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康治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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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賊倭自相攻殺而退。
吳平突入上沙,倭奴突入霖田,地方撓害不可勝數。
此固慘矣,虜寇退而瘟疫尤多焉。
是天果未厭亂,而使倭奴肆虐,災害薦至,而殃及萬姓也耶!禍變之生有自來矣:十月内縣丞葉希鼎奉征林朝希賊,取各鄉尖把,聽信街坊劉江、徐邦檄,又索取各鄉千百什佚長銀五十兩,打死河田什長葉大喜,殘暴其于倭奴。
夫寇盜已迫殺于下,而民數義暴斂于上,安無變乎(原按:明末官吏之酷,專制之慘亦如清末然)?幸生員羅從喬、從周等維持其間,希鼎從此棄官矣,後浜江淹殁,亦足以償虐民之罪也。
越甲子(嘉靖四十三年)三月,又有名赤毛番者至,從霖田而之本鄉,雖深山僻谷險阻崖障,無不突至。
人多遭殃,“非巨族者十門九死”,其擄殺者橫屍遍野,此天昏地黑乾坤何等時也。
八月,五雲洞築廟山寨,崙嶺築田心寨,米完範家先築苗竹古寨。
乙醜(嘉靖四十四年)正月,撫賊葉景清進入八萬葫蘆畲為叛巢,出哨賊首曾朝元、鐘應亮、馬子昌、藍一清等招集聚黨,而螺溪之葉上椿,歐田之鄭宗禮幾有叛心,立三丁抽一之說,故二處居民從之者衆。
三月初七日,上沙千長莊玉光、五雲峒彭龍、螺溪葉宗周目去(擊)其亂,義勇先登,故帶兵在茨村徑捕東前賊,巳勝失機,鄉夫陣死者十餘,而千長俱戮。
噫!統兵(捕)賊義舉也,而反死非命,此雖昊天不即善人,而忠肝義膽亦已稱雄于鄉闾矣。
由是賊緣之以肆志,四月内流劫長樂地方,五月廿四日,複轉五雲、崙嶺鄉村,橫從肆害,攻開範家苗竹寨,牛犬固不足論,而殺人将大半。
時築田心寨未完,故逃霖田園埔寨已半年矣。
六月初七日,複攻苗山寨,不克。
八月内流劫本縣城外,搶掠無忌。
縣主楊目擊賊勢猖獗,民遭塗炭,漸撫之。
由是差官招入大溪畲為巢,賊哨不出(原按:明末養癰之害也)。
九月十八日,築完田心寨,鄉民各回。
範家築合江、車田兩寨,吉溪築亭前寨,黃塘築官倉寨,五雲築隆興、駱浦、石坡、寬山四寨,河田築高砂寨、巡司寨、赤花寨、揖江寨、壩上寨、官仔寨、半徑寨、沉卯水寨,各地方立寨已完。
十二月初二日,本縣發縣丞林杜瑛、千戶劉椿以督寨為事,集各圍兵欲攻東大溪畲曾朝元賊巢,不幸生員朱志穆被(飲)酒漏機,賊覺不遂。
就于本月十七日會三溪葫蘆畲賊巢共千餘人,公(“公”字為“攻”字之誤)開志穆北溪寨,父母妻子(被)殺盡,一寨受殃,實穆自緻其禍也。
時民恐懼,各鄉固知守禦,但其間有苦于不均,富者吝财而周知用命,貧者效力而愈加勞疲,無知者又以恃玩之故,緻防守不備,更為疏虞,縱起賊奴偷觑破寨之志。
丙寅年(嘉靖四十五年),三月初十夜,偷開亭前寨,戮死生員彭有眸,四月攻開半迳寨,五月偷開高砂寨,八月偷開東山寨,人口戮屠殆盡若此者,皆為奸細外攻内應,更分不謹之過也(原按:更分,夜更哨替接者,俗曰守更)。
自後賊勢日盛,人心日危。
十二月初八日,黃寨、出心寨、馬公寨、巡司寨、祠堂寨、下砂寨陸續逃避,各鄉散退已盡,退寨之民歸之崙嶺五雲峒者衆,間有不願移居者傍縣生理渡活。
時幸遇本縣父母楊存心仁愛,尤有啁恤之心。
鄉村圍寨退盡,而賊益肆志,由是占出東坑、吉溪、高砂、馬公寨等處,四據為巢。
丁卯(隆慶元年),四月初二日,有河田黎伯達透(誘)賊曾朝元等十餘就夜來田心寨,叫山埋伏,無如(不及)吾寨之智者勇者,深有機謀,故次早沖門堅守,不克。
方将範家之合江寨公(“公”為“攻”之誤)開、車田寨公(“公”為“攻”之誤)開,男婦擄殺一空。
初五,範若英伏伯達殺之。
夫範家立寨二次,而二次為賊所破,此何以故皆由其人忤逆躁暴(原按:犯上作亂曰忤逆),不聽督堅築,且自恃無智謀故也。
時本部大小圍寨總計三十餘,被賊攻殺已過半,惟存崙
吳平突入上沙,倭奴突入霖田,地方撓害不可勝數。
此固慘矣,虜寇退而瘟疫尤多焉。
是天果未厭亂,而使倭奴肆虐,災害薦至,而殃及萬姓也耶!禍變之生有自來矣:十月内縣丞葉希鼎奉征林朝希賊,取各鄉尖把,聽信街坊劉江、徐邦檄,又索取各鄉千百什佚長銀五十兩,打死河田什長葉大喜,殘暴其于倭奴。
夫寇盜已迫殺于下,而民數義暴斂于上,安無變乎(原按:明末官吏之酷,專制之慘亦如清末然)?幸生員羅從喬、從周等維持其間,希鼎從此棄官矣,後浜江淹殁,亦足以償虐民之罪也。
越甲子(嘉靖四十三年)三月,又有名赤毛番者至,從霖田而之本鄉,雖深山僻谷險阻崖障,無不突至。
人多遭殃,“非巨族者十門九死”,其擄殺者橫屍遍野,此天昏地黑乾坤何等時也。
八月,五雲洞築廟山寨,崙嶺築田心寨,米完範家先築苗竹古寨。
乙醜(嘉靖四十四年)正月,撫賊葉景清進入八萬葫蘆畲為叛巢,出哨賊首曾朝元、鐘應亮、馬子昌、藍一清等招集聚黨,而螺溪之葉上椿,歐田之鄭宗禮幾有叛心,立三丁抽一之說,故二處居民從之者衆。
三月初七日,上沙千長莊玉光、五雲峒彭龍、螺溪葉宗周目去(擊)其亂,義勇先登,故帶兵在茨村徑捕東前賊,巳勝失機,鄉夫陣死者十餘,而千長俱戮。
噫!統兵(捕)賊義舉也,而反死非命,此雖昊天不即善人,而忠肝義膽亦已稱雄于鄉闾矣。
由是賊緣之以肆志,四月内流劫長樂地方,五月廿四日,複轉五雲、崙嶺鄉村,橫從肆害,攻開範家苗竹寨,牛犬固不足論,而殺人将大半。
時築田心寨未完,故逃霖田園埔寨已半年矣。
六月初七日,複攻苗山寨,不克。
八月内流劫本縣城外,搶掠無忌。
縣主楊目擊賊勢猖獗,民遭塗炭,漸撫之。
由是差官招入大溪畲為巢,賊哨不出(原按:明末養癰之害也)。
九月十八日,築完田心寨,鄉民各回。
範家築合江、車田兩寨,吉溪築亭前寨,黃塘築官倉寨,五雲築隆興、駱浦、石坡、寬山四寨,河田築高砂寨、巡司寨、赤花寨、揖江寨、壩上寨、官仔寨、半徑寨、沉卯水寨,各地方立寨已完。
十二月初二日,本縣發縣丞林杜瑛、千戶劉椿以督寨為事,集各圍兵欲攻東大溪畲曾朝元賊巢,不幸生員朱志穆被(飲)酒漏機,賊覺不遂。
就于本月十七日會三溪葫蘆畲賊巢共千餘人,公(“公”字為“攻”字之誤)開志穆北溪寨,父母妻子(被)殺盡,一寨受殃,實穆自緻其禍也。
時民恐懼,各鄉固知守禦,但其間有苦于不均,富者吝财而周知用命,貧者效力而愈加勞疲,無知者又以恃玩之故,緻防守不備,更為疏虞,縱起賊奴偷觑破寨之志。
丙寅年(嘉靖四十五年),三月初十夜,偷開亭前寨,戮死生員彭有眸,四月攻開半迳寨,五月偷開高砂寨,八月偷開東山寨,人口戮屠殆盡若此者,皆為奸細外攻内應,更分不謹之過也(原按:更分,夜更哨替接者,俗曰守更)。
自後賊勢日盛,人心日危。
十二月初八日,黃寨、出心寨、馬公寨、巡司寨、祠堂寨、下砂寨陸續逃避,各鄉散退已盡,退寨之民歸之崙嶺五雲峒者衆,間有不願移居者傍縣生理渡活。
時幸遇本縣父母楊存心仁愛,尤有啁恤之心。
鄉村圍寨退盡,而賊益肆志,由是占出東坑、吉溪、高砂、馬公寨等處,四據為巢。
丁卯(隆慶元年),四月初二日,有河田黎伯達透(誘)賊曾朝元等十餘就夜來田心寨,叫山埋伏,無如(不及)吾寨之智者勇者,深有機謀,故次早沖門堅守,不克。
方将範家之合江寨公(“公”為“攻”之誤)開、車田寨公(“公”為“攻”之誤)開,男婦擄殺一空。
初五,範若英伏伯達殺之。
夫範家立寨二次,而二次為賊所破,此何以故皆由其人忤逆躁暴(原按:犯上作亂曰忤逆),不聽督堅築,且自恃無智謀故也。
時本部大小圍寨總計三十餘,被賊攻殺已過半,惟存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