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盛唐的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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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資治通鑒》卷一九八]等;并引為深過,勸太子治不可效法。

    此外他對臣下,雖然愛護備至,但舉動有時未免過分。

    例如一次李突得急病,醫生處方說須用須灰治療,他便把自己的胡須剪下,為和藥。

    又如伐高麗時,将軍李思摩中箭,他親自為思摩吮血,以去其毒。

    又如貞觀初年發生蝗災,他為了表示甯願讓蝗蟲吃掉他的肺腸也不願農作物受害的誠意,竟把幾枚蝗蟲,當衆活生生的吞下肚去。

    這類舉動,令人總覺得有些矯揉造作,其至有些使用權術的意味。

    這也許因為他出身于胡化或半胡化的家庭,文化素養不深;雖然力求上進,一味仿效中國古代的賢君,卻不能恰如其分,而緻有矯枉過正之處。

    但大體說來,太宗仍是不可多見的令主,從他的畢生行事看,他的功是遠多于過的。

     (三)政治的改進 唐高祖武德時代,不但國家尚未完全統一,政治也似乎未上軌道。

    太宗曾批評武德時的政治是“貨賂公行,紀綱紊亂”,這評語或許過苛,但與事實相去不會太遠,隻要從“玄武門之變”一事看來,便可想見當時的政治情形。

    到太宗貞觀,國家雖然統一,但因新承大亂之後,民間殘破已極,當時全國的戶口,尚不滿三百萬戶,較之隋極盛時,減少三分之二。

    因此太宗君臣,每以隋為鑒,勵精圖治。

    貞觀初年,太宗所遭遇的最大難題是災荒。

    元年(627),關中地區發生饑馑,鬥米值絹一匹;二年(628),全國普遍發生蝗災;三年(629),又有水災。

    但太宗勸加安撫,人民雖流離失所,對政府并無怨言。

    到四年(630),全國豐收,災民全歸鄉裡,國内的秩序恢複,政治也開始走上完美之途。

     唐的制度,雖大體承襲隋朝,但太宗君臣的朝氣,卻能使舊制的優點發揮盡緻。

    同時在行政技術上也有不少的改進,有關這方面的重要改革方案,大都頒行于貞觀元年至五年(627~631)的幾年間。

    例如隋時對中央最高行政機關的尚書、中書、門下三省,并未能明白厘定其職權以及其相互間的關系;到太宗乃明白規定三省的職權,使其發揮制衡作用,以杜絕偏重的流弊。

    其後又創立三省首長聯合議政的辦法,以解決相互間的争執。

    這類改革,都是前代所沒有的。

    又如太宗不但本身竭誠納谏,更把谏官的職權擴大,在他即位之初,即制定中書、門下兩省的首長和三品以上的官員入閣議事時,也要以谏官自随,遇有缺失,立刻谏正。

     對于吏治,太宗也非常注意。

    他即位後不久,曾命房玄齡省并冗員,中央政府文武官員的名額,僅留六百四十三員,可想見其行政效率之高。

    他并命五品以上的京官,輪流值宿于中書省,以便随時延見,垂詢民間疾苦和政事得失。

    對于都督、刺史一類的地方官,都親自簡選;他們在官時的善惡行迹,也都有詳細的紀錄,以備黜陟。

    又命内外五品以上官保舉縣令,以便錄用。

    此外他更經常遣使巡察四方,以黜陟官吏,省民疾苦。

    刑法方面,也寬省不少。

    他曾命長孫無忌與學士法官更定律令,改絞刑五十條為流徒。

    對于死刑的判決與執行,尤為審慎,凡死刑罪案,皆命中書門下兩省四品以上的官員與尚書詳加讨論,以免冤濫。

    在京師處決死刑罪犯,執行機關必須于行刑前覆奏五次,經批準後,始可執行。

    在地方處決者,則須覆奏三次。

    從這類改進,可以看出太宗的勤政愛民。

    他即位之初,曾有人勸他重法以禁盜,他回答說:“朕當去奢省費,輕徭薄賦,選用廉吏,使民衣食有餘,則自不為盜。

    ”[見《資治通鑒》卷一九二]這幾句話,也正是他處理國政所懸鹄的。

     前面已說過,貞觀四年(630)時,唐的政治已臻完美。

    史書記載這一年的米價每鬥不過三四錢,社會秩序安定到“外戶不閉”,被判處死刑的罪犯隻有二十九人。

    這類記載,雖然不免令人感到有些溢美,但無可置疑的,當時的政績定然在水準之上。

    此後政治日益進步,國勢也更加昌隆。

    太宗所以能不斷的開疆拓土,建立赫赫的武功,與國力的充實以及内部的穩定,自然有連帶關系。

    貞觀十年(636)以後,太宗的志業,似已略不如前。

    魏征曾于十一年(637)上疏,說他“欲善之志,不及于昔時;聞過必改,少虧于曩日”。

    其後魏征又列舉他的若幹有始無終之處,但直到十七年(643)征去世以前,太宗并沒有若何重大缺失。

    及征死後,太宗才遭遇一些不快事件,其中最大的兩件,一是十七年的廢太子承乾為庶人,一是十九年(645)伐高麗的無功。

    這裡談談太子承乾被廢的經過,另一件将在别章詳述。

     太宗共有十四子,皇後長孫氏所生者三子,即太子承乾、濮王泰和晉王治。

    承乾幼甚聰敏,及長喜聲色,又好效突厥語言及服飾,嬉戲無度。

    泰則好士愛文學,甚得時譽,為太宗所寵愛。

    泰也頗有奪嫡之意,因此與承乾各樹朋黨,漸生嫌隙,以緻朝局不安,群臣日有疑議。

    但太宗最初并沒有廢太子之意,他于貞觀十五年(641)特以魏征為太子太師,以絕天下之疑。

    及魏征死,局面大變,兩派鬥争益烈,承乾的荒唐也益甚。

    同時承乾因仇泰日深,漸有不軌的企圖。

    十七年(643),有人告太子謀反,按驗得實,承乾乃被廢為庶人。

    為此事牽連而被誅者,有漢王元昌(太宗弟),朝臣侯君集和杜荷(杜如晦子)等。

    太宗原有立泰的意思,既而惡其兇險,也棄而不立;最後因長孫無忌的力贊,遂立晉王治為太子,時年十六。

    治當時有“仁孝”之稱,其實為人懦弱,才智也甚差。

    其後數月,太宗又有悔意,想改立英果類己的吳王恪(恪母為隋炀帝女),但因長孫無忌的反對而未果。

    當承乾被廢嗣位未定時,太宗的精神極為煩悶,曾當衆表演自殺,這也許是他在位期間最感痛苦的一件事。

     太宗晚年又感染上些迷信思想,對方士甚為崇信,命他們造“延年之藥”,以求長生。

    此外對若幹朝臣也頗為猜忌,例如大臣劉洎和秦府舊将張亮的被殺,都沒有明顯的罪狀。

    對李尤為嫉視,他臨終托孤于長孫無忌和褚遂良而貶于外,甚至有翦除的意思。

    這件事在他身後發生嚴重的後果,由于李與長孫無忌等的不協,曾掀起政治上的極大風波。

    他死于貞觀二十三年(649),年五十二歲,據說他的死與食延年藥有關。

     二、武後的稱帝 (一)高宗的易後 太宗死,太子治繼立,是為高宗;長孫無忌、褚遂良受遺語輔政。

    太宗自然以為太子繼位後,得此二人的輔助,政治當無大問題;卻沒有想到,因高宗的易後,竟使唐室江山短期的易主。

     遠在高宗作太子時,一次入侍太宗,看見太宗的才人武氏,對她甚為悅慕。

    太宗死後,武氏與其他宮人同被遣送于長安的感業寺中為尼。

    永徽五年(654),太宗五周年忌日,高宗赴感業寺行香,又逢見武氏,二人觸景傷情,相對而泣。

    這件事被高宗的皇後王氏聽到,那時她正與一位淑妃蕭氏争寵,正想找一個人來轉移高宗的意向,因此密令武氏蓄發。

    就在那一年,高宗因王後的敦勸把她從寺内召入宮中。

    武氏是并州文水人(今山西文水縣),父武士彟,在隋末是一個以販賣木材緻富的商人,其後追随唐高祖入關,于武德時曾任内外要職。

    [參看陳寅恪《李唐武周先世事迹雜考》(載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第八分)]母親楊氏,為隋宗室楊達之女,笃信佛教而内行不檢。

    武氏生于武德七年(624),于貞觀十一年(637)她十四歲時,以貌美被太宗選為才人。

    再度入宮時,已有三十一歲,較高宗年長四歲。

     武氏性巧慧多權術,入宮不久,便得到高宗的極度幸愛,拜為昭儀。

    王後蕭妃都因而失寵,于是二人又聯合攻擊武氏,但已無效。

    其後武氏又用一個殘忍的計策,親手将她在襁褓中的女兒扼死,誣指為王後所做,而緻引起高宗廢後的意思。

    但這件事首先遭到外廷大臣的反對,長孫無忌、褚遂良都公開表示異議,遂良争執尤烈。

    此外如大臣韓瑗、來濟,也都力谏。

    迎合高宗和武氏的意旨而主張廢後的,則有禮部尚書許敬宗、中書舍人李義府等,但他們的主張并沒有發生多大作用。

    具有決定作用的則是李的意見,他于太宗死後不久被召回中央政府,當高宗以廢後事征求他的意見時,他回答道:“此陛下家事,何必更問外人?”于是高宗決定廢後。

    李對廢後事件抱這種态度,固然一方面為了持寵固位,另一方面也可能為報複心理所驅使,他與長孫無忌等顯然是不協的。

    高宗意決後,褚遂良首被貶逐。

    永徽六年(655)十月,王後蕭妃以“謀行鸩毒”被廢(後均被武氏慘殺),接着武氏被冊立為皇後。

    其後數年間外朝的重要事件,便是長孫、韓、來等人的相繼貶死和許敬宗等人的躍居高位。

    據舊史說,武氏作皇後後,王後蕭妃的鬼魂,時出為祟,逼得她不得不遷居。

    顯慶二年(657),唐以洛陽為東都。

    四年(659),她與高宗遷居東都,此後她一直留在東都,僅于她的末年,曾返長安小住。

    至于她遷居的真正原因,近人也有不同的說法,有的認為關中食糧不足,遷居為了就漕運之便;有的認為是在掩蓋她過去為尼的事迹,易地以恣行淫樂。

    這些理由,似乎都不太充分。

    比較接近事實的說法,是她為了擺脫關隴集團朝臣大本營的長安,遷居東都,一方面延攬拔擢關東籍的朝臣,以為己用,而排除朝臣中的關西分子。

    一方面以科舉為手段,就近吸收關東的人才,造成其新政權的擁護勢力。

    同時,她的遷居東都,也頗有一點兒“衣錦還鄉”的意味。

     武則天,選自《清刻曆代畫像傳》。

     高宗即位之初,因有太宗時将相大臣的輔佐,政績媲美于貞觀。

    武後立後,重臣多被排除,而高宗本人又因患風眩不能視事,政事便委托武後參決。

    武後天資明敏,通曉文史,處事甚為得當,漸而高宗把全部政務交給她。

    她專權後,便肆無忌憚,擅作威福。

    高宗對此也不免憤恨,他曾于麟德元年(664)命朝臣上官儀草诏廢掉武後,但又畏懼未行。

    上官儀原為太子忠的僚屬,忠為高宗後宮所生,于永徽三年(652)立;顯慶元年(656),為武後所谮廢,改立她的親子弘為太子。

    至此武後又命許敬宗誣奏上官儀與廢太子忠謀逆,結果忠賜自盡,儀下獄而死,朝士因此遭流貶者甚多。

    此後高宗每次上朝,武後總是垂簾于後,在内潛聽,所有政事,她都預聞,這時她已隐然成為全國的政治中心,而高宗實際上是個政治傀儡。

    上元元年(674),高宗稱“天皇”,她也稱“天後”,當時号為“二聖”。

    次年,太子弘以不滿武後的行為而被後鸩死,更立次子雍王賢。

    但到永隆元年(680),武後又把賢廢掉而立三子英王哲。

     弘道元年(683),高宗死,太子哲即位,是為中宗。

    高宗遺诏命中書令裴炎輔政,軍國大事,請天後參決。

    這時唐初的開國大臣,早已零落殆盡,繼而登用的,道德才能都遠遜于前。

    中宗即位後,想以其後父韋玄貞為侍中,與裴炎發生争執,炎告知武後,後乃于嗣聖元年(684)廢中宗為廬陵王而立幼子豫王旦,是為睿宗。

    睿宗對政治并無興趣,即位後,居于别殿,不問政事,由武後親自接見百官,一切事務都取決于她。

    她繼而殺掉廢太子賢,遷廬陵王于房州(今湖北房縣)。

    一面引用諸武用事,尤以她的侄兒武承嗣、武三思二人最受親任,此外并追封她的父祖為王。

     武後的這種作法,引起唐室舊人的不滿,同年,乃有李敬業起兵揚州(今江蘇江都市)的事發生。

    敬業為李之孫,曾任眉州刺史,與其弟盩屋令敬猷,長安主簿駱賓王等皆因事貶官,邂逅于揚州,共謀起兵。

    他們以計占領揚州,十來天募集十餘萬人。

    敬業以匡複廬陵王為辭,自稱匡複上将領揚州大都督;并以駱賓王為記室,移檄州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