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江南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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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鐵)作刀鐮者。

    ”(《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4《鐵精》條引)所謂雜煉生,是指在熔鐵爐中,把生鐵和熟鐵混雜起來冶煉。

    “洪爐鼓鞲,火力到時,生鋼(“鐵”之訛字)先化,滲淋熟鐵之中,兩情投合,取出加捶,再煉再捶,不一而足”(《天工開物·五金篇》),就成質量較純的鋼鐵。

    這種煉法,費工較少,成本較低,因此不獨可以制刀劍,也可以制鐮刀,對發展生産是有積極意義的。

    官營冶坊中的冶鑄工人,大都是次于死罪一等的囚犯,政府把他們罰充苦工&mdash&mdash“補冶”以後,他們的身份是官奴隸。

    他們中間很多人被剪去頭發,帶着鐐鎖來從事無償勞動,往往沒有多久便被折磨死去,他們可以說是受迫害最深重的一個階層。

     《隋書·食貨志》稱“交、廣之域,全以金、銀為貨”,因此,銀的開采,也極為普遍。

    晉末,盧循曾在廣州開采銀礦[18];宋元嘉初,始興郡(治曲江,今廣東韶關市)領下有銀民三百多戶,專事開采銀礦,史稱其“鑿坑采砂,皆二三丈”(《宋書·良吏·徐豁傳》),可是由于當時技術條件低劣,每年因礦坑崩坍而壓死的人也很多。

    又梁末,周文育行至大庾嶺,在旅店中與商人賭博,赢“得銀二千兩”(《南史·周文育傳》)。

    銀的流通額,既是這樣大,銀的總生産量,在全國來說,當然也是一個可觀的數目。

     煤礦已開始發現和開采。

    宋雷次宗著《豫章記》,稱:“豐城縣(今江西豐城西南)葛鄉,有石炭二百頃,可燃以炊爨”(《太平禦覽》卷871引)。

    既然用煤來煮食物,也可能漸漸用來冶煉銅鐵了。

     造紙術是我國古代科學技術的四大發明之一。

    我國古代在發明紙以前,一般用簡牍和缣帛作為書寫材料。

    簡牍每簡隻能寫幾個字或十幾個字,木牍雖然可以多寫一些字,可是所占空間很大,使用不便。

    缣帛雖便于書寫,但價格昂貴,更是無法普及使用。

    造紙術的發明,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對世界科學文化發展作出的卓越貢獻。

    公元1957年,西安灞橋磚瓦廠工地上發掘出漢武帝時的古墓一座,内有米黃色長寬差不多10厘米大小的古紙,雖已裂成碎片,經過化驗,證實是大麻纖維(兼亦摻雜有少量苎麻)所造。

    灞橋紙可說是我國現存最早的植物纖維紙。

    公元1933年,我國新疆羅布淖爾漢代烽燧亭障遺址中,也曾出土一片古紙,其原料為“麻質,白色,作方塊薄片。

    四周不完整”。

    紙長10厘米,寬4厘米,“質甚粗糙,不勻淨,紙面尚存麻箸。

    蓋為初造紙時所作,故不精細也。

    按此紙出羅布淖爾古烽燧亭中,同時出土者有黃龍元年(公元前49年)之木簡,黃龍為漢宣帝年号,則此紙亦當為西漢故物也”(黃文弼教授《羅布淖爾考古記》)。

    灞橋紙和羅布淖爾紙的考古發現,說明我國造紙手工業的發生和發展,應該推早到西漢武帝(公元前140至前87年)時期。

    但是早期的麻紙,紙質比較粗糙,表面有較多的纖維束,纖維組織不夠緊密,分布不夠勻淨,麻紙上透眼較多,眼也較大[19]。

    東漢和帝時,中常侍蔡倫擔任主管制造禦用器物的尚方令。

    他總結了西漢以來勞動人民用麻質纖維造紙的經驗,改進造紙術,采用樹皮、麻頭、破布、舊漁網為造紙原料,于元興元年(公元105年)監制了一批良紙,風行全國,通稱“蔡侯紙”[20],從此造紙術就在我國各地推廣開來。

    直到東晉、南朝時期,經過勞動人民不斷的改進和提高,在原料方面,除原有的麻、楮皮外,還利用桑皮、藤皮來造紙。

    紙的原料更容易獲得,紙的成本更為降低,紙的生産量也更為增多。

    王羲之曾一次把會稽郡庫存紙九萬張送給謝安[21],可見紙的消費量也已随着生産量的增多而增加。

    當時範甯認為“土紙不可以作文書,皆令用藤角紙”(《初學記》卷21引),可見用藤皮來制成的紙,已普遍使用于公私之間了。

    藤紙的産地,集中在剡溪(曹娥江上遊)一帶,而餘杭由拳村(今浙江杭州市西舊餘杭城南二十八裡有由拳山,村在山下)所出的藤紙,也很出名[22]。

    桓玄曾“命平準作青紅缥綠桃花紙,使極精”,又下令政府機關“用簡者,皆以黃紙代之”(《太平禦覽》卷605引《桓玄僞事》),可見紙的功用,到了這時已完全代替了簡帛。

    南朝的建康城中有“銀紙官署,齊高帝造紙之所也,嘗造銀光紙贈王僧虔,一雲凝光”(《丹陽記》)。

    梁簡文帝為太子時,與人箋,有“特送四色紙三萬枚”之語;梁元帝為湘東王時,出為荊州刺史,曾“上武帝紙萬幅,又奉簡文紅箋五千番”,又雲“特送五色三萬枚”(見元鮮于樞《箋紙譜》引)。

    所謂四色、五色系指不同的紙色而言,而不是一紙之中含有四種或五種顔色,但是紙張的花色增多,說明紙的加工制造技術不斷地在提高。

    梁阮孝緒父彥為湘州從事,孝緒随父之任,“不書南紙,以成父之清”(《廣弘明集》卷3);陸有答謝安成王(梁武帝弟蕭秀)賜西蜀箋紙一萬幅啟,由此證之,到了南朝中葉,荊、湘和蜀中的造紙業,也開始發展起來了。

     漆器制造方面,從當時人所寫的《東宮舊事》一書中所留下來的記載來看,有“漆二升魁三”,“長槃五,漆尺槃三十,漆柏炙拌二”,“漆四升杯四十,漆杯子三百”,“漆碗子一百枚”(《太平禦覽》卷758、759、760引)等等用具,可見漆器的用途非常廣泛,可以和唐、宋以後的瓷器的用途等量齊觀。

    因此,《晉令》中特别規定,凡是制造漆器,必須得到政府的批準,在漆器按照一定的規格制成後,還得用朱砂調漆寫上制成的年月和制造者的姓名[23]。

    南齊時,梁州刺史崔慶緒,家财千萬,自用的漆器上都題有“日”字。

    慶緒死後,慶緒的兒子崔慰祖,散家财與宗族,由是“&lsquo日&rsquo字之器,流乎遠近”(《南齊書·文學·崔慰祖傳》),可見當時民間也還普遍使用漆器。

     制瓷業在江南也發展起來。

    制瓷技術是在制陶技術不斷發展的基礎上發明的。

    地下出土的商、周時期的釉陶或青釉器皿,它的外觀和成分已經兼有陶和瓷的某些特點,所以人們叫它做“釉陶”、“原始青瓷”或“原始瓷器”。

    我國勞動人民在漢代就發明了瓷器。

    到了三國、兩晉和南朝時期,青瓷的制造技術漸臻成熟。

    近年在安徽亳縣(今亳州)元寶坑發掘了曹操家屬的墓葬,出土了許多青瓷碎片,釉色光澤,質地純潔,火候較高,說明當時青瓷的燒造技術,已達到相當水平[24]。

    南京市出土的東吳甘露元年(公元265年)墓中的青瓷羊,不論造型或釉色,都已相當精美。

    浙江紹興東吳永安三年(公元260年)墓中出土帶有銘文的明器谷倉,通體青釉,器身周圍貼有許多人物鳥獸樓閣,全身青釉的釉色,已顯現較深的綠色,施釉亦厚,這說明了這一時期的青瓷比起早期釉薄而作淡綠帶黃色的青瓷器來,又大大跨前了一步。

    江蘇宜興西晉周處墓中的青瓷器皿(如青瓷熏爐等),經過化學分析,它的胎和釉同杭州出土的南宋官窯瓷器的化學成分接近,可見當時青瓷器選土提煉的技術相當進步。

    南京市西晉永甯二年(公元302年)墓中的青釉鷹形壺,壺腹下部貼附雙爪及尾,兩側劃刻雙翅,造型生動。

    浙江餘姚東晉墓中出土的青釉雞頭壺,雞頭都有頸,曲柄代替了雞尾,明顯地看出造型在不斷改進[25]。

    西晉人潘嶽《笙賦》有“傾缥瓷以酌酃”之語,缥瓷(青白色瓷)是青瓷的一種。

    青瓷窯的分布地區,在今浙江紹興一帶;而缥瓷窯則分布在今浙江溫州一帶。

    缥瓷的瓷質不透明,但一般淘煉得都很純,雜質成分很少,硬度很高。

    制瓷業經過東晉以來二三百年的發展,不僅産量大增,而使瓷器成為人們的日常生活用品;而且瓷器的胎質、釉料和燒制技術都有進一步的提高,為隋、唐時期青釉器物制造的突飛猛進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江南是水鄉澤國,長江及其支流贛江、湘江、沔江(漢水)是當時主要的交通路線;三吳平野的運河網,到南齊時代也已經大體完成。

    随着水上交通的發展,造船業也更加發展起來。

    劉宋時的荊州作部,已能“裝戰艦數百千艘”(《南史·沈慶之傳從子攸之附傳》)。

    侯景亂梁時,也有戰艦千艘,稱作“”,“兩邊悉八十棹”,鼓棹進退,“捷過風電”(《梁書·王僧辯傳》)。

    當時民間的造船業也相當發達。

    顔之推說:“昔在江南,不信有千人氈帳;及來河北,不信有二萬斛船。

    ”(《顔氏家訓·歸心篇》)《太平禦覽》卷769引《南州異物志》稱東吳時,“外域人&hellip&hellip船,大者二十餘丈(四十六至五十米),高去水三二丈,望之如閣道,載六七百人,物出萬斛(約千噸)”。

    到了南朝,船隻載重二萬斛(約二千噸),比之以前,又要超過一倍了。

    隋文帝滅陳後,下命令說:“吳、越之人,往承弊俗,所在之處,私造大船,因相聚結,緻有侵害。

    其江南諸州,人間有船長三丈以上,悉括入官。

    ”(《隋書·高祖紀下》)足見南朝時民間私造的大船很多,才會引起隋文帝的注意而予以沒收。

     農業技術的提高與收獲量的增多,以及手工業的發展,使這一時期内,在江南新建立起來的具有單純的政治和軍事性質的城市的基礎上,商業有了萌芽的機會。

    不過我們在研究商品生産時,不可脫離占統治地位的生産方式,不可和經濟現象的一切總和失掉聯系。

    在當時的江南由于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手工業始終和農業結合在一起,沒有分離出來,由于這緣故,商品生産在這時并沒有多麼大的意義,它不過指出交換發展的初步過程而已,我們絕對不能把那時的商業和近代的商業等量齊觀。

    那時國内市場上出現的重要商品,大都隻是“綿、絹、紙、席之屬”(《宋書·孔觊傳》),坐市肆販賣的雖都是平民身份的商人與其家族成員[26],而從事貨物囤積或操縱市場販運土産的則多為王公貴戚、世家大族[27],因為他們想把莊園裡堆積如山的農産品和手工業制成品推銷出去,他們還借政治勢力去經營商業,可以免去一些官吏的留難,尤其是販賣違禁品,可以免去重稅的勒索及關津的盤查[28]。

    因此,這一時期,不是沒有商業,而是在封建制度範圍内以及在中古莊園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商業,它是莊園制度下剩餘産品的一種銷售形式,它仍是為封建制度服務的。

     建康、京口、山陰、壽春、襄陽、江陵、成都、番禺,都是當時商業比較繁榮的城市。

     建康是六朝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又是傍長江下遊的大埠。

    平時“貢使商旅,方舟萬計”(《宋書·五行志》);“梁都之時,城中二十八萬戶(以五口一戶計,約一百四十萬口),東西南北各四十裡”(《太平寰宇記》卷90引《金陵記》);“小人率多商販,君子資于官祿,市廛列肆,埒(等)于二京(長安、洛陽)。

    ”(《隋書·地理志》)都城内有四市,秦淮河兩岸,有不少市鎮,北岸有大市、自餘小市十餘所[29],可算是江南最大的都市。

    京口(今江蘇鎮江市)“東通吳〔郡〕、會〔稽〕,南接江湖,西連都邑(建康),亦一都會”(《隋書·地理志》)。

    山陰是兩浙的絹米交易中心,“征貨貿粒”,“商旅往來”,錢塘、浦陽兩江的牛埭稅(過堰稅),一年之中就可征收到四百餘萬之多(見《南齊書·陸慧曉傳顧憲之附傳》)。

    壽春在淮、泗、汝、颍交錯的區域,是南北交通的咽喉,軍事攻守的重鎮[30],北魏也曾在“南垂立互市,以緻南貨,羽毛齒(象牙)革之屬,無遠不至”(《魏書·食貨志》)。

    襄陽是漢水中遊的重鎮,也是“四方湊會”之處,所以壽春和襄陽兩個城鎮,在當時都是南北進行物資交換的通商據點[31]。

    江陵不但是長江上遊的政治、軍事中心,而且也是長江上遊的經濟中心,所謂“荊州物産,雍(雍州治襄陽)、益(益州治成都)、交(交州治龍編)、梁(梁州治南鄭)之會”(《南齊書·張敬兒傳》),又是“良皮美罽”的集散地。

    成都“水陸所湊,貨殖所萃”(《隋書·地理志》),既是全國織錦業的中心,又是西南的貿易中心。

     廣州南海郡的番禺(今廣東廣州市),是當時海外貿易的中心。

    從西漢起,中國人就已經帶了黃金和絲貨,從徐聞(今廣東海康)、合浦(今廣東合浦東北)一帶,開始航行于南海與印度洋上,與南海、印度洋諸國進行貿易[32]。

    天竺(今印度)的商人在東漢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59年)、四年,大秦(羅馬帝國)的商人在延熹九年,也開始用“貢使”的名義,從海道到達中國。

    從這一次通航起,大秦商人往往遠涉重洋,到中國來交易[33]。

    孫權黃武五年(公元226年),有大秦商人秦論到達建業,其後秦論将返大秦,孫權特地派人伴送他回去[34]。

    劉宋以後,海上交通更有了發展,通商的國家遠至波斯(今伊朗)、天竺(今印度)、師子(今斯裡蘭卡)等國,和南海各國的往來,尤為頻繁。

    即以廣州一地而論,梁時海舶往往“每歲數至”,有時甚至一“歲十餘至”[35]。

    繁盛的商業,使南朝政府在國際貿易方面獲得了巨大的利益。

    《宋書·夷蠻傳》論稱:“若夫大秦、天竺,迥出西溟。

    &hellip&hellip而商貨所資,或出交部,泛海陵波,因風遠至。

    &hellip&hellip山琛水寶,&hellip&hellip千名萬品,并世主之所虛心。

    故舟舶繼路,商使交屬。

    ”《南齊書·東南夷傳》論亦稱扶南等國“分嶼建國,四方珍怪,莫此為先,藏山隐水,瑰寶溢目。

    商舶遠屆,委輸南州,故交、廣富實,積王府”。

    同書《州郡志》稱:交、廣一帶“外接南夷,寶貨所出,山海珍怪,莫與為比”。

    因為廣州是對外貿易的中心,所以有“廣州刺史但經城門一過,便得三千萬”(《南齊書·王琨傳》)的說法。

    據阿拉伯人古行記的記載,中國的商舶,從公元3世紀中葉,開始西向,從廣州到達槟榔嶼,4世紀到錫蘭,5世紀到亞丁(Aden),終至在波斯及美索不達米亞獨占商權;到了7世紀之末,阿拉伯人才代之而興。

    3世紀中葉正當三國之末,7世紀之末當唐武則天大帝之世,這四百五十年的中間,中國人的航行東西洋之間是比較活躍的[36]。

    東晉末(公元399年),沙門法顯赴印度取經,回國時循海道東歸,自印度多摩梨帝(Taml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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