,以曆法得政府之信任,傳教益無所阻,而反動亦日益大。
徽州楊光先著《不得已辨》,攻擊耶教士甚烈,并攻其曆法。
康熙四年(1665),光先叩阍進所著《辟謬論》,摘湯若望新法十謬;又《選擇議》,論若望選擇榮親王安葬日期之誤,并言若望陽假修曆之名,陰行邪教。
帝下議政王等确議。
光先《辟謬論》所摘雖妄,而王等不通曆法,無從分辨,但謂“若望進二百年曆,夫天祐皇上,曆祚無疆,而若望止進二百年,為大不合;又若望選擇榮親王安葬日期,不用正五行,反用洪範下五行,山向年月,俱犯重炁。
俱事犯重大”。
議決:若望及監官等八人淩遲處死,子弟斬決者五人,幹連族人皆治罪。
帝命若望免死,赦族人罪,止斬五人,餘流徙。
于是廢西洋新法,用《大統》舊曆。
[53] (四)舊派之末路 舊派既獲勝,楊光先遂為欽天監正,并援吳明烜為副。
旋以《大統》不密,改用《回回》。
既而為術俱窮,光先稱病辭職。
康熙八年(1669),帝乃命大臣傳集西洋人,與監官質辨。
南懷仁因言吳明烜所造康熙八年(1669)曆之誤。
帝命大學土圖海等同赴觀象台測驗。
懷仁所言,逐款皆符,吳明烜所言,逐款皆錯。
圖海等請将康熙九年(1670)曆書,交南懷仁推算。
欽天監正馬祐等又力辯前此楊光先所指摘西法之不當,帝乃诏複用西洋新法。
[54]其後康熙十一年(1672),有楊炜南者,造《真曆言》一書,議西法之失;後實測不驗,交刑部懲治。
[55]自是舊派遂無複立足之餘地,新舊之争乃告一結束,而西方疇人乃得專事新建設焉。
(五)湯若望之成績 清初西洋欽天監官之建設,以南懷仁、戴進賢為最。
而湯若望在未遭曆法之獄以前,亦嘗制器著書。
初,明之亡,曆局儀器,悉毀于賊,若望效力清室,因奏請另制。
[56]順治元年(1644),成渾天星球儀、地平日晷儀、望遠鏡、輿地屏圖各一。
[57]若望在清代所著書,除上述《新法表異》外,尚有《曆法西傳》及《新法曆引》。
二書皆《崇祯曆書》之提要。
[58]而《曆法西傳》中,兼述西方天文學進化之迹,自多祿某(ClandiusPtolemy)[59]、哥白尼、第谷及加利勒阿(GalieoGalilei)[60]皆略舉其學。
惟其述哥白尼之學,不言其有地動之發明,反謂其有言天動以圓之書。
[61] (六)南懷仁之成績 西法既複用,诏南懷仁為欽天監副。
懷仁于康熙八年(1669)改造觀象台儀器,成新儀六式:曰黃道經緯儀,曰赤道經緯儀,曰紀限儀,曰象限儀,曰天體儀,曰地平緯儀。
[62]又将各儀之制法、用法、安置法,繪圖造說,并用其器測驗所得諸表,名曰《靈台儀象志》。
書成于康熙十三年(1674)。
所載測得諸星:與古同者,共二千一百六十一座,一千二百十星;《步天歌》[63]所有,而新測所無者,二十二座,二百五十四星;外增新星五百十六,及近南極諸星,中國所不見者,一百三十五。
[64]懷仁又繼湯若望之業,成《預推七政交食表》,三十二卷,名《康熙永年表》。
康熙二十一年,懷仁随駕盛京,測得其地北極高度,制《盛京推算表》。
[65]越六年,懷仁卒。
(七)清聖祖之重視西學 時聖祖深嗜西學,而天文算法尤素所留心,常命西士進講,雖巡幸不辍。
康熙二十一年(1682),帝如盛京,南懷仁奉命攜内廷觀測儀器從;二十二年(1683)幸北塞,南懷仁又與庫利爾、馬爾其(原名未詳)從;三十年(1691)親征葛爾丹,白晉(JoachimBouvet)、林安多(AntoniodeSilva)随駕;三十八年(1699)南巡,又命蒲壁(原名未詳)等從。
[66]時法王路易十四(LouisⅩⅣ)投帝所好,以地平緯儀見贈[67],與此後乾隆五十年(1787)英吉利國王之進小象限儀,先後相輝映焉。
[68] 康熙一代,“禦定”之天文書有二:一曰《禦定四餘七政萬年書》,成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将順治元年(1644)至康熙六十年(1721)之節氣日時,及日月五星交宮入宿分度,按年排列,自後可準式繼續,故名《萬年書》。
其預編纂此書之人,無可考矣。
一曰《曆象考成》,成于康熙六十一年(1722)禦定《律曆淵源》之第一部也。
[69]書内所列編纂者,雖無一西洋人,然其書大略沿《崇祯曆書》所采第谷法之舊,惟黃赤道大距減少二分耳。
[70] (八)戴進賢等之成績 南懷仁既卒,繼之備曆政顧問者有徐日昇(ThomasPreyra)、蘇霖(原名未詳)、林安多、白晉、張誠(JeanFrancoisGerbillon)等。
[71]康熙四十三年(1703),嘗增衍蒙古諸處《推算表》。
[72]康熙五十三年(1713),監臣有紀利安者(原名未詳)制地平經緯儀,合象限儀及地平緯儀為一,其用尤便。
[73] 自康熙《曆象考成》告成後,欽天監推算曆書,悉遵其法。
然《曆象考成》既仍第谷法之舊;自第谷至康熙末已百餘年,數既不能無差,而第谷後歐洲天文學之新發明又輩出。
雍正間,欽天監官西人戴進賢、徐懋德(原名未詳)習其術,雍正八年(1730)以之推測日食,果較第谷舊法為密。
[74]乃請纂修《日躔》《月離》二表,以推日月
我希望海内的藏書家和錢氏子孫,若藏有大昕未刻的遺著,趕快把他付印,或公布,則真國學界之大幸了! 原載《清華周刊·書報介紹副刊》第10期,1924年4月11日。
明清之際西學輸入中國考略 西方學術之輸入我國,可分為二期:第一期,始于明萬曆中葉(1573&mdash1619),盛于清康熙間(1662&mdash1722),至乾隆中(1736&mdash1795)而絕;第二期,始于清鹹豐(1851&mdash1861)、同治(1862&mdash1874)間之講求洋務,以迄今日。
茲篇之職務,在整理第一期西學輸入之史迹,而說明其與我國學術界之關系。
此期西學之輸入,為耶稣會(TheSocietyofJesus)士傳教之附帶事業。
其所輸入以天文學為主,數學次之,物理學又次之,而其餘則附庸焉。
其在我國建設最大者為天文學,與清代學術關系最深者,天文學與數學惟均。
而天文學實最先與我國學術界發生影響,茲請先述之。
一、西方天文學之初輸入 我國之天文學,截至明代止,已有三千餘之曆史。
[1]其間亦嘗有外國天文學之輸入。
[2]惟歐洲天文學之入中國,則自耶稣會教士始。
(一)利瑪窦之介紹西方天文學 耶稣會教士之最先傳教中國内地者,為意大利人利瑪窦氏,于萬曆九年(1581)抵廣州。
利氏少學于TheRomanCollege(inRome),嘗專研天文及數學。
[3]既入中國,撰《乾坤體義》,其上卷言天象;述日月食由于日月與地球之相掩,及七曜與地體之比例。
[4]又著《經天該》,将其時西方所已測知諸恒星,造為歌訣,以便觀象者之記誦。
[5]嘗制渾天儀、天球儀、地球儀諸器以示人。
[6]徐光啟、李之藻、周子愚輩從之遊,習其術。
利氏嘗以簡平儀,授李之藻;之藻耳受手書,得其用法,因闡其術作《渾蓋通憲圖說》。
[7]此實中國人介紹西洋天文學之第一部著作。
利瑪窦之入北京貢方物(萬曆二十九年,即1601)也,其上疏自謂:于“天地圖及度數,深測其秘;制器觀象,及考驗日晷,并與中國古法吻合”,又請“披露于至尊之前”。
[8]時明代曆法,猶踵《大統》《回回》[9]之舊。
自成化(1465)以後,違天益遠,紛紛議改;而台官泥于舊聞,當事憚于改作。
[10]利氏卒未能用其所學而沒。
(二)明廷對于新法之需要 利氏既卒,繼之而來之教士,多以天文學稱于中國,從之習其術者頗衆。
及萬曆三十八年(1610)十一月日食,欽天監預推不驗,禮部遂奏請博求知曆者與監官晝夜推測。
于是五官正周子愚乃上疏請令西洋人龐迪我、熊三拔等盡譯攜來西法之書。
[11] 禮部因疏請,以邢雲路主理曆事;而以徐光啟、李之藻、龐迪我、熊三拔,同譯西法,俾雲路參訂修改。
蓋雲路主改曆甚力,頗負知曆之名。
然雲路乃舊曆家,其天文學智識實甚膚淺。
[12]時徐光啟适以疾南旋,乃召雲路、之藻入京董其事。
雲路據其所學,之藻則以西法為宗。
[13] (三)西法之繼續輸入 萬曆四十一年(1613),之藻奏上西洋天文學說十四事,言地圓,日月食,及行星運行之理。
疏中力言西法所以專長之故,竭力摧廓當時守舊自大之風;并論我國天文學所以不振之原,亦洞見症結。
又請亟開館局,翻譯西法。
[14]時禮科姚永濟亦以之藻之言為請,然朝廷以庶務因循,未遑開局也。
[15] 然此時耶稣會士,仍繼續輸入西方天文學說。
熊三拔于萬曆四十一年(1613)著《簡平儀》,詳細說明簡平儀之用法;次年又著《表度說》,述立表測日影以定時之簡捷法,并以天文學的原理說明之。
[16]陽瑪諾(Diaz,Emmanuel)于萬曆四十三年(1615)著《天問略》。
其書于“諸天重數,七政部位,太陽節氣,晝夜永短,交食本原,地形粗細,蒙氣映差,曚映留光&mdash&mdash皆設為問答,反複以明其義。
末載蒙映刻分表,并詳解晦朔、弦望、交食淺深之故,皆據有圖說,指證詳明”[17]。
(四)輸入進行之停頓,及其複興 西學輸入之進行,不久乃停頓。
所以者何?則耶稣會士之遭政府斥逐也。
初,王豐肅(AlfonsoVagnoni)行教于南京,信者日衆,而士大夫之攻擊亦日烈。
徐如珂首議驅斥,沈漼、晏文輝、餘懋孳等繼之,謂其左道惑衆。
并有攻其私習天文為違反《大明律》者。
至萬曆四十四年(1616)五月,政府乃下令嚴禁耶教,所有在華耶稣會士,均命逐往澳門。
而其附帶之介紹西學事業,亦因而被累矣。
[18] 天啟(1621&mdash1627)初,明廷以外患日亟,需用槍炮,漸召用西洋人。
[19]及崇祯二年(1629)五月,日食,《大統》《回回》推測皆謬誤。
徐光啟依西法預推而驗。
帝切責欽天監官;監官戈豐等言,欲循舊法,不能無差,乞開局修改。
帝乃以徐光啟督修曆法。
光啟上疏,言中法之所短,又謂宜取西法,參互考訂,使與《大統》會同歸一,上從之。
[20] (五)西洋曆局之設及其成績 已而光啟根據西法上修曆進行大綱十事:(1)議歲差每歲東行漸長漸短之數。
(2)議歲實小餘漸次改易,及日景長短,歲歲不同之因。
(3)每日測驗日行經度。
(4)夜測月行經緯度。
(5)密測列宿經緯行度。
(6)密測五星經緯行度。
(7)推變黃赤道廣狹度數,密測三道距度,及月五星各道,與黃道相距之度。
(8)議日月去交遠近,及真會、視會之因。
(9)測日行,考知二極出入地度數,因月食考知東西相距經度。
(10)随地測驗二極出入地度數,及經緯度。
[21] 此後《崇祯曆書》乃依次計劃,累年測驗推算而得之結果也。
光啟既上《修曆大綱》,因舉李之藻、鄧玉函、龍華民協同修曆。
旋辟曆局于京師東長安街,作觀星台。
又選疇人子弟習西法,時崇祯二年(1629)九月也。
其年光啟請造天文儀器,計七改象限大儀六,列宿紀限大儀三,平懸渾儀三,交食儀一,列宿經緯天球儀一,萬國經緯天球儀一,平面日晷三,轉盤星晷三,候時鐘三,望遠鏡三。
上報允。
[22] 光啟旋上《見界總星圖》,乃崇祯元年(1628)所測;上具黃赤二道經緯度,共測得一千三百五十六星,視《回回曆》所測約多五倍。
用西法繪圖立表,并正舊圖之誤。
[23]後又上《黃赤道兩總星圖》,凡測而入圖之星一千三百四十四;上具黃赤道經緯度,又列表二卷。
[24]均為後此崇祯《曆書》之一部分。
崇祯三年(1630)鄧玉函卒,旋征湯若望、羅雅谷供事曆局,譯書演算。
[25]凡修曆諸西人,日給廪饩,月各賜銀兩。
[26] 崇祯四年(1631)正月,光啟上所纂成諸書:《日躔曆指》一卷,《測天約說》二卷,《大測》二卷,《日躔表》二卷,《割圜八線表》六卷,《黃赤升度》七卷,《黃赤距度表》一卷,《通率表》一卷。
[27]共八種,二十二卷,皆此後崇祯《曆書》之一部分。
旋又上書二十一卷。
[28]其年十月,光啟又上《測候四說》,言新舊推算日食法之異,并論西法之長,舊法之短。
[29]時纂測新法,漸次就緒。
[30]次年又進書三十卷。
[31]明年,光啟以病去職,诏以李天經代之。
是年光啟卒,所纂曆書将百卷。
[32] 崇祯七年(1634)七月,天經進《曆元》二十七卷,星屏一具。
[33]旋又進《曆法》三十二卷。
[34]時“日晷”“星晷”“望遠鏡”等儀器告成,天經奏上其用法,上命太監至局驗之。
[35]先是羅雅谷、湯若望在曆局成儀器多種。
除徐光啟所請造者外,又有象限懸儀、象限立運儀、象限座正儀、三直遊儀、渾蓋簡平儀、弩儀、弧矢儀、地平緯儀、黃赤全儀六、圭表二(一橫一直)&mdash&mdash無慮數十種。
而定日之高度與黃道各時之出沒,有地平晷、立晷、通光晷、柱晷、瓦晷、十字晷,未易悉數,天經等不能盡用也。
[36] 崇祯八年(1635)四月,天經上《乙亥》《丙子》《七政行度》,旋又上《參訂曆法條議》二十六則,舉新法之大凡,并詳論新舊法之異同得失。
明年,天經與湯若望推南京、北京恒星出沒,又測北京北極高度。
至是,新法書器俱完,屢測交食淩犯俱密合。
[37] 所成書一百四十餘冊[38],為一百卷,賜名《崇祯新法算書》。
書分十一部:曰《法原》,曰《法數》,曰《法算》,曰《法器》,曰《會通》&mdash&mdash謂之基本五目;曰《日躔》,曰《恒星》,曰《月離》,曰《日月交會》,曰《五緯星》,曰《五星交會》&mdash&mdash謂之節次六目。
其中有術,有圖,有考,有表,有論。
[39]以西法融通中法,如置閏月之類,徐光啟所謂“镕西洋之巧算,入《大統》之模型”[40]者也。
是書采西洋法以第谷(TychoBrahe)[41]為主[42],不采歌白尼地動之說[43],故書中《日躔曆指》一部,述求太陽行度之術,以為日動焉。
[44]書成,命宣付史館,刊傳四方,與海内知曆者共之。
[45]惟遲之又久,直至明亡尚未采用其法,頒行天下。
所以者何?則舊派從中阻梗也。
關于新舊之争,次節詳述之。
二、新舊之争及清初泰西疇人在我國之建設 (一)崇祯修曆之争辯 前述萬曆間邢雲路與李之藻同理曆事,其時已有争論。
[46]及崇祯西洋曆局開設後,舊派曆家乃紛起與之抗。
崇祯三年(1630),四川巡按薦冷守中精曆學,以所呈書及預推次年四川月蝕送部。
光啟力駁其謬。
已而四川報守中所推不驗,新法密合,其說遂诎。
而其時與新法争辯最烈者,為滿城魏文魁。
文魁著《曆元》《曆測》二書,崇祯四年(1631),命其子進《曆元》于朝,送局考驗。
書中弧背求弦矢,乃用周三徑一之率,光啟摘其謬誤類此者七事。
而文魁反複争辯,光啟更申前說,為《學曆小辯》一書。
光啟雖力駁文魁,時朝廷以曆法未定,亦兼存文魁之說。
光啟既卒,崇祯七年(1634),文魁上言曆官所推交食節氣皆謬。
乃命文魁入京測驗,别立東局,與西法、大統、回回并而為四。
文魁又指摘李天經等,新法所推五星淩犯、會合、行度皆非是。
既而天經等所推皆驗天象,文魁說诎。
[47] (二)新法頒行之阻梗 崇祯八年(1635),新法書器既完,屢測交食淩犯俱密合,方欲頒行,而文魁多方阻撓,内官又左右之,帝不能決,乃命天經與監局虛心詳究,務期劃一。
既而屢測天象,《大統》《回回》及魏文魁,皆不驗,新法獨密合,乃議廢《大統》,用西法。
舊派郭正中力言中曆必不可盡廢,西法必不可專行(惟不言其故)。
帝乃诏仍行《大統曆》,如交食、經緯、晦朔、弦望等因年遠有差者,以新法為參考。
後天經疏陳《大統曆》所定崇祯十五年(1642)節氣之失,帝亦深知西法之密。
及崇祯十六年(1643)正月,日食,西法預推又獨驗。
[48]帝乃決計散遣魏文魁回籍,一意頒行新法,惜兵事倥偬,未即實行,無何而明社屋矣。
[49] (三)清初新舊之争及曆法大獄 清既定鼎,順治元年(1644)湯若望進是年日食之預測于朝,已而果較《大統》《回回》為吻合。
清廷遂采用西法,頒行天下,名《時憲曆》。
若望又疏陳《大統》《回回》之失。
旋奉旨掌管欽天監印信,嗣後一切進曆占候選擇,悉聽舉行。
[50]而《新法表異》一書,乃若望入清代後所著,以四十二事,表西法之異,證中法之疏。
[51] 是時習《大統》《回回》者,鹹拆排新法,而若望制曆不用諸科校正,于是《大統》《回回》悉罷黜,仇新法益深。
順治十四年(1657),已革《回回曆》官吳明烜疏若望所推天象之謬,并上是年《回回曆》推算天象之書,請立回回科以存絕學。
後經實測,明烜所指皆妄,禮部議其罪,援赦獲免。
[52] 自是耶稣會士,以曆法得政府之信任,傳教益無所阻,而反動亦日益大。
徽州楊光先著《不得已辨》,攻擊耶教士甚烈,并攻其曆法。
康熙四年(1665),光先叩阍進所著《辟謬論》,摘湯若望新法十謬;又《選擇議》,論若望選擇榮親王安葬日期之誤,并言若望陽假修曆之名,陰行邪教。
帝下議政王等确議。
光先《辟謬論》所摘雖妄,而王等不通曆法,無從分辨,但謂“若望進二百年曆,夫天祐皇上,曆祚無疆,而若望止進二百年,為大不合;又若望選擇榮親王安葬日期,不用正五行,反用洪範下五行,山向年月,俱犯重炁。
俱事犯重大”。
議決:若望及監官等八人淩遲處死,子弟斬決者五人,幹連族人皆治罪。
帝命若望免死,赦族人罪,止斬五人,餘流徙。
于是廢西洋新法,用《大統》舊曆。
[53] (四)舊派之末路 舊派既獲勝,楊光先遂為欽天監正,并援吳明烜為副。
旋以《大統》不密,改用《回回》。
既而為術俱窮,光先稱病辭職。
康熙八年(1669),帝乃命大臣傳集西洋人,與監官質辨。
南懷仁因言吳明烜所造康熙八年(1669)曆之誤。
帝命大學土圖海等同赴觀象台測驗。
懷仁所言,逐款皆符,吳明烜所言,逐款皆錯。
圖海等請将康熙九年(1670)曆書,交南懷仁推算。
欽天監正馬祐等又力辯前此楊光先所指摘西法之不當,帝乃诏複用西洋新法。
[54]其後康熙十一年(1672),有楊炜南者,造《真曆言》一書,議西法之失;後實測不驗,交刑部懲治。
[55]自是舊派遂無複立足之餘地,新舊之争乃告一結束,而西方疇人乃得專事新建設焉。
(五)湯若望之成績 清初西洋欽天監官之建設,以南懷仁、戴進賢為最。
而湯若望在未遭曆法之獄以前,亦嘗制器著書。
初,明之亡,曆局儀器,悉毀于賊,若望效力清室,因奏請另制。
[56]順治元年(1644),成渾天星球儀、地平日晷儀、望遠鏡、輿地屏圖各一。
[57]若望在清代所著書,除上述《新法表異》外,尚有《曆法西傳》及《新法曆引》。
二書皆《崇祯曆書》之提要。
[58]而《曆法西傳》中,兼述西方天文學進化之迹,自多祿某(ClandiusPtolemy)[59]、哥白尼、第谷及加利勒阿(GalieoGalilei)[60]皆略舉其學。
惟其述哥白尼之學,不言其有地動之發明,反謂其有言天動以圓之書。
[61] (六)南懷仁之成績 西法既複用,诏南懷仁為欽天監副。
懷仁于康熙八年(1669)改造觀象台儀器,成新儀六式:曰黃道經緯儀,曰赤道經緯儀,曰紀限儀,曰象限儀,曰天體儀,曰地平緯儀。
[62]又将各儀之制法、用法、安置法,繪圖造說,并用其器測驗所得諸表,名曰《靈台儀象志》。
書成于康熙十三年(1674)。
所載測得諸星:與古同者,共二千一百六十一座,一千二百十星;《步天歌》[63]所有,而新測所無者,二十二座,二百五十四星;外增新星五百十六,及近南極諸星,中國所不見者,一百三十五。
[64]懷仁又繼湯若望之業,成《預推七政交食表》,三十二卷,名《康熙永年表》。
康熙二十一年,懷仁随駕盛京,測得其地北極高度,制《盛京推算表》。
[65]越六年,懷仁卒。
(七)清聖祖之重視西學 時聖祖深嗜西學,而天文算法尤素所留心,常命西士進講,雖巡幸不辍。
康熙二十一年(1682),帝如盛京,南懷仁奉命攜内廷觀測儀器從;二十二年(1683)幸北塞,南懷仁又與庫利爾、馬爾其(原名未詳)從;三十年(1691)親征葛爾丹,白晉(JoachimBouvet)、林安多(AntoniodeSilva)随駕;三十八年(1699)南巡,又命蒲壁(原名未詳)等從。
[66]時法王路易十四(LouisⅩⅣ)投帝所好,以地平緯儀見贈[67],與此後乾隆五十年(1787)英吉利國王之進小象限儀,先後相輝映焉。
[68] 康熙一代,“禦定”之天文書有二:一曰《禦定四餘七政萬年書》,成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将順治元年(1644)至康熙六十年(1721)之節氣日時,及日月五星交宮入宿分度,按年排列,自後可準式繼續,故名《萬年書》。
其預編纂此書之人,無可考矣。
一曰《曆象考成》,成于康熙六十一年(1722)禦定《律曆淵源》之第一部也。
[69]書内所列編纂者,雖無一西洋人,然其書大略沿《崇祯曆書》所采第谷法之舊,惟黃赤道大距減少二分耳。
[70] (八)戴進賢等之成績 南懷仁既卒,繼之備曆政顧問者有徐日昇(ThomasPreyra)、蘇霖(原名未詳)、林安多、白晉、張誠(JeanFrancoisGerbillon)等。
[71]康熙四十三年(1703),嘗增衍蒙古諸處《推算表》。
[72]康熙五十三年(1713),監臣有紀利安者(原名未詳)制地平經緯儀,合象限儀及地平緯儀為一,其用尤便。
[73] 自康熙《曆象考成》告成後,欽天監推算曆書,悉遵其法。
然《曆象考成》既仍第谷法之舊;自第谷至康熙末已百餘年,數既不能無差,而第谷後歐洲天文學之新發明又輩出。
雍正間,欽天監官西人戴進賢、徐懋德(原名未詳)習其術,雍正八年(1730)以之推測日食,果較第谷舊法為密。
[74]乃請纂修《日躔》《月離》二表,以推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