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北魏末年的各族人民大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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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正月,泾州有沙門劉慧汪為首的農民起義(見《魏書·世宗紀》);永平三年二月,秦州有沙門劉光秀為首的農民起義(見《魏書·世宗紀》);同月,秦州隴西羌族人民殺鎮将,舉行起義(見《魏書·世宗紀》);永平四年正月,汾州有劉龍駒為首的人民起義(見《魏書·世宗紀》);延昌三年(公元514年)十一月,幽州有沙門劉僧紹為首的農民起義(見《魏書·世宗紀》);延昌四年六月,冀州有沙門僧法慶為首的農民起義(見《魏書·肅宗紀》、《北史·魏京兆王子推傳》)。
宣武帝時代的十次起義,其中四次是僧侶領導的,連同孝文帝太和五年沙門僧法秀在平城招結奴隸策劃起義、太和十四年沙門司馬惠卿的起義,一共有六次。
早在孝文帝即位的次年(延興二年,公元472年),就有诏書提到:“比丘不在寺舍,遊涉村落,交通奸猾,經曆年歲。
令民間五五相保,不得容止。
”(《魏書·釋老志》)稍後,世族大地主範陽盧淵也曾上表說:“關右之民,自比年以來,競設齋會,假稱豪貴,以相煽惑,顯然于衆坐之中,以謗朝廷,無上之心,莫此為甚。
愚謂宜速懲絕,戮其魁帥;不爾,懼成赤眉、黃巾之禍。
”(《魏書·盧玄傳孫淵附傳》)從這些诏、表中,可以見到從那時起,少數僧侶已經采用宗教的形式,開始組織農民來進行推翻北魏統治的活動。
或認為:“這時僧侶地主在經濟上的勢力,已極雄厚,因此想通過&lsquo叛亂&rsquo的形式來奪取政權,所以這是一種政教的武裝沖突。
”我個人是不同意這種看法的。
北魏在孝文帝承明元年(公元476年),黃河流域的僧尼總數還不到八萬人;到了孝明帝正光之際(公元520&mdash524年),相距不到半個世紀,僧尼總數卻驟然增加到二百萬人左右,占政府編戶總人口數的十五分之一。
這是由于被奴役、被壓迫的自耕小農,他們想找出一條逃避苛政的出路。
所謂“假慕沙門,實避調役”(《魏書·釋老志》),他們為了逃避苛重的調役,出家當和尚,是他們當時一條可走的路子。
可是佛教寺院是封建貴族的“孿生姊妹”,寺院裡的教職制,昭玄統、沙門都、州三藏、州僧主、州律主、寺主、都維那之類,是與封建社會諸關系的品級制度相适應的。
二百萬僧侶中,隻有一小撮僧侶地主掌握着寺院中的常住财産(寺院的庫房稱為無盡藏,寺院裡的财産稱為常住财産)[4];按照佛教教律,常住财産是屬于全體僧衆的,但确立了與封建制度相适應的封建的教職制之後,實際上寺院的财産是掌握在一兩個寺主的手裡。
他們擁有為數衆多的佛圖戶、僧祇戶以及“部曲”[5],結交官府,放高利貸,氣焰赫,成為僧侶中的特權階級&mdash&mdash僧侶大地主。
這樣的僧侶地主,在中原地區二百萬僧侶中,究占絕少數;其他絕大多數的僧侶,卻是在寺院莊園裡做牛馬。
雖說按佛教教義,僧侶不必參加生産勞動,應該受人供養,可是事實上廣大勞動僧必須在寺院莊園裡刈稻種菜[6],有時還要修屋築路[7],至如初投寺院作小沙彌,服侍大和尚,灑掃周旋,更不用說了。
他們受盡僧侶地主的奴役和剝削,事實上,他們就是寺院裡變相的農奴。
因此,逃避調役的僧侶,本來就不滿政府,至此也會不滿僧侶地主。
所以法慶領導的冀州起義,他們不僅攻城略地,殺戮官吏,震撼了北魏統治政權;同時還公開宣稱“新佛出世,除去衆魔”,“所在屠滅寺舍,斬戮僧尼,焚燒經像”(《北史·魏京兆王子推傳子遙附傳》),殺了不少僧侶地主,燒毀了不少寺院。
隊伍迅速發展到五萬多人。
北魏冀州刺史蕭寶夤派長史崔伯麟率領軍隊前往鎮壓,被起義軍擊潰于煮棗城(今河北棗強西),伯麟敗死。
後來北魏王朝一面派遣親王元遙率領十萬大軍進攻起義軍;一面派遣漢世族大地主勃海高綽執“白虎幡軍前招慰”,進行分化,這才把義軍基本上鎮壓下去。
起義軍雖然隻支持三個月(延昌四年六月至九月),可是兩年以後(熙平二年,公元517年),還有“大乘餘&lsquo賊&rsquo,複相結聚,攻瀛州”(《北史·魏孝明帝紀》)的餘波。
從上面幾次僧侶領導的起義的具體内容來看,我們應該把它當作是最尖銳的階級鬥争的具體表現,而不應該認為是政府與僧侶地主之間的内部矛盾,這是毫無疑問的;因此,把它說成是政、教的武裝沖突,我們認為是值得商榷的。
法慶領導的冀州起義,隻能算作北魏末年大起義的序幕。
六鎮起義 北魏初都平城,為了拱衛首都,不受北方遊牧人柔然族之威脅,乃在平城沿北邊置立六個軍事據點,這就是六鎮[8]。
從西說起,這六個鎮是: 沃野鎮&mdash&mdash今内蒙古五原東北烏加河北。
懷朔鎮&mdash&mdash今内蒙古固陽西南。
武川鎮&mdash&mdash今内蒙古武川西南烏蘭不浪土城梁。
撫冥鎮&mdash&mdash今内蒙古四子王旗東南。
柔玄鎮&mdash&mdash今内蒙古興和西北。
懷荒鎮&mdash&mdash今河北張北北。
北魏抵抗北方柔然族人的軍事主力,就集中在這六個軍事重鎮中,每鎮有“鎮都大将”,“統兵備禦”(《魏書·官氏志》)。
鎮都大将的人選,在北魏初期,不是拓跋宗王,便是鮮卑八族王公;就是戍防的士兵,也大都是拓跋族的氏族成員,或者是中原的強宗子弟。
《北史·魏廣陽王建傳孫淵附傳》(《北史》避唐諱改作“深”)載淵上書曰:“&hellip&hellip昔皇始(公元396&mdash397年)以移防為重,盛簡親賢,擁麾作鎮,配以高門子弟,以死防遏。
不但不廢仕宦,至乃遍得複除,當時人物,忻慕為之。
”《北齊書·魏蘭根傳》載蘭根說尚書令李崇曰:“緣邊諸鎮,控攝長遠。
昔時初置,地廣人稀,或征發中原強宗子弟,或國之肺腑,寄以爪牙。
”都說明了這點。
在孝文帝以前,北魏王朝的幾個皇帝對北鎮的防務非常重視[9];就是孝文帝在遷都洛陽之初,還常至六鎮巡察。
但是拓跋部自從“分土定居”之後,由于封建化程度的加深,部落内部階級分化,已經非常急遽,誠如《魏書·官氏志》所說的:“代人諸胄,先無姓族(門閥等第)&hellip&hellip故官達者,位極公卿,其功衰之親(叔伯兄弟),仍居猥任。
”孝文帝遷都洛陽之後,更加速了這一分化的過程。
除了少數鮮卑貴族随都南遷,“得上品通官”(《北史·魏廣陽王建傳孫淵附傳》)以外,大部分的鮮卑族人以及被征服各族的人民都無可抗拒地淪落到封建隸屬的人群裡去了。
拓跋部的成員,起初曾構成拓跋部全部軍隊,而在北魏王朝初期,又構成北魏王朝軍隊的基本核心。
現在,一部分随着都城南遷而移居洛陽之後,孝文帝在太和二十年,曾“以代遷之士,皆為羽林、虎贲”(《魏書·高祖紀》)。
可是随着封建化程度的加深,他們過去“進仕路泰”,現在卻“進仕路難”(《魏書·山偉傳》)了。
他們有的被稱為“代來寒人”,開始受到鮮卑貴族和漢族大地主的排抑,認為他們是武人,“不使預在清品”,因而引起了他們的抗争。
在孝明帝神龜二年(公元519年)二月二十日,洛陽的羽林、虎贲聚集至千餘人,進入尚書省诟罵,最後“以杖石為兵器”(《魏書·張彜傳》),焚毀征西将軍張彜第宅,毆傷張彜,燒殺彜子張始均。
起因就是由于張彜的長子張仲曾上封事請重定铨叙法,排抑代來武人的緣故[10]。
随遷都而進入中原地區的鮮卑族人,雖然由于鮮卑族封建化加深,身份為之低落,但無論怎樣,北魏王朝有時還會照顧他們一些,如“奏立勳附隊,令各依資出身”或“悉被收叙”[11]。
至于留在塞上的鮮卑族人,以及和他們共同戍防邊陲的被征服的各族人民,情況就不一樣。
由于遷都洛陽之後,過去拱衛平城的六鎮,至此漸失去其重要性,因此,宣武帝以後,“邊任益輕,唯底滞凡才,出為鎮将”(《北史·魏廣陽王建傳孫淵附傳》),他們大都貪殘無比,“政以賄立”。
史載“景明(公元500&mdash503年)以來,北蕃(六鎮)連年災旱,高原陸野,不任營殖,惟有水田,少可畝”,可是六鎮的“主将、參僚專擅腴美,瘠土荒疇以給百姓,因此困敝,日月滋甚”(《魏書·源賀傳子懷附傳》)。
如薄骨律鎮(今甯夏靈武市西南)的“農夫雖複布野,官渠乏水,不得廣殖。
承前以來,功不充課,兵人(民)口累,率皆饑儉”(《魏書·刁雍傳》)。
鎮戶的經濟因此日益衰頹,生活也更加困難起來。
鎮戶的身份也日益低落。
尤其自文成帝(公元452&mdash465年)以來,北魏政府把判處死刑的罪犯“恕死”,“徙充北蕃諸戍”(《魏書·源賀傳》),充當“邊戍之兵”。
鎮戶既然經常與罪犯谪配者同列,他們的身份地位,更是明顯地低落了。
久而久之,就造成《北史·魏廣陽王建傳孫淵附傳》所謂“及太和在曆,仆射李沖當官任事,涼州土人(平涼戶),悉免厮役;豐、沛舊門(拓跋族人),仍防邊戍。
自非得罪當世,莫肯與之為伍。
征、鎮
宣武帝時代的十次起義,其中四次是僧侶領導的,連同孝文帝太和五年沙門僧法秀在平城招結奴隸策劃起義、太和十四年沙門司馬惠卿的起義,一共有六次。
早在孝文帝即位的次年(延興二年,公元472年),就有诏書提到:“比丘不在寺舍,遊涉村落,交通奸猾,經曆年歲。
令民間五五相保,不得容止。
”(《魏書·釋老志》)稍後,世族大地主範陽盧淵也曾上表說:“關右之民,自比年以來,競設齋會,假稱豪貴,以相煽惑,顯然于衆坐之中,以謗朝廷,無上之心,莫此為甚。
愚謂宜速懲絕,戮其魁帥;不爾,懼成赤眉、黃巾之禍。
”(《魏書·盧玄傳孫淵附傳》)從這些诏、表中,可以見到從那時起,少數僧侶已經采用宗教的形式,開始組織農民來進行推翻北魏統治的活動。
或認為:“這時僧侶地主在經濟上的勢力,已極雄厚,因此想通過&lsquo叛亂&rsquo的形式來奪取政權,所以這是一種政教的武裝沖突。
”我個人是不同意這種看法的。
北魏在孝文帝承明元年(公元476年),黃河流域的僧尼總數還不到八萬人;到了孝明帝正光之際(公元520&mdash524年),相距不到半個世紀,僧尼總數卻驟然增加到二百萬人左右,占政府編戶總人口數的十五分之一。
這是由于被奴役、被壓迫的自耕小農,他們想找出一條逃避苛政的出路。
所謂“假慕沙門,實避調役”(《魏書·釋老志》),他們為了逃避苛重的調役,出家當和尚,是他們當時一條可走的路子。
可是佛教寺院是封建貴族的“孿生姊妹”,寺院裡的教職制,昭玄統、沙門都、州三藏、州僧主、州律主、寺主、都維那之類,是與封建社會諸關系的品級制度相适應的。
二百萬僧侶中,隻有一小撮僧侶地主掌握着寺院中的常住财産(寺院的庫房稱為無盡藏,寺院裡的财産稱為常住财産)[4];按照佛教教律,常住财産是屬于全體僧衆的,但确立了與封建制度相适應的封建的教職制之後,實際上寺院的财産是掌握在一兩個寺主的手裡。
他們擁有為數衆多的佛圖戶、僧祇戶以及“部曲”[5],結交官府,放高利貸,氣焰赫,成為僧侶中的特權階級&mdash&mdash僧侶大地主。
這樣的僧侶地主,在中原地區二百萬僧侶中,究占絕少數;其他絕大多數的僧侶,卻是在寺院莊園裡做牛馬。
雖說按佛教教義,僧侶不必參加生産勞動,應該受人供養,可是事實上廣大勞動僧必須在寺院莊園裡刈稻種菜[6],有時還要修屋築路[7],至如初投寺院作小沙彌,服侍大和尚,灑掃周旋,更不用說了。
他們受盡僧侶地主的奴役和剝削,事實上,他們就是寺院裡變相的農奴。
因此,逃避調役的僧侶,本來就不滿政府,至此也會不滿僧侶地主。
所以法慶領導的冀州起義,他們不僅攻城略地,殺戮官吏,震撼了北魏統治政權;同時還公開宣稱“新佛出世,除去衆魔”,“所在屠滅寺舍,斬戮僧尼,焚燒經像”(《北史·魏京兆王子推傳子遙附傳》),殺了不少僧侶地主,燒毀了不少寺院。
隊伍迅速發展到五萬多人。
北魏冀州刺史蕭寶夤派長史崔伯麟率領軍隊前往鎮壓,被起義軍擊潰于煮棗城(今河北棗強西),伯麟敗死。
後來北魏王朝一面派遣親王元遙率領十萬大軍進攻起義軍;一面派遣漢世族大地主勃海高綽執“白虎幡軍前招慰”,進行分化,這才把義軍基本上鎮壓下去。
起義軍雖然隻支持三個月(延昌四年六月至九月),可是兩年以後(熙平二年,公元517年),還有“大乘餘&lsquo賊&rsquo,複相結聚,攻瀛州”(《北史·魏孝明帝紀》)的餘波。
從上面幾次僧侶領導的起義的具體内容來看,我們應該把它當作是最尖銳的階級鬥争的具體表現,而不應該認為是政府與僧侶地主之間的内部矛盾,這是毫無疑問的;因此,把它說成是政、教的武裝沖突,我們認為是值得商榷的。
法慶領導的冀州起義,隻能算作北魏末年大起義的序幕。
六鎮起義 北魏初都平城,為了拱衛首都,不受北方遊牧人柔然族之威脅,乃在平城沿北邊置立六個軍事據點,這就是六鎮[8]。
從西說起,這六個鎮是: 沃野鎮&mdash&mdash今内蒙古五原東北烏加河北。
懷朔鎮&mdash&mdash今内蒙古固陽西南。
武川鎮&mdash&mdash今内蒙古武川西南烏蘭不浪土城梁。
撫冥鎮&mdash&mdash今内蒙古四子王旗東南。
柔玄鎮&mdash&mdash今内蒙古興和西北。
懷荒鎮&mdash&mdash今河北張北北。
北魏抵抗北方柔然族人的軍事主力,就集中在這六個軍事重鎮中,每鎮有“鎮都大将”,“統兵備禦”(《魏書·官氏志》)。
鎮都大将的人選,在北魏初期,不是拓跋宗王,便是鮮卑八族王公;就是戍防的士兵,也大都是拓跋族的氏族成員,或者是中原的強宗子弟。
《北史·魏廣陽王建傳孫淵附傳》(《北史》避唐諱改作“深”)載淵上書曰:“&hellip&hellip昔皇始(公元396&mdash397年)以移防為重,盛簡親賢,擁麾作鎮,配以高門子弟,以死防遏。
不但不廢仕宦,至乃遍得複除,當時人物,忻慕為之。
”《北齊書·魏蘭根傳》載蘭根說尚書令李崇曰:“緣邊諸鎮,控攝長遠。
昔時初置,地廣人稀,或征發中原強宗子弟,或國之肺腑,寄以爪牙。
”都說明了這點。
在孝文帝以前,北魏王朝的幾個皇帝對北鎮的防務非常重視[9];就是孝文帝在遷都洛陽之初,還常至六鎮巡察。
但是拓跋部自從“分土定居”之後,由于封建化程度的加深,部落内部階級分化,已經非常急遽,誠如《魏書·官氏志》所說的:“代人諸胄,先無姓族(門閥等第)&hellip&hellip故官達者,位極公卿,其功衰之親(叔伯兄弟),仍居猥任。
”孝文帝遷都洛陽之後,更加速了這一分化的過程。
除了少數鮮卑貴族随都南遷,“得上品通官”(《北史·魏廣陽王建傳孫淵附傳》)以外,大部分的鮮卑族人以及被征服各族的人民都無可抗拒地淪落到封建隸屬的人群裡去了。
拓跋部的成員,起初曾構成拓跋部全部軍隊,而在北魏王朝初期,又構成北魏王朝軍隊的基本核心。
現在,一部分随着都城南遷而移居洛陽之後,孝文帝在太和二十年,曾“以代遷之士,皆為羽林、虎贲”(《魏書·高祖紀》)。
可是随着封建化程度的加深,他們過去“進仕路泰”,現在卻“進仕路難”(《魏書·山偉傳》)了。
他們有的被稱為“代來寒人”,開始受到鮮卑貴族和漢族大地主的排抑,認為他們是武人,“不使預在清品”,因而引起了他們的抗争。
在孝明帝神龜二年(公元519年)二月二十日,洛陽的羽林、虎贲聚集至千餘人,進入尚書省诟罵,最後“以杖石為兵器”(《魏書·張彜傳》),焚毀征西将軍張彜第宅,毆傷張彜,燒殺彜子張始均。
起因就是由于張彜的長子張仲曾上封事請重定铨叙法,排抑代來武人的緣故[10]。
随遷都而進入中原地區的鮮卑族人,雖然由于鮮卑族封建化加深,身份為之低落,但無論怎樣,北魏王朝有時還會照顧他們一些,如“奏立勳附隊,令各依資出身”或“悉被收叙”[11]。
至于留在塞上的鮮卑族人,以及和他們共同戍防邊陲的被征服的各族人民,情況就不一樣。
由于遷都洛陽之後,過去拱衛平城的六鎮,至此漸失去其重要性,因此,宣武帝以後,“邊任益輕,唯底滞凡才,出為鎮将”(《北史·魏廣陽王建傳孫淵附傳》),他們大都貪殘無比,“政以賄立”。
史載“景明(公元500&mdash503年)以來,北蕃(六鎮)連年災旱,高原陸野,不任營殖,惟有水田,少可畝”,可是六鎮的“主将、參僚專擅腴美,瘠土荒疇以給百姓,因此困敝,日月滋甚”(《魏書·源賀傳子懷附傳》)。
如薄骨律鎮(今甯夏靈武市西南)的“農夫雖複布野,官渠乏水,不得廣殖。
承前以來,功不充課,兵人(民)口累,率皆饑儉”(《魏書·刁雍傳》)。
鎮戶的經濟因此日益衰頹,生活也更加困難起來。
鎮戶的身份也日益低落。
尤其自文成帝(公元452&mdash465年)以來,北魏政府把判處死刑的罪犯“恕死”,“徙充北蕃諸戍”(《魏書·源賀傳》),充當“邊戍之兵”。
鎮戶既然經常與罪犯谪配者同列,他們的身份地位,更是明顯地低落了。
久而久之,就造成《北史·魏廣陽王建傳孫淵附傳》所謂“及太和在曆,仆射李沖當官任事,涼州土人(平涼戶),悉免厮役;豐、沛舊門(拓跋族人),仍防邊戍。
自非得罪當世,莫肯與之為伍。
征、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