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宋齊梁的更替與南朝世族制度的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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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省則重用寒人,參掌機要;外藩則托付宗室,由諸王出任刺史。

    可是自宋中葉以後,出任方鎮的諸王,年齡都比較幼少,而州府上佐,那時大多由世家大族子弟來充任,他們往往不屑留心吏事,而寄情物外,因此,君主不得不指派寒人出身的親近左右來充任諸王典簽&mdash&mdash也稱簽帥,代替諸王批閱公事,甚至照管到諸王的飲食起居,這樣,典簽的職位雖低,實權卻很重。

    同時,由于宋、齊諸王出任方鎮的結果,諸王的勢力逐漸強大,往往威脅中央,骨肉相殘的事,史不絕書,于是加強典簽控制刺史的權力,成為當時君主控制諸王&mdash&mdash中央控制方鎮的唯一可以施行的辦法。

    所以君主為了集權中央,不但年幼皇子出任刺史,要派典簽來代他處理政務,就是“長王臨藩,素族出鎮”,也得由君主指定典簽以“出納教命”(《南史·恩幸·呂文顯傳》),這樣可以對方鎮事事掣肘,使他們不至于和中央相對抗。

    刺史向中央呈奏公事,也必須取得典簽的副署;有些典簽,一年之内,回首都幾次,當他到達首都朝見皇帝時,就秘密彙報刺史、郡守和州内僚佐的好壞,以供君主進退黜陟的參考,這樣一來,毋怪上自刺史、下至僚佐,都要巴結典簽,希望他不在皇帝面前說他們的壞話了[15]。

    齊武帝的兒子竟陵王蕭子良曾經問範雲:“士大夫何意詣簽帥?”範雲答道:“去巴結長史以下的僚佐,對他們毫無好處,巴結簽帥便有十倍的好處,為什麼不去巴結”(見《南史·齊巴陵王子倫傳》)。

    典簽的“威行州郡,權重藩君”(《南史·恩幸·呂文興傳》),就是在這樣情況下,逐漸形成。

    如齊武陵昭王蕭晔(蕭道成第五子),出為江州刺史,到任百餘天,典簽趙渥之向齊武帝彙報蕭晔過失,齊武帝即将晔免職,召還建康(見《南齊書·武陵昭王晔傳》)。

    南海王蕭子罕“戍琅邪,欲暫遊東堂,典簽姜秀不許而止”;子罕回京後,哭着對他母親說:“兒欲移五步亦不得,與囚何異!”西陽王蕭子明(武帝第十子),去探望他侍讀鮑的病,想帶幾部書去送給他,典簽吳修之不同意,隻好不送。

    吳修之後為荊州刺史、巴東王蕭子響的典簽,與長史劉寅等聯名密告子響隐秘,子響殺劉寅、吳修之等,于江陵舉兵。

    齊武帝聽到子響反,對群臣說:“子響遂反!”大臣戴僧靜大聲說:“諸王都自應反,豈唯巴東!”“取一挺藕、一杯漿,皆谘簽帥;〔簽帥〕不在則竟日忍渴。

    諸州唯聞有簽帥,不聞有刺史!”以後明帝蕭鸾殺高、武子孫時,都叫典簽去下手,諸王束手就戮,竟沒一人敢抵抗。

    蕭鸾開始輔政時,衛尉蕭谌密召諸王典簽,責成他們約束諸王,不許諸王交通外人。

    這時巴陵王蕭子倫,出鎮琅邪,擁有軍隊,蕭鸾想殺他,先和子倫的典簽華伯茂商量,華伯茂說:“你倘要派兵,恐怕一時反不能解決;不如把這任務交給我,我絕對有把握處理。

    ”蕭鸾就命華伯茂回琅邪相機行事,伯茂終于強迫子倫服毒而死(事見《南史·齊巴陵王子倫傳》)。

    蕭鸾又命裴叔業帶兵去害湘州刺史南平王蕭銳,蕭銳的防閣周伯玉主張起兵抵抗,可是蕭銳的典簽已傾向蕭鸾一方,下令把周伯玉下獄處死,同時把蕭銳殺害(見《南史·齊南平王銳傳》)。

    蕭鸾又令典簽柯令孫殺郢州刺史建安王蕭子真,“子真走入床下,令孫手牽出之”(《南史·齊建安王子真傳》),加以殺害。

    從以上一系列事例來看,典簽出身雖微賤,官品雖小,然而,權任極重,“權重藩君”四字,并不是憑空一句話,而是實在的事情。

     無論世族寒門,無論他們之間存在着什麼樣的矛盾,他們利用政治地位共同對人民進行剝削與劫奪,卻是一模一樣的。

    南齊時寒人典掌機要的中書通事舍人有四員,各住一省,當時謂之“四戶”,四方守宰,饋送财物,一年中可收至數百萬,茹法亮曾在中書省對人說:“何須覓外〔郡〕祿,此一戶内,年辦百萬。

    ”(《南史·恩幸·呂文顯傳》)事實上,一戶内年入百萬,還是最低的估計,故戴法興、戴明寶之于宋,茹法亮、呂文顯之于齊,均各家累千金;齊廢帝郁林王蕭昭業時,有舍人綦母珍之,“凡所論薦,事無不允,内外要職及郡丞尉,皆論價而後施行,貨賄交至,旬月之間,累至千金”(《南史·恩幸·茹法亮傳》)。

     東晉以來,地方官吏的任用制度,誠如範甯所雲:“雖制有六年,而富足便退。

    ”(《晉書·範汪傳子甯附傳》)因而更代頻繁,輪流搜括。

    宋、齊以下,以“六年過久,又以三周(年)為期,謂之小滿;而遷換去來,又不依三周之制”(《南史·恩幸·呂文顯傳》)。

    《南齊書·王秀之傳》謂秀之“出為晉平太守,至郡期年,謂人曰:&lsquo此邦豐壤,祿俸常充;吾山資已足,豈可久留以妨賢路。

    &rsquo上表請代,時人謂王晉平恐富求歸”。

    這是輪流搜括的最好例子。

    由于地方官大都以貪賄搜括為事,因此世家大族的經濟情況稍或不充,便請求政府派他去充任地方官,如羅企生以家貧親老,求補臨汝令(見《晉書·忠義·羅企生傳》);王僧達訴家貧,求郡,宋文帝欲以為秦郡太守(見《宋書·王僧達傳》)。

    均因地方官可以受饷遺搜括緻富的緣故。

    南齊時陳郡謝出為吳興太守,唯務聚斂,嘗以雞蛋交予農民,每一雞蛋至期交雞一隻,共收雞數千隻[16];濟陽江祿(江子),梁時出為武甯太守,大事搜括,“積錢于壁,壁為之倒,迮銅物皆鳴”(《南史·江夷傳玄孫祿附傳》);琅邪王筠(王僧虔孫),梁大通中出為臨海太守,“在郡侵刻,還資有芒兩舫(船),他物稱是”(《南史·王昙首傳曾孫筠附傳》)。

    荊、雍是南朝的上遊軍事重鎮,齊豫章王蕭嶷嘗為荊州刺史,後返建康,“齋庫失火,燒荊州還資,評直三千餘萬”(《南齊書·豫章王嶷傳》);宋張興世(寒門)自雍州還,括到錢三千萬(見《南史·張興世傳》);齊曹虎(寒門)任雍州刺史,括到錢五千萬(見《南齊書·曹虎傳》)。

    但是南朝的肥缺,究竟要數廣州,史稱“南土沃實,在任者常緻巨富,世雲&lsquo廣州刺史但經城門一過,便得三千萬&rsquo”(《南齊書·王琨傳》);廣州“西南二江,川源深遠,别置督護,專征讨之〔任〕。

    卷握之資(搜括緻富),富兼十世”(《南齊書·州郡志》);河南褚叔度(晉太傅褚裒曾孫)除廣州刺史,在任四年,“廣營賄貨,家财豐積”(《宋書·褚叔度傳》)。

    廣州之外,就數梁、益,史稱“梁、益二州,土境豐富,前後刺史莫不營聚蓄,多者至萬金。

    所攜賓客,并京邑貧士,出為郡縣,皆以苟得(貪污)自資”(《宋書·劉秀之傳》)。

    蘭陵蕭惠開,宋末任益、甯二州刺史,出鎮成都,後自蜀還,資财至二千餘萬(見《宋書·蕭惠開傳》);齊劉悛為益州刺史,“在蜀作金浴盆,餘金物稱是”(《南齊書·劉悛傳》);梁初鄧元起(寒門)任益州刺史,大事聚斂,“财富山積,金玉珍帛為一室,名曰内藏;绮錦罽為一室,号曰外府”(《南史·梁長沙王懿傳子藻附傳》);清河崔慶緒,齊永明中為梁州刺史,“資财千萬”(《南齊書·文學·崔慰祖傳》);清河崔慧景,齊時為梁、南秦二州刺史,“在州蓄聚,多獲珍貨”(《南齊書·崔慧景傳》)。

    以上都是南朝方鎮盛事聚斂的例子。

    至如刺史所攜的賓客以及用寒人來充任的典簽,也無不大通饷遺。

    梁蕭恪(梁武帝侄)為雍州刺史,恪時年少,委政群下,“百姓每通一辭,數處輸錢,方得聞徹。

    賓客有江仲舉、蔡、王台卿、庾仲容四人,俱被接遇,并有蓄積,故人間歌曰&lsquo江千萬,蔡五百〔萬〕,王新車,庾大宅&rsquo”(《南史·梁南平王偉傳子恪附傳》)。

    至于典簽“威行州郡,權重藩君”,貪污緻富的機會更多。

    齊南兖州刺史、西陽王蕭子明的典簽何益孫、劉道濟,先後受贓均在百萬以上(見《南齊書·蕭惠基傳弟惠朗附傳》)。

    由此可知,南朝無論世族寒門,都是聚斂成性。

    其時州郡縣皆盡量向民間搜括;而朝廷則于刺史、太守還京時,迫令獻納,甚至有君主采取樗之戲(古代的一種賭博),以罄盡臣僚之還資者。

    史稱宋“孝武末年貪欲,刺史二千石罷任還都,必限使貢獻,又以戲取之,要令罄盡,乃止。

    〔垣〕闳還至南州,而孝武晏駕,擁南資為富人。

    明帝初&hellip&hellip出為益州刺史,蜀還之貨亦數千金,先送獻物,傾西資之半。

    明帝猶嫌其少,及闳至都,詣廷尉自簿(對庭),先诏獄官留闳,于是〔闳〕悉送資财,然後被遣”(《南史·垣護之傳從弟闳附傳》)。

    又如齊時崔慧景,曆居方鎮,“每罷州,辄傾資獻奉,動數百萬”(《南齊書·崔慧景傳》),由此獲得齊武帝蕭赜對他的嘉獎;齊永明中蕭惠休出為廣州刺史,罷任,傾資獻奉武帝;劉悛“罷廣、司二州,傾資貢獻,家無留儲”(《南齊書·劉悛傳》),後罷益州刺史還都,适武帝病死,廢帝郁林王蕭昭業新即位,悛奉獻減少,蕭昭業示意官吏把他監禁起來,幾乎砍去腦袋。

    又據《魏書·島夷蕭衍傳》稱:梁武帝蕭衍時,“衍所部刺史牧守,初至官者,皆責其上獻,獻物多者,便雲稱職;所貢微少,言為弱惰。

    故其牧守在官,皆競事聚斂,劫剝細民,以自封殖,多伎妾粱肉金绮。

    百姓怨苦,鹹不聊生”。

    可見到了梁代,上下求索的風氣,更形普遍。

    當時的官吏一方面要盡情搜括來傾資獻奉于君主,一方面又要滿足自己的侈靡腐化生活,因此,他們罷官之日,雖是“緻資巨億”,可是“不支數年,便已消散”,“乃更追恨向所取之少”(《梁書·賀琛傳》)。

    倘若他們再去擔任地方長官(這種機會對于他們來說是非常多的),以後官做得越大、越長久,那麼他們搜括的本領也就越到家。

    然而南朝的人民在“百端聚斂”之下,“唯以應赴征斂為事”,被統治他們的君主與守令、世族與寒門地主,剝削得“肌肉略盡”、“骨髓俱罄”(《魏書·島夷蕭衍傳》)了。

     *** [1] 《梁書·張緬傳弟缵附傳》:起家秘書郎,時年十七。

    &hellip&hellip秘書郎有四員,宋、齊以來,為甲族起家之選,待次入補,其居職例數十百日便遷任。

     《唐六典》:秘書郎中四人,宋氏除“中”字。

    &hellip&hellip梁秩六百石。

    江左多任貴遊年少,而梁代尤甚。

    當時諺言:“上車不落則著作,體中何如則秘書。

    ”陳著令:“令,仆射子起家為之。

    ” 《通典·職官典》:魏氏又置佐著作郎。

    &hellip&hellip晉佐著作郎八人。

    &hellip&hellip秘書監自調補之。

    (《閻纂集》雲:鄒湛謂秘書監和峤曰:“閻纂可佐著作。

    ”峤曰:“此職閑重。

    勢貴多争,不暇求才。

    ”)&hellip&hellip宋、齊以來,遂遷佐于下,謂之著作佐郎,亦掌國史,集注起居。

    &hellip&hellip陳氏為令、仆子起家之選。

     [2] 《通典·職官典》:晉尚書郎,選極清美,号為大臣之副。

    &hellip&hellip自過江之後,官資小減。

     《晉書·王湛傳曾孫坦之附傳》:仆射江虨領選,将拟為尚書郎。

    坦之聞曰:“自過江來,尚書郎正用第二人,何得以此見拟?”虨遂止。

     《晉書·王湛傳玄孫國寶附傳》:婦父謝安惡其傾側,每抑而不用,除尚書郎。

    國寶以中興膏腴之族,惟作吏部,不為餘曹郎,甚怨望,固辭不拜。

     《宋書·江智淵傳》:元嘉末,除尚書庫部郎。

    時高流官序,不為台郎,智淵門孤援寡,獨有此選,意甚不悅,固辭不拜。

     [3] 東晉世族,琅邪王羲之妻高平郗鑒女,見《世說新語·雅量篇》注引《王氏譜》。

    羲之子凝之妻陳郡謝奕女,見《世說新語·言語篇》注引《王氏譜》。

    王導孫王娶陳郡謝萬女,弟王珉娶謝安女,見《晉書·謝安傳子琰附傳》。

    陳郡謝安妻沛國劉耽女,見《世說新語·言語篇》注引《謝氏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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