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中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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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忽值灘流奔激,瞬目便過。
吾輩身習舟橹,莫不齧指歎息。
制府生自北方,中原千裡,縱送疾馳,從未閱曆此境;呼酒命酌,意氣自如。
制府或水或陸,必載賬房以行,夜宿草間,不居館驿。
佽飛騎校、厮養夫役千有餘人,每一露宿,賬房星列、儲胥虎落,頃刻而具,竟夜刁鬥肅然。
邀諸客帳中痛飲,漏下三十刻,猶命小奚按曲,或铙歌大鼓,弗肯就睡。
天未明,已上馬行十裡;比之陶公運甓,不是過也。
餘辛亥冬,初至浙幕。
見中丞卧榻之側,縣一小牌,上書時事數則:一、三王宜撤。
一、旗下宜終三年之喪。
一、逃人宜寬連坐。
一、蘇松賦征宜減一半。
中丞笑曰:此當今所亟,吾恨不得枋國如先君時,便一一措行。
餘甚韪其言。
獨三王之撤,意中以為必無此事。
豈知宸眷日笃,癸醜之春遂以總督陛見。
淩晨入朝、日旰而出,君臣密語,左右皆不聞。
未幾,旗下終喪、蘇松六郡蠲賦,俱奉特旨;而三王之撤,亦竟如所言。
雖或出自廟算以及諸王大臣之謀,而未必不由制府贊決。
及杖钺南來,靖南疑有密敕處分,旁徨中夜,每每衷甲而寝。
易曰:載鬼一車,先張之弧。
此之謂矣。
制府在浙時,一介不取。
署中尊卑男女幾及千人,每歲供膳薪水、交際賓客、赈救災荒、饩館幕士,費及萬餘金;一遇困乏,必稱貸于雅梅敕,大書借券三分起息,而钤以巡撫印。
積久已多,責償無計,遂以家中田産契歸梅敕。
後有人言藩司庫銀充牣,撮用一時,可免子息。
每有所需,即從藩司借取,積幾萬兩,躊蹰莫抵;乃令能幹家人往楚市買米豆貿易,赢餘得償藩庫之半。
離任時,尚欠四萬,一時無可挪移。
藩司袁一相竟欲開置交盤冊中,賴織造金移動機隻錢糧抵銷此項;而織造之數,期以到閩清償。
莅任後,兌支浙撫解閩饷銀四萬兩畫歸織造,此項始清。
初,中丞撫杭時,藩司例有歲饋,一概不取;積五年之久,便省二十餘萬。
所撮之數,曾有幾何!況浙省錢糧出入繁多,豈無開豁?屬當藩司镌級調用,遂爾悍然負心。
平日交情,一旦反面,宜其死也。
制府到任後,日以海事為念。
忽有人獻戚繼光「閩中禦倭事迹」,約五十餘葉。
制府喜曰:此真今日平海要策也。
百餘年來,倭寇不侵,兵制盡廢。
方今鄭氏出沒不常,福、興、漳、泉在在無備;一遇變起,直入内地,始藉各鎮之兵以為守禦,幾何不至糜爛邪!戚大将軍方略具在,可踵而行也。
遂以此書授餘曰:海洋形勢、攻守機宜,盡在是矣。
特文詞質古,似「戰國策」;且山礁海汛,地名不一,難以句讀。
我軍旅方殷,日碌碌戎馬;子盍為我丹黃而鈎貫之!餘受而卒讀,見其經略之法,全在外洋大海中間,分設五寨,每寨千人;五寨之間又設五遊,每遊七百人。
平時以某寨之兵統領某遊,某日以某遊之兵哨至某寨;倭犯某寨則以某寨守禦而以某遊之兵應之,倭蹑某遊則以某寨及别遊之兵夾應之。
其最妙之法,全在視風色。
倭犯某處,則某寨先占上風以擊之;倭犯某處,則某遊繞出其背以擊之。
船在上風,利于取勝;波濤千裡,如常山之蛇,首尾互應。
南至粵界、北至浙界,逐日分巡、逐汛會哨,法至詳密。
餘驚歎不已。
闡繹十日夜,而朱黃鈎貫始就。
制府覽竟,大喜曰:此書之來,其天資我成事乎!時靖南奉撤,左右翼之兵計七千人,業經歸屬總督;而總督額兵又有三千,制府即欲用此萬人,以充五寨、五遊之額,無容添設一兵、無容加增一饷,簡練操演,即可以備折沖之用。
況朝廷許便宜從事,而靖南既撤,又無一人敢掣其肘,勢誠可為。
甲寅正月初日,制府會飲幕齋。
漏下未二十刻,忽餘房中焰起;争往視之,則案上已灼然,撲之始滅。
諸文書詩卷故無恙,而所輯錄五寨、五遊之稿已焚去。
制府愕然不樂。
細審每夜所點之燭約一尺有半,是夜燒未三寸,火光倒下,從燭心透跋而出,延及于案,誠怪事也。
未五日而有雲南之事,靖南免撤,兩翼之兵仍歸靖王;而事不可為矣。
制府虛心谘訪利弊;到任之後,條陳事宜,不下數十人。
李向陽所陳,尤剀切周至,文筆簡煉可喜。
制府召與語,貌頗不揚,而貧窭特甚;自言一妻一子,糠核不充,願鬻身以自給。
制府憐之,不受其券,饬署中間屋三楹,給以衣服銀米,令率妻子俱來就食;而于幕外另設一榻居之,以備顧問閩事。
向陽問無不知,尤時時請試,制義策論亦頗通曉。
後移之箭道,令為家人童子師;每日抗顔高坐,制府頗愛之。
及餘二月出署,詢之于人,乃耿府中出也。
制府初到任時,提督咨報某鎮總兵出洋,獲得海艘幾十隻、器械若幹,當時斬過首級幾十顆,現獲賊六十名起解到省。
随将六十人監候,業經具題待旨處決矣。
制府忽思此六十人不過海邊窮民,或計無所之,陷于不逞。
雖船中器械格鬥有形,然骈戮不無可憫;意欲特疏請寬,以為殺之不足以示國威,而釋之或可以招反側。
其言累累,欲以格主上之心,開一面之網;專欲恩綏海濱,使無為盜故耳。
閩中海味極多,魚鹽之利為天下最,百姓藉以為生。
自奉旨片闆不許下海,不惟地方窮困,而小民謀生無路;間有冒險求獲,覓食于刀鋸之下。
沿邊兵将,往往以此解功。
制府到任以後,日索海味,沿海之民鹹額手曰:範侍郎将開海禁也。
先是,都察院多諾請弛海禁,部覆止令小民于近港駕木筏捕魚。
雖奉谕旨,然從無一人敢采捕者。
制府大言曰:海禁已寬,爾輩何不入海謀衣食邪!百姓以為近港之内所獲甚微,且法網可畏。
制府又曰:朝廷所許近港者,但非外洋耳。
出海數百裡,皆近港也。
提督王進功力争不可;制府曉谕再三,自此海禁遂撤。
會城之内,海味滿街。
曩者朝廷差滿洲大人閱視海疆,恐沿海百姓相通海上,遂為清野之計。
凡沿海二、三百裡棄為瓯脫,荒畜牧、焚廬舍,百姓盡徙入内地,築台寨為界;有過此者,命為透越,立斬不赦,百姓搖手犯禁。
制府到日,訟言曰:拒敵者當守藩籬;今守堂奧,非計也。
我方志平海外,何以示怯于敵?盍撤諸!移文提督。
提督咨覆,以為建設台寨,久有定制;一旦撤去,設有海釁,誰執其咎?制府怒曰:我出京時,朝廷執手面谕:邊疆之事,悉以委卿;況敕書内巡撫、提督,俱聽爾節制。
今如此大事,利及百姓,何以相沮!提督素無大志,聞而餒甚,遂噤不敢言。
自此,透越之罪始免而台寨亦漸議撤矣。
靖南告報搬家人口約計十三萬五千,随經核減去虛冒一萬四千;制府又與耿王商酌,内有原籍閩人不願北遷者留下萬人,總計十一萬有奇:業經造冊具題。
其裝載船隻、過嶺兜轎以及擡扛夫役需至四、五十萬,不惟一時地方無措,而所過中夥、歇店亦無寬地可容。
議分作六運,一應船兜夫役,更番起送;每運用清流船五千隻,每船載三、四人,約及二萬人。
由福州下船、至浦城登岸,上下行李,往返時日每運約計一月。
自十三年三月十五日起行、至八月十五日,六運始完:已經報部。
後因藩衆料理不及,又改于四月十五日起行、至九月十五日告竣。
制府自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到任以後,無日不咨報鄰省、檄行各屬,酌處水陸之費;公咨之外,複有私函。
雖不敢訟言,微寓陰雨之慮。
先得川湖蔡總督咨移:平西藩旅,春初啟行。
晝夜籌劃,計三藩之衆會集,當在儀、揚之間,地方必有變動。
方鰓鰓然重慮于此,忽于十三年正月十一日晡後,突有京中愛大人至,赍诏谕靖南王;内雲:朕聞雲南作亂,靖南王相應固守地方,不必搬家。
而兵部随有密劄咨總督,亦僅此三語;始知平西已起兵滇中。
愛大人出京,
忽值灘流奔激,瞬目便過。
吾輩身習舟橹,莫不齧指歎息。
制府生自北方,中原千裡,縱送疾馳,從未閱曆此境;呼酒命酌,意氣自如。
制府或水或陸,必載賬房以行,夜宿草間,不居館驿。
佽飛騎校、厮養夫役千有餘人,每一露宿,賬房星列、儲胥虎落,頃刻而具,竟夜刁鬥肅然。
邀諸客帳中痛飲,漏下三十刻,猶命小奚按曲,或铙歌大鼓,弗肯就睡。
天未明,已上馬行十裡;比之陶公運甓,不是過也。
餘辛亥冬,初至浙幕。
見中丞卧榻之側,縣一小牌,上書時事數則:一、三王宜撤。
一、旗下宜終三年之喪。
一、逃人宜寬連坐。
一、蘇松賦征宜減一半。
中丞笑曰:此當今所亟,吾恨不得枋國如先君時,便一一措行。
餘甚韪其言。
獨三王之撤,意中以為必無此事。
豈知宸眷日笃,癸醜之春遂以總督陛見。
淩晨入朝、日旰而出,君臣密語,左右皆不聞。
未幾,旗下終喪、蘇松六郡蠲賦,俱奉特旨;而三王之撤,亦竟如所言。
雖或出自廟算以及諸王大臣之謀,而未必不由制府贊決。
及杖钺南來,靖南疑有密敕處分,旁徨中夜,每每衷甲而寝。
易曰:載鬼一車,先張之弧。
此之謂矣。
制府在浙時,一介不取。
署中尊卑男女幾及千人,每歲供膳薪水、交際賓客、赈救災荒、饩館幕士,費及萬餘金;一遇困乏,必稱貸于雅梅敕,大書借券三分起息,而钤以巡撫印。
積久已多,責償無計,遂以家中田産契歸梅敕。
後有人言藩司庫銀充牣,撮用一時,可免子息。
每有所需,即從藩司借取,積幾萬兩,躊蹰莫抵;乃令能幹家人往楚市買米豆貿易,赢餘得償藩庫之半。
離任時,尚欠四萬,一時無可挪移。
藩司袁一相竟欲開置交盤冊中,賴織造金移動機隻錢糧抵銷此項;而織造之數,期以到閩清償。
莅任後,兌支浙撫解閩饷銀四萬兩畫歸織造,此項始清。
初,中丞撫杭時,藩司例有歲饋,一概不取;積五年之久,便省二十餘萬。
所撮之數,曾有幾何!況浙省錢糧出入繁多,豈無開豁?屬當藩司镌級調用,遂爾悍然負心。
平日交情,一旦反面,宜其死也。
制府到任後,日以海事為念。
忽有人獻戚繼光「閩中禦倭事迹」,約五十餘葉。
制府喜曰:此真今日平海要策也。
百餘年來,倭寇不侵,兵制盡廢。
方今鄭氏出沒不常,福、興、漳、泉在在無備;一遇變起,直入内地,始藉各鎮之兵以為守禦,幾何不至糜爛邪!戚大将軍方略具在,可踵而行也。
遂以此書授餘曰:海洋形勢、攻守機宜,盡在是矣。
特文詞質古,似「戰國策」;且山礁海汛,地名不一,難以句讀。
我軍旅方殷,日碌碌戎馬;子盍為我丹黃而鈎貫之!餘受而卒讀,見其經略之法,全在外洋大海中間,分設五寨,每寨千人;五寨之間又設五遊,每遊七百人。
平時以某寨之兵統領某遊,某日以某遊之兵哨至某寨;倭犯某寨則以某寨守禦而以某遊之兵應之,倭蹑某遊則以某寨及别遊之兵夾應之。
其最妙之法,全在視風色。
倭犯某處,則某寨先占上風以擊之;倭犯某處,則某遊繞出其背以擊之。
船在上風,利于取勝;波濤千裡,如常山之蛇,首尾互應。
南至粵界、北至浙界,逐日分巡、逐汛會哨,法至詳密。
餘驚歎不已。
闡繹十日夜,而朱黃鈎貫始就。
制府覽竟,大喜曰:此書之來,其天資我成事乎!時靖南奉撤,左右翼之兵計七千人,業經歸屬總督;而總督額兵又有三千,制府即欲用此萬人,以充五寨、五遊之額,無容添設一兵、無容加增一饷,簡練操演,即可以備折沖之用。
況朝廷許便宜從事,而靖南既撤,又無一人敢掣其肘,勢誠可為。
甲寅正月初日,制府會飲幕齋。
漏下未二十刻,忽餘房中焰起;争往視之,則案上已灼然,撲之始滅。
諸文書詩卷故無恙,而所輯錄五寨、五遊之稿已焚去。
制府愕然不樂。
細審每夜所點之燭約一尺有半,是夜燒未三寸,火光倒下,從燭心透跋而出,延及于案,誠怪事也。
未五日而有雲南之事,靖南免撤,兩翼之兵仍歸靖王;而事不可為矣。
制府虛心谘訪利弊;到任之後,條陳事宜,不下數十人。
李向陽所陳,尤剀切周至,文筆簡煉可喜。
制府召與語,貌頗不揚,而貧窭特甚;自言一妻一子,糠核不充,願鬻身以自給。
制府憐之,不受其券,饬署中間屋三楹,給以衣服銀米,令率妻子俱來就食;而于幕外另設一榻居之,以備顧問閩事。
向陽問無不知,尤時時請試,制義策論亦頗通曉。
後移之箭道,令為家人童子師;每日抗顔高坐,制府頗愛之。
及餘二月出署,詢之于人,乃耿府中出也。
制府初到任時,提督咨報某鎮總兵出洋,獲得海艘幾十隻、器械若幹,當時斬過首級幾十顆,現獲賊六十名起解到省。
随将六十人監候,業經具題待旨處決矣。
制府忽思此六十人不過海邊窮民,或計無所之,陷于不逞。
雖船中器械格鬥有形,然骈戮不無可憫;意欲特疏請寬,以為殺之不足以示國威,而釋之或可以招反側。
其言累累,欲以格主上之心,開一面之網;專欲恩綏海濱,使無為盜故耳。
閩中海味極多,魚鹽之利為天下最,百姓藉以為生。
自奉旨片闆不許下海,不惟地方窮困,而小民謀生無路;間有冒險求獲,覓食于刀鋸之下。
沿邊兵将,往往以此解功。
制府到任以後,日索海味,沿海之民鹹額手曰:範侍郎将開海禁也。
先是,都察院多諾請弛海禁,部覆止令小民于近港駕木筏捕魚。
雖奉谕旨,然從無一人敢采捕者。
制府大言曰:海禁已寬,爾輩何不入海謀衣食邪!百姓以為近港之内所獲甚微,且法網可畏。
制府又曰:朝廷所許近港者,但非外洋耳。
出海數百裡,皆近港也。
提督王進功力争不可;制府曉谕再三,自此海禁遂撤。
會城之内,海味滿街。
曩者朝廷差滿洲大人閱視海疆,恐沿海百姓相通海上,遂為清野之計。
凡沿海二、三百裡棄為瓯脫,荒畜牧、焚廬舍,百姓盡徙入内地,築台寨為界;有過此者,命為透越,立斬不赦,百姓搖手犯禁。
制府到日,訟言曰:拒敵者當守藩籬;今守堂奧,非計也。
我方志平海外,何以示怯于敵?盍撤諸!移文提督。
提督咨覆,以為建設台寨,久有定制;一旦撤去,設有海釁,誰執其咎?制府怒曰:我出京時,朝廷執手面谕:邊疆之事,悉以委卿;況敕書内巡撫、提督,俱聽爾節制。
今如此大事,利及百姓,何以相沮!提督素無大志,聞而餒甚,遂噤不敢言。
自此,透越之罪始免而台寨亦漸議撤矣。
靖南告報搬家人口約計十三萬五千,随經核減去虛冒一萬四千;制府又與耿王商酌,内有原籍閩人不願北遷者留下萬人,總計十一萬有奇:業經造冊具題。
其裝載船隻、過嶺兜轎以及擡扛夫役需至四、五十萬,不惟一時地方無措,而所過中夥、歇店亦無寬地可容。
議分作六運,一應船兜夫役,更番起送;每運用清流船五千隻,每船載三、四人,約及二萬人。
由福州下船、至浦城登岸,上下行李,往返時日每運約計一月。
自十三年三月十五日起行、至八月十五日,六運始完:已經報部。
後因藩衆料理不及,又改于四月十五日起行、至九月十五日告竣。
制府自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到任以後,無日不咨報鄰省、檄行各屬,酌處水陸之費;公咨之外,複有私函。
雖不敢訟言,微寓陰雨之慮。
先得川湖蔡總督咨移:平西藩旅,春初啟行。
晝夜籌劃,計三藩之衆會集,當在儀、揚之間,地方必有變動。
方鰓鰓然重慮于此,忽于十三年正月十一日晡後,突有京中愛大人至,赍诏谕靖南王;内雲:朕聞雲南作亂,靖南王相應固守地方,不必搬家。
而兵部随有密劄咨總督,亦僅此三語;始知平西已起兵滇中。
愛大人出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