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康熙大帝:鞏固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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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日講關系甚大,今停講已久,若再遲恐緻荒疏,日月易邁,雖當此多事之時,不妨乘間進講。
于事無誤,工夫不間,裨益人心不淺。
爾衙門議奏。
”院臣以幾務殷繁,間日一進講。
上曰:“軍機事情,有間數日一至者,亦有數日連至者,非可限以日期,其仍每日進講,以慰朕拳拳向學之意。
” 舉經筵,康熙朝自九年為始,十三年不因軍務而間斷,此可書也。
而《史稿·本紀》,二月書:“上禦經筵。
”八月不書,九月朔乃書之,因谕“每日進講”。
與《東華錄》不同。
此《史稿》不明故事之誤也。
經筵與日講,并非一事,九月無禦經筵之理。
因九月朔有“每日進講”之谕,而移并一處,望文生義,不可不訂正之。
十四年四月谕:“日講原期有益身心,增長學問。
今止講官進講,朕不覆講,但循舊例,日久将成故事,不唯于學問之道無益,亦非所以為法于後世也。
嗣後進講時,講官講畢,朕仍覆講,如此互相讨論,庶幾有裨實學。
”康熙間講學之風大盛,研求性理,此時已用熊賜履開其先聲,纂修經義,明習天文算學,皆于此開其端。
以天子諄諄與天下通儒為道義之講論,實為自古所少,其足以系漢人之望者如此。
而考其時勢,則正複黔、秦、蜀、湘盡陷,東南浙、閩、兩廣、江西蠢蠢思變,方于十三年歲杪議親征而未發之時,無論其為鎮定人心與否,要能無日不與士大夫講求治道,其去宦官宮妾蔽锢深宮之主遠矣。
十五年十月,命講官進講《通鑒》,以“前代得失有裨治道,撰拟講章進講。
”覆奏從《綱目》中擇切要事實,首列綱,次列目,每條後總括大義,撰為講說,先儒論斷亦酌量附入。
十六年,三藩盡叛,各地皆發之後,叛服之數曉然,兵事大有把握。
三月谕翰林院掌院學士喇沙裡:令翰林官将所作詩賦詞章及直行草書,不時進呈。
上召至懋勤殿,親自披閱,以禦臨書賜喇沙裡。
此又振興文事,為鴻博開科先聲,皆極得撫馭漢人之法。
兵事實力在八旗世仆,人心向背在漢士大夫,處漢人于師友之間,使忘其被征服之苦,論手腕亦極高明矣! 故宮有聖祖巡幸出征時報告兩宮太後及訓示諸皇子之語,文理甚拙,字體亦劣,于康熙朝禦書文彩或有假借。
然南巡時對衆揮毫,傳布甚夥,斷非僞為;或道途手簡,轉是内豎等所代作,未可以此疑之。
是年五月初四日己卯,尚之信降。
而是日谕大學士等:“帝王之學,以明理為先,格物緻知,必資講論。
向來日講,唯講官敷陳講章,于經史精義未能研究印證,朕心終有未慊。
今思講學必互相闡發,方能融會義理,有裨身心。
以後日講,或應朕躬自講朱注,或解說講章,仍令講宮照常進講。
爾等會同翰林院掌院學士議奏。
”尋複議:“講官進講時,皇上或先将《四書》朱注講解,或先将《通鑒》等書講解,俾得仰瞻聖學。
講畢,講官仍照常進講。
”據此則帝于講官所進講章,拟于未講之先,自将講章向講官先講,然後由講官再訂正之,複議未敢任此也,聖祖則可謂好學矣。
自後日講時帝自晰經傳之旨極多,皆于進君子退小人,親賢遠佞之意,就聖賢之語有會而發,《東華錄》所載極多,不具錄。
十七年正月,诏舉“博學鴻儒”。
時三桂尚未稱帝,叛衆意尚堅,而海内士夫向往之誠,歌頌之盛,已視朝廷之舉動而日有加增矣。
曆年巡幸之事,若行圍講武,巡近畿訪民疾苦,巡邊,谒陵,親祀明陵,親禾勸耕,每奉太皇太後以行,所至亦以講官從,進講不辍。
其時關外勤樸之風未改,所經過無累于民,《實錄》累書其所幸,若士民之遊曆無異也。
時西南戰事方急,中原及畿輔,已晏然向治如此。
然都城北鄰蒙古察哈爾部,自太宗征服以後,林丹汗走死,其子額哲來降,得其傳國玺,念系元世祖嫡裔,封為親王,仍冠内蒙四十九旗之上。
傳至布爾尼,當康熙十四年,征其兵助讨藩變,不至,旋煽奈曼等部同叛。
以多铎孫信郡王鄂劄為撫遠大将軍,圖海為副,讨之,六閱月而平。
《史稿》《圖海傳》:“讨布爾尼時,禁旅多調發,圖海請籍八旗家奴骁健者率以行,在路騷掠一不問,至下令曰:&lsquo察哈爾,元裔,多珍寶,破之富且倍。
&rsquo于是士卒奮勇,無不一當百,戰于達祿,布爾尼設伏山谷,别以三千人來拒,既戰伏發,土默特兵挫,圖海分兵迎擊,敵以四百騎繼進,力戰覆其衆。
布爾尼乃悉衆出,用火攻,圖海令嚴陣待,連擊大破之,招撫人戶一千三百餘,布爾尼以三十騎遁。
科爾沁額驸沙津追斬之,察哈爾平。
”據此則滇亂年餘時,又對察哈爾用兵,除調不附察之蒙旗赴讨外,官軍主力,乃八旗家奴,則旗下正兵已盡發,可見南方軍事之棘。
但所謂家奴,即屬包衣下人物,誘以利即成勁旅,又可見八旗風氣之悍勁。
考《圖海傳》此文,舊史館傳所無,出李元度《先正事略》,李想自有本,今未能詳矣。
主撤藩者,親貴中無人,重臣若圖海,亦力持以為不可,莫洛等言之而聖祖用之,是廟谟先定,非群策也。
統兵大将則皆親貴,然一蹉跌即召回,無始終其事者,則運用在一心,非倚辦于一二大将也。
贊撤藩而出預軍事者,僅一莫洛,早為叛将所戕。
明珠輩幸而言中,以此徼後來之寵。
其時非有主持之力,聖祖随材器使,疆臣中得李之芳能捍閩浙之患,蔡毓榮能收雲南會師之功。
武臣中得西陲數将,張勇及王進寶、趙良棟,能與中原之師夾擊收效。
是皆因事見材,非先倚此數人而舉其事。
聖祖之平三藩,為奠定國基之第一事,少年智勇,确為事實。
又能功成不自驕滿,力辭尊号,唯務講學,開一代醇厚之風,較之明萬曆以來,不郊、不廟、不朝,而邊将小小捕斬之功,無歲不宣捷頒賞,君臣以功伐自欺,以進号蒙賞,糜費國财,互相愚濫,其氣象何啻天壤之隔也。
鴻博開科,正在滇變未平之日,而其時文運大昌,得才之盛,至今尚為美談,非特當時若不知西南之未靖,即後之論世者,亦若置三藩為又一時事,而以己未詞科為清代一太平盛事。
今為提出以時事相比論之,且應知己未詞科,純為聖祖定天下之大計,與乾隆丙辰之詞科,名同而其實大異,此論清事之一要點也。
康熙十八年三月朔,試薦舉博儒之士一百五十四人于體仁閣,先賜宴,後給卷,頒題“璇玑玉衡賦”,省耕二十韻。
讀卷官派大學士李爵、杜立德、馮溥,掌院學士葉方霭,凡四人。
取中一等二十名,二等三十名,俱入翰林,先已有官者授侍讀侍講,曾中進士者授編修,布衣生員以上授檢讨,俱令纂修《明史》。
其中理學、政治、考據、詞章、品行、事功,多有籠罩一代者。
而其誓死不就試者為尤高,至更能有高名而不被薦,尤為絕特,若顧炎武是矣。
是時高才博學之彥,多未忘明,朝廷以大科羅緻遺老,于盛名之士,無不攬取,其能薦士者,雖雜流牽官,亦許呈薦。
主事、内閣中書、庶吉士,猶為清班;若兵馬司指揮劉振基之薦張鴻烈,督捕理事張永琪薦吳元龍。
至到京而不入試者,亦授職放歸,若杜越、傅山諸人。
入試而故不完卷,亦予入等,若嚴繩孫之僅作一詩是也。
蓋皆循名求士,大半非士之有求于朝廷。
後來丙辰再舉大科,入試百九十三人,取一等五人,二等十人;補試二十六人,取一等一人,二等三人,試至兩場。
二等授職,貢監隻得庶吉士,逾年散館,有改主事、知縣者,而士以為至榮,且得士亦遠不及己未之品學。
部駁三品以下所薦,不準與試,皆以資格困之,是士有求朝廷矣。
故康熙之制科,在銷兵有望之時,正以此網羅遺賢,與天下士共天位,消海内漠視新朝之意,取士民之秀傑者以作興之,不敢言利祿之途,足以奔走一世也。
此事宜與平三藩之時代參觀,彌見聖祖作用。
第三節康熙妙取台灣省 三藩既平,國勢已振,而鄭氏猶踞台灣。
東南濱海之地,禁民勿居,又禁出海之民,以為堅壁清野之計;仍時時有海警。
八旗勁旅不習風濤,于此無能為役。
自三藩既平,滿人思以功名自奮者,自然乘時會而生。
台灣在卧榻之側,然唯漢人能圖之。
成大功者姚啟聖、施琅二人,而世皆傳姚之功為施所掩。
《國史》所紀,頗與私家所傳不盡合。
而台灣之曆史,以前多不明了,茲悉約為辨正焉。
古書無台灣之名,而其地距福建之泉州絕近,豈得古沿海之人一無聞見?近柯先生劭忞著《新元史》,于《外國·琉求傳》後系論曰:“琉求,今之台灣。
今之琉求,至明始與中國通,或乃妄傳為一,誤莫甚矣。
”此說極是。
史書中琉求有傳,唯《隋書》、《宋史》及《元史》。
《隋書》雲:“琉求國居海島之中,當建安郡東,水行五日而至。
”隋建安郡,當今興、泉、漳、汀濱海諸郡地。
又雲:“大業元年,海師何蠻等,每春秋二時,天清風靜,東望依希似有煙霧之氣,亦不知幾千裡。
三年,炀帝令羽騎尉朱寬入海求訪異俗,何蠻言之,遂與蠻俱往,到琉求國,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
明年又往,撫慰不從,取其布甲而還。
”《宋史》:“淳熙間,琉求人猝至泉州水澳、圍頭等村殺掠,人閉戶則免。
”《元史》:“琉求在南海之東,漳、泉、興、福四州界内,澎湖諸島與琉求相對,亦素不通。
天氣清明時,望之隐約若煙若霧,其遠不知幾千裡也。
西南北岸皆水,至澎湖漸低。
近琉求則謂之落漈。
漈者,水趨下而不回也。
凡西岸漁舟到澎湖以下,遇飓風發作,飄流落漈,回者百一。
琉求在外夷,最小而險者也。
世祖至元末,遣使楊祥、阮鑒等往宣撫,以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自汀路尾嶼舟行,至是日巳時,海洋中正東望見有山長而低者,約去五十裡,祥稱是琉求國,鑒稱不知的否。
祥乘小舟至低山下,以人衆不親上岸,令軍官劉閏等二百餘人,以小舟十一艘載軍器,領三嶼人陳輝者登岸,岸上人衆,不曉三嶼人語,為其殺死者三人,遂還。
四月二日至澎湖。
” 據諸史所言,地望距泉、汀極近。
自汀屬海嶼往,且不過一日可達,部署登岸,被抗而還,抵澎湖計亦不過一兩日程,其為台灣地無疑。
至明洪武初所诏谕之琉球,則俨然舊國,與元以前所記無文字、無年歲、無疆理、無官屬者,文野迥異。
國有三王,曰中山、曰山南、曰山北,皆以尚為姓,而中山最強。
洪武五年正月,命行人楊載以即位建元诏去其國,自是随使入朝貢,奉箋表無虛歲。
三王疊來,且請子弟入國學。
其距中國道裡,據《清通典》,自福州五虎門出海,曆程一千七百裡至其國。
據《琉球國志略》,康熙五十八年遣使測量,琉球偏東五十四度,距福州八度三十分,推算徑直海面一千七百裡,船行則福州至姑米山四十更,計二千四百裡,回五十更,計三千裡雲。
與五日程之說大異,故曰《新元史》之說确也。
《清一統志》尚以曆史之琉求為明以來之琉球,其叙台灣,莫詳于《國史·施琅傳》,琅疏言:“明季設澎水标于金門,出汛至澎湖而止。
台灣原屬化外,土番雜處,未入版圖,然其時中國之民,潛往生聚于其間,已不下萬人。
鄭芝龍為海寇時,以為巢穴。
及崇祯元年,鄭芝龍就撫,借與紅毛為互市之所,紅毛遂聯結土番,招納内地民,成一海外之國,漸作邊患。
至順治十八年,海逆鄭成功攻破之,盤踞其地。
”據此,則台灣原為鄭氏巢穴,特距其地于土番之中,未有建置之規劃。
至芝龍就撫于明,乃以台借紅毛,為互市所,則亦若澳門之于葡萄牙,本以為好而相假,非紅毛以力取之也。
紅毛為其時西洋人之通稱,實為荷蘭國人。
紅毛經營三十餘年,乃成一海外之國,成功乃以兵力逐久假不歸之荷蘭,又傳子至孫,奉明正朔者二十餘年。
是則開辟台灣者始終為鄭氏。
姚啟聖為清代平台首功。
諸家記啟聖事,謂生于鄭芝龍起事之歲,至年六十而台灣鄭氏亡,啟聖亦卒,以為天特生啟聖與台灣相終始。
啟聖生明天啟四年甲子,芝龍入台即在是年,至崇祯元年即讓與紅毛而身就撫,是據台不過四年,且無海外立國之計,一招即受撫,其不重視台可知也。
此既名為台灣以後之曆史也。
姚啟聖人奇事奇,輕俠豪縱,為路人可以殺人報仇,恤人患難,可以不自顧其身命;以犯法亡入旗。
在明末本為浙江會稽籍諸生,入旗後中康熙二年旗籍第一名舉人,出為縣令,多奇特之行。
康親王傑書統兵讨耿精忠,啟聖從立功,洊升至福建布政使,尋擢總督。
台灣鄭經,即成功子,閩亂以來,屢侵略福建沿海郡邑,其将劉國軒尤能軍。
啟聖禦之,連複所侵地,遂以收全台為己任,開修來館以納降,不惜金錢重賄,多行反間,以攜其黨。
不終歲,将士降者二萬餘人。
又請前被裁之水師提督施琅,以百口保其複任。
施琅者,泉州晉江人,雄傑習于海,故隸芝龍部。
芝龍降于貝勒博洛,琅族叔福從之;琅從成功招,留為明用。
既而與成功不相得,遁歸福所。
琅父大宣及弟顯,俱為成功所殺。
琅既歸新朝,久之無所遇,歸居泉州。
順治十一年十二月,朝命鄭親王世子濟度為定遠大将軍征成功,入泉州,拔琅從軍。
十二年,成功攻福州,琅擊卻有功,授同安副将,進總兵。
康熙元年,擢水師提督。
時成功已死,子經統其衆。
琅累戰有功,加右都督,授靖海将軍。
康熙七年,密陳鄭氏克取狀,而部議難之,且以為疑,遂裁水師提督,召琅入為内大臣,隸鑲黃旗将軍。
十六年,複水師提督,啟聖累保琅,未用。
二十年,鄭經又死,子克塽幼。
内閣學士李光地亦奏保琅,乃複任琅為水師提督焉。
先是,鄭氏已屢敗,盡棄閩省海邊地,并海壇、金門、廈門等群島。
鄭氏之衆,悉歸台灣。
旗軍在閩無所用,啟聖使客說耿精忠自請入朝,亦勸康親王傑書請班師,悉其供億之費,從事平台。
時鄭克塽襲稱延平王,而事皆取決于其下劉國軒、馮錫範。
琅以國軒最悍,時方守澎湖,計一戰破之,則台灣可不戰下;遂以二十二年六月攻澎湖,力戰克之,國軒遁歸台灣,克塽及錫範等果震懾乞降。
琅以八月率師入台受降,克塽及國軒、錫範以下皆出降。
琅由海道專奏捷,而啟聖則馳驿入奏,遲琅奏二十日而達。
聖祖得捷音甚喜,立封琅靖梅侯。
啟聖以積年經畫之勞,賞竟弗及。
會啟聖又奏言“廟谟天定,微臣無力”,聖祖益疑其有怨望意,未幾啟聖以疽發背卒。
卒後,尚論之士多有為啟聖鳴不平者,因于琅有貶辭。
其實為國立功,琅與啟聖所見自同,唯其奏捷取巧,受爵不讓,有攘功之迹,掠賞之情,亦可議者。
其論台灣之善後,朝議主遷民棄地不設守。
李光地為泉州産,于此役頗自謂有所參預,聖祖亦以其曉事,詢問之。
光地尤主張招紅毛畀以其地,此見光地自撰《語錄》及《年譜》;聖祖不納。
琅疏争其事,略言:“順治十八年,鄭成功攻紅毛破之,踞台灣地,窺伺南北,侵犯江、浙,傳及其孫克塽,積數十年。
一旦畏天威,懷聖德,納土歸命,以未辟之方輿,資東南之保障,永絕海邦禍患,人力所能緻之。
若棄其地,遷其人,以有限之船,渡無限之民,非數年難以報竣。
倘渡載不盡,竄匿山谷,所謂借寇兵而赍盜糧也。
且此地原為紅毛所有,時在垂涎,乘隙複踞,必竊窺内地,重以夾闆船之精堅,海外無敵,沿海諸省,斷難晏然。
至時複勒師遠征,恐未易見效。
如僅守澎湖,則孤懸狂洋之中,土地單薄,遠隔金門、廈門,出足不受制于彼,而能一朝居哉!部臣蘇拜、撫臣金铉等,以未履其地,莫敢擔承。
臣伏思海氛既靖,汰内地溢設之官兵,分防兩處,台灣設總兵一、水師副将一、陸營參将二、兵八千,澎湖設水師副将一、兵二千。
初無添兵增饷之費,已足固守。
其總副參遊等官,定以二三年轉升内地,誰不勉力竭忠!其地正賦雜糧,暫行蠲免。
現在一萬之兵,仍給全饷,即不盡資内地轉輸。
蓋籌天下形勢,必期萬全。
台灣雖在外島,實關四省要害,無論耕種猶資兵食,固當議留;即荒壤必借内地挽運,而欲其不為紅毛,亦斷不可棄。
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隅。
事關封疆重大,伏祈乾斷施行。
”疏入,下議政王大臣等議,仍未決。
總督啟聖從琅議。
上召詢廷臣,大學士李霨是琅;尋侍郎蘇拜亦請從琅,與啟聖同議,請設總兵等宮及水陸兵,并設三縣、一府、一巡道。
上允行。
蓋成琅之美者啟聖也,琅實負啟聖,啟聖何嘗忌琅。
其卒于是年,亦壽數适然耳;必謂憤郁緻死,不淺之乎論啟聖哉!琅又疏言:“克塽納土歸誠,應攜族屬,劉國軒、馮錫範應攜家口,同明裔朱恒(《小腆紀傳》作魯世子桓)等,俱令赴京。
其武職官一千六百有奇,文職官四百有奇,應候部議。
降兵四萬餘人,或入伍,或歸農。
”诏授克塽公銜,國軒、錫範伯銜,俱隸上三旗;其餘職官及朱恒等,命于附近各省安插墾荒。
旋授國軒天津總兵。
終清之世,鄭氏之後及國軒、錫範,皆以世襲佐領,轄其所屬,至清亡乃止。
第四節治民先要治河 河患恒在大亂之後,兵事正殷,無能顧及此事也。
清興,治河有名者,世祖時即用楊方興、朱之錫二人,先後為總河。
其時無所謂科學,方法皆得之工人之經驗。
其為治河名臣者,第一系廉潔,第二即勤懇。
廉潔則所費國帑,悉數到工;勤懇則視工事為身事,可以弭河患者無不留心,除力所不及外,不至以玩忽肇禍。
有此二者,其收效恒在徒講科學者之上,蓋雖精科學,仍當以廉潔勤懇為運用科學之根本也。
方興、之錫皆足以當之。
順治元年五月,攝政王兵始入京。
六月,遣王鳌永招撫山東、河南。
七月即命方興總督河道。
十四年乞休還京師,所居僅蔽風雨,布衣蔬食,四壁蕭然。
代者即之錫,亦任十年,至康熙五年卒官。
時總督朱昌祚奏之錫遺績言:“之錫治河十載,綢缪旱潦,則盡瘁昕宵;疏浚堤渠,則馳驅南北。
受事之初,河庫儲銀十餘萬,頻年撙節,見今财庫四十六萬有奇。
及至積勞撄疾,以河事孔亟,不敢請告,北往臨清,南至邳、宿,夙病日增,遂以不起。
”此皆述其實,非溢美也。
徐、兖、淮、揚間頌之錫惠政,相傳死為河神。
乾隆時,高宗巡視河工,順民意封“佑安助順永甯侯”神号,春秋祠祭,民稱之曰朱大王雲。
後數年乃得名河臣靳輔。
輔任總河在康熙十六年,時吳三桂叛,諸藩、諸降将響應,兵事極棘,河道不治,先後潰決,淮、黃交病,水浸淫四出,下河七州縣淹為大澤,淮水全入運河,清口涸為陸地。
十六年略有轉機,中原已無動搖之象,而輔以先任皖撫,帝獎其實心任事,急欲治河,遂授為河道總督。
輔到官,即周度形勢,博采輿論,為八疏同日上之。
議疏下流,治上流,塞黃、淮各處決口,規劃甚備。
又議經費所出,計需銀二百十四萬八千有奇,應令直隸、江南、浙江、山東、江西、湖北各州縣借征康熙二十年田賦十之一,工成後由淮、揚被水田畝涸出收獲,及運河通行經過商貨征稅補還。
又議裁并冗員,明定職守,嚴河工處分,諱決如諱盜例。
又議官吏工成優叙。
複議工竣後守堤兵役。
期二百日畢工,日用夫十二萬三千有奇。
當時工料之賤如此。
而廷議以軍興難其事,謂募夫太多慮擾民。
帝命輔熟籌,乃寬其期限為四百日,運土改用車馱,募夫可減至四之一。
廷議允行。
于是治河始有徹底之計劃。
十八年,如期工竟,急謀增賦,議淮、揚已漸有涸出地苗,除丈量還民外,餘田可行屯田法。
時論以為有礙民業,乃不直輔,而所修之工亦有小決處,河水亦未盡複故道,輔自請處分。
部議當奪官。
帝命輔戴罪督修。
部又以決口議令輔賠修,帝以賠修非輔所能任,不允。
此皆帝之能用才,不聽有司以文法困之也。
既而議者謂:“下河被水,輔乃築堤堵水不使下,何不就下河浚使出海,而反蓄水于高處,既徒拂就下之性,又以下河所涸地,規屯田之利以病民。
”劾輔甚厲。
劾之者皆正人,若于成龍、湯斌皆是。
帝詢淮、揚仕京朝者,侍讀喬萊等亦右成龍。
而輔堅持堵築,謂下河不可浚使出海。
帝意不能不從衆議;令侍郎孫在豐董浚口之役,發帑二十萬專任之,總河仍任輔。
輔言:“下河形如釜底,近海轉高,浚之水不能出,徒令海水倒灌為患。
”持之甚堅。
言官劾輔請加罪,至比之舜之殛鲧,又言屯田累民,并及其幕客陳潢,罪狀無所不至。
禦史郭琇既劾輔,同時劾大學士明珠,直聲震天下。
而劾明珠疏亦及輔,以故輔之功罪,時論頗不定,至今紀載中尚然。
帝谕廷臣:“輔挑河築堤,漕運無誤,不可謂無功;屯田事亦難逃罪。
近論其過者甚多,人窮則呼天,輔不陳辯朕前,複何所控告耶?”時在康熙二十七年三月,帝禦乾清門,召輔與成龍、琇等廷辯,輔、成龍于築堤浚口各持所見不相下,琇獨言輔屯田害民。
輔引咎,遂坐罷,諸右輔者并降谪有差,陳潢亦坐譴。
清初治河,必兼治運。
元明以來,建都在北,而糧從南來,運道獨恃一水。
運河絕黃河而北,故治河必先顧運,視今海陸皆有輪軌為交通情形迥異,故瞻顧尤多。
輔既治河,又以漕運向有河運一節;蓋清口而上,漕艘行黃河中有百八十裡,乃再入運。
輔以避風濤之險,自駱馬湖鑿渠,曆宿遷、桃源,至清河仲家莊出口,名曰中河。
對清口僅行黃河數裡,即入中河,直達張莊入運。
此與明初陳瑄鑿清江浦導水由管家湖入鴨陳口達淮謂之清口者,為淮南北兩大功。
當築堤浚口兩論未定以前,先有此通漕成績,故不獲罪。
後在豐浚口功卒不就,成龍等亦皆認主張之非。
三十年,帝複思起用輔,而輔以老辭矣。
帝于三藩平後,即親視河南巡。
二十三年、二十八年兩次南巡,皆閱河,益獎谕輔。
及是,帝言:“朕聽政後,以三藩及河務、漕運為三大事,書宮中柱上,至今尚存。
”河務不得人,必誤漕運,及輔未甚
于事無誤,工夫不間,裨益人心不淺。
爾衙門議奏。
”院臣以幾務殷繁,間日一進講。
上曰:“軍機事情,有間數日一至者,亦有數日連至者,非可限以日期,其仍每日進講,以慰朕拳拳向學之意。
” 舉經筵,康熙朝自九年為始,十三年不因軍務而間斷,此可書也。
而《史稿·本紀》,二月書:“上禦經筵。
”八月不書,九月朔乃書之,因谕“每日進講”。
與《東華錄》不同。
此《史稿》不明故事之誤也。
經筵與日講,并非一事,九月無禦經筵之理。
因九月朔有“每日進講”之谕,而移并一處,望文生義,不可不訂正之。
十四年四月谕:“日講原期有益身心,增長學問。
今止講官進講,朕不覆講,但循舊例,日久将成故事,不唯于學問之道無益,亦非所以為法于後世也。
嗣後進講時,講官講畢,朕仍覆講,如此互相讨論,庶幾有裨實學。
”康熙間講學之風大盛,研求性理,此時已用熊賜履開其先聲,纂修經義,明習天文算學,皆于此開其端。
以天子諄諄與天下通儒為道義之講論,實為自古所少,其足以系漢人之望者如此。
而考其時勢,則正複黔、秦、蜀、湘盡陷,東南浙、閩、兩廣、江西蠢蠢思變,方于十三年歲杪議親征而未發之時,無論其為鎮定人心與否,要能無日不與士大夫講求治道,其去宦官宮妾蔽锢深宮之主遠矣。
十五年十月,命講官進講《通鑒》,以“前代得失有裨治道,撰拟講章進講。
”覆奏從《綱目》中擇切要事實,首列綱,次列目,每條後總括大義,撰為講說,先儒論斷亦酌量附入。
十六年,三藩盡叛,各地皆發之後,叛服之數曉然,兵事大有把握。
三月谕翰林院掌院學士喇沙裡:令翰林官将所作詩賦詞章及直行草書,不時進呈。
上召至懋勤殿,親自披閱,以禦臨書賜喇沙裡。
此又振興文事,為鴻博開科先聲,皆極得撫馭漢人之法。
兵事實力在八旗世仆,人心向背在漢士大夫,處漢人于師友之間,使忘其被征服之苦,論手腕亦極高明矣! 故宮有聖祖巡幸出征時報告兩宮太後及訓示諸皇子之語,文理甚拙,字體亦劣,于康熙朝禦書文彩或有假借。
然南巡時對衆揮毫,傳布甚夥,斷非僞為;或道途手簡,轉是内豎等所代作,未可以此疑之。
是年五月初四日己卯,尚之信降。
而是日谕大學士等:“帝王之學,以明理為先,格物緻知,必資講論。
向來日講,唯講官敷陳講章,于經史精義未能研究印證,朕心終有未慊。
今思講學必互相闡發,方能融會義理,有裨身心。
以後日講,或應朕躬自講朱注,或解說講章,仍令講宮照常進講。
爾等會同翰林院掌院學士議奏。
”尋複議:“講官進講時,皇上或先将《四書》朱注講解,或先将《通鑒》等書講解,俾得仰瞻聖學。
講畢,講官仍照常進講。
”據此則帝于講官所進講章,拟于未講之先,自将講章向講官先講,然後由講官再訂正之,複議未敢任此也,聖祖則可謂好學矣。
自後日講時帝自晰經傳之旨極多,皆于進君子退小人,親賢遠佞之意,就聖賢之語有會而發,《東華錄》所載極多,不具錄。
十七年正月,诏舉“博學鴻儒”。
時三桂尚未稱帝,叛衆意尚堅,而海内士夫向往之誠,歌頌之盛,已視朝廷之舉動而日有加增矣。
曆年巡幸之事,若行圍講武,巡近畿訪民疾苦,巡邊,谒陵,親祀明陵,親禾勸耕,每奉太皇太後以行,所至亦以講官從,進講不辍。
其時關外勤樸之風未改,所經過無累于民,《實錄》累書其所幸,若士民之遊曆無異也。
時西南戰事方急,中原及畿輔,已晏然向治如此。
然都城北鄰蒙古察哈爾部,自太宗征服以後,林丹汗走死,其子額哲來降,得其傳國玺,念系元世祖嫡裔,封為親王,仍冠内蒙四十九旗之上。
傳至布爾尼,當康熙十四年,征其兵助讨藩變,不至,旋煽奈曼等部同叛。
以多铎孫信郡王鄂劄為撫遠大将軍,圖海為副,讨之,六閱月而平。
《史稿》《圖海傳》:“讨布爾尼時,禁旅多調發,圖海請籍八旗家奴骁健者率以行,在路騷掠一不問,至下令曰:&lsquo察哈爾,元裔,多珍寶,破之富且倍。
&rsquo于是士卒奮勇,無不一當百,戰于達祿,布爾尼設伏山谷,别以三千人來拒,既戰伏發,土默特兵挫,圖海分兵迎擊,敵以四百騎繼進,力戰覆其衆。
布爾尼乃悉衆出,用火攻,圖海令嚴陣待,連擊大破之,招撫人戶一千三百餘,布爾尼以三十騎遁。
科爾沁額驸沙津追斬之,察哈爾平。
”據此則滇亂年餘時,又對察哈爾用兵,除調不附察之蒙旗赴讨外,官軍主力,乃八旗家奴,則旗下正兵已盡發,可見南方軍事之棘。
但所謂家奴,即屬包衣下人物,誘以利即成勁旅,又可見八旗風氣之悍勁。
考《圖海傳》此文,舊史館傳所無,出李元度《先正事略》,李想自有本,今未能詳矣。
主撤藩者,親貴中無人,重臣若圖海,亦力持以為不可,莫洛等言之而聖祖用之,是廟谟先定,非群策也。
統兵大将則皆親貴,然一蹉跌即召回,無始終其事者,則運用在一心,非倚辦于一二大将也。
贊撤藩而出預軍事者,僅一莫洛,早為叛将所戕。
明珠輩幸而言中,以此徼後來之寵。
其時非有主持之力,聖祖随材器使,疆臣中得李之芳能捍閩浙之患,蔡毓榮能收雲南會師之功。
武臣中得西陲數将,張勇及王進寶、趙良棟,能與中原之師夾擊收效。
是皆因事見材,非先倚此數人而舉其事。
聖祖之平三藩,為奠定國基之第一事,少年智勇,确為事實。
又能功成不自驕滿,力辭尊号,唯務講學,開一代醇厚之風,較之明萬曆以來,不郊、不廟、不朝,而邊将小小捕斬之功,無歲不宣捷頒賞,君臣以功伐自欺,以進号蒙賞,糜費國财,互相愚濫,其氣象何啻天壤之隔也。
鴻博開科,正在滇變未平之日,而其時文運大昌,得才之盛,至今尚為美談,非特當時若不知西南之未靖,即後之論世者,亦若置三藩為又一時事,而以己未詞科為清代一太平盛事。
今為提出以時事相比論之,且應知己未詞科,純為聖祖定天下之大計,與乾隆丙辰之詞科,名同而其實大異,此論清事之一要點也。
康熙十八年三月朔,試薦舉博儒之士一百五十四人于體仁閣,先賜宴,後給卷,頒題“璇玑玉衡賦”,省耕二十韻。
讀卷官派大學士李爵、杜立德、馮溥,掌院學士葉方霭,凡四人。
取中一等二十名,二等三十名,俱入翰林,先已有官者授侍讀侍講,曾中進士者授編修,布衣生員以上授檢讨,俱令纂修《明史》。
其中理學、政治、考據、詞章、品行、事功,多有籠罩一代者。
而其誓死不就試者為尤高,至更能有高名而不被薦,尤為絕特,若顧炎武是矣。
是時高才博學之彥,多未忘明,朝廷以大科羅緻遺老,于盛名之士,無不攬取,其能薦士者,雖雜流牽官,亦許呈薦。
主事、内閣中書、庶吉士,猶為清班;若兵馬司指揮劉振基之薦張鴻烈,督捕理事張永琪薦吳元龍。
至到京而不入試者,亦授職放歸,若杜越、傅山諸人。
入試而故不完卷,亦予入等,若嚴繩孫之僅作一詩是也。
蓋皆循名求士,大半非士之有求于朝廷。
後來丙辰再舉大科,入試百九十三人,取一等五人,二等十人;補試二十六人,取一等一人,二等三人,試至兩場。
二等授職,貢監隻得庶吉士,逾年散館,有改主事、知縣者,而士以為至榮,且得士亦遠不及己未之品學。
部駁三品以下所薦,不準與試,皆以資格困之,是士有求朝廷矣。
故康熙之制科,在銷兵有望之時,正以此網羅遺賢,與天下士共天位,消海内漠視新朝之意,取士民之秀傑者以作興之,不敢言利祿之途,足以奔走一世也。
此事宜與平三藩之時代參觀,彌見聖祖作用。
第三節康熙妙取台灣省 三藩既平,國勢已振,而鄭氏猶踞台灣。
東南濱海之地,禁民勿居,又禁出海之民,以為堅壁清野之計;仍時時有海警。
八旗勁旅不習風濤,于此無能為役。
自三藩既平,滿人思以功名自奮者,自然乘時會而生。
台灣在卧榻之側,然唯漢人能圖之。
成大功者姚啟聖、施琅二人,而世皆傳姚之功為施所掩。
《國史》所紀,頗與私家所傳不盡合。
而台灣之曆史,以前多不明了,茲悉約為辨正焉。
古書無台灣之名,而其地距福建之泉州絕近,豈得古沿海之人一無聞見?近柯先生劭忞著《新元史》,于《外國·琉求傳》後系論曰:“琉求,今之台灣。
今之琉求,至明始與中國通,或乃妄傳為一,誤莫甚矣。
”此說極是。
史書中琉求有傳,唯《隋書》、《宋史》及《元史》。
《隋書》雲:“琉求國居海島之中,當建安郡東,水行五日而至。
”隋建安郡,當今興、泉、漳、汀濱海諸郡地。
又雲:“大業元年,海師何蠻等,每春秋二時,天清風靜,東望依希似有煙霧之氣,亦不知幾千裡。
三年,炀帝令羽騎尉朱寬入海求訪異俗,何蠻言之,遂與蠻俱往,到琉求國,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
明年又往,撫慰不從,取其布甲而還。
”《宋史》:“淳熙間,琉求人猝至泉州水澳、圍頭等村殺掠,人閉戶則免。
”《元史》:“琉求在南海之東,漳、泉、興、福四州界内,澎湖諸島與琉求相對,亦素不通。
天氣清明時,望之隐約若煙若霧,其遠不知幾千裡也。
西南北岸皆水,至澎湖漸低。
近琉求則謂之落漈。
漈者,水趨下而不回也。
凡西岸漁舟到澎湖以下,遇飓風發作,飄流落漈,回者百一。
琉求在外夷,最小而險者也。
世祖至元末,遣使楊祥、阮鑒等往宣撫,以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自汀路尾嶼舟行,至是日巳時,海洋中正東望見有山長而低者,約去五十裡,祥稱是琉求國,鑒稱不知的否。
祥乘小舟至低山下,以人衆不親上岸,令軍官劉閏等二百餘人,以小舟十一艘載軍器,領三嶼人陳輝者登岸,岸上人衆,不曉三嶼人語,為其殺死者三人,遂還。
四月二日至澎湖。
” 據諸史所言,地望距泉、汀極近。
自汀屬海嶼往,且不過一日可達,部署登岸,被抗而還,抵澎湖計亦不過一兩日程,其為台灣地無疑。
至明洪武初所诏谕之琉球,則俨然舊國,與元以前所記無文字、無年歲、無疆理、無官屬者,文野迥異。
國有三王,曰中山、曰山南、曰山北,皆以尚為姓,而中山最強。
洪武五年正月,命行人楊載以即位建元诏去其國,自是随使入朝貢,奉箋表無虛歲。
三王疊來,且請子弟入國學。
其距中國道裡,據《清通典》,自福州五虎門出海,曆程一千七百裡至其國。
據《琉球國志略》,康熙五十八年遣使測量,琉球偏東五十四度,距福州八度三十分,推算徑直海面一千七百裡,船行則福州至姑米山四十更,計二千四百裡,回五十更,計三千裡雲。
與五日程之說大異,故曰《新元史》之說确也。
《清一統志》尚以曆史之琉求為明以來之琉球,其叙台灣,莫詳于《國史·施琅傳》,琅疏言:“明季設澎水标于金門,出汛至澎湖而止。
台灣原屬化外,土番雜處,未入版圖,然其時中國之民,潛往生聚于其間,已不下萬人。
鄭芝龍為海寇時,以為巢穴。
及崇祯元年,鄭芝龍就撫,借與紅毛為互市之所,紅毛遂聯結土番,招納内地民,成一海外之國,漸作邊患。
至順治十八年,海逆鄭成功攻破之,盤踞其地。
”據此,則台灣原為鄭氏巢穴,特距其地于土番之中,未有建置之規劃。
至芝龍就撫于明,乃以台借紅毛,為互市所,則亦若澳門之于葡萄牙,本以為好而相假,非紅毛以力取之也。
紅毛為其時西洋人之通稱,實為荷蘭國人。
紅毛經營三十餘年,乃成一海外之國,成功乃以兵力逐久假不歸之荷蘭,又傳子至孫,奉明正朔者二十餘年。
是則開辟台灣者始終為鄭氏。
姚啟聖為清代平台首功。
諸家記啟聖事,謂生于鄭芝龍起事之歲,至年六十而台灣鄭氏亡,啟聖亦卒,以為天特生啟聖與台灣相終始。
啟聖生明天啟四年甲子,芝龍入台即在是年,至崇祯元年即讓與紅毛而身就撫,是據台不過四年,且無海外立國之計,一招即受撫,其不重視台可知也。
此既名為台灣以後之曆史也。
姚啟聖人奇事奇,輕俠豪縱,為路人可以殺人報仇,恤人患難,可以不自顧其身命;以犯法亡入旗。
在明末本為浙江會稽籍諸生,入旗後中康熙二年旗籍第一名舉人,出為縣令,多奇特之行。
康親王傑書統兵讨耿精忠,啟聖從立功,洊升至福建布政使,尋擢總督。
台灣鄭經,即成功子,閩亂以來,屢侵略福建沿海郡邑,其将劉國軒尤能軍。
啟聖禦之,連複所侵地,遂以收全台為己任,開修來館以納降,不惜金錢重賄,多行反間,以攜其黨。
不終歲,将士降者二萬餘人。
又請前被裁之水師提督施琅,以百口保其複任。
施琅者,泉州晉江人,雄傑習于海,故隸芝龍部。
芝龍降于貝勒博洛,琅族叔福從之;琅從成功招,留為明用。
既而與成功不相得,遁歸福所。
琅父大宣及弟顯,俱為成功所殺。
琅既歸新朝,久之無所遇,歸居泉州。
順治十一年十二月,朝命鄭親王世子濟度為定遠大将軍征成功,入泉州,拔琅從軍。
十二年,成功攻福州,琅擊卻有功,授同安副将,進總兵。
康熙元年,擢水師提督。
時成功已死,子經統其衆。
琅累戰有功,加右都督,授靖海将軍。
康熙七年,密陳鄭氏克取狀,而部議難之,且以為疑,遂裁水師提督,召琅入為内大臣,隸鑲黃旗将軍。
十六年,複水師提督,啟聖累保琅,未用。
二十年,鄭經又死,子克塽幼。
内閣學士李光地亦奏保琅,乃複任琅為水師提督焉。
先是,鄭氏已屢敗,盡棄閩省海邊地,并海壇、金門、廈門等群島。
鄭氏之衆,悉歸台灣。
旗軍在閩無所用,啟聖使客說耿精忠自請入朝,亦勸康親王傑書請班師,悉其供億之費,從事平台。
時鄭克塽襲稱延平王,而事皆取決于其下劉國軒、馮錫範。
琅以國軒最悍,時方守澎湖,計一戰破之,則台灣可不戰下;遂以二十二年六月攻澎湖,力戰克之,國軒遁歸台灣,克塽及錫範等果震懾乞降。
琅以八月率師入台受降,克塽及國軒、錫範以下皆出降。
琅由海道專奏捷,而啟聖則馳驿入奏,遲琅奏二十日而達。
聖祖得捷音甚喜,立封琅靖梅侯。
啟聖以積年經畫之勞,賞竟弗及。
會啟聖又奏言“廟谟天定,微臣無力”,聖祖益疑其有怨望意,未幾啟聖以疽發背卒。
卒後,尚論之士多有為啟聖鳴不平者,因于琅有貶辭。
其實為國立功,琅與啟聖所見自同,唯其奏捷取巧,受爵不讓,有攘功之迹,掠賞之情,亦可議者。
其論台灣之善後,朝議主遷民棄地不設守。
李光地為泉州産,于此役頗自謂有所參預,聖祖亦以其曉事,詢問之。
光地尤主張招紅毛畀以其地,此見光地自撰《語錄》及《年譜》;聖祖不納。
琅疏争其事,略言:“順治十八年,鄭成功攻紅毛破之,踞台灣地,窺伺南北,侵犯江、浙,傳及其孫克塽,積數十年。
一旦畏天威,懷聖德,納土歸命,以未辟之方輿,資東南之保障,永絕海邦禍患,人力所能緻之。
若棄其地,遷其人,以有限之船,渡無限之民,非數年難以報竣。
倘渡載不盡,竄匿山谷,所謂借寇兵而赍盜糧也。
且此地原為紅毛所有,時在垂涎,乘隙複踞,必竊窺内地,重以夾闆船之精堅,海外無敵,沿海諸省,斷難晏然。
至時複勒師遠征,恐未易見效。
如僅守澎湖,則孤懸狂洋之中,土地單薄,遠隔金門、廈門,出足不受制于彼,而能一朝居哉!部臣蘇拜、撫臣金铉等,以未履其地,莫敢擔承。
臣伏思海氛既靖,汰内地溢設之官兵,分防兩處,台灣設總兵一、水師副将一、陸營參将二、兵八千,澎湖設水師副将一、兵二千。
初無添兵增饷之費,已足固守。
其總副參遊等官,定以二三年轉升内地,誰不勉力竭忠!其地正賦雜糧,暫行蠲免。
現在一萬之兵,仍給全饷,即不盡資内地轉輸。
蓋籌天下形勢,必期萬全。
台灣雖在外島,實關四省要害,無論耕種猶資兵食,固當議留;即荒壤必借内地挽運,而欲其不為紅毛,亦斷不可棄。
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隅。
事關封疆重大,伏祈乾斷施行。
”疏入,下議政王大臣等議,仍未決。
總督啟聖從琅議。
上召詢廷臣,大學士李霨是琅;尋侍郎蘇拜亦請從琅,與啟聖同議,請設總兵等宮及水陸兵,并設三縣、一府、一巡道。
上允行。
蓋成琅之美者啟聖也,琅實負啟聖,啟聖何嘗忌琅。
其卒于是年,亦壽數适然耳;必謂憤郁緻死,不淺之乎論啟聖哉!琅又疏言:“克塽納土歸誠,應攜族屬,劉國軒、馮錫範應攜家口,同明裔朱恒(《小腆紀傳》作魯世子桓)等,俱令赴京。
其武職官一千六百有奇,文職官四百有奇,應候部議。
降兵四萬餘人,或入伍,或歸農。
”诏授克塽公銜,國軒、錫範伯銜,俱隸上三旗;其餘職官及朱恒等,命于附近各省安插墾荒。
旋授國軒天津總兵。
終清之世,鄭氏之後及國軒、錫範,皆以世襲佐領,轄其所屬,至清亡乃止。
第四節治民先要治河 河患恒在大亂之後,兵事正殷,無能顧及此事也。
清興,治河有名者,世祖時即用楊方興、朱之錫二人,先後為總河。
其時無所謂科學,方法皆得之工人之經驗。
其為治河名臣者,第一系廉潔,第二即勤懇。
廉潔則所費國帑,悉數到工;勤懇則視工事為身事,可以弭河患者無不留心,除力所不及外,不至以玩忽肇禍。
有此二者,其收效恒在徒講科學者之上,蓋雖精科學,仍當以廉潔勤懇為運用科學之根本也。
方興、之錫皆足以當之。
順治元年五月,攝政王兵始入京。
六月,遣王鳌永招撫山東、河南。
七月即命方興總督河道。
十四年乞休還京師,所居僅蔽風雨,布衣蔬食,四壁蕭然。
代者即之錫,亦任十年,至康熙五年卒官。
時總督朱昌祚奏之錫遺績言:“之錫治河十載,綢缪旱潦,則盡瘁昕宵;疏浚堤渠,則馳驅南北。
受事之初,河庫儲銀十餘萬,頻年撙節,見今财庫四十六萬有奇。
及至積勞撄疾,以河事孔亟,不敢請告,北往臨清,南至邳、宿,夙病日增,遂以不起。
”此皆述其實,非溢美也。
徐、兖、淮、揚間頌之錫惠政,相傳死為河神。
乾隆時,高宗巡視河工,順民意封“佑安助順永甯侯”神号,春秋祠祭,民稱之曰朱大王雲。
後數年乃得名河臣靳輔。
輔任總河在康熙十六年,時吳三桂叛,諸藩、諸降将響應,兵事極棘,河道不治,先後潰決,淮、黃交病,水浸淫四出,下河七州縣淹為大澤,淮水全入運河,清口涸為陸地。
十六年略有轉機,中原已無動搖之象,而輔以先任皖撫,帝獎其實心任事,急欲治河,遂授為河道總督。
輔到官,即周度形勢,博采輿論,為八疏同日上之。
議疏下流,治上流,塞黃、淮各處決口,規劃甚備。
又議經費所出,計需銀二百十四萬八千有奇,應令直隸、江南、浙江、山東、江西、湖北各州縣借征康熙二十年田賦十之一,工成後由淮、揚被水田畝涸出收獲,及運河通行經過商貨征稅補還。
又議裁并冗員,明定職守,嚴河工處分,諱決如諱盜例。
又議官吏工成優叙。
複議工竣後守堤兵役。
期二百日畢工,日用夫十二萬三千有奇。
當時工料之賤如此。
而廷議以軍興難其事,謂募夫太多慮擾民。
帝命輔熟籌,乃寬其期限為四百日,運土改用車馱,募夫可減至四之一。
廷議允行。
于是治河始有徹底之計劃。
十八年,如期工竟,急謀增賦,議淮、揚已漸有涸出地苗,除丈量還民外,餘田可行屯田法。
時論以為有礙民業,乃不直輔,而所修之工亦有小決處,河水亦未盡複故道,輔自請處分。
部議當奪官。
帝命輔戴罪督修。
部又以決口議令輔賠修,帝以賠修非輔所能任,不允。
此皆帝之能用才,不聽有司以文法困之也。
既而議者謂:“下河被水,輔乃築堤堵水不使下,何不就下河浚使出海,而反蓄水于高處,既徒拂就下之性,又以下河所涸地,規屯田之利以病民。
”劾輔甚厲。
劾之者皆正人,若于成龍、湯斌皆是。
帝詢淮、揚仕京朝者,侍讀喬萊等亦右成龍。
而輔堅持堵築,謂下河不可浚使出海。
帝意不能不從衆議;令侍郎孫在豐董浚口之役,發帑二十萬專任之,總河仍任輔。
輔言:“下河形如釜底,近海轉高,浚之水不能出,徒令海水倒灌為患。
”持之甚堅。
言官劾輔請加罪,至比之舜之殛鲧,又言屯田累民,并及其幕客陳潢,罪狀無所不至。
禦史郭琇既劾輔,同時劾大學士明珠,直聲震天下。
而劾明珠疏亦及輔,以故輔之功罪,時論頗不定,至今紀載中尚然。
帝谕廷臣:“輔挑河築堤,漕運無誤,不可謂無功;屯田事亦難逃罪。
近論其過者甚多,人窮則呼天,輔不陳辯朕前,複何所控告耶?”時在康熙二十七年三月,帝禦乾清門,召輔與成龍、琇等廷辯,輔、成龍于築堤浚口各持所見不相下,琇獨言輔屯田害民。
輔引咎,遂坐罷,諸右輔者并降谪有差,陳潢亦坐譴。
清初治河,必兼治運。
元明以來,建都在北,而糧從南來,運道獨恃一水。
運河絕黃河而北,故治河必先顧運,視今海陸皆有輪軌為交通情形迥異,故瞻顧尤多。
輔既治河,又以漕運向有河運一節;蓋清口而上,漕艘行黃河中有百八十裡,乃再入運。
輔以避風濤之險,自駱馬湖鑿渠,曆宿遷、桃源,至清河仲家莊出口,名曰中河。
對清口僅行黃河數裡,即入中河,直達張莊入運。
此與明初陳瑄鑿清江浦導水由管家湖入鴨陳口達淮謂之清口者,為淮南北兩大功。
當築堤浚口兩論未定以前,先有此通漕成績,故不獲罪。
後在豐浚口功卒不就,成龍等亦皆認主張之非。
三十年,帝複思起用輔,而輔以老辭矣。
帝于三藩平後,即親視河南巡。
二十三年、二十八年兩次南巡,皆閱河,益獎谕輔。
及是,帝言:“朕聽政後,以三藩及河務、漕運為三大事,書宮中柱上,至今尚存。
”河務不得人,必誤漕運,及輔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