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江南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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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的繼續發展 從西晉王朝崩潰以後,北方流亡南下的農民與江南的土著農民(包括俚、“蠻”等各少數民族在内)這兩支生産大軍,在江南的生産戰線上會師。

    由于他們并肩勞動,辛勤開發江南,從公元317年到公元589年這兩個半世紀當中,江南的農業生産在兩漢、東吳的原有基礎上,獲得了長足的發展。

     東晉政權建立初期,北方的農民,如海潮似地湧向江南,江南的人口突然激增。

    一時麇集在城市裡還沒有從事生産勞動的北來僑民,數“以十萬計”,消費者多于生産者。

    因此,江、揚諸州都發生過大饑荒,三吳沃壤,尚且“阖門餓餒,煙火不舉”(《太平禦覽》卷35引《王洽集》),“江州蕭條”,更是“白骨塗地,豫章一郡,十殘其八”(《晉書·王鑒傳》)。

    所以增加農業生産總量,解決糧荒,是當時的急務。

    從東晉政權建立起以至南朝陳亡為止,不管在客觀上,每一代王朝如何以巨額捐稅和經常的戰争重擔來壓在自耕小農的頭上,加速了自耕小農的破産,而每個王朝的意圖卻總想鞏固這一小農階層,使他們成為王朝牢固的剝削對象,而且懾于無數次的東晉、南朝農民革命運動的巨大威力,事實上也不得不注意到有關于鞏固自耕小農階層的這一工作,使脫離了土地的流民,重新和土地結合起來。

    作為東晉、南朝政權主要支柱的世家大族呢,他們在支持東晉建立起僑寓政權同時,也在江南火耕水耨的地域中,建立起他們的莊園來。

    在流離混亂中,世家大族大量地吸收蔭附的部曲、佃客以從事發展自己的莊園經濟,而流徙民庶也不得不依屬于世家大族以求得到作為主要生産資料的土地,俾便從事生産以圖生存。

    這種在江南各地通過人身依附關系的加強而發展起來的莊園制度,就使以前被剝奪了土地和脫離了土地的流民,以依附農民身份,重新複歸于土地,複歸于農業。

     這樣,新的生産力終于發展起來,盡管它的發展速度極為緩慢。

    在東晉初年,江南的糧荒問題,有如上述,是非常嚴重的;但是南北勞動人民兩支生産大軍,他們用無比堅韌的力量,戰勝了自然,給社會創造出無數物質财富,使江南地區在農業的發展上,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沈約《宋書》孔季恭等傳論說:“江南之為國盛矣。

    &hellip&hellip地廣野豐,民勤本業(農業),一歲或稔,則數郡忘饑。

    會土(會稽)帶海傍湖,良疇亦數十萬頃,膏腴上地,畝直一金,(今陝西鄠邑區)、杜(今陝西西安市南)之間(漢時關中農業發達地價高昂之處),不能比也。

    荊城(荊州)跨南楚之富,揚郡(揚州)有全吳之沃,魚鹽杞梓之利,充八方;絲綿布帛之饒,覆衣天下。

    ”二百多年時間,江南經濟有了空前的發展。

    江、浙的太湖流域和浙東的會稽,江西的鄱陽湖流域,湖南的洞庭湖流域,都變成東晉、南朝的糧倉。

    就是交廣一帶,自從東漢初年任延把犁耕的方法推廣到那一帶之後,經過了五六百年,墾地面積,亦日益增加,同時由于氣候溫和,每年稻熟二次,且“米不外散”,故“恒為豐國”(《水經·溫水注》)[1]。

    從劉宋時代起,江南稻米的産量,已将壓倒北方,所謂“自淮以北(北朝),萬匹為市;從江以南(南朝),千斛為貨”(《宋書·周朗傳》),家庭紡織業固然還不如北方,稻米生産量則逐漸要超過北方了。

     在農業生産技術上,這二百多年中,也發生許多變化,從“遏長川以為陂,燔茂草以為田”(陸雲《答車茂安書》)的火耕水耨原始耕作方法,發展到用糞來做肥料[2]。

    固然火田在當時仍不失為施肥的一種辦法,這在南北朝人的詩句中也有所反映,如庾信《歸田詩》中有“穿渠移水碓,燒棘起山田”的詩句,徐陵的詩中也有“燒田雲色暗”、“野燎村田黑”的詩句,北朝鼓角橫吹曲《紫骝馬》歌詞有“燒田燒野鴨,野鴨飛上天”的詩句,但是從當時的農業技術水平來說,火田已不是唯一的施肥辦法,更重要的是糞田了。

     麥菽在江南也已開始推廣栽植,适宜于旱作的區種法也開始在江南推行[3]。

    水利灌溉系統,也在過去的基礎上推廣和整理。

    東晉時,在曲阿(今江蘇丹陽)立新豐堰,“溉田八百餘頃”(《晉書·張傳》);在吳興烏程縣(今浙江湖州)築荻塘,“溉田千頃”(《太平寰宇記》卷94);在會稽句章縣(今浙江餘姚東南)修複漢時舊堰,“溉田二百餘頃”(《晉書·孔愉傳》)。

    芍陂(今安徽壽縣南)有“良田萬頃,堤堰久壞”,宋、齊、梁三代累加修葺[4];雍州穰縣有六門堰(今河南鄧州西),漢時溉田“至三萬頃”(《通典·食貨典》),“堰久決壞”,宋元嘉時加以修複,“雍部由是大豐”(《宋書·劉秀之傳》);宋末在烏程築吳興塘,“灌田二千餘頃”(《元和郡縣圖志·湖州烏程縣》);在荊州築獲湖,“堰湖開渎,通引江水,田多收獲”(《太平寰宇記》卷146)。

    齊時築赤山塘(今江蘇句容西南),上接九源,下通秦淮,有石門以為水啟閉之節(《梁書·良吏·沈傳》)。

    梁時在豫州(治壽春,今安徽壽縣)之“蒼陵立堰,溉田千餘頃”(《梁書·夏侯傳弟夔附傳》);在臨海樂安縣(今浙江仙居)“堰谷為六陂以溉田”(《太平寰宇記》卷127)。

    那時江南河渠縱橫,但是要把這些河道的水流控制起來,用以灌溉田疇和便利運輸,就必須依據地勢的高下,建立堰閘,使水位的高低可以用人工來調節。

    尤其錢塘江、曹娥江一帶,兩江支流彙入兩江之口,如錢塘江西岸有柳浦(今浙江杭州市東南候潮門外江幹)埭,錢塘江東岸有西陵(今浙江蕭山西北二十裡西興鎮)埭,曹娥江東岸有南津埭(今浙江上虞梁胡堰),曹娥江西岸有北津埭(今上虞曹娥堰),均遏水為埭,作水楗數所,以為水位高低調節之用,旱則開楗,引江水以利灌溉,澇則閉楗,以避免江水的淹潰[5]。

    講求水利的結果,稻米的産額自然增加。

    同時,在江南有無數湖沼,隻消在湖沼的四周築起堤塘來,使四山的水流向河渠,而不是蓄存湖中,這樣,湖面自然縮小,便能開辟出無數良田來。

    這種新辟的湖田,土壤肥沃,又不怕旱,收獲量比起一般稻田來,會高得多。

    南朝對這種湖田,也大力加以墾辟,如會稽有回踵湖,始甯(今浙江上虞西南)有湖,宋元嘉初,世族大地主陳郡謝靈運請求政府撥給他作私産,想把它“決以為田”(《宋書·謝靈運傳》);孔靈符為會稽太守,上書請求朝廷批準把山陰縣貧民遷徙到餘姚、鄞(今浙江奉化東五十裡)、(今浙江甯波東)三縣境内,“墾起湖田”,以後“并成良業”(《宋書·孔季恭傳子靈符附傳》)。

    這樣一來,江南的農業生産,自然有很大進展,無怪能壓倒北方,成為全國最富饒的地區。

     手工業商業的發展 南朝的手工業也有了發展。

    家庭紡織業比以前有了更大的進展,在這一時期内,養蠶缫絲的技術水平大見提高,豫章郡(治豫章,今江西南昌市)“一年蠶四五熟”(《隋書·地理志》),永嘉(郡治永甯,今浙江溫州市)等郡蠶一年八熟[6];桑樹的栽植也更見普遍[7]。

    用亞麻來織布的技術,同樣有着提高,豫章一帶的婦女,“勤于紡績,亦有夜浣紗而旦成布者,俗呼為雞鳴布”(《隋書·地理志》)。

    江南的錦織業,過去是不發達的,所謂“江東曆代,尚未有錦,而成都獨稱妙,故三國時,魏則市于蜀,而吳亦資西道”(《太平禦覽》卷815引《丹陽記》);劉裕滅後秦以後,把關中的錦工遷至江南,在丹陽(今江蘇南京市)鬥場成立錦署,從此江南的織錦業便逐步推廣了。

     由于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由于小農農村中保存着男耕女織的原始分工,耕男勤栽桑麻,織婦長年劄劄機杼[8],其結果,自然使江南各地絹布産量為之激增,因之絹布價格也日見低落。

    宋“永初(公元420&mdash422年)中,官布一匹,直錢一千”;到元嘉時期(公元424&mdash453年),“物價轉賤,私貨則束直六百,官受則匹準五百”。

    到了齊永明初(公元484年),布的價格,“入官好布,匹堪百餘”(《南齊書·王敬則傳》);絹的價格,每匹也隻值三百文了。

    物價的低落,一方面固然由于貨币流通額缺少,即所謂錢荒所造成;而另一方面,也說明絹布生産量是在激劇增加。

    齊永明六年(公元488年),因江南地區的農産品及家庭手工業制成品價格過低,使作為政府牢固剝削對象的自耕小農這一階層更難維持其不瀕于破産的艱難境況,因此,由政府平價收購大宗糧食,并在首都建康及南豫、荊、郢、司、西豫、南兖、雍等州,收購大量絲綿绫絹布等家庭手工業制品[9],根據這一事實來看,可見當時江南各地,無不盛産絹布,雖然以當時江南的紡織業生産水平來說,還趕不上北方,但已給後來&mdash&mdash從唐、宋時代起的躍居第一位的江南紡織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在魏晉南北朝時,江南地區的西南部,草棉的種植也漸漸發展起來。

    我國種植草棉的記載,最早見之于後漢時期[10],華峤《漢後書》稱:“哀牢夷知染彩綢布,織成文章如绫錦。

    有梧〔桐〕木華,績以為布,幅廣五尺,潔白不受垢污。

    ”(《太平禦覽》卷820引)哀牢人居住在今天雲南省西部的保山一帶,華峤雖是西晉初年人,但他所著的《漢後書》記述哀牢人的事情,卻是後漢前期的事,因此可以算作我國記載棉花和棉布的最早資料。

    華峤書中所說的梧桐木華紡織成的棉布,在與華峤同時的左思的《蜀都賦》裡,又稱之為布,所謂“布有華”。

    據左思同時人劉逵為《蜀都賦》所作的注釋說:“華者,樹名,其花柔,毳可績為布也,出永昌(郡治不韋,今雲南保山東)。

    ”即桐,大概左思也知道把棉花當作梧桐木華,不太妥當,所以采取“桐”字這個音,而另造一個“”字,說明棉花不就是梧桐的花毳。

    但是到了東晉人常璩著《華陽國志·南中志》時,還是采用了華峤《漢後書》中這段話,而稱它為桐華布或帛疊[11]。

    東晉人郭義恭《廣志》載:“木綿濮,土有木綿樹,多葉,生房甚繁。

    房中綿如蠶所作,其大如拳。

    ”(《太平禦覽》卷791引)從以上這些記載,可以說現在雲南保山地區,是我國棉花(草棉和木棉)最早繁植的地方。

    除了雲南保山地區外,魏、晉時期的交、廣地區,也是草棉繁植的地區。

    東吳時人萬震著《南州異物志》雲:“五色斑衣,以絲布古貝木所作。

    此木熟時,狀如鵝毳,中有核如珠,細過絲綿。

    人将用之,則治出其核,但紡不績,任意小抽,相牽引無有斷絕。

    欲為斑布,則染之五色,織以為布,弱軟厚緻&hellip&hellip文最繁缛。

    ”(《太平禦覽》卷820引)東吳、西晉之間人張勃著《吳錄》,其《地理志》謂:“有木綿樹,高大,實如酒杯,口有綿,如蠶之綿也。

    又可作布,名曰白绁,一名毛布”(《齊民要術》卷10《木棉》條引)[12]。

    晉末宋初人裴淵著《廣州記》,也說:“蠻夷不蠶,采木綿為絮。

    ”(《太平禦覽》卷819引)這都是指交、廣一帶的草棉及木棉而言的。

    新疆地區的植棉事業,也發展很早。

    近年考古發掘的報告和論文中曾提到,在1959年,民豐縣北大沙漠中發掘出的東漢墓裡,出土了大批織物,其中有兩塊藍白印花的食單,都是用棉纖維織造的。

    還有男屍着的白布褲和女屍的手帕,也都是棉織品[13]。

    這說明至遲在東漢時期,我國塔裡木盆地周圍已經種植草棉和紡織棉布了。

    《梁書·高昌傳》載:高昌“多草木,草實如繭,繭中絲如細,名為白疊子,國人多取織以為布。

    布甚軟白,交市用焉”。

    在永昌稱棉布為桐花布或布,在交、廣稱為吉貝(有時又作古貝),在高昌稱為疊布,有時又書作绁布[14]。

    吉貝,據玄應《一切經音義》卷1《大方等大集經》卷15《音義》:“劫波育,或言劫貝者,訛也。

    正言迦波羅。

    高昌名疊,可以為布。

    罽賓以南,大者成樹;以北形小,狀如土葵,有殼,剖以出華如柳絮,可紉以為布也。

    ”這幾句話,把草棉和木棉分别得很清楚。

    劫貝是吉貝的異譯,劫波育的簡譯。

    一直到今天,廣東、閩南一帶,還有叫草棉為吉貝的。

    由于棉布是交、廣一帶生産的,因此當時多稱之為“越疊”,《晉令》裡有“士卒百工,不得服越疊”(《太平禦覽》卷820引)[15],可見越疊是貴重的物品。

    梁武帝是以佞佛著名的皇帝,既然信佛教,就得斷殺生,蠶繭成絲,在梁武帝看來,殺死蠶的生命太多,罪孽深重!因此他雖貴為帝王,不肯穿着絲綢衣服。

    史稱其“身衣布衣,木棉皂帳”(《梁書·武帝紀》)。

    木棉和草棉本來不是同一種植物,木棉花的纖維比較滑潤,紡起紗來拉力不強,但當時人對棉布究竟是用木棉還是草棉做成,是不十分明确的,因此往往也叫草棉布為木棉布。

    梁武帝的木棉帳,實際就是草棉布制成的帳子。

    梁人劉孝綽有《謝越布啟》雲:“比納方绡,既輕且麗,珍邁龍水,妙越鳥夷。

    ”(《藝文類聚》卷85引)陳代吏部尚書姚察,有門生送他“南布一端”(《陳書·姚察傳》),越布、南布大概都是指草棉布而言的。

    棉布的使用當時雖然還不很普遍,但已經在逐漸發展起來了,這對此後宋、元、明、清棉花種植事業的推廣,奠定了良好基礎。

     鹽的制造,宋、齊、梁是允許民間私煮的;到了陳文帝時代,開始由政府征收煮海的鹽賦。

    當時江南的吳郡海鹽(今浙江海鹽),是産鹽的重要地區,《太平寰宇記》卷95引《吳郡記》稱“海濱廣斥,鹽田相望”;江北南兖州境内的鹽城縣(今江蘇鹽城),也有很多鹽場,據當時人阮昇之的《南兖州記》雲:“上有南兖州鹽亭一百二十三所,縣人以魚鹽為業,略不耕種,擅利巨海,用緻饒沃。

    公私商運,充實四遠,舳舻往來,恒以千計。

    ”(《太平寰宇記》卷124引)可見鹽的制造業也相當發達。

     鐵的冶鑄業,是由政府官營的[16]。

    江南最有名的冶鑄作坊,屬揚州的是梅根冶(今安徽貴池東五十裡),屬荊州的是冶唐(今湖北武昌東南三十裡)[17]。

    各冶制造的器物,除兵器外,多為民間用具,“大則釜,小則鋘鋤”(《梁書·康絢傳》)。

    梁時築浮山堰,用東西二冶鐵器數千萬斤,沉于堰所,可見當時鐵器的産量已經很高。

    齊梁時人陶弘景雲:“鋼鐵是雜煉生(生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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