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南朝自耕小農經濟的繼續衰頹與軍事力量的繼續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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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的農民集結在任城(今山東濟甯市)一帶,史稱“任榛大抵在任城界,積世&lsquo逋叛&rsquo所聚,所在皆棘榛深密,難為用師,故能久自保藏”(《宋書·薛安都傳》)。

    南齊武帝永明十一年(公元493年)的诏文中也提到:“江淮之間,倉廪既虛,遂&lsquo草竊&rsquo充斥,互相侵奪,依阻山湖,成此逋逃。

    ”(《南齊書·武帝紀》)甚至“三吳内地”,也“饑寒尤甚”,“民庶凋流”(《南齊書·王敬則傳》)。

    南齊明帝(公元494至498年)初,永嘉郡(治永甯,今浙江溫州市)“所部橫陽縣(今浙江平陽北),山谷崄峻,為逋逃所聚”(《梁書·良吏·範述曾傳》)。

    梁武帝時,晉安“郡(治侯官,今福建福州市)居山海,常結聚逋逃”(《梁書·臧盾傳弟厥附傳》)。

    到了武帝晚年,由于剝削苛重,“百姓不能堪命,各事流移”,農民逃亡的現象,更是嚴重,“天下戶口減落”,“東境戶口空虛”,“細民棄業,流冗者多”。

    這個事實說明了,即使侯景不亂梁,梁王朝也是非土崩瓦解不可的。

     南朝在劉宋時代,規模較大的農民起義,如大明中(公元457至464年),黟、歙二縣有亡命千餘人,攻破城邑(見《宋書·吳喜傳》)。

    泰始五年(公元469年),有臨海(今浙江臨海)民田流為首的攻海鹽殺鄞令的農民起義;接着又有豫章民張鳳聚衆康樂山的起義(見《南齊書·周山圖傳》)。

    元徽(公元473至476年)初年,有巴西民李承明為首的起義(見《南齊書·蘇侃傳》)。

    到了劉宋末年,又有義陽(郡治作唐,今湖南安鄉)張群為首的攻破義陽、武陵(郡治臨沅,今湖南常德市)、天門(郡治澧陽,今湖南石門)、南平(郡治孱陵,今湖北公安西南南平鎮)等四郡的起義(見《南齊書·豫章王嶷傳》)。

    其他小規模的起義,更是遍及全國。

    劉宋政權為了鎮壓農民的反抗運動,明帝曾在泰始四年下令:“自今凡劫竊執官仗,拒戰邏司,攻剽亭寺及傷害吏人(民)&hellip&hellip皆不限人數,悉&hellip&hellip斬刑。

    &hellip&hellip五人以下,止相逼奪者,亦依黥作&lsquo劫&rsquo字,斷去兩腳筋,徙付遠州。

    &hellip&hellip家口應及坐,悉依舊結谪(補兵)。

    ”(《南史·宋本紀》)想通過嚴刑峻法,來挽救垂死的統治政權,然而劉宋王朝統治階級的内部矛盾,在階級矛盾日漸激化的基礎上也尖銳化起來,結果,宋王朝終于改換成為齊王朝。

     可是,改朝換代并沒有使階級矛盾暫時緩和下來。

    南齊初年,就爆發了以唐之為首的農民起義。

    這次起義的直接導火線,是南齊政權的清理戶籍。

     自從宋元嘉以來,在戰争的重擔和巨額的租調下,自耕小農除了淪為部曲、佃客以外,就隻有不報戶口,成為“浮浪人”(《隋書·食貨志》);或是虛報戶口,以圖逃避剝削之一途。

    這樣,自宋、齊以來,在戶籍方面,就出現了“或戶存而文書已絕,或人在而反記死叛,停私(住家)而雲隸役,身強而稱六疾”,“生不長發,便謂為道人(僧侶)”,“或抱子并居,竟不編戶”等等情況,其中最普遍的,則是“改注籍狀,詐入仕流”(《南齊書·虞玩之傳》)。

     南齊政權為了擴大剝削面,整理戶籍,自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蕭道成在即位初年,就下令擴大清理戶籍,在中央成立清查戶籍的專門機構,“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數巧(指取巧僞冒戶籍),以防懈怠”(《南齊書·虞玩之傳》)。

    在清查戶籍時,凡是僞冒戶籍即所謂“巧者”,被從戶籍中剔除出來,稱為“卻籍”,卻籍的民戶,全家得補兵充遠戍。

     在沒有成立清理戶籍的專門機構以前,戶籍上的弊端,固然已經很多,但還可以根據晉、宋的舊戶籍來查對;專門機構成立之後,無形之中反替把持這一機構的貪污令史,制造發财機會。

    凡是“粗有衣食”之家,想逃免調役,隻需送一萬文錢與這一機構中負責校對戶籍的令史們,請他們在晉、宋舊戶籍上,把自己的“籍狀”,改注為“百役不及”(《通典·食貨典》)的世族,這樣,不但可以永久免除調役,就是以後再清理戶籍時,即使查對晉、宋舊籍,也無法查出的了。

     貪污的令史,并且還采用“應卻而不卻,不須卻而卻”(《通典·食貨典》)的手段來詐取錢财;地方官吏也以清查僞冒戶籍為借口,利用村社殘餘的鄉裡什伍連坐的酷法,更是“橫相質累”,“一人被攝,十人相追”(一人捉去,十人同時捉去審問),弄得“親屬裡伍,流離道路”(《南齊書·陸慧曉傳顧憲之附傳》),以緻“百姓嗟怨”,民不聊生,終至逼得他們“奔竄湖山”(《宋書·沈懷文傳》),舉行起義了。

     卻籍的民戶,大都是北來僑民,北來僑民的戶籍,本來是白色的,因此在他們奔竄湖山舉行起義之後,統治階級就稱他們做“白賊”[12]了。

     齊武帝永明三年(公元485年)冬,富陽人唐之集衆四百人。

    四年春,襲破桐廬(今浙江桐廬西),進占錢塘(今浙江杭州市)、鹽官(今浙江海甯西南)、諸暨、餘杭,又分遣高道度襲擊東陽郡(郡治長山,今浙江金華),殺武帝族叔東陽太守蕭崇之。

    之在錢塘稱帝,國号吳,年号興平。

    江南一帶的卻籍民戶,紛紛加入,衆至三萬餘人。

    齊武帝急派台軍(禁衛軍)數千人,馬數百匹,前往鎮壓,才把南朝較大的一次“白賊”起義鎮壓下去(見《南齊書·武帝紀》、《沈文季傳》、《南史·虞玩之傳》、《茹法亮傳》)[13]。

    台軍乘機大肆抄掠。

    那時正需改建都城的外郭&mdash&mdash都牆,齊武帝于是強迫參加唐之起義的江南卻籍民戶,“谪役”修築首都城牆[14]。

    以後齊武帝為了穩定動搖的政權起見,終于不得不被迫在永明八年下令對“卻籍”而被發配戍邊的人民,準許他們返歸故鄉,想反複地通過壓榨、迫害、欺騙種種手段,以達到他擴大剝削面的目的。

     到了永明十一年,南齊首都建康又爆發了沙門法智與州民周盤龍為首的起義(見《南齊書·王玄載傳弟玄邈附傳》)。

    南齊末(永元二年,公元500年),益州的晉原(郡治江原,今四川崇州東十裡)、東遂甯(郡治巴興,今四川遂甯)、巴西(郡治阆中,今四川阆中西)、江陽(郡治江陽,今四川泸州)、廣漢(郡治雒,今四川廣漢)諸郡,都先後爆發了規模較大的農民起義(見《梁書·劉季連傳》)。

     梁王朝代替齊王朝統治了江南之後,境内的階級矛盾,自始至終,就沒有緩和下來過。

    梁武帝天監四年(公元505年),益州地區爆發了以焦僧護為首衆至數萬人的起義(見《梁書·長沙王業傳弟藻附傳》)。

    天監九年,宣城郡又爆發了以郡吏吳承伯為首的攻殺太守朱僧勇的起義(見《梁書·蔡撙傳》、《謝傳弟子覽附傳》)。

    天監十年,益州又爆發了以巴西郡民姚景和為首的起義(見《梁書·張齊傳》)。

    中大通元年(公元529年),北兖州有沙門僧強與蔡伯龍為首的衆至三萬餘人的起義(見《梁書·陳慶之傳》)。

    中大通二年,會稽又爆發了農民起義(見《南史·梁長沙王懿傳子猷附傳》)。

    中大通五年,益州有江陽人齊苟兒為首的衆至十萬人進圍成都的起義(見《梁書·武帝紀》)。

    大同元年(公元535年),鄱陽郡(郡治鄱陽,今江西鄱陽東)也爆發了鮮于琮殺廣晉(今江西鄱陽北)令,衆至萬餘人的起義(見《梁書·陸襄傳》)。

    大同八年,安城郡(郡治平都,今江西安福)又爆發了以郡民劉敬躬為首攻廬陵、取豫章,衆至數萬人的起義(見《梁書·武帝紀》、《張緬傳弟绾附傳》)。

    大同十年,又有巴山郡(郡治巴山,今江西樂安)民王勤宗為首的起義(見《梁書·陳慶之傳子昕附傳》)和廣州人盧子略為首的起義(見《南史·梁本紀》)。

    總之,梁王朝境内農民的反抗鬥争此起彼伏,前仆後繼,尤其是梁、益地區,起義的事件更是不斷發生。

    這種農民自發的反抗運動,是在什麼樣情況下産生的呢?《南史·鄧元起傳羅研附傳》裡有一段很好的說明。

    它說:“齊苟兒之役,臨汝侯(蕭猷)嘲之曰:&lsquo卿蜀人樂禍貪亂,一至于此。

    &rsquo研對曰:&lsquo蜀中積弊,實非一朝。

    百家為村,不過數家有食,窮迫之人,什有八九,束縛之使,旬有二三。

    貪“亂”樂“禍”,無足多怪。

    若令家畜五母之雞,一母之豕,床上有百錢布被,甑中有數升麥飯,雖蘇〔秦〕、張〔儀〕巧說于前,韓〔信〕、白〔起〕按劍于後,将不能使一夫為“盜”,況貪“亂”乎?&rsquo”這真說出農民起義的基本原因來了。

     “人人厭苦,家家思亂”(《資治通鑒》梁武帝太清元年),侯景亂梁前夕的蕭梁境内,總括起來,就是這樣八個字。

     *** [1] 參考何茲全教授所著《魏晉南朝的兵制》一文,載《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十六本。

     [2] 參考唐長孺教授所著《三至六世紀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發展》一書,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3] 《晉書·王羲之傳》:羲之遺尚書仆射謝安書曰:“&hellip&hellip自軍興以來,征役及充運,死亡叛散,不反者衆,虛耗至此,而補代循常,所在凋困,莫知所出。

    上命所差,上道多叛,則吏及叛者,席卷同去。

    又有常制,辄令其家及同伍課捕,課捕不擒,家及同伍,尋複亡叛。

    百姓流亡,戶口日減,其源在此。

    &hellip&hellip謂自今諸死罪原輕者&hellip&hellip可以充此,其減死者,可長充兵役&hel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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