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從史前時代到信史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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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是有奴隸的,見于文字者有奚、嬖、執等字,都是奴隸的稱謂。
他們或是罪犯,或是俘虜,數目并不多,同時他們的主要任務是供貴族祭祀作犧牲或用以殉葬。
他們也許會被支配作其他小規模的勞動,但絕不是社會生産的主要階層。
(三)商人的生活 這裡所說的商人生活,分物質精神兩方面,包括他們的衣食住行和宗教信仰。
先說物質生活。
商人的食品,主要是黍、稻、禾(小米)、麥。
他們又用黍造酒,商王的任何祀典,都離不開酒,商人的善飲,是著名于史冊的。
畜牧也是他們的食品來源之一,供食的家畜,有牛、羊、雞、豕、狗等。
王室祭祀的用牲,有時一次用牛羊達三四百頭,這可看出當時畜牧業之盛。
骨笄,商代後期,裝飾品,1976年河南安陽殷墟婦好墓出土。
圖為骨笄笄頭。
商人的衣服,甲骨文中有衣、巾、裘、帛、蠶、絲等字,可知他們已有很好質料的服裝;但絲裘之類,也許隻有貴族才能穿着。
從玉和石的人像雕刻品及其他遺物,更可看出當時一部分男子的服裝為交領、右衽、短衣、短裙、束帶,并穿着翹尖的鞋。
女人則臉上塗朱,頭戴高冠。
她們的頭飾,甚為複雜,兩鬓和冠上,綴有松綠石組成的圓形飾物;發中夾一圓形骨器,插入許多玉或骨制的笄,有多至幾十枝的;發上更戴有雕镂精美的象牙梳子。
這些頭飾的體積和重量,可以想見。
此外男女都有佩玉的習慣,他們有各種式樣的玉佩,經常佩在裙帶間。
這都是商人雅愛修飾的明證。
商代玉人,商代後期,裝飾品,1976年河南安陽殷墟婦好墓出土。
至于居住,一般民衆是半穴居。
穴是圓形的,直徑約四五米,深約三四米,平底直壁,有階級可以上下。
想象中當時的穴上必有圍牆,牆上架木為頂,覆以茅草。
隻有王室的宗廟宮室,才能建築在地面上。
其築法是先在地上用泥土作一堅實的低平台,然後用石或銅作基礎,布列其上,用以豎柱。
當時沒有磚瓦,牆壁階級,均用黃土築成,屋頂想必也是草頂。
這類建築,現在隻存基址,共發現五十多處,其中有的相當廣闊,有長達三十米、寬至九米的,可想見其規模的宏偉。
宗廟的形制,與宮室一樣,建築時并有奠基儀式,殉以大批的車馬人物。
[參看董作賓《殷代的宮室及陵墓》(載《大陸雜志》一卷九期),《殷代建築宗廟的隆重儀式》(載《大陸雜志》一卷十期)]此外,商人席地而坐,這也是從雕刻品中看出來的。
交通方面,當時已有舟車等工具,此外商人并可能乘馬。
從殷墟出土的遺物,也可間接說明商代的交通情形。
遺物中銅器地、玉器的原料銅和玉,銅器中所含的錫,以及商人用為貨币的貝,占蔔用的龜甲等,都不産于商的本土中原地區,這些物品一定由遠方輾轉販運而來。
由此可見商代對外交通的發達,也可想象到這個國家的興盛與繁榮。
再說商人的精神生活。
他們的思想,幾乎完全為宗教所籠蓋,自然的各種現象都被神化,有無數神祇充滿于天地間。
人與神之間,并沒有嚴明的界限,人死後,靈魂依然存在,需要子孫更虔誠的敬奉膜拜。
總之,天神地祇人鬼,都是商人崇拜的對象,而人鬼更是商人的信仰中心。
在他們的心目中,神鬼的世界和生人的世界有着密切的關系,神鬼操縱着整個人類的命運。
所以商人在日常生活中每遇難決的事或無法解答的疑問,便照例出之于占蔔,以求神鬼的指示。
“祭祀狩獵”塗朱牛骨刻辭,商代,河南安陽市殷墟出土。
這是一塊牛胛骨版記事刻辭,骨版刻有商王武丁與仲丁,及子寅用羌人十,舉行宜祭等有關祭祀的事情。
商人認為天神中的最高主宰者是“帝”,他的地位好比人間的王。
他具有多種的權能,如命令下雨,降福祐吉祥或饑馑災禍等。
地祇則有“河”、“嶽”的祭祀,有人認為是指泰山和黃河,有的則認為是指普通的山川。
此外還崇拜大地之神(即“社”)、四方之神,以及風神、月神、星神等。
對于祖先,則不論祖妣,每年都排定日程,虔誠祭祀,祀典用牲之多,令人驚異。
但商人祭祖的主要目的,是在祈求祖先的降福以及防止其為祟。
現存的十萬片甲骨文字,大部分是祭祖時占蔔用的。
在蔔辭裡,可以看到他們向祖先求豐年、求雨、求治疾病、求生子的種種記載,也可看到因不雨或疾病而認為是祖先為祟的語句。
奇怪的是他們求豐年和降雨,不直接向“帝”請求,而要托祖先轉達。
這類蔔事,武丁時為最盛,到祖甲時便取消了。
但崇拜祖先的宗法觀念,卻從商代一直延續到現在,形成中國文化的一個特色。
(四)文字藝術和科學知識 現有的商代甲骨文字,總數約有三千至三千五百字,但不同的單字不會超過兩千,可識的字也不過一千三四百。
但這隻是商代文字的一部分,因為蔔辭所應用的文字範圍是有限度的。
這些文字雖然在形體上與今字大有不同,但其意義和用法則大體上與今字無别,如以“六書”來分類,可以說六類的字都有。
其中象形字占大部分,有時一個字具有若幹不同的寫法,好像那時還在造字的初期。
但從另一方面看,若幹象形文字已從原始的繪畫演變成一種符号,例如有許多獸類象形字,應該平着畫的,此時已直立起來。
此外又有大量的會意、指事、轉注、形聲等類的字,似乎在商代以前,又有一段悠遠的演進時期。
除了契刻的甲骨文字,殷墟遺物中也曾發現上面寫字的白陶,可以推知商人已使用毛筆。
此外商人又有寫在簡冊上的文書,《尚書》中的“盤庚”三篇,便是比較可信的商人手筆。
陶埙,商,吹奏樂器,河南省輝縣琉璃閣150号墓出土。
這三件陶埙均為黑陶,頂部有吹口,腹有五個音孔,吹奏時依按孔不同可發出不同音階。
商代的工藝,水準也相當高。
商人已能鑄造銅錫合金的青銅器,包括禮器、用器、兵器、裝飾品等。
技術的精巧,種類的繁多,都可證明當時正是銅器工藝的極盛時代。
其鑄銅技術最高的表現,則是王宮和宗廟裡的各種容器,上面都有缛麗的花紋。
這類花紋,大緻以獸的正面形狀為主,外加種種的裝飾紋樣;最精美的容器,全身镂有二十種不同的動物圖案。
此外商人并有牙、骨、玉、石等類的雕刻工藝。
石器的制作,以白色大理石造的虎形、鸮形立體雕刻,最為精美。
玉器則有碧綠、青、黃、白、灰、黑各色,大的有立體的碧玉象,小的有各種佩玉、頭笄等,作儀仗用的戈、斧以及其他小裝飾品等。
商代刻幹支表牛骨,河南安陽殷墟出土。
商代的幹支是用于記日的,幹支記日法是把天幹和地支相配合,用以記日,六十日一循環。
幹支法起源于夏代,商周沿襲,一直到近代,是中國古人所創造的,也是世界上使用最早的一種記日法。
繪畫的遺留甚少,在商人陵墓中曾發現盾旗一類的東西,上有龍虎的圖畫痕迹。
在甲骨上面,也偶有史臣作些寫生畫,已發現的有猿、象、鹿以及鹑等動物的圖像。
音樂在文字中表現的,有“樂”、“龠”等字。
樂字從絲從木,代表弦樂;龠字則代表管籥。
可知琴、瑟、笙、箫一類的樂器,在當時或已存在。
此外發掘所得,還有磐、铙、埙、鼓等。
磐為石制,铙為銅制;埙則有石制、骨制、陶制三種,大小不同而形制孔位無異;鼓的本身已化為泥土,但腔上的紋繪,以及面上的龜皮紋理,還可辨識。
[參看董作賓《中國古代文化的認識》(載《大陸雜志》三卷十二期);陳丁合《蔔辭綜述》第二章“文字”(大通書局)] 從殷墟遺址和遺物,可以看出商人的建築和礦冶知識已很豐富。
除此以外,商人還有兩項值得稱許的科學知識,便是天文學和曆法。
他們曾在蔔辭中記錄若幹星名,如“火”、“鳥星”等,并可推測月蝕。
曆法也很完備,這大概與農業的發達有關。
商人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為一年,他們稱年為“祀”,是因為他們每年有一次大祀的緣故。
一年十二月,月有大小,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
他們已知道用閏,十九年中要有七個閏月。
武丁時把閏月放在當閏之年的最後,稱十三月。
祖甲時改閏法,置閏于當閏之月,其名與當閏之月相同,不再稱十三月。
同時他們習慣把四時與月相連,例如八月稱秋八月。
記日則用幹支,自甲子到癸亥凡六十日為一周,周而複始。
這辦法上承遠古,從商到現在,經三千二百餘年而毫無錯誤,真是世界文化史上的奇迹。
武丁時,把白晝分為七段,即明、大采、大食、中日、昃、小食、小采。
整個時間約從上午六時至下午六時,每段約為兩小時。
白晝稱“日”,黑夜稱“夕”;一天一夜合用一幹支,如“甲子日”、“甲子夕”,黑夜則不分段。
到祖甲時又分白晝為十段,即妹(昧)、分(曦)、明、朝、大食、中日、昃、小食、暮、昏。
祖甲在位時是商的衰世,但在曆法上卻有革命性的改進。
[參看董作賓《殷代的紀日法》(載《國立台灣大學文史哲學報》第五期)]
他們或是罪犯,或是俘虜,數目并不多,同時他們的主要任務是供貴族祭祀作犧牲或用以殉葬。
他們也許會被支配作其他小規模的勞動,但絕不是社會生産的主要階層。
(三)商人的生活 這裡所說的商人生活,分物質精神兩方面,包括他們的衣食住行和宗教信仰。
先說物質生活。
商人的食品,主要是黍、稻、禾(小米)、麥。
他們又用黍造酒,商王的任何祀典,都離不開酒,商人的善飲,是著名于史冊的。
畜牧也是他們的食品來源之一,供食的家畜,有牛、羊、雞、豕、狗等。
王室祭祀的用牲,有時一次用牛羊達三四百頭,這可看出當時畜牧業之盛。
骨笄,商代後期,裝飾品,1976年河南安陽殷墟婦好墓出土。
圖為骨笄笄頭。
商人的衣服,甲骨文中有衣、巾、裘、帛、蠶、絲等字,可知他們已有很好質料的服裝;但絲裘之類,也許隻有貴族才能穿着。
從玉和石的人像雕刻品及其他遺物,更可看出當時一部分男子的服裝為交領、右衽、短衣、短裙、束帶,并穿着翹尖的鞋。
女人則臉上塗朱,頭戴高冠。
她們的頭飾,甚為複雜,兩鬓和冠上,綴有松綠石組成的圓形飾物;發中夾一圓形骨器,插入許多玉或骨制的笄,有多至幾十枝的;發上更戴有雕镂精美的象牙梳子。
這些頭飾的體積和重量,可以想見。
此外男女都有佩玉的習慣,他們有各種式樣的玉佩,經常佩在裙帶間。
這都是商人雅愛修飾的明證。
商代玉人,商代後期,裝飾品,1976年河南安陽殷墟婦好墓出土。
至于居住,一般民衆是半穴居。
穴是圓形的,直徑約四五米,深約三四米,平底直壁,有階級可以上下。
想象中當時的穴上必有圍牆,牆上架木為頂,覆以茅草。
隻有王室的宗廟宮室,才能建築在地面上。
其築法是先在地上用泥土作一堅實的低平台,然後用石或銅作基礎,布列其上,用以豎柱。
當時沒有磚瓦,牆壁階級,均用黃土築成,屋頂想必也是草頂。
這類建築,現在隻存基址,共發現五十多處,其中有的相當廣闊,有長達三十米、寬至九米的,可想見其規模的宏偉。
宗廟的形制,與宮室一樣,建築時并有奠基儀式,殉以大批的車馬人物。
[參看董作賓《殷代的宮室及陵墓》(載《大陸雜志》一卷九期),《殷代建築宗廟的隆重儀式》(載《大陸雜志》一卷十期)]此外,商人席地而坐,這也是從雕刻品中看出來的。
交通方面,當時已有舟車等工具,此外商人并可能乘馬。
從殷墟出土的遺物,也可間接說明商代的交通情形。
遺物中銅器地、玉器的原料銅和玉,銅器中所含的錫,以及商人用為貨币的貝,占蔔用的龜甲等,都不産于商的本土中原地區,這些物品一定由遠方輾轉販運而來。
由此可見商代對外交通的發達,也可想象到這個國家的興盛與繁榮。
再說商人的精神生活。
他們的思想,幾乎完全為宗教所籠蓋,自然的各種現象都被神化,有無數神祇充滿于天地間。
人與神之間,并沒有嚴明的界限,人死後,靈魂依然存在,需要子孫更虔誠的敬奉膜拜。
總之,天神地祇人鬼,都是商人崇拜的對象,而人鬼更是商人的信仰中心。
在他們的心目中,神鬼的世界和生人的世界有着密切的關系,神鬼操縱着整個人類的命運。
所以商人在日常生活中每遇難決的事或無法解答的疑問,便照例出之于占蔔,以求神鬼的指示。
“祭祀狩獵”塗朱牛骨刻辭,商代,河南安陽市殷墟出土。
這是一塊牛胛骨版記事刻辭,骨版刻有商王武丁與仲丁,及子寅用羌人十,舉行宜祭等有關祭祀的事情。
商人認為天神中的最高主宰者是“帝”,他的地位好比人間的王。
他具有多種的權能,如命令下雨,降福祐吉祥或饑馑災禍等。
地祇則有“河”、“嶽”的祭祀,有人認為是指泰山和黃河,有的則認為是指普通的山川。
此外還崇拜大地之神(即“社”)、四方之神,以及風神、月神、星神等。
對于祖先,則不論祖妣,每年都排定日程,虔誠祭祀,祀典用牲之多,令人驚異。
但商人祭祖的主要目的,是在祈求祖先的降福以及防止其為祟。
現存的十萬片甲骨文字,大部分是祭祖時占蔔用的。
在蔔辭裡,可以看到他們向祖先求豐年、求雨、求治疾病、求生子的種種記載,也可看到因不雨或疾病而認為是祖先為祟的語句。
奇怪的是他們求豐年和降雨,不直接向“帝”請求,而要托祖先轉達。
這類蔔事,武丁時為最盛,到祖甲時便取消了。
但崇拜祖先的宗法觀念,卻從商代一直延續到現在,形成中國文化的一個特色。
(四)文字藝術和科學知識 現有的商代甲骨文字,總數約有三千至三千五百字,但不同的單字不會超過兩千,可識的字也不過一千三四百。
但這隻是商代文字的一部分,因為蔔辭所應用的文字範圍是有限度的。
這些文字雖然在形體上與今字大有不同,但其意義和用法則大體上與今字無别,如以“六書”來分類,可以說六類的字都有。
其中象形字占大部分,有時一個字具有若幹不同的寫法,好像那時還在造字的初期。
但從另一方面看,若幹象形文字已從原始的繪畫演變成一種符号,例如有許多獸類象形字,應該平着畫的,此時已直立起來。
此外又有大量的會意、指事、轉注、形聲等類的字,似乎在商代以前,又有一段悠遠的演進時期。
除了契刻的甲骨文字,殷墟遺物中也曾發現上面寫字的白陶,可以推知商人已使用毛筆。
此外商人又有寫在簡冊上的文書,《尚書》中的“盤庚”三篇,便是比較可信的商人手筆。
陶埙,商,吹奏樂器,河南省輝縣琉璃閣150号墓出土。
這三件陶埙均為黑陶,頂部有吹口,腹有五個音孔,吹奏時依按孔不同可發出不同音階。
商代的工藝,水準也相當高。
商人已能鑄造銅錫合金的青銅器,包括禮器、用器、兵器、裝飾品等。
技術的精巧,種類的繁多,都可證明當時正是銅器工藝的極盛時代。
其鑄銅技術最高的表現,則是王宮和宗廟裡的各種容器,上面都有缛麗的花紋。
這類花紋,大緻以獸的正面形狀為主,外加種種的裝飾紋樣;最精美的容器,全身镂有二十種不同的動物圖案。
此外商人并有牙、骨、玉、石等類的雕刻工藝。
石器的制作,以白色大理石造的虎形、鸮形立體雕刻,最為精美。
玉器則有碧綠、青、黃、白、灰、黑各色,大的有立體的碧玉象,小的有各種佩玉、頭笄等,作儀仗用的戈、斧以及其他小裝飾品等。
商代刻幹支表牛骨,河南安陽殷墟出土。
商代的幹支是用于記日的,幹支記日法是把天幹和地支相配合,用以記日,六十日一循環。
幹支法起源于夏代,商周沿襲,一直到近代,是中國古人所創造的,也是世界上使用最早的一種記日法。
繪畫的遺留甚少,在商人陵墓中曾發現盾旗一類的東西,上有龍虎的圖畫痕迹。
在甲骨上面,也偶有史臣作些寫生畫,已發現的有猿、象、鹿以及鹑等動物的圖像。
音樂在文字中表現的,有“樂”、“龠”等字。
樂字從絲從木,代表弦樂;龠字則代表管籥。
可知琴、瑟、笙、箫一類的樂器,在當時或已存在。
此外發掘所得,還有磐、铙、埙、鼓等。
磐為石制,铙為銅制;埙則有石制、骨制、陶制三種,大小不同而形制孔位無異;鼓的本身已化為泥土,但腔上的紋繪,以及面上的龜皮紋理,還可辨識。
[參看董作賓《中國古代文化的認識》(載《大陸雜志》三卷十二期);陳丁合《蔔辭綜述》第二章“文字”(大通書局)] 從殷墟遺址和遺物,可以看出商人的建築和礦冶知識已很豐富。
除此以外,商人還有兩項值得稱許的科學知識,便是天文學和曆法。
他們曾在蔔辭中記錄若幹星名,如“火”、“鳥星”等,并可推測月蝕。
曆法也很完備,這大概與農業的發達有關。
商人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為一年,他們稱年為“祀”,是因為他們每年有一次大祀的緣故。
一年十二月,月有大小,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
他們已知道用閏,十九年中要有七個閏月。
武丁時把閏月放在當閏之年的最後,稱十三月。
祖甲時改閏法,置閏于當閏之月,其名與當閏之月相同,不再稱十三月。
同時他們習慣把四時與月相連,例如八月稱秋八月。
記日則用幹支,自甲子到癸亥凡六十日為一周,周而複始。
這辦法上承遠古,從商到現在,經三千二百餘年而毫無錯誤,真是世界文化史上的奇迹。
武丁時,把白晝分為七段,即明、大采、大食、中日、昃、小食、小采。
整個時間約從上午六時至下午六時,每段約為兩小時。
白晝稱“日”,黑夜稱“夕”;一天一夜合用一幹支,如“甲子日”、“甲子夕”,黑夜則不分段。
到祖甲時又分白晝為十段,即妹(昧)、分(曦)、明、朝、大食、中日、昃、小食、暮、昏。
祖甲在位時是商的衰世,但在曆法上卻有革命性的改進。
[參看董作賓《殷代的紀日法》(載《國立台灣大學文史哲學報》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