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北方流民的南下與東晉政府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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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流民的南下 西晉永嘉以後二三百年間,進入中原地區的各少數民族統治者,對于漢族人民的壓迫和剝削,異常殘酷,他們對漢族農民,不是呼為“漢狗”、“賊漢”,便是呼為“頭錢價漢”[1],“禁令苛刻,動加誅”(《南齊書·王融傳》)。

    在階級的和民族的雙重壓迫下,漢族人民聯合被壓迫的各少數兄弟族人民,自始就沒有停止過反抗,到處舉行武裝起義,而且如梁犢的起義,終于摧毀了最殘暴的石趙統治政權。

    此外,在每逢少數民族貴族統治權動搖之際,北方通向江南國境的封鎖線上,偶然綻裂出一個缺口,那些本來“南向而泣,日夜以觊”的中原人民,就“北顧而辭”(《南齊書·王融傳》),像潮水似地越淮渡江,奔向江南了。

    當然,江南廣闊而肥沃的耕地的墾辟,也是北方人口南移的一種吸引力。

     中原人民流亡南下,除了巴、蜀流民在永嘉之前已布滿荊、湘一帶外,此外可以分作七個時期。

     永嘉元年(公元307年),司馬睿移鎮江東,北方流民相率過江,這是第一個時期[2]。

     太興四年(公元321年),祖逖病死,郗鑒自鄒山(今山東鄒城東南)退屯合肥,祖約自谯城(今安徽亳州)退屯壽春,其後遂盡失黃河以南、淮水以北地區,流民渡江者轉多,這是第二個時期[3]。

     永和五年(公元349年),梁犢起義雍城,石虎愁怖病死,石趙政權崩潰,桓溫出兵關中,雍、秦流民多南出樊、沔,或至漢中,這是第三個時期[4]。

     太元八年(公元383年),淝水大捷,苻堅敗亡,黃河流域再度分裂,中原流民相率渡江,這是第四個時期[5]。

     義熙十二年(公元416年),劉裕北伐,河南、關中次第收複,既而複失關中;劉裕死,又失河南,流民南渡者轉多,這是第五個時期[6]。

     宋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北魏南侵至瓜步,流民南渡江淮,這是第六個時期[7]。

     宋泰始二年(公元466年),失淮北四州及豫州淮西之地,流民南渡江淮,這是第七個時期[8]。

     中原人民流徙南下,集中在荊、揚、梁、益諸州,據譚其骧教授的統計(見《晉永嘉喪亂後之民族遷徙》,載《燕京學報》第15期),今江蘇長江南部的南京、鎮江、常州一帶,長江北部的揚州市及淮陰一帶,當時所接受的移民,以今之山東地區及蘇北移民為主體,河北、皖北副之。

    今皖南的蕪湖與江西九江附近及皖北,河南的淮水以南、湖北的東部,當時所接受之移民,以今之河南及皖北移民為主體,河北、蘇北副之。

    今山東省黃河以南,當時所接受的移民,以今之河北及山東之黃河以北移民為主體。

    今湖北江陵、松滋及湖南北部安鄉一帶,當時所接受的移民,以今之山西移民為主體,河南副之。

    今河南、湖北二省的漢水流域,上自鄖西、竹溪,下至宜城、鐘祥,以襄陽為中心,當時所接受的移民,以今之陝西及河南的西北部移民為主體。

    今四川自成都東北沿川、陝通途及陝西之漢中,當時所接受的移民,以今之甘肅及陝西北部移民為主體。

    綜觀遷徙的大勢,是我國北方的東部人民,遷移到我國南方的東部;我國北方的西部人民,遷移到我國南方的西部。

     譚其骧教授把《宋書·州郡志》中所記載的僑州郡縣之戶口數作為南渡人口(政府的編戶齊民)之約數,自永嘉截至劉宋之季,南渡人口(編戶齊民)約有九十萬,占當時政府編戶齊民五百四十萬的六分之一。

    當西晉太康之初,北方諸州及徐州之淮北共有戶約百四十萬(見《晉書·地理志》),以一戶五口計,共有口七百餘萬,而南渡人口九十萬,占北方人口總數的八分之一強。

    換言之,亦即晉永嘉以來,北方平均八人之中,有一人遷徙至南方。

    結果使東晉、南朝所轄境域内,其政府編戶齊民中六分之五為本土舊民,六分之一為北來僑民。

     南渡民戶,以僑寓今江蘇者為最多,約二十六萬,僑寓今山東者約二十一萬,僑寓今安徽者約十七萬,僑寓今四川及陝南之漢中者約十五萬,僑寓今湖北者約六萬,僑寓今河南者約三萬,僑寓今江西、湖南者約各一萬餘。

     全國僑寓人口中,僑寓今江蘇者即有二十六萬人。

    而南徐州(州治丹徒,今江蘇鎮江市)一州領有僑寓人口二十二萬餘,幾占有全省僑寓人口總數的十分之九。

    南徐州内僑舊人口合計為四十二萬餘,若僑寓人口二十二萬餘,則比舊有人口多二萬餘人。

     不過在這裡我們應該特别指出,上面的僑寓人口統計數字,隻是指政府的編戶齊民而言。

    北來的世家大族在過江之後,為了統治人民,建立起僑寓的東晉政權,同時也在江南火耕水耨的地域中,發展他們自己的莊園别墅。

    在流離混亂之中,世家大族竭力吸收部曲、佃客以增加自己的剝削對象,而流徙民庶又不得不依附世家大族以圖獲得耕種的土地,于是在江南各地,由依附蔭庇而形成的一種中古莊園形态,也更加發展起來。

    《世說新語·政事篇》注引檀道鸾《續晉陽秋》雲:“自中原喪亂,民離本域;江左造創,豪族并兼,或客寓流離,民籍不立。

    ”蕭子顯《南齊書·州郡志》南兖州序雲:“時百姓遭難,流離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為客。

    ”《南史·齊本紀》稱:“諸郡役人,多依人士為附隸,謂之屬名。

    ”當時“南北權豪,競招遊食”[9],如山遐為餘姚令,“豪族多挾藏戶口,以為私附,遐到縣八旬,出口萬餘”(《晉書·山濤傳孫遐附傳》),可見當時世家大族蔭庇戶口數目之多。

    蔭附的人戶,不再向政府呈報戶口,從此成為世家大族莊園下的佃客、部曲,他們的人數不會比在政府編戶齊民之内的北來僑民為少。

    因此,上面僑民的數目,也不過是一個約數,其移民的實在數字,可能還要超過可以算出的僑寓人口的總數。

     由于中原人民的大量南移,因此唐詩人張籍的《永嘉行》中,有“北人避胡多在南,南人至今能晉語”的說法。

     僑州郡與土斷制 永嘉以後,中原地區人民大量南徙,倘若東晉政府不能及時很好處理這一問題,不但會失去作為僑寓政權的剝削對象,而且西晉末年的流民起義,又會重演。

    因此,東晉政權以及後來繼承東晉的劉宋政權處理北來僑民的對策,除了拉攏流民領袖如祖逖、蘇峻、郗鑒、康穆等,讓他們參加中央或地方的行政機構之外,還在長江南北,梁、益通路,陸續成立北來僑民原籍地區的地方機構&mdash&mdash僑州郡。

    《隋書·食貨志》所謂:“元帝寓江左,百姓自拔南奔者,并謂之僑人。

    皆取舊壤之名,僑置郡縣,往往散居,無有土著。

    ”隻要注籍僑州郡戶口簿上,就可以獲得優複(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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