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明代的政治
關燈
小
中
大
。
永樂十一年(1413),思南田宗鼎(仁智孫)與思州田琛(仁厚孫),相互仇殺,不聽禁令。
成祖命顧成擊之,執二酋送京師,并于其地設貴州布政使司以治之,自此貴州始為内地。
至于雲南地區的蠻族,則早于太祖時内屬于明。
倭寇本是日本的海盜。
元自征日失敗後,雙方互禁通商,但其莠民常私自往來中國,日久遂于海上劫掠。
元末,日本分裂為南北朝,同時有兩天皇。
明初,日本南朝傾覆,遺臣逃入海中,與海盜聯合,剽掠中國和朝鮮沿海,便是明人所謂的“倭寇”。
而張士誠、方國珍的餘黨,又與日寇相結,出沒海上,北自山東,南至浙江、福建,時有寇警。
太祖雖嘗遣使赴日本诘問,但不得要領,乃于浙閩沿海築城數十,分遣戍卒數萬屯防,海疆漸固。
日本統一後,将軍足利義滿,專斷朝政,頗欲與中國互市。
成祖時,遣使至明,明許其貿易,并在浙江、福建、廣東沿海設三市舶司,管理通商事務。
義滿也時捕海盜以獻,倭寇之禍稍止,但終不能根絕。
永樂十七年(1419),倭寇複擾遼東,總兵劉江大敗之于望海埚(今遼甯大連市東北),倭寇始不敢東窺。
直到世宗時,倭寇的禍亂才又熾盛。
(三)海外的經營 明統一後,中國西北和歐洲大陸之間的交通,因蒙古餘部和帖木兒帝國的阻隔,無法暢通,但南方海上的交通,其盛況則在宋元之上。
明在海外的拓展,南宋遺民的後裔,實為前導。
南宋滅亡後,愛國義士,相率逃亡海外,與中國鄰近的安南、占城等地,都成遺民世界。
元代,安南、占城叛服無常,當與這批南渡的華僑有關。
到明,國人久已聞知海外的富庶,自動泛海經商的,愈來愈多,而明室又努力從事海外通好,因此中國的海上事業,日趨繁盛。
明太祖鑒于元人征日失敗,頗知籠絡四夷,遣使招徕西域及南洋諸國。
成祖的态度更為積極,他屢命宦官出使異域,如侯顯使烏斯藏(即西藏),馬彬使爪哇、蘇門答臘,李興使暹羅,尹慶使滿剌甲等,但最著名的,則無過于鄭和的下“西洋”。
他的出使次數之多、所帶船隻兵丁數目之大和航程之遠,在當時都可以說是最偉大的事業。
鄭和,雲南人,世稱“三保太監”(三保可能為和小字),原姓馬,世奉回教,做太監後,賜姓鄭。
他自成祖永樂三年(1405)開始出使,至宣宗宣德七年(1432)最後歸國,前後二十七年間,凡七次出海,曆五十餘國,遍至南洋群島及印度洋西岸各地,最西到達非洲東部。
至于他出使“西洋”的原因,近人歸納為下列數點:一、成祖懷疑惠帝未死,匿迹海外,因而派和統兵出國找尋。
二、元亡後,帖木兒帝國強盛,對明的西北邊防,威脅甚大,太祖時,即曾遣使與海外諸國聯絡,成祖仍本既定國策,遣和出使諸國,組織海上聯盟,使帖木兒帝國不敢輕啟戰端。
三、發展國際貿易,以國産的錦繡、瓷、漆等物,換取南洋的香料寶貨。
四、耀兵異域,以誇示中國的富強。
[參看徐玉虎《鄭和下西洋原因之新探》(載《大陸雜志史學叢書》第一輯第六冊)] 鄭和七下西洋的艦隊,異常龐大,船隻最多時達百餘艘,少者也有四五十艙,最大的船,長達四十四丈餘,寬達十八丈。
每次遠航,所帶的士兵和随員,多則三萬人,少則二萬人,其盛況在曆史上是少見的。
随員中包羅各種人才,組織也非常嚴密。
因此七次航海均能不辱君命,揚國威于海外。
至于七次航海的往返年代,據近人考訂,舊史頗有錯誤。
今據新說,略述鄭和七次出使的經過。
[參看徐玉虎《〈明史〉中鄭和下西洋年代之謬誤考》載《大陸雜志史學叢書》第一輯第六冊)] 第一次,永樂三年(1405)冬,自蘇州劉家港泛海至福建,複自福建五虎門(在今福建福州東南大海中)起航,首達占城(今越南南部),曆滿刺甲(今馬來半島南端西岸)、古裡(今印度半島西岸)諸國。
六年(1408)九月還,諸國遣使随和入朝(舊說同)。
第二次,永樂五年(1407)統舟師往爪哇(今印尼雅加達)、古裡、柯枝(今印度西南端)、暹羅等國,代表明室頒賜其國王诰命、銀印,諸番王各以珍禽異獸貢獻。
七年(1409),歸國(舊說六年九月出海,九年六月還)。
第三次,永樂七年(1409),統舟師前往各國,道經錫蘭山(今斯裡蘭卡島),其王烈苦奈兒不恭,明師擒之,并持诏封滿剌甲國王。
此次最遠的航程,至波斯灣的忽魯谟斯(島名)及阿拉伯半島西南端的阿丹等地。
九年(1411),歸國(舊說十年十一月出海,十三年九月還)。
第四次,永樂十一年(1413),統舟師往忽魯谟斯等國,途中生擒蘇門答臘國僞王蘇幹剌。
此次最遠的航程,至非洲東岸的木骨都束等國。
十三年(1415),歸國(舊說十四年冬出海,十七年七月還)。
第五次,永樂十五年(1417),統舟師至忽魯谟斯、阿丹、木骨都束、蔔剌哇(在今非洲東岸)、爪哇、古裡等國,各國競進方物。
十七年(1419)七月,歸國(舊說十九年春出海,二十年八月還)。
第六次,永樂十九年(1421),統舟師送忽魯谟斯等國使臣返國。
及和歸國,成祖已死,其時當在二十二年(1424)冬(舊說二十二年正月出海)。
第七次,宣德五年(1430),宣宗以踐阼已久,而諸番國遠者,猶未朝貢,乃再命和出使。
曆滿剌加、蘇門答臘、南渤利(今蘇門答臘西北部)、阿魯(今蘇門答臘中部偏西)、柯枝、錫蘭山、阿丹、剌撒(阿拉伯半島東部)、忽魯谟斯等十七國。
八年(1433)七月,歸國(舊說同)。
鄭和的出使,不特是明朝的大事,也是近古以來中國的大事。
中國艦隊航程的遼遠和聲威的南播,都為前古所未有。
此外值得注意的,就是激起了國人向海外發展的更大興趣。
由于他的出使,海外的情況益為國人所了解,因此福建、廣東地區的居民,紛紛移殖于南洋。
明中葉以後,國威漸替,但國人前往南洋的始終不絕。
有的經商開礦,奠定日後華僑的經濟基礎,而其中若幹冒險家,攻占土地,自立為王,他們的後裔,便是後來西班牙、荷蘭等國人經略南洋時所遇到的勁敵。
西洋人雖然終于統治南洋,卻無法動搖華僑的經濟實力,這可看出華僑在南洋地位的穩固,其基礎則是在明代奠立的。
二、宦官與明政的敗壞 (一)宦官專權的由來 明代宦官政治勢力的擡頭,始于成祖時代。
太祖時,曾立鐵碑于宮門,嚴禁宦官幹政。
惠帝繼立,馭宦官益嚴,引起宦官的不滿。
靖難師起,燕軍逼江北,宦官多逃附燕軍。
成祖以為忠,對宦官異常信任,以他們出使外國,或統兵鎮邊,或出任監軍,因此宦官的權勢大盛。
永樂十八年(1420),設置東廠,以宦官主之,專以之刺探外事。
它可以不經政府的司法機關,便擅自鞫訊朝臣,甚至非刑虐殺。
太祖時,曾置錦衣衛,也是皇帝的私設法庭,但并非由宦官掌理;到東廠成立,宦官遂手握生殺之權,其氣焰也益張。
不過當時的宦官,尚未能掌握大政,來操縱整個國家的命運。
成祖死,太子高熾即位,是為仁宗。
仁宗在位一年而死,太子瞻基立,是為宣宗。
宣德元年(1426),帝叔漢王高煦反于樂安(今山東惠民縣),宣宗親征平之。
宣宗為明代令主,但他對宦官的得權,也要負一部分責任。
明初定制,内臣不得讀書識字。
宣宗時,于宮中設書堂,選年幼内侍數百人,讀書其中,令朝臣教習之,此後遂成定制。
宦官既多通曉文墨,熟知古今,對政治的興趣益濃,作惡的手段也益精。
但他們的幹政握權,固由于皇帝的信任,而明代政治制度本身的缺陷,也是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
明初廢相後,把中書省的大權劃歸六部,以六部尚書分理全國政務。
六部之上,更無領袖,而由皇帝總其成,另設殿閣大學士,為皇帝襄理文墨。
大學士的官位,不過正五品,朝會的班次,在尚書、侍郎之下。
當時大學士的責任,是随侍皇帝左右,以備顧問,至于奏章的批答,則必須有皇帝的命令,且須在禦前執筆。
成祖以後,大學士漸受親任,始有“内閣”之稱。
成祖和仁宗,每召閣臣密議國家大事,但奏章的批答,仍出自皇帝,不委他人。
宣宗時,閣權漸重,楊溥、楊士奇、楊榮,皆以三孤(少師、少傅、少保)、尚書等官而兼大學士,因而地位日隆。
宣宗開始命内閣用小票墨書,具陳意見,貼于奏疏表面,由皇帝裁奪,謂之“條旨”(又稱“票拟”)。
如皇帝同意,即以紅書照條旨批出,但遇大事時,猶命大臣面議。
宣宗以後的皇帝,日漸頹廢,不親政事,他們深居内殿,不複常與大臣相見,若幹皇帝如世宗、神宗竟至二十餘年不視朝。
皇帝既不親政,乃一方面專命内閣條旨,一方面又命宦官代為批決,因此給予宦官專權的機會。
土木堡之戰經過示意圖。
明正統十四年(1449),瓦剌部首領也先因貢使未受明朝廷禮待為由,四路進襲。
主力由也先親率,進攻大同,其餘三部分攻赤城、遼東、甘肅,以牽制明軍兵力,保障主力作戰。
七月初,明大同守将北出長城迎敵,先敗貓兒莊,再敗陽和口。
同時,瓦剌北路也自獨石口南下,馬營守備棄堡逃走,一時邊警頻起。
權閹王振力主英宗親征。
七月十五日,英宗自北京北出居庸關,一路西進至大同,見瓦剌勢大,倉促決定撤軍。
本拟自紫荊關,再由離敵較遠的蔚州回返,但王振恐于大軍過境損壞其在蔚州的莊園,臨時命全軍北上,改由離敵較近的宣府回京。
這樣一來,明軍倒翼暴露于瓦剌軍攻擊之下。
也先聽聞,立即率軍突入長城,先在宣府附近大敗明軍後衛,再在鹞兒嶺伏兵敗明援軍。
八月十四日,在懷來城以西二十裡地的土木堡追及明軍。
也先先許以言和,然後趁明軍懈怠,騎兵分數路發動,明軍大潰,英宗被俘,史稱“土木堡之變”。
宣宗以後的内閣,漸居于宰輔的地位,但其權力,最高僅止于條旨,亦即僅能條陳對國政的意見或辦法。
最後的決定權雖在皇帝,但由宦官代為批決,于是國家大權,漸落入宦官手中。
至于握持大政的宦官組織,則為司禮監。
司禮監始設于太祖時,最初不過掌理宮中各項禮儀、宴會以及禦賜書畫一類的事。
宣宗以後,其職權漸變,内外章奏,皆由司禮監的掌印太監管理,而章奏文書的批決,則由秉筆太監及随堂太監擔任。
皇帝降旨,也由司禮監的宦官在旁寫出項目,然後交閣臣拟稿。
因此,明代的司禮監,權力超過宰輔,閣臣想把握實權的,必先結納宦官;即使忠實幹練的閣臣,如想有所建樹,也必須與宦官交好,以防其掣肘。
又因内閣的大權,并非國家正式授與,閣臣的作為,缺乏名正言順的根據,而緻時常遭受攻擊。
因此明代閣臣,一方面受宦官的鉗制,一方面又須防台谏的糾彈,對政治極難有所改善。
至于不肖的閣臣,則惟有谄事宦官,狼狽為奸而已。
明代第一位弄權的宦官,是英宗時的王振。
王振于宣宗時為宦官,被選入内書室,并侍太子祁鎮于東宮。
宣德十年(1435),宣宗死,太子繼位,是為英宗,年僅九歲。
王振以狡黠為英宗所喜,遂以之掌司禮監。
但英宗初年,三楊輔政,而太皇太後張氏(仁宗後)賢明,英宗尚有所畏憚,王振也不敢過分放恣。
正統七年(1442),太皇太後死,三楊或已去世,或老耄不任事,大權乃盡歸于振。
他擅作福威,移去太祖所立禁宦官預政的鐵碑,朝臣谄事他的,可立得美官,小有抵牿,便逮捕下獄,有不少正士,死于他的手中。
至于他的貪得嗜利,更無法細說。
此外,王振為了建立功名,曾兩次發動對外戰争。
正統六年(1441),他興兵十五萬,讨伐麓川(今雲南騰沖縣)土酋思任發,結果損失士馬數萬,而西南蠻族,反因之相繼叛亂。
十四年(1449),又發生“土木之役”,幾乎斷送了明室的半壁江山。
這年七月,瓦剌酋長也先(或稱乜先)入寇大同,王振挾英宗親征,以皇弟郕王監國。
明師進戰無功,于八月班師,至土木堡(今河北懷來縣西),為瓦剌所襲,明師大潰,英宗被俘,王振為亂兵所殺。
這次事變,逼得明室幾乎南遷,後來英
永樂十一年(1413),思南田宗鼎(仁智孫)與思州田琛(仁厚孫),相互仇殺,不聽禁令。
成祖命顧成擊之,執二酋送京師,并于其地設貴州布政使司以治之,自此貴州始為内地。
至于雲南地區的蠻族,則早于太祖時内屬于明。
倭寇本是日本的海盜。
元自征日失敗後,雙方互禁通商,但其莠民常私自往來中國,日久遂于海上劫掠。
元末,日本分裂為南北朝,同時有兩天皇。
明初,日本南朝傾覆,遺臣逃入海中,與海盜聯合,剽掠中國和朝鮮沿海,便是明人所謂的“倭寇”。
而張士誠、方國珍的餘黨,又與日寇相結,出沒海上,北自山東,南至浙江、福建,時有寇警。
太祖雖嘗遣使赴日本诘問,但不得要領,乃于浙閩沿海築城數十,分遣戍卒數萬屯防,海疆漸固。
日本統一後,将軍足利義滿,專斷朝政,頗欲與中國互市。
成祖時,遣使至明,明許其貿易,并在浙江、福建、廣東沿海設三市舶司,管理通商事務。
義滿也時捕海盜以獻,倭寇之禍稍止,但終不能根絕。
永樂十七年(1419),倭寇複擾遼東,總兵劉江大敗之于望海埚(今遼甯大連市東北),倭寇始不敢東窺。
直到世宗時,倭寇的禍亂才又熾盛。
(三)海外的經營 明統一後,中國西北和歐洲大陸之間的交通,因蒙古餘部和帖木兒帝國的阻隔,無法暢通,但南方海上的交通,其盛況則在宋元之上。
明在海外的拓展,南宋遺民的後裔,實為前導。
南宋滅亡後,愛國義士,相率逃亡海外,與中國鄰近的安南、占城等地,都成遺民世界。
元代,安南、占城叛服無常,當與這批南渡的華僑有關。
到明,國人久已聞知海外的富庶,自動泛海經商的,愈來愈多,而明室又努力從事海外通好,因此中國的海上事業,日趨繁盛。
明太祖鑒于元人征日失敗,頗知籠絡四夷,遣使招徕西域及南洋諸國。
成祖的态度更為積極,他屢命宦官出使異域,如侯顯使烏斯藏(即西藏),馬彬使爪哇、蘇門答臘,李興使暹羅,尹慶使滿剌甲等,但最著名的,則無過于鄭和的下“西洋”。
他的出使次數之多、所帶船隻兵丁數目之大和航程之遠,在當時都可以說是最偉大的事業。
鄭和,雲南人,世稱“三保太監”(三保可能為和小字),原姓馬,世奉回教,做太監後,賜姓鄭。
他自成祖永樂三年(1405)開始出使,至宣宗宣德七年(1432)最後歸國,前後二十七年間,凡七次出海,曆五十餘國,遍至南洋群島及印度洋西岸各地,最西到達非洲東部。
至于他出使“西洋”的原因,近人歸納為下列數點:一、成祖懷疑惠帝未死,匿迹海外,因而派和統兵出國找尋。
二、元亡後,帖木兒帝國強盛,對明的西北邊防,威脅甚大,太祖時,即曾遣使與海外諸國聯絡,成祖仍本既定國策,遣和出使諸國,組織海上聯盟,使帖木兒帝國不敢輕啟戰端。
三、發展國際貿易,以國産的錦繡、瓷、漆等物,換取南洋的香料寶貨。
四、耀兵異域,以誇示中國的富強。
[參看徐玉虎《鄭和下西洋原因之新探》(載《大陸雜志史學叢書》第一輯第六冊)] 鄭和七下西洋的艦隊,異常龐大,船隻最多時達百餘艘,少者也有四五十艙,最大的船,長達四十四丈餘,寬達十八丈。
每次遠航,所帶的士兵和随員,多則三萬人,少則二萬人,其盛況在曆史上是少見的。
随員中包羅各種人才,組織也非常嚴密。
因此七次航海均能不辱君命,揚國威于海外。
至于七次航海的往返年代,據近人考訂,舊史頗有錯誤。
今據新說,略述鄭和七次出使的經過。
[參看徐玉虎《〈明史〉中鄭和下西洋年代之謬誤考》載《大陸雜志史學叢書》第一輯第六冊)] 第一次,永樂三年(1405)冬,自蘇州劉家港泛海至福建,複自福建五虎門(在今福建福州東南大海中)起航,首達占城(今越南南部),曆滿刺甲(今馬來半島南端西岸)、古裡(今印度半島西岸)諸國。
六年(1408)九月還,諸國遣使随和入朝(舊說同)。
第二次,永樂五年(1407)統舟師往爪哇(今印尼雅加達)、古裡、柯枝(今印度西南端)、暹羅等國,代表明室頒賜其國王诰命、銀印,諸番王各以珍禽異獸貢獻。
七年(1409),歸國(舊說六年九月出海,九年六月還)。
第三次,永樂七年(1409),統舟師前往各國,道經錫蘭山(今斯裡蘭卡島),其王烈苦奈兒不恭,明師擒之,并持诏封滿剌甲國王。
此次最遠的航程,至波斯灣的忽魯谟斯(島名)及阿拉伯半島西南端的阿丹等地。
九年(1411),歸國(舊說十年十一月出海,十三年九月還)。
第四次,永樂十一年(1413),統舟師往忽魯谟斯等國,途中生擒蘇門答臘國僞王蘇幹剌。
此次最遠的航程,至非洲東岸的木骨都束等國。
十三年(1415),歸國(舊說十四年冬出海,十七年七月還)。
第五次,永樂十五年(1417),統舟師至忽魯谟斯、阿丹、木骨都束、蔔剌哇(在今非洲東岸)、爪哇、古裡等國,各國競進方物。
十七年(1419)七月,歸國(舊說十九年春出海,二十年八月還)。
第六次,永樂十九年(1421),統舟師送忽魯谟斯等國使臣返國。
及和歸國,成祖已死,其時當在二十二年(1424)冬(舊說二十二年正月出海)。
第七次,宣德五年(1430),宣宗以踐阼已久,而諸番國遠者,猶未朝貢,乃再命和出使。
曆滿剌加、蘇門答臘、南渤利(今蘇門答臘西北部)、阿魯(今蘇門答臘中部偏西)、柯枝、錫蘭山、阿丹、剌撒(阿拉伯半島東部)、忽魯谟斯等十七國。
八年(1433)七月,歸國(舊說同)。
鄭和的出使,不特是明朝的大事,也是近古以來中國的大事。
中國艦隊航程的遼遠和聲威的南播,都為前古所未有。
此外值得注意的,就是激起了國人向海外發展的更大興趣。
由于他的出使,海外的情況益為國人所了解,因此福建、廣東地區的居民,紛紛移殖于南洋。
明中葉以後,國威漸替,但國人前往南洋的始終不絕。
有的經商開礦,奠定日後華僑的經濟基礎,而其中若幹冒險家,攻占土地,自立為王,他們的後裔,便是後來西班牙、荷蘭等國人經略南洋時所遇到的勁敵。
西洋人雖然終于統治南洋,卻無法動搖華僑的經濟實力,這可看出華僑在南洋地位的穩固,其基礎則是在明代奠立的。
二、宦官與明政的敗壞 (一)宦官專權的由來 明代宦官政治勢力的擡頭,始于成祖時代。
太祖時,曾立鐵碑于宮門,嚴禁宦官幹政。
惠帝繼立,馭宦官益嚴,引起宦官的不滿。
靖難師起,燕軍逼江北,宦官多逃附燕軍。
成祖以為忠,對宦官異常信任,以他們出使外國,或統兵鎮邊,或出任監軍,因此宦官的權勢大盛。
永樂十八年(1420),設置東廠,以宦官主之,專以之刺探外事。
它可以不經政府的司法機關,便擅自鞫訊朝臣,甚至非刑虐殺。
太祖時,曾置錦衣衛,也是皇帝的私設法庭,但并非由宦官掌理;到東廠成立,宦官遂手握生殺之權,其氣焰也益張。
不過當時的宦官,尚未能掌握大政,來操縱整個國家的命運。
成祖死,太子高熾即位,是為仁宗。
仁宗在位一年而死,太子瞻基立,是為宣宗。
宣德元年(1426),帝叔漢王高煦反于樂安(今山東惠民縣),宣宗親征平之。
宣宗為明代令主,但他對宦官的得權,也要負一部分責任。
明初定制,内臣不得讀書識字。
宣宗時,于宮中設書堂,選年幼内侍數百人,讀書其中,令朝臣教習之,此後遂成定制。
宦官既多通曉文墨,熟知古今,對政治的興趣益濃,作惡的手段也益精。
但他們的幹政握權,固由于皇帝的信任,而明代政治制度本身的缺陷,也是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
明初廢相後,把中書省的大權劃歸六部,以六部尚書分理全國政務。
六部之上,更無領袖,而由皇帝總其成,另設殿閣大學士,為皇帝襄理文墨。
大學士的官位,不過正五品,朝會的班次,在尚書、侍郎之下。
當時大學士的責任,是随侍皇帝左右,以備顧問,至于奏章的批答,則必須有皇帝的命令,且須在禦前執筆。
成祖以後,大學士漸受親任,始有“内閣”之稱。
成祖和仁宗,每召閣臣密議國家大事,但奏章的批答,仍出自皇帝,不委他人。
宣宗時,閣權漸重,楊溥、楊士奇、楊榮,皆以三孤(少師、少傅、少保)、尚書等官而兼大學士,因而地位日隆。
宣宗開始命内閣用小票墨書,具陳意見,貼于奏疏表面,由皇帝裁奪,謂之“條旨”(又稱“票拟”)。
如皇帝同意,即以紅書照條旨批出,但遇大事時,猶命大臣面議。
宣宗以後的皇帝,日漸頹廢,不親政事,他們深居内殿,不複常與大臣相見,若幹皇帝如世宗、神宗竟至二十餘年不視朝。
皇帝既不親政,乃一方面專命内閣條旨,一方面又命宦官代為批決,因此給予宦官專權的機會。
土木堡之戰經過示意圖。
明正統十四年(1449),瓦剌部首領也先因貢使未受明朝廷禮待為由,四路進襲。
主力由也先親率,進攻大同,其餘三部分攻赤城、遼東、甘肅,以牽制明軍兵力,保障主力作戰。
七月初,明大同守将北出長城迎敵,先敗貓兒莊,再敗陽和口。
同時,瓦剌北路也自獨石口南下,馬營守備棄堡逃走,一時邊警頻起。
權閹王振力主英宗親征。
七月十五日,英宗自北京北出居庸關,一路西進至大同,見瓦剌勢大,倉促決定撤軍。
本拟自紫荊關,再由離敵較遠的蔚州回返,但王振恐于大軍過境損壞其在蔚州的莊園,臨時命全軍北上,改由離敵較近的宣府回京。
這樣一來,明軍倒翼暴露于瓦剌軍攻擊之下。
也先聽聞,立即率軍突入長城,先在宣府附近大敗明軍後衛,再在鹞兒嶺伏兵敗明援軍。
八月十四日,在懷來城以西二十裡地的土木堡追及明軍。
也先先許以言和,然後趁明軍懈怠,騎兵分數路發動,明軍大潰,英宗被俘,史稱“土木堡之變”。
宣宗以後的内閣,漸居于宰輔的地位,但其權力,最高僅止于條旨,亦即僅能條陳對國政的意見或辦法。
最後的決定權雖在皇帝,但由宦官代為批決,于是國家大權,漸落入宦官手中。
至于握持大政的宦官組織,則為司禮監。
司禮監始設于太祖時,最初不過掌理宮中各項禮儀、宴會以及禦賜書畫一類的事。
宣宗以後,其職權漸變,内外章奏,皆由司禮監的掌印太監管理,而章奏文書的批決,則由秉筆太監及随堂太監擔任。
皇帝降旨,也由司禮監的宦官在旁寫出項目,然後交閣臣拟稿。
因此,明代的司禮監,權力超過宰輔,閣臣想把握實權的,必先結納宦官;即使忠實幹練的閣臣,如想有所建樹,也必須與宦官交好,以防其掣肘。
又因内閣的大權,并非國家正式授與,閣臣的作為,缺乏名正言順的根據,而緻時常遭受攻擊。
因此明代閣臣,一方面受宦官的鉗制,一方面又須防台谏的糾彈,對政治極難有所改善。
至于不肖的閣臣,則惟有谄事宦官,狼狽為奸而已。
明代第一位弄權的宦官,是英宗時的王振。
王振于宣宗時為宦官,被選入内書室,并侍太子祁鎮于東宮。
宣德十年(1435),宣宗死,太子繼位,是為英宗,年僅九歲。
王振以狡黠為英宗所喜,遂以之掌司禮監。
但英宗初年,三楊輔政,而太皇太後張氏(仁宗後)賢明,英宗尚有所畏憚,王振也不敢過分放恣。
正統七年(1442),太皇太後死,三楊或已去世,或老耄不任事,大權乃盡歸于振。
他擅作福威,移去太祖所立禁宦官預政的鐵碑,朝臣谄事他的,可立得美官,小有抵牿,便逮捕下獄,有不少正士,死于他的手中。
至于他的貪得嗜利,更無法細說。
此外,王振為了建立功名,曾兩次發動對外戰争。
正統六年(1441),他興兵十五萬,讨伐麓川(今雲南騰沖縣)土酋思任發,結果損失士馬數萬,而西南蠻族,反因之相繼叛亂。
十四年(1449),又發生“土木之役”,幾乎斷送了明室的半壁江山。
這年七月,瓦剌酋長也先(或稱乜先)入寇大同,王振挾英宗親征,以皇弟郕王監國。
明師進戰無功,于八月班師,至土木堡(今河北懷來縣西),為瓦剌所襲,明師大潰,英宗被俘,王振為亂兵所殺。
這次事變,逼得明室幾乎南遷,後來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