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清帝國的亂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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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室的衰落 (一)嘉道時期的内亂 嘉慶時期(1796~1820),是清帝國衰落的起點,但其種因則始自乾隆的後期。

    前面已經說過,清高宗晚年,因信任和珅,政治日益腐敗,苗亂及白蓮教之亂接踵而起;而滿洲八旗的士兵,因長期的養尊處優,戰鬥力已完全消失,乃至禍亂一發而不可收拾。

    高宗把皇位傳給仁宗,同時也把一個動亂的局面移交給他。

    仁宗及其以後的九十年,内亂此仆彼起,列強交相侵迫,清帝國在内憂外患的夾擊下,終于走上覆亡之途。

     乾隆以後,内亂所以日益擴大,除了政治和軍隊的腐敗,還有兩個重要原因。

    其一是人口的急遽增加。

    中國人口,自西漢末年達到五千九百五十九萬餘人,其後各代,大都不及此數。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全國人口共有五千九百八十四萬八千九百六十四人,始超過漢代。

    至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1393),更增至六千五十四萬五千八百十二人。

    但元明的人口,均與漢代相差無多。

    至清,由于康雍乾三朝長期的安定,人民的繁殖率加速,乾隆五十九年(1794),全國人口竟達三億一千三百二十餘萬,較明代激增五倍。

    國民生産不能追随人口上升的速度,生活遂日益困苦,加以貪官污吏的侵漁,自然容易發生叛亂。

    至宣宗道光十四年(1834),中國人口開始超過四萬萬,叛亂也愈來愈大[參看《新元史》卷六八《食貨志一》;《明史》卷七七《食貨一》;羅爾綱《太平天國革命前的人口壓迫問題》(載《中國近代史論叢》第二輯第二冊)]。

    另一原因是漢人的排滿。

    清入關後,對漢人的反對勢力盡力摧殘;一面又以科名籠絡漢族的知識階級,以消除其反感。

    但若幹有志之士,仍不放棄其排滿企圖,因而潛結會社,散布複明思想,在中下級社會,甚有勢力。

    最早的反清組織為天地會,陳近南所創,初行于台灣,漸及于閩浙兩廣及湘贛之地。

    康熙時,浙東有張念一之亂,台灣有朱一貴之亂。

    乾隆五十二年(1787),台灣又有林爽文之亂。

    三人均為天地會黨人,雖然都被平定,但黨人的活動,始終未完全停止。

    天地會以外,又有白蓮教,本是宋亡以後,忠宋人士所組織的秘密團體。

    元末,白蓮教大盛。

    明建國後,其黨人潛伏于民間者,仍甚衆多,每乘政治混濁之際,起而為亂。

    到清乾隆末年,遂又伺機而起。

    但白蓮教的民族思想,因日久年深,不如天地會的濃厚,影響力也較弱,而清朝末期的幾次内部大動亂,莫不直接間接與天地會有關。

     嘉慶時期的内亂,以苗人和白蓮教的叛亂為最大。

    苗亂始于乾隆六十年(1795),這一年,貴州銅仁、湖南永綏的苗民先後叛變,清室命福康安、和琳等合兵剿之。

    次年,仁宗繼位,福康安、和琳相繼死,而湖北白蓮教為亂,清大軍北去,苗疆無法平定。

    清繼以傅鼐總理邊務,鼐修築邊牆,廣置碉堡,并訓練鄉勇,以代不能任戰的官軍,經營屢年,漸着成效。

    至嘉慶十二年(1807),苗境全平。

    二十五年(1820),仁宗死,基子旻甯嗣立,是為宣宗。

    宣宗道光十二年(1832),湖南永州(今湖南永州市)及常甯縣(今湖南常甯市)的瑤人又叛,廣東散瑤應之,騷擾兩廣湖南三省邊境,但不久即為清室讨平。

     白蓮教徒的叛亂,起于嘉慶元年(1796)。

    湖北地區的教徒,首先發難,四川繼之,勢力并蔓延至河南、陝西等省。

    當時和珅依然主政,賄賂公行;而官軍怯儒,不能應戰,将帥惟知養寇冒功,因此亂久不平。

    四年(1799),高宗死,和珅伏誅,軍事始有轉機。

    清室仍以鄉勇為主要戰鬥力,并以興築碉堡,堅壁清野之法,以困教徒,同時命額勒登保、德楞泰等,分途剿撫,于是四省教徒,勢力漸衰。

    至九年(1804),才完全肅清。

     當白蓮教徒騷擾内地之際,安南阮氏因國用匮乏,乃召集東南沿海亡命,助以船械,命其入海劫掠商船,以充國用。

    沿海的奸民盜匪,附之者甚衆,号稱“艇盜”,福建、浙江、廣東三省的沿海地區,均受其害。

    若幹海盜,甚至受安南總兵及王侯敕印。

    清室因專意剿辦教匪,無暇兼顧,因此為患日烈。

    嘉慶七年(1802),安南廣南王的後裔阮福映以法國的援助複國,縛獻海盜,向中國輸誠。

    艇盜既失後援,漸合并為蔡牽、朱濆兩股,以蔡牽為首,騷擾如故。

    浙江提督李長庚,得巡撫阮元的資助,造大船入海剿之,屢獲勝利,賊勢日衰。

    十二年(1807),長庚戰死,艇盜亦精銳盡喪,無力再振。

    長庚部将王得祿、邱良功複統兵進剿,朱濆、蔡牽均死,餘衆出降。

    至十五年(1810),全部肅清。

     嘉慶十八年(1813),京師又有天理教之變。

    天理教本是白蓮教的支裔,原名八卦教,黨徒多至數萬,以滑縣(今河南滑縣)李文成、大興(今北京大興區)林清為首。

    大興鄰接京師,林清一面聯合文成,一面交結内監,準備乘仁宗幸熱河,于是年九月十五日,舉兵襲京師。

    但先期事洩,李文成為滑縣知縣強克捷逮捕。

    教徒乃于九月七日聚衆三千,攻破滑縣,放出文成,直隸及山東各地的教徒,皆同時響應。

    京師林清的黨徒,以太監劉全為内應,于十五日,直攻宮禁,為禁旅擊潰;林清潛伏于近畿的黃村,也被捕獲。

    李文成據滑縣,清以那彥成讨之,文成兵敗自殺。

    至十二月,滑縣始下,教徒被殺者二萬餘人,亂事乃定。

    是時天地會黨人,亦乘機為亂。

    天地會自台灣林爽文失敗後,黨人轉向内地,尤以兩廣及湖南、江西等省為盛。

    二十二年(1817),廣州三合會(即天地會)黨人為亂,為清廷捕獲二千餘人。

    至道光時,國勢日衰,其活動也益力。

     清宣宗道光初年,西北又有回亂。

    天山南路的回民,因受清廷官吏的壓榨勒索,積忿難平,于嘉慶末奉張格爾(大和卓木之孫)為首,屢次犯邊。

    道光六年(1826),張格爾陷喀什噶爾、英吉沙、葉爾羌、和阗四城,群回響應。

    清遣長齡、楊遇春等往讨,于八年(1828)擒張格爾,回部複定。

    張格爾的家屬,寄居浩罕,清廷命其獻出,浩罕不聽,清廷乃絕其互市。

    次年,浩罕又助張格爾兄玉素普入寇,未幾解去。

    十年(1830),浩罕求和,清廷許其互市。

    至二十七年(1847),和卓木的後裔加他漢等七人,又以複仇為名,糾衆入寇,因回民頗少響應,不戰而遁。

     (二)鴉片戰争與《南京條約》 鴉片戰争是中國與英國的戰争,談到這個戰争的起因,必須上溯到明清之際歐洲人向東方拓展的情形。

    自明朝中葉(15世紀末)起,歐洲的航海術漸次昌明,各國政府多能獎勵航海事業,以葡萄牙政府最為盡力。

    明孝宗弘治十一年(1498),葡人發現自歐洲繞非洲南端東航至印度的新航線,遂積極東進,并置印度總督,以經營印度。

    明武宗正德五年(1510),葡人略取印度半島西岸的卧亞(Goa),以為其主要根據地。

    不久又占領馬來半島的馬刺加(Malacca),勢力遠及蘇門答臘、爪哇諸島。

    自九年(1514)起,葡人即屢至廣東屯門(今廣東深圳市西)經商,獲利頗厚。

    十二年(1517),葡印度總督遣使至廣東,要求締約通商,明室不許,但葡人盤踞屯門不去。

    其後葡人續至者頗多,行為多不法。

    十六年(1521),明以武力驅逐葡人,既而令弛,葡人來者益增,多居于澳門、泉州及甯波等地。

    泉州、甯波的葡商,後為當地官民所逐,于是澳門獨為葡人遠東貿易的要港。

    明世宗嘉靖三十六年(1557),葡政府在澳門設官置戍,視之為殖民地,明室亦不拒絕,僅收其地租而已。

    澳門處于這種變相放棄的态勢下,直至清宣宗時,沒有變更。

     西班牙人也于明朝後期東來,經營貿易。

    世宗嘉靖四十四年(1565),西人始至菲律賓,其後數年,盡占菲律賓群島。

    當時中國商船,往菲律賓貿易者甚多,神宗初,明皇亦許西人在廈門互市。

    既而西葡兩國合并,又以參加外戰,在東方的勢力漸衰,荷蘭、英吉利乃繼之興起。

    荷蘭本西班牙屬地,于萬曆九年(1581)獨立。

    二十四年(1596),荷蘭商船初至蘇門答臘、爪哇等地。

    三十年(1602),荷蘭東印度公司正式成立,并得政府允許,有于殖民地設官置兵及與所在國宣戰媾和之權。

    其後不久,荷人遂占領馬來群島。

    荷人曾于二十九年(1601)至澳門,要求通商,因葡人的阻撓而未成。

    熹宗天啟二年(1622),荷攻澳門,未能取勝,乃轉而東侵,進據澎湖、台灣,極力經營。

    到清初,台澎又為鄭成功所奪。

     英人的東方拓殖事業,與荷蘭同時。

    英國自萬曆十六年(1588)殲滅西班牙無敵艦隊後,海上的勢力驟增。

    二十八年(1600),倫敦商人組成東印度公司,與荷商競争,并經略印度,屢敗葡人。

    思宗崇祯十年(1637),英艦隊至澳門,要求互市,葡人不納;英人繼與廣東地方官吏交涉,亦因葡人挑撥,未得要領。

    于是英艦進攻虎門(在今廣東東莞市西南珠江口),結果炮台被陷,明官不得已允其在廣州貿易。

    既而明室傾覆,清室嚴禁通海,外國貿易因而中辍。

    及至台灣平定,清室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開放海禁,設海關于廣州、廈門、福州、甯波等地,歐洲諸國,相繼通市。

    但清室對海上貿易,采取一貫的壓制政策。

    至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室對外商務,集中于廣州一港,以為惟一合法的貿易口岸,其後相沿不變。

    當時廣東的國際貿易,為“公行”所壟斷。

    公行制度始于康熙末年,為中國商人組成的團體,專門負責辦理中國官吏與外商間的事情,并有管理外商之權。

    而官府于海關正稅外,又需索規費;限制外商的條例,又非常嚴厲,例如夷商隻許居于廣州城外的商館,不準乘轎等。

    乾隆五十七年(1792),英政府遣馬戛爾尼(GeorgeLordMacartney)使華,請求改善英商待遇,減輕稅額,并聽任英人傳教,清室不許。

    嘉慶二十一年(1816),複派亞墨哈斯(WilliamPittLordAmherst)來華交涉,依然沒有結果。

     鴉片于唐德宗時即經大食商人輸入中國,但最初隻當藥用,以之治療胃疾。

    至明神宗時,葡商又從印度輸入,國人才有吸食的風氣。

    清世宗時,一度禁吸鴉片,其後禁令漸弛。

    至乾隆末,英人以印度盛産鴉片,遂盡量輸入中國,于是吸食者愈衆。

    仁宗即位後,重申禁令,嚴禁鴉片入口,但沿海奸商與英商勾結,秘密轉銷,其輸入額反而增加。

    清初,鴉片輸入每年不過二百箱左右,到道光中葉,竟增至二萬八千餘箱。

    而中國白銀之出口,也日益增加。

    宣宗道光初,廣東海口每年漏銀數百萬兩,至道光中葉,每年漏卮達三千餘萬兩,因之内地銀荒日甚。

    清室聽從朝臣黃爵滋等的奏請,嚴禁人民吸食,并于道光十八年(1838),以湖廣總督林則徐為欽差大臣,前往廣東查禁鴉片。

     道光十四年(1834),英派律勞卑(WilliamJohnLordNapier)為商務監督,與清吏交涉,擴張貿易,改善待遇。

    清吏以其緻書不用禀帖,且擅入廣州,違反規則,因而停止英國通商。

    不久,律勞卑死,通商恢複,但交涉毫無進展。

    十六年(1836),英廢商務監督,以義律(CaptainCharlesElliot)為領事,但仍不能與清吏直接交涉。

    義律乃暗中建議政府,以武力解決商務問題,恰值鴉片事件發生,兩國的沖突遂起。

     鴉片戰争中英軍戰艦“奈米西斯号”向中國戰船開炮,油畫,佚名繪。

     道光十九年(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