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清的入主及其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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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軍分别自湖南攻貴州,自廣西攻雲南;吳世璠自貴陽奔雲南,貴州遂為清軍收複。

    次年,清大軍會于曲靖(今雲南曲靖市),進逼雲南城(今雲南昆明市)。

    世璠遣将出戰不勝,調川南軍隊入援,而趙良棟亦跟蹤而至。

    世璠以援絕自殺,四川、貴州、雲南皆定,總計這場亂事,前後達八年之久。

    耿精忠、尚之信雖已降清,但不甚聽驅遣,聖祖乃召他們至京師。

    之信于十九年賜死,精忠則于二十一年(1682)伏誅,于是三藩完全消滅。

     三藩平定後,清室收沒三藩的産業,所部藩兵也都撤回京師;并遣滿洲旗兵,駐防福建、廣州、荊州(今湖北江陵縣)等地,以防再亂。

    這時除了台灣鄭氏猶抗清不屈外,整個中國本部,都為清室所直接統治,其政權也較前大見穩固。

    此後不久,清室又吞滅了台灣的鄭氏。

     (三)台灣的平服 台灣也就是隋代的琉求(亦作瑠求、流求或琉球),自隋炀帝于大業三年(607)遣陳稜伐琉求,其後數百年,琉求不再見于中國的史書。

    南宋孝宗時,琉求人曾猝至泉州(今福建晉江市)若幹村落殺掠。

    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遣楊祥招谕琉求,不得達而還。

    其後成宗大德元年(1297),又遣張浩等擊琉求,擒其生口一百三十一人而歸。

    順帝時,于澎湖置巡檢使,屬同安縣(今福建廈門同安區)。

    到明太祖時,琉求乃是指現在的沖繩島(Okinawa)。

    太祖洪武五年(1372),遣使诏谕之,從此向中國朝貢,明并封其王察度為中山王。

    至于台灣,明時則稱“東番”或“小琉求”。

    明神宗初,葡萄牙航船途經台灣,名之曰“科摩沙”(Formosa),譯言“美麗”。

    也大緻在此時,台灣的名稱正式出現。

    台灣土著民族的來源,唐以前已不可考;唐以後,其中一部可能自馬來群島及菲律賓群島移來。

    [參看連橫《台灣通史》上冊卷一“開辟記”] 明朝後期,台灣北部成為倭寇窟穴之地,漢人也以國内政治紊亂,大量移殖于台灣。

    漢人最初多寄居南部,其後漸向北移,追逐土著入深山,而占據平地。

    南洋各國的商船,也紛紛前來貿易。

    熹宗時,海盜鄭芝龍曾經盤踞台灣南部。

    思宗時,芝龍受撫離台,而荷蘭人的勢力日大。

    當時國内不靖,漢人來台者益多,荷蘭人乃廣加招納,并與土著聯絡。

    崇祯末,荷蘭人驅逐台灣北部的西班牙人,聲勢益盛,俨然成一獨立國。

    清兵南下,鄭芝龍曾擁立唐王于福州,但不久降清。

    芝龍子成功不從,據廈門、金門以抗清,并與魯王殘部張煌言等合力,以圖恢複。

    明桂王封成功為延平郡王,許其便宜封拜。

    順治十六年(1659),成功乘清兵攻雲南,統兵溯江而上,直抵南京城外,既而為清軍所敗,複回廈門。

    十八年(1661),成功率兵二萬五千人攻台灣,自鹿耳門(在今台南市西北)登陸,先取荷人所築的普羅民遮城(即赤嵌樓,在今台南市),繼圍熱蘭遮城(今安平,在今台南市西)。

    荷蘭人不敵而降,成功悉逐之,于是台灣複為鄭氏所有。

     鄭成功收複台灣作戰經過示意圖。

    順治十六年(1659),鄭成功率兵進攻南京失敗後,清兵乘勢南下進逼,鄭成功孤守金門、廈門,地狹難以久持,遂決意驅逐荷蘭殖民者,收複台灣,以資繼續抗清。

    十八年(1661)三月初一,鄭成功出師金門,于二十四日進占澎湖。

    四月初一,鄭軍出彭湖南下,避開一鲲身北、北線尾島南侵略軍重兵把守的南航道,乘潮渡狹窄難行的鹿耳門,南下進入台江,在禾寮港登陸。

    并命一部控制鹿耳門海口,以接應後續部隊;一部防守北線尾,保障主力側後;一部進入台江,切斷赤嵌樓與台灣城聯系。

    當晚,敵海軍與鄭軍在北線尾附近海域展開激戰,被鄭軍殲滅。

    初三,敵派一部向北線尾進攻,鄭軍一部迎擊,一部向南迂回至敵側後,敵大部被殲;一部自台灣城渡海東進增援赤嵌樓,被鄭軍大刀隊擊退;主力随後圍攻赤嵌樓。

    初四,赤嵌樓守軍投降,明師正面進逼台灣城,又命一部自七鲲身迂回從側翼進圍台灣城。

    七月,荷蘭自雅加達派海軍一部北進援台灣城,在一鲲身附近海域被鄭軍擊敗,十二月,鄭全軍向台灣城發起總攻,侵略軍再難支持,向鄭軍投降,台灣光複。

     成功入台後,清廷以其難制,乃嚴禁通海,并勒令沿海居民,内徙三十裡,列兵戍守,防其侵擾。

    成功既有台灣,置承天府(今台南市),駐居其地,并以兵戍守金門、廈門二島,監視大陸。

    成功士衆精強,号令明肅,他頗思南取呂宋,惜因病未能如願。

    康熙元年(1662),成功死,年三十九。

    長子經自廈門入台嗣位,仍奉永曆年号,但勢力漸衰。

    十三年(1674),三藩亂起,鄭經與耿精忠聯合。

    既而發生嫌隙,乃乘精忠後方空虛,奪其漳(今福建漳州市)、泉(今福建晉江市)等州地,精忠兩面受敵,遂于十五年(1676)降清。

    鄭經也無力獨抗清軍,于次年退守廈門,所得之地,旋入清手。

    十八年(1679),鄭經遣部将劉國軒等分道攻閩,擊敗清總督朗廷相,攻下海澄(今福建龍海市東南海澄鎮),清軍死者甚衆,清廷以姚啟聖代廷相,當時吳三桂已死,清并調湖南水師赴閩,與啟聖合師。

    次年,清軍克海澄,逼廈門,鄭經、劉國軒等無力抵禦,遂棄金、廈歸台灣。

    二十年(1681),鄭經死。

     招撫鄭成功部下诏書。

    诏書上部為漢文,款署“順治十八年閏七月十三日”,钤“皇帝之寶”朱印。

    1659年,鄭成功、張煌言合師北入長江,破瓜州、鎮江,圍困南京,聲勢浩大,朝廷震驚,因此頒發這一“招撫”诏書,拟招降鄭成功部下。

     鄭經生前,因連年用兵大陸,聽其部将陳永華之言,以其長子克為監國。

    克臨事明達,但系庶出,群小畏其明察,陰謀去之。

    經既死,侍衛馮錫範等先以計罷除陳永華兵柄,永華郁悶死;繼而襲殺克,而立次子克塽。

    克塽幼弱,一切取決于錫範,于是政事大亂。

    清總督姚啟聖奏鄭氏主少國亂,時不可失,并薦水師提督施琅(鄭氏降将)主持征台軍事。

    啟聖複乘間賄賂鄭氏臣僚,因此頗有為清作内應的。

    康熙二十二年(1683),施琅率軍攻台,鄭氏将劉國軒守澎湖,琅攻下之,台灣大震,劉國軒、馮錫範乃以克塽降清。

    台灣自為鄭成功所據,至克塽前後凡二十三年而亡。

    清定台灣後,以其地置台灣府及諸羅(今台灣嘉義市)、台灣(今台灣台南市)、鳳山(今台灣高雄及屏東縣)三縣,并于澎湖設廳,駐軍守之。

    台灣平定後,沿海居民雖複理舊業,但猶禁商舶出洋。

    施琅屢請解禁,荷蘭及其他西洋各國商人,也紛請互市,于是海禁始開。

     二、清前期的政治 (一)清室的統馭策略 這裡所說的清朝前期,是指清世祖初年,經聖祖、世宗,直至高宗末年的一段時間,共一百五十二年。

    除去世祖一代的十八年,聖祖、世宗、高宗三朝的一百三十四年,是清朝的盛世。

    這自然是個大緻的分法,因為聖祖初年,國内尚未完全平靖,而高宗末年,國内已漸有亂象。

    但這三朝至少有一百年以上,是富強治安的。

    在中國曆史上,隻有漢唐盛世,可以與之媲美。

    聖祖的年号曰康熙,世宗的年号曰雍正,高宗的年号曰乾隆,因此史書又稱這段時間為“康雍乾時代”。

     清室以外族入主中國,統治極難駕馭的漢人,其國祚能長達二百六十八年,更能造成一百年以上的盛世,這種成就,絕不是偶然的。

    滿族是一個具有頗多優點的民族,它的最大長處,是勇武善戰而又有政治才能,并有高度的模仿能力,肯虛心吸收外來的文化和人才。

    這些地方,與蒙古人大不相同。

    中國曆史上促成改朝換代的内在因素,不外四端,即:外戚、宦官、權臣和藩鎮,但滿人能使這四種因素的危險性,減到最低的程度。

    對外方面,在清的前期,曾建立多次彪炳的武功,對邊疆民族也能施以有效的統治。

    但滿族也有它的缺點,它缺乏創造力,一味吸收漢人的文化,結果沾染了漢人的性格,成為漢化的極端崇拜者。

    清代後期,遇見西洋的強國,但它仍以中國傳統對待外族的辦法,來對待西洋人,而且幾乎毫無變通,雖屢遭敗創而不悟。

    因此它的政權,終于在内憂外患中傾覆,甚至整個滿族,幾乎完全與漢人同化。

    這裡先談談清初滿人統治中國的若幹策略。

     清室統治中國的手段,可以說是寬猛相濟,也就是懷柔與高壓并行。

    無論清室的手段或寬或猛,其對漢人的基本态度,是十分猜防的。

    清太祖雖為明室大患,但他本人尚無吞并中國的野心,也不知籠絡漢人,因此他所俘獲的漢人,大部充作奴隸,對儒生更恣意殺戮。

    到太宗,才改用懷柔政策,命漢滿分居,另設官吏治理漢人,從此漢人得以稍免滿人的欺淩。

    他對于明室降臣,尤能加意利用,清的入主中國,大部得力于他們的幫助。

    世祖入關之初,仍繼續這種政策,其實際執行者是多爾衮。

    政策的内容,大體可歸納為下列數點:一、禮遇明室君臣,為明思宗發喪,以禮改葬;明臣的死難者,均予題谥,生存者仍予以錄用;明遺民為清望所歸的,也都加以征辟。

    二、舉行科舉,以籠絡漢族的士人。

    考試辦法,仍沿用明代的“八股文”,使士子的精力,消耗于空洞形式的文體及口頭禅中,而無暇想到其他。

    三、對于漢人百姓,也做了幾件收買人心的事,如廢除明末的苛捐雜稅,撤銷東西廠、錦衣衛一類的特務機關等。

     與懷柔政策并行的,便是高壓政策,其目的在于消滅漢人的民族意識以及仇清複明的思想。

    這種政策的主要對象,則是懷念故國,義不與清廷合作的士大夫階層。

    明代士風,崇尚節義,清入關後,南方的文人書生,憤極而起兵者,比比皆是。

    南明颠覆後,明朝的遺老如顧炎武、黃宗羲等,都力謀恢複,屢次企圖舉兵,但因清廷防範嚴密,皆無所成。

    此外一般文人,多喜結盟社,把民族的悲哀,寄托于詩文的吟詠,這類文社遍于東南,以複社最為有名,其分子有許多是明末的東林黨人。

    這種舉動,也是對清室的一種消極抵抗。

    士大夫仇清複明的思想不去,自然有害于清廷的統治,因此清室采取嚴厲的手段,以對付那些科舉與征辟無法網羅的士大夫。

    其辦法也可以歸納為下列幾點:一、禁結盟社。

    順治九年(1652),由禮部頒布條例,禁士子立盟結社及建白軍民利病等,其後更屢伸禁令。

    二、摧抑紳權。

    明代士紳的社會地位甚高,經常幹預地方政務,清室于大局平定後,即着手摧抑紳權。

    順治十八年(1661),江甯巡撫朱國治奏報江南欠糧士紳一萬三千人,清室皆治以抗糧之罪。

    世祖死後,蘇州諸生以不滿吳縣知縣,聚哭于文廟,結果諸生以“大不敬”而被殺者十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