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政治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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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論。
過一會又談起這個話題,畢斯麥聞聲大怒,一躍而起,用酒杯砸向幾個紳士,打中了其中一人的額頭,紳士倒在地上,頭上血流不止,其他人震驚不已。
畢斯麥則慢悠悠地從酒館離開。
當時,畢斯麥已經成為議員,又是新聞報刊的主筆,他發表的言論都是反對民主立憲制的,然而立憲制已經成為歐洲發達國家的普遍制度。
如果不立憲就沒有國家議會,沒有國家議會就沒有議員,沒有議員則老百姓就不知道國家的方針政策,老百姓不知道國家的方針政策,就不願意承擔國家納稅服兵役的義務,并且地方的民間自治組織也不能組建。
然而以專制君主一個人的智慧,和為數不多的政府官員的能力,想要統治管理數千萬平方公裡的地區、上億的人民,自然成效不大。
因此,盡管畢斯麥有雄才大略,竭盡全力反對立憲制度,但受社會形勢迫使,最終德國不得不采取立憲制。
1848年12月,德國頒布新的憲法。
當時,畢斯麥正是國會的議員。
德意志原本是聯邦體制,聯邦分為南方和北方兩個部分,一個叫南德意志,一個叫北德意志,共有二十五個國家,其中三個為君主王國,六個隸屬王國的相對獨立的公國,五個小公國,七個封建諸侯國,三個自由市,加上普魯士一共是二十五個國家。
聯邦内部非常散亂,缺乏凝聚力。
當時南方的綜合實力最強大,整個聯邦的霸權掌握在奧地利手中。
奧地利雖然是德國的聯邦,但卻與德國的種族不同。
畢斯麥的意見,認為聯邦國家權力分散,必須要将各個小國統一,建立一個新的大國,然後國家權力才能被尊重認可,國家的基礎也更加穩定。
但是奧地利種族本來就與各個聯邦國家不是同一個種族。
隻要是不同種族的人就不能夠形成一個政治體制,因此建立新的大國必須要排斥奧地利。
畢斯麥既堅持把統一國家、排斥外族作為根本追求,同時又把反對民權、擴張軍事實力作為主要手段,闡明将要建立一個新的國家,這可真是所謂異乎尋常的事業。
異乎尋常的事業,必然需要異乎尋常的人。
那些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是決不能夠和他們共同謀劃大事業的。
如果實行民主制度,那麼國家各種事務都要參考普通群衆的意見,而我的政治主張必然就不能夠順暢施行。
因此暫時必須由少數人獨攬朝政,獨裁專行,然後大事才能成功。
然而,想要排除奧地利,決不能不使用武力。
而且建立新的國家的時候,各個聯邦侯國哪個不希望成為元首,歐洲的其他強國也必然會有乘機侵略的可能。
因此,不擴大軍事實力,就失去了施行這種政策的堅強後盾。
【評論】 畢斯麥反對立憲民主制度,并不是出于自私自利之心。
因為他本來是普魯士人,普魯士不過是德國聯邦中的國家之一。
他想要統一各個聯邦國家,建立一個新的國家,自然不能不主張将普魯士作為聯邦的元首國家。
而強力推進普魯士内部團結,維護君主王室的尊貴地位,都是重要的政策内容。
執行這樣的政策,自然不能不用獨裁專制的手段。
不像現在人們反對立憲民主制度,不過都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力和利益不受損害。
因此必須有畢斯麥這樣的雄才大略,而後才能主張獨裁專制;也必須有畢斯麥這樣的大公無私的心懷,而後才能夠有資格反對立憲民主。
聯邦國家的種族相同,所以一定要把他們統一之後,才有可能不使國家權力分散,國家的基礎才能鞏固。
奧地利本來就是與聯邦種族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種族必須要排除在外,這樣國家的人種就能保持純正,國民之間感情也會更加親密。
這種見解,真是謀劃國家大事的人的真知灼見。
想要統一聯邦,如果不先排斥不同種族,那麼統一國家的事業就無法成功。
排斥不同的種族,不擴大普魯士的軍隊實力,那麼排斥的目的也終究無法達到。
想要擴張軍隊,那麼軍費支出規模必然很大,如果就此聽取議院的讨論決議,則肯定有很多反對的人,因此同時又不能不實行專制制度。
因此畢斯麥既然抱定這種根本宗旨,自然不能不用這樣的手段。
這樣的宗旨和手段是相互關聯的,讀者必須要從其中認識到英雄的一片苦心,不能隻是批評他手段的不對,也不能不考慮他主張的宗旨是怎樣的而僅僅學習他這種手段,這樣才能避免鬧出畫虎不成反類犬的笑話。
過一會又談起這個話題,畢斯麥聞聲大怒,一躍而起,用酒杯砸向幾個紳士,打中了其中一人的額頭,紳士倒在地上,頭上血流不止,其他人震驚不已。
畢斯麥則慢悠悠地從酒館離開。
當時,畢斯麥已經成為議員,又是新聞報刊的主筆,他發表的言論都是反對民主立憲制的,然而立憲制已經成為歐洲發達國家的普遍制度。
如果不立憲就沒有國家議會,沒有國家議會就沒有議員,沒有議員則老百姓就不知道國家的方針政策,老百姓不知道國家的方針政策,就不願意承擔國家納稅服兵役的義務,并且地方的民間自治組織也不能組建。
然而以專制君主一個人的智慧,和為數不多的政府官員的能力,想要統治管理數千萬平方公裡的地區、上億的人民,自然成效不大。
因此,盡管畢斯麥有雄才大略,竭盡全力反對立憲制度,但受社會形勢迫使,最終德國不得不采取立憲制。
1848年12月,德國頒布新的憲法。
當時,畢斯麥正是國會的議員。
德意志原本是聯邦體制,聯邦分為南方和北方兩個部分,一個叫南德意志,一個叫北德意志,共有二十五個國家,其中三個為君主王國,六個隸屬王國的相對獨立的公國,五個小公國,七個封建諸侯國,三個自由市,加上普魯士一共是二十五個國家。
聯邦内部非常散亂,缺乏凝聚力。
當時南方的綜合實力最強大,整個聯邦的霸權掌握在奧地利手中。
奧地利雖然是德國的聯邦,但卻與德國的種族不同。
畢斯麥的意見,認為聯邦國家權力分散,必須要将各個小國統一,建立一個新的大國,然後國家權力才能被尊重認可,國家的基礎也更加穩定。
但是奧地利種族本來就與各個聯邦國家不是同一個種族。
隻要是不同種族的人就不能夠形成一個政治體制,因此建立新的大國必須要排斥奧地利。
畢斯麥既堅持把統一國家、排斥外族作為根本追求,同時又把反對民權、擴張軍事實力作為主要手段,闡明将要建立一個新的國家,這可真是所謂異乎尋常的事業。
異乎尋常的事業,必然需要異乎尋常的人。
那些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是決不能夠和他們共同謀劃大事業的。
如果實行民主制度,那麼國家各種事務都要參考普通群衆的意見,而我的政治主張必然就不能夠順暢施行。
因此暫時必須由少數人獨攬朝政,獨裁專行,然後大事才能成功。
然而,想要排除奧地利,決不能不使用武力。
而且建立新的國家的時候,各個聯邦侯國哪個不希望成為元首,歐洲的其他強國也必然會有乘機侵略的可能。
因此,不擴大軍事實力,就失去了施行這種政策的堅強後盾。
【評論】 畢斯麥反對立憲民主制度,并不是出于自私自利之心。
因為他本來是普魯士人,普魯士不過是德國聯邦中的國家之一。
他想要統一各個聯邦國家,建立一個新的國家,自然不能不主張将普魯士作為聯邦的元首國家。
而強力推進普魯士内部團結,維護君主王室的尊貴地位,都是重要的政策内容。
執行這樣的政策,自然不能不用獨裁專制的手段。
不像現在人們反對立憲民主制度,不過都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力和利益不受損害。
因此必須有畢斯麥這樣的雄才大略,而後才能主張獨裁專制;也必須有畢斯麥這樣的大公無私的心懷,而後才能夠有資格反對立憲民主。
聯邦國家的種族相同,所以一定要把他們統一之後,才有可能不使國家權力分散,國家的基礎才能鞏固。
奧地利本來就是與聯邦種族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種族必須要排除在外,這樣國家的人種就能保持純正,國民之間感情也會更加親密。
這種見解,真是謀劃國家大事的人的真知灼見。
想要統一聯邦,如果不先排斥不同種族,那麼統一國家的事業就無法成功。
排斥不同的種族,不擴大普魯士的軍隊實力,那麼排斥的目的也終究無法達到。
想要擴張軍隊,那麼軍費支出規模必然很大,如果就此聽取議院的讨論決議,則肯定有很多反對的人,因此同時又不能不實行專制制度。
因此畢斯麥既然抱定這種根本宗旨,自然不能不用這樣的手段。
這樣的宗旨和手段是相互關聯的,讀者必須要從其中認識到英雄的一片苦心,不能隻是批評他手段的不對,也不能不考慮他主張的宗旨是怎樣的而僅僅學習他這種手段,這樣才能避免鬧出畫虎不成反類犬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