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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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而降低,他還是當時書寫碑方面的一個名家。
鐘書古雅,宜于碑志;二王流便,宜于書帖,風格不同,各有所施。
大概到了隋代,碑志方面的書法家認為當時北方的書法,自從受了南方書法風格的影響以後,已經流便有餘,古雅不足了。
為了在碑志方面杜塞這一頹風,于是又在真書之中,更多地參酌隸體。
可是這樣一來,不但沒有恢複和發展魏碑的古雅樸質的優秀傳統,反而使人感到不自然,感到有些做作。
當然,隋碑中也有不少優美的作品,如張禮暨妻羅氏墓志、蔡夫人張貴男墓志,董美人墓志等,是可以和魏齊碑志相抗衡的。
音樂、舞蹈與雜伎 中國古代所謂“雅樂”的聲歌部分,其實就是《詩》三百篇。
《詩》三百篇中一部分來自民間,采詩的官把它們采集起來以後,經過樂師整理、編纂,和其餘一部分非民間的東西,配合鐘鼓節奏,以供統治階級享祀燕樂之用,這就是後來所謂的雅樂了。
雅樂中的一部分固然來自民間,但既已成為帝王舉行大典所用的樂舞,它就逐漸離開人民,衰亡下去。
所以到了建安初年,曹操平荊州,得漢雅樂郎杜夔,他隻能拿三百篇中的《鹿鳴》、《驺虞》、《伐檀》、《文王》四篇來合樂歌唱,“餘聲不傳”。
“太和(公元227&mdash232年)末,又失其三,左延年所得,唯《鹿鳴》一笙。
”“至晉室,《鹿鳴》一篇又無傳矣”(《通志·樂略·樂府總序》),這樣也就是說春秋以來的雅樂至西晉而亡,當然是很自然的事。
兩漢、魏、晉的樂府,它也來自民間,“采詩入樂,自漢武始”(《通志·樂略·正聲序論》)。
它的聲樂有短箫铙歌(鼓吹樂的一種),有《舞歌》(《舞》本漢《巴渝舞》),有《拂舞歌》,有《相和歌》(漢世街陌讴謠之辭,絲竹相和)。
這些歌辭合樂以後,被統治階級采用作為宗廟的樂歌和軍中的凱歌,一直到南朝還是如此。
音樂是在人民中間發展出來的,因此不可能不帶有地方色彩。
中原的聲歌,由于西晉淪亡以後,沒有樂府來加以采集整理,所以“中原正聲”很少被保存下來。
而自各族大移動起,漠北、西域的音樂,大量輸入黃河流域;同時,東晉在江南建國以後,南方的聲歌如《清商曲》中的《子夜》、《前溪》、《烏夜啼》、《石城樂》、《莫愁樂》、《襄陽樂》之類,也大大發展起來,并被樂府采集整理。
這樣,當時的音樂界就出現了“陳、梁舊樂,雜用吳、楚之音;周、齊舊樂,多涉胡戎之伎”(《舊唐書·音樂志》)的現象。
現在先講《清商樂》。
《清商樂》是盛行于東晉南朝的音樂。
《清商樂》的前身,是漢代的《相和歌》。
漢魏時期,有一種《但歌》,它沒有配合音樂,“作伎,最先一人倡,三人和”。
曹操的後宮宋容華,“清澈好聲,善唱此曲,當時特妙”。
《相和》和《但歌》不同的地方,是和音樂配合起來,“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宋書·樂志》)。
節是塞滿糠的小鼓,領唱的人,手裡拿着小鼓。
曹魏時,有朱生、宋識、列和等樂師把流行于當時的《相和》十七曲,合并為十三曲。
從沒有配合音樂的《但歌》,發展到“被之弦管”的《相和歌》;又根據《相和歌》的樂譜,配合弦管金石,制造新的歌辭,稱為清商三調歌詞。
《宋書·音樂志》說:“魏晉之世,有孫氏善弘舊曲(依據舊的樂譜譜新詞),宋識善擊節倡和(領唱),陳左善清歌(獨唱),列和善吹笛,郝索善彈筝,朱生善琵琶,尤發新聲。
”這六位歌手和樂師,對此後《清商樂》的發展,有較大影響。
西晉末年,洛都淪覆,漢魏舊音流傳到江南,又補充以《吳歌》、《西曲》,《清商樂》的歌詞内容,就非常豐富了。
南齊有朱顧仙、朱子尚,梁代有吳安泰、韓法秀,皆以善歌聞名,同時有宮人王金珠“善歌吳聲四曲,又制《江南歌》,當時妙絕”(《通典·樂典》)。
可見南朝聲樂方面人才輩出。
北朝到了北魏孝文帝時期,南朝的《吳歌》、《西曲》以及漢魏以來中原舊曲,開始傳播到北方,北朝總謂之《清商樂》。
隋文帝滅陳之後,大量的《清商樂》曲傳播到北方,隋文帝稱贊它為華夏正聲,特别在太常卿之下設立一個清商署來整理保存這部分音樂遺産。
并把《清商樂》列為七部伎之一,稱為《清商伎》。
“歌曲有《陽伴》,舞曲有《明君》、《并契》。
其樂器有鐘、磬、琴、瑟、擊琴、琵琶、箜篌、築、筝、節鼓、笙、笛、箫、篪、埙等十五種。
”(《隋書·音樂志》) 《西涼樂》,這是盛行于十六國北朝的音樂。
《隋書·音樂志》稱:“西涼者,起苻氏之末,呂光、沮渠蒙遜等據有涼州,變龜茲聲為之,号為秦漢伎。
魏太武(拓跋焘)既平河西得之,謂之《西涼樂》。
至魏、周之際,遂謂之國伎。
”這是北方各民族融合過程中形成的一種音樂,既有秦漢舊伎,又摻進了少數民族的聲調和樂器。
所以《隋志》又說:“今曲項琵琶、豎頭箜篌之徒,并出自西域,非華夏正器。
《楊澤新聲》、《神白馬》之類,生于胡戎,胡戎歌非漢魏遺曲,故其樂器聲調,悉與書史不同。
其歌曲有《永世樂》,解曲有《萬世豐》,舞曲有《于阗佛曲》。
其樂器有鐘、磬、彈筝、筝、卧箜篌、豎箜篌、琵琶、五弦、笙、箫、大筚篥、長笛、小筚篥、橫笛、腰鼓、齊鼓、擔鼓、銅钹、貝等十九種,為一部。
”《舊唐書·音樂志》稱西涼伎有“白舞一人,方舞四人”。
《龜茲樂》,苻秦之末,呂光至龜茲(今新疆庫車),得其樂聲,傳播到中原地區,風靡一時,一直到隋唐,都在發生影響。
齊隋之際,《龜茲樂》有《西國龜茲》、《齊朝龜茲》、《土龜茲》等三部。
《隋書·音樂志》說它的“歌曲有《善善摩尼》,解曲有《婆伽兒》,舞曲有《小天》,又有《疏勒鹽》。
其樂器有豎箜篌、琵琶、五弦、笙、笛、箫、筚篥、毛員鼓、都昙鼓、答臘鼓、腰鼓、羯鼓、雞婁鼓、銅钹、貝等十五種,為一部。
”《舊唐書·音樂志》稱龜茲樂有“舞者四人”。
當時中國國内少數民族地區的音樂影響中原地區最大的要算《龜茲樂》了。
《大唐西域記》稱“屈支(龜茲的異譯)國,管弦伎樂,特善諸國。
”《舊唐書·音樂志》稱:“自周隋以來,管弦雜曲将數百,多用《西涼樂》,鼓舞曲,多用《龜茲樂》。
”而且《西涼樂》,《隋書·音樂志》說它“變龜茲聲為之”,可見也來源于《龜茲樂》。
《龜茲樂》固然是從苻秦末傳其樂聲,可是中原地區傳習之盛,卻是從北魏後期開始。
《通典·樂典》稱:“自宣武(元恪)已後,始愛胡聲。
洎于遷都(東魏遷邺),屈茨(龜茲)琵琶、五弦、箜篌、胡、胡鼓、銅钹、打沙羅、胡舞,铿锵镗,洪心駭耳。
撫筝新靡絕麗,歌音全似吟哭,聽之者無不凄怆。
”北齊尤好《龜茲樂》,有曹國人曹婆羅門,北魏時以彈龜茲琵琶著名當世;子曹僧奴,僧奴子曹妙達,北齊後主(高緯)時,“以能彈胡琵琶,甚被寵遇,俱開府封王”;此外還有“何朱弱(何國人)、史醜多(史國人)之徒十餘人,鹹以能舞工歌,及善音樂者,亦至儀同、開府”(《北史·恩幸傳》)。
當時盛為無愁之曲,“音韻窈窕,極于哀思”,“曲終樂阕,莫不殒涕”(《通典·樂典》)。
北周武帝時,有龜茲人蘇祗婆來到長安,把龜茲樂調也傳到中原地區,對此後中原地區音樂的發展,影響極大。
《疏勒樂》,北魏時傳入内地。
《隋書·音樂志》稱《疏勒樂》“歌曲有《亢利死讓樂》,舞曲有《遠服》,解曲有《鹽曲》。
樂器有豎箜篌、琵琶、五弦、笛、箫、筚篥、答臘鼓、腰鼓、羯鼓、雞婁鼓等十種,為一部”。
《新唐書·禮樂志》稱《疏勒樂》有“舞者二人”。
以上是國内各族的音樂,下面講的是國外傳入中土的音樂。
《安國樂》,北魏時傳來中國。
《隋書·音樂志》說它的“歌曲有《附薩單時》,舞曲有《末奚》,解曲有《居和祗》。
樂器有箜篌、琵琶、五弦、笛、箫、筚篥、雙筚篥、正鼓、和鼓、銅钹等十種,為一部”。
《新唐書·禮樂志》稱《安國樂》有“舞者二人”。
《康國樂》,北周武帝娶突厥公主為皇後,《康國樂》也随着突厥公主輾轉傳來中國。
《隋書·音樂志》說它的“歌曲有《戢殿農和正》,舞曲有《駕蘭缽鼻始》、《末奚波地》、《農惠缽鼻始》、《前拔地惠地》等四曲。
樂器有笛、正鼓、和鼓、銅钹等四種,為一部”。
《新唐書·禮樂志》稱《康國樂》有“舞者二人”。
《高麗樂》和《百濟樂》,北魏滅北燕馮氏時(公元436年),得二國之樂,但不完備。
到了北周武帝滅北齊時(公元577年),這兩國的音樂繼續輸入中國,漸臻完備。
《隋書·音樂志》稱《高麗樂》的“歌曲有《芝栖》,舞曲有《歌芝栖》。
樂器有彈筝、卧箜篌、豎箜篌、琵琶、五弦、笛、笙、箫、小筚篥、桃皮筚篥、腰鼓、齊鼓、擔鼓、貝等十四種,為一部”。
《天竺樂》和《扶南樂》,本來是二部。
《天竺樂》是在前涼張重華時期(公元346&mdash353年),傳到河西走廊的。
大概這時佛教廣泛流行,五天竺的音樂随着佛教而輸入中國。
扶南(今柬埔寨)的音樂,和天竺是一個系統即佛教系統,因此到隋代,就把《扶南樂》合并到《天竺樂》裡去了。
《隋書·音樂志》謂《天竺樂》的“歌曲有《沙石疆》,舞曲有《天曲》。
樂器有鳳首箜篌、琵琶、五弦、笛、銅鼓、毛員鼓、都昙鼓、銅钹、貝等九種,為一部”。
《新唐書·禮樂志》稱《天竺樂》有“舞者二人”。
以上一些樂伎,有國内的,有國外的,有中原地區的,有少數民族地區的,樂工的衣服裝飾,一概從其方俗。
如《龜茲樂》樂工,都是“皂絲布頭巾,绯絲布袍,錦袖,绯布袴&hellip&hellip烏皮靴”。
《高麗樂》樂工,都着“紫羅帽,飾以鳥羽,黃大袖,紫羅帶,大口袴,赤色靴”(《通典·樂典》)。
可以說,竭力想通過衣服裝飾,以保存音樂的原來情調和氣氛。
此外,北朝還流行過鮮卑、吐谷渾、步落稽(即稽胡)三個部族的音樂,并用它的曲調配合鼓吹,作為馬上鼓吹之樂。
《鮮卑樂》,亦謂之《北歌》,北魏時稱為《真人代歌》。
北魏建都平城時,令掖庭宮女,朝夕歌唱。
到了周、隋之際,還用來和《西涼樂》雜奏。
《北歌》的歌辭,除了《企喻
鐘書古雅,宜于碑志;二王流便,宜于書帖,風格不同,各有所施。
大概到了隋代,碑志方面的書法家認為當時北方的書法,自從受了南方書法風格的影響以後,已經流便有餘,古雅不足了。
為了在碑志方面杜塞這一頹風,于是又在真書之中,更多地參酌隸體。
可是這樣一來,不但沒有恢複和發展魏碑的古雅樸質的優秀傳統,反而使人感到不自然,感到有些做作。
當然,隋碑中也有不少優美的作品,如張禮暨妻羅氏墓志、蔡夫人張貴男墓志,董美人墓志等,是可以和魏齊碑志相抗衡的。
音樂、舞蹈與雜伎 中國古代所謂“雅樂”的聲歌部分,其實就是《詩》三百篇。
《詩》三百篇中一部分來自民間,采詩的官把它們采集起來以後,經過樂師整理、編纂,和其餘一部分非民間的東西,配合鐘鼓節奏,以供統治階級享祀燕樂之用,這就是後來所謂的雅樂了。
雅樂中的一部分固然來自民間,但既已成為帝王舉行大典所用的樂舞,它就逐漸離開人民,衰亡下去。
所以到了建安初年,曹操平荊州,得漢雅樂郎杜夔,他隻能拿三百篇中的《鹿鳴》、《驺虞》、《伐檀》、《文王》四篇來合樂歌唱,“餘聲不傳”。
“太和(公元227&mdash232年)末,又失其三,左延年所得,唯《鹿鳴》一笙。
”“至晉室,《鹿鳴》一篇又無傳矣”(《通志·樂略·樂府總序》),這樣也就是說春秋以來的雅樂至西晉而亡,當然是很自然的事。
兩漢、魏、晉的樂府,它也來自民間,“采詩入樂,自漢武始”(《通志·樂略·正聲序論》)。
它的聲樂有短箫铙歌(鼓吹樂的一種),有《舞歌》(《舞》本漢《巴渝舞》),有《拂舞歌》,有《相和歌》(漢世街陌讴謠之辭,絲竹相和)。
這些歌辭合樂以後,被統治階級采用作為宗廟的樂歌和軍中的凱歌,一直到南朝還是如此。
音樂是在人民中間發展出來的,因此不可能不帶有地方色彩。
中原的聲歌,由于西晉淪亡以後,沒有樂府來加以采集整理,所以“中原正聲”很少被保存下來。
而自各族大移動起,漠北、西域的音樂,大量輸入黃河流域;同時,東晉在江南建國以後,南方的聲歌如《清商曲》中的《子夜》、《前溪》、《烏夜啼》、《石城樂》、《莫愁樂》、《襄陽樂》之類,也大大發展起來,并被樂府采集整理。
這樣,當時的音樂界就出現了“陳、梁舊樂,雜用吳、楚之音;周、齊舊樂,多涉胡戎之伎”(《舊唐書·音樂志》)的現象。
現在先講《清商樂》。
《清商樂》是盛行于東晉南朝的音樂。
《清商樂》的前身,是漢代的《相和歌》。
漢魏時期,有一種《但歌》,它沒有配合音樂,“作伎,最先一人倡,三人和”。
曹操的後宮宋容華,“清澈好聲,善唱此曲,當時特妙”。
《相和》和《但歌》不同的地方,是和音樂配合起來,“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宋書·樂志》)。
節是塞滿糠的小鼓,領唱的人,手裡拿着小鼓。
曹魏時,有朱生、宋識、列和等樂師把流行于當時的《相和》十七曲,合并為十三曲。
從沒有配合音樂的《但歌》,發展到“被之弦管”的《相和歌》;又根據《相和歌》的樂譜,配合弦管金石,制造新的歌辭,稱為清商三調歌詞。
《宋書·音樂志》說:“魏晉之世,有孫氏善弘舊曲(依據舊的樂譜譜新詞),宋識善擊節倡和(領唱),陳左善清歌(獨唱),列和善吹笛,郝索善彈筝,朱生善琵琶,尤發新聲。
”這六位歌手和樂師,對此後《清商樂》的發展,有較大影響。
西晉末年,洛都淪覆,漢魏舊音流傳到江南,又補充以《吳歌》、《西曲》,《清商樂》的歌詞内容,就非常豐富了。
南齊有朱顧仙、朱子尚,梁代有吳安泰、韓法秀,皆以善歌聞名,同時有宮人王金珠“善歌吳聲四曲,又制《江南歌》,當時妙絕”(《通典·樂典》)。
可見南朝聲樂方面人才輩出。
北朝到了北魏孝文帝時期,南朝的《吳歌》、《西曲》以及漢魏以來中原舊曲,開始傳播到北方,北朝總謂之《清商樂》。
隋文帝滅陳之後,大量的《清商樂》曲傳播到北方,隋文帝稱贊它為華夏正聲,特别在太常卿之下設立一個清商署來整理保存這部分音樂遺産。
并把《清商樂》列為七部伎之一,稱為《清商伎》。
“歌曲有《陽伴》,舞曲有《明君》、《并契》。
其樂器有鐘、磬、琴、瑟、擊琴、琵琶、箜篌、築、筝、節鼓、笙、笛、箫、篪、埙等十五種。
”(《隋書·音樂志》) 《西涼樂》,這是盛行于十六國北朝的音樂。
《隋書·音樂志》稱:“西涼者,起苻氏之末,呂光、沮渠蒙遜等據有涼州,變龜茲聲為之,号為秦漢伎。
魏太武(拓跋焘)既平河西得之,謂之《西涼樂》。
至魏、周之際,遂謂之國伎。
”這是北方各民族融合過程中形成的一種音樂,既有秦漢舊伎,又摻進了少數民族的聲調和樂器。
所以《隋志》又說:“今曲項琵琶、豎頭箜篌之徒,并出自西域,非華夏正器。
《楊澤新聲》、《神白馬》之類,生于胡戎,胡戎歌非漢魏遺曲,故其樂器聲調,悉與書史不同。
其歌曲有《永世樂》,解曲有《萬世豐》,舞曲有《于阗佛曲》。
其樂器有鐘、磬、彈筝、筝、卧箜篌、豎箜篌、琵琶、五弦、笙、箫、大筚篥、長笛、小筚篥、橫笛、腰鼓、齊鼓、擔鼓、銅钹、貝等十九種,為一部。
”《舊唐書·音樂志》稱西涼伎有“白舞一人,方舞四人”。
《龜茲樂》,苻秦之末,呂光至龜茲(今新疆庫車),得其樂聲,傳播到中原地區,風靡一時,一直到隋唐,都在發生影響。
齊隋之際,《龜茲樂》有《西國龜茲》、《齊朝龜茲》、《土龜茲》等三部。
《隋書·音樂志》說它的“歌曲有《善善摩尼》,解曲有《婆伽兒》,舞曲有《小天》,又有《疏勒鹽》。
其樂器有豎箜篌、琵琶、五弦、笙、笛、箫、筚篥、毛員鼓、都昙鼓、答臘鼓、腰鼓、羯鼓、雞婁鼓、銅钹、貝等十五種,為一部。
”《舊唐書·音樂志》稱龜茲樂有“舞者四人”。
當時中國國内少數民族地區的音樂影響中原地區最大的要算《龜茲樂》了。
《大唐西域記》稱“屈支(龜茲的異譯)國,管弦伎樂,特善諸國。
”《舊唐書·音樂志》稱:“自周隋以來,管弦雜曲将數百,多用《西涼樂》,鼓舞曲,多用《龜茲樂》。
”而且《西涼樂》,《隋書·音樂志》說它“變龜茲聲為之”,可見也來源于《龜茲樂》。
《龜茲樂》固然是從苻秦末傳其樂聲,可是中原地區傳習之盛,卻是從北魏後期開始。
《通典·樂典》稱:“自宣武(元恪)已後,始愛胡聲。
洎于遷都(東魏遷邺),屈茨(龜茲)琵琶、五弦、箜篌、胡、胡鼓、銅钹、打沙羅、胡舞,铿锵镗,洪心駭耳。
撫筝新靡絕麗,歌音全似吟哭,聽之者無不凄怆。
”北齊尤好《龜茲樂》,有曹國人曹婆羅門,北魏時以彈龜茲琵琶著名當世;子曹僧奴,僧奴子曹妙達,北齊後主(高緯)時,“以能彈胡琵琶,甚被寵遇,俱開府封王”;此外還有“何朱弱(何國人)、史醜多(史國人)之徒十餘人,鹹以能舞工歌,及善音樂者,亦至儀同、開府”(《北史·恩幸傳》)。
當時盛為無愁之曲,“音韻窈窕,極于哀思”,“曲終樂阕,莫不殒涕”(《通典·樂典》)。
北周武帝時,有龜茲人蘇祗婆來到長安,把龜茲樂調也傳到中原地區,對此後中原地區音樂的發展,影響極大。
《疏勒樂》,北魏時傳入内地。
《隋書·音樂志》稱《疏勒樂》“歌曲有《亢利死讓樂》,舞曲有《遠服》,解曲有《鹽曲》。
樂器有豎箜篌、琵琶、五弦、笛、箫、筚篥、答臘鼓、腰鼓、羯鼓、雞婁鼓等十種,為一部”。
《新唐書·禮樂志》稱《疏勒樂》有“舞者二人”。
以上是國内各族的音樂,下面講的是國外傳入中土的音樂。
《安國樂》,北魏時傳來中國。
《隋書·音樂志》說它的“歌曲有《附薩單時》,舞曲有《末奚》,解曲有《居和祗》。
樂器有箜篌、琵琶、五弦、笛、箫、筚篥、雙筚篥、正鼓、和鼓、銅钹等十種,為一部”。
《新唐書·禮樂志》稱《安國樂》有“舞者二人”。
《康國樂》,北周武帝娶突厥公主為皇後,《康國樂》也随着突厥公主輾轉傳來中國。
《隋書·音樂志》說它的“歌曲有《戢殿農和正》,舞曲有《駕蘭缽鼻始》、《末奚波地》、《農惠缽鼻始》、《前拔地惠地》等四曲。
樂器有笛、正鼓、和鼓、銅钹等四種,為一部”。
《新唐書·禮樂志》稱《康國樂》有“舞者二人”。
《高麗樂》和《百濟樂》,北魏滅北燕馮氏時(公元436年),得二國之樂,但不完備。
到了北周武帝滅北齊時(公元577年),這兩國的音樂繼續輸入中國,漸臻完備。
《隋書·音樂志》稱《高麗樂》的“歌曲有《芝栖》,舞曲有《歌芝栖》。
樂器有彈筝、卧箜篌、豎箜篌、琵琶、五弦、笛、笙、箫、小筚篥、桃皮筚篥、腰鼓、齊鼓、擔鼓、貝等十四種,為一部”。
《天竺樂》和《扶南樂》,本來是二部。
《天竺樂》是在前涼張重華時期(公元346&mdash353年),傳到河西走廊的。
大概這時佛教廣泛流行,五天竺的音樂随着佛教而輸入中國。
扶南(今柬埔寨)的音樂,和天竺是一個系統即佛教系統,因此到隋代,就把《扶南樂》合并到《天竺樂》裡去了。
《隋書·音樂志》謂《天竺樂》的“歌曲有《沙石疆》,舞曲有《天曲》。
樂器有鳳首箜篌、琵琶、五弦、笛、銅鼓、毛員鼓、都昙鼓、銅钹、貝等九種,為一部”。
《新唐書·禮樂志》稱《天竺樂》有“舞者二人”。
以上一些樂伎,有國内的,有國外的,有中原地區的,有少數民族地區的,樂工的衣服裝飾,一概從其方俗。
如《龜茲樂》樂工,都是“皂絲布頭巾,绯絲布袍,錦袖,绯布袴&hellip&hellip烏皮靴”。
《高麗樂》樂工,都着“紫羅帽,飾以鳥羽,黃大袖,紫羅帶,大口袴,赤色靴”(《通典·樂典》)。
可以說,竭力想通過衣服裝飾,以保存音樂的原來情調和氣氛。
此外,北朝還流行過鮮卑、吐谷渾、步落稽(即稽胡)三個部族的音樂,并用它的曲調配合鼓吹,作為馬上鼓吹之樂。
《鮮卑樂》,亦謂之《北歌》,北魏時稱為《真人代歌》。
北魏建都平城時,令掖庭宮女,朝夕歌唱。
到了周、隋之際,還用來和《西涼樂》雜奏。
《北歌》的歌辭,除了《企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