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康熙大帝:鞏固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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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十四歲少年的政治手腕
明後疊次建國于南方,适與世祖一朝,相為起訖。
明雖數盡,清所假以驅除者,不能專恃八旗,旗軍人數固不足,且盡用旗人敵漢,亦于招徕之道隔膜。
故除用故明文臣任招撫外,亦用明舊帥舊軍與旅距未服者,以聲氣相呼召,此吳三桂等諸藩之所以擁衆難散也。
清所倚以平定南方常為先驅者,蓋有四藩。
吳三桂獨專亡明之功,由其手逼取永曆帝于緬甸以歸,有代沐氏世鎮雲南之意,封之為平西王,為最強之藩。
耿仲明之孫精忠,襲封靖南王,及平南王尚可喜之子之信,更有定南王孔有德,雖已于順治間為明所攻,城陷而死,然部曲猶與三藩相呼應,此為開國以來不易消之巨患。
世祖未壯而崩,親政以後,不過十年,既于明代厲民之政痛與革除,複能以籠絡士大夫洗刷關外伧荒,适成一除舊布新氣象。
既遭短折,聖祖以八歲嗣位,又落于輔政諸臣之手。
以開創大業成于兩代沖齡之主,當時柄國之親貴,唯以定國為務,不知觊觎天位,是亦孟子所謂“社稷之臣,以安社稷為悅”。
明初兩世有親藩之禍,清初兩世得親貴之力,新開化之種族,淳樸有甚于漢人,此亦其不可輕量者。
世祖以順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丁巳夜子刻崩,《史稿》誤會夜子時,系于丙辰(此亦《史稿》應改正之一點)。
初八戊午頒遺诏,初九己未即位,改元康熙。
此遺诏頗由世祖太後主持,以輔政大臣同意發布,于世祖之過舉胪列無遺,引為己罪者十四事。
其中以子道未終,永違太後膝下為兩款,此名分之引罪。
而首列漸習漢俗,于祖宗淳樸舊制日有更張為一款。
又宗室諸王友愛未周為一款。
滿洲世臣不能專任,部院印信亦令漢宮掌管為一款。
求不得罪于實力所在之滿臣,用意甚切。
而輔政亦滿臣。
其以入關以來,接近漢臣為憾,蓋非一日,此可見在廷之有意見。
而其實世祖為己過之事而引罪,聖祖亦并未因遺诏之故而疏遠漢臣。
是敷衍滿臣自有不得已,而宥密之地自有權衡,亦不至真為滿臣所把持。
此亦英明之見端,與清末之反為親貴所挾而緻亡,正有天淵之别。
至見賢未能盡舉,見不善未能盡退兩款,雖系門面語,中有事實,亦見誠懇。
厚己薄人,糜費不節兩款;禦朝絕少,上下否塞一款;自恃聰明,不能納谏一款;知過未改一款,亦非政治有甘苦者不能言。
而于端敬皇後即董鄂妃之喪逾濫不經一款,為世祖生時所不肯言。
設立内十三衙門,與明同弊,亦不似生時愛幸吳良輔情狀。
《東華錄》言遺诏由王熙、麻勒吉二學士所草,世祖谕令奏知皇太後宣示。
而王熙自著《年譜》,叙此時又深明其有秘密不敢直言。
則遺诏直由太後所改定,未必世祖臨崩前所見之原草也。
說詳餘《世祖出家考實》,不重錄。
兩事中端敬喪之逾制,不過認已往之過,而廢止十三衙門,為清一代突過往古曆朝之善制。
生時立此衙門,未為獨有之失德,遺诏廢此衙門,則真能以明為鑒,在曆史為非常之舉也。
廢内十三衙門,處斬内監吳良輔,《清史稿》《世祖》《聖祖》兩紀互相矛盾。
《世祖紀》:順治十五年三月甲辰,書:“良輔受賄伏誅。
”《聖祖紀》:順治十八年二月乙未,書:“誅有罪内監吳良輔。
”其實兩俱有誤。
《東華錄》于前一月日,書良輔賄案發覺,結之雲:“良輔尋伏誅。
”《史稿》忽其“尋”字,于後一月日,書谕旨廢十三衙門。
中有“良輔已經處斬”一語,亦未必斬于是日。
唯世祖崩前五日,已書不豫,而尚親幸法源寺為良輔祝發。
知斬良輔決非世祖崩前之事,已見前。
史文之待訂者往往類是,幸而史料具在,可以考确,否則又成疑窦,此不獨《清史稿》為然也。
聖祖初年之輔政,為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鳌拜四人,皆非宗室。
受命後以非從來成例,跪請諸王、貝勒共任,諸王、貝勒以遺命不敢違,乃奏知皇太後,誓告于皇天上帝及大行靈前,中有“不私往來諸王貝勒等府,受其饋遺”之語。
是亦以太後為中心,遺诏為根據,懲于前次攝政之太專,以異姓舊臣當大任,而親王貝勒監之,其用意可見也。
然事權所在,必有積重。
輔政四人中,忠梗者居其二,有一專橫之鳌拜,即有一緘口不語之遏必隆。
康熙初仍有輔政跋扈之事。
至八年五月,聖祖親政。
輔政時于國家本計,民生要務,亦無大影響。
其資望最高之索尼,于康熙六年六月先卒。
卒之前,因鳌拜專擅,于三月内請聖祖早親政,而未即行。
至七月己酉。
始行親政禮,然鳌拜橫暴猶昔。
自索尼卒,鳌拜不循遺诏中原次,自居輔臣之首。
先是,鳌拜以己隸鑲黃旗,國初圈地,鑲黃旗屯莊在保定、河間、涿州之地,嫌其瘠薄,令以正白旗所圈之薊、遵化、遷安諸州縣分地相易,正白旗地不足,别圈民地補之。
令下,所涉州縣旗民俱大擾,耕耨盡廢。
大學士兼管戶部尚書蘇納海、直隸總督朱昌祚、巡撫王登聯俱力争之。
輔臣中唯蘇克薩哈隸正白旗,不贊圈換之議,餘均徇鳌拜議。
尚書、督撫坐遲誤阻撓論死,蘇克薩哈不對,鳌拜卒矯诏并予棄市,事在五年十二月。
明年聖祖親政,蘇克薩哈請守先帝陵,罷輔臣任。
鳌拜與其黨大學士班布爾善等謂蘇克薩哈不欲歸政,論以大逆,與其長子俱磔死,餘子孫俱斬決,籍其家,并斬及其族人白爾赫圖等。
奏入,聖祖不許,鼈拜攘臂上前。
強争累日,卒坐蘇克薩哈後,餘悉如議。
又前後殺大臣不附己者。
與弟侄及同黨相比,至請申禁言官,不得上書陳奏。
八年五月,乃诏逮鳌拜廷鞫,褫職籍沒,與其子那摩佛俱禁锢之,弟侄及同黨多坐死。
及鳌拜死于禁所,乃釋那摩佛。
後聖祖晚年,念鳌拜戰功多,賜一等男爵,以其後襲。
世宗朝并複其一等公爵,世襲罔替,加封号曰超武。
乾隆間,複降為一等男世襲。
聖祖初年輔政四臣事實及鳌拜罪狀,據官書,鳌拜罪亦終不掩功。
而世傳聖祖逮鳌拜時,恐其不勝,至谲以取之,具見滿人紀載。
《史稿》亦錄入《本紀》雲:“八年五月戊申,诏逮輔臣鳌拜交廷鞫。
上久悉鳌拜專橫,特慮其多力難制,乃選侍衛拜唐阿年少有力者,為撲擊之戲。
是日鳌拜入見,即令侍衛等掊而絷之。
于是有善撲營之制,以近臣領之。
”雲雲。
觀上雖親政,鳌拜攘臂上前,必行其意,竟無如之何,則帝之威令有不行,至以術取乃定。
是亦見聖祖童年,早能不動聲息,以銷肘腋之患。
而輔政之始末,亦清初一重事,不可不稍詳也。
四輔臣時,有複行明季加派之失,數月即罷,未為永害,要亦輔政時之阙失。
《史稿·四輔臣傳》論雲:“四輔臣當國時,改世祖之政,必舉太祖、太宗以為辭。
然世祖罷明季三饷,四輔臣時複征練饷,并令并入地丁考成。
此非太祖、太宗舊制然也,則又将何辭?”考此事紀傳志皆不見,獨見此于傳論,意謂事非經久,可不特書,附著一語,亦文省事增例也。
然清以不加賦為特長,非明著此變,恐成疑議。
考《東華錄》:順治十八年八月甲寅,戶部遵旨議覆:“查明季加增練饷,并無舊案,止有遺單一紙,每畝派征一分,直隸等十三省,共計五百七十七萬一千餘頃,每畝一分派征,計征銀五百餘萬兩。
請敕該撫于十八年為始,限三月征完解部。
至雲貴系新辟地方,無舊案可查,敕該撫于見征田地内,照數征派,彙冊到部。
”得旨如議速行。
是年十二月己未,左都禦史魏裔介奏請停止。
辛酉谕戶部:“除順治十八年已派外,康熙元年通行停止,爾部作速刊示,遍行曉谕,使小民鹹知。
” 鳌拜既逮治,圈地事停,諸被誣者皆複,或予谥恤。
于是舉經筵,置日講官,改内三院大學士銜為殿閣大學土,複翰林院,用儒臣編纂經義,凡輔政時所不足于世祖朝之漸染漢俗者,次第複舊。
十二年五月,待臣請以夏至辍講,聖祖特谕:“學問之道,宜無間斷,其勿辍。
”視朝講學,納谏求言,悉用前代盛明故事。
接見士大夫之日多,士大夫浸浸向治,而撤藩之議起。
第二節三藩之亂 南明既亡,天下絕望,謂清業可定矣。
實則必危必亂之症結,其不易拔除,較之取勝于末運之朝,伸威于稔惡之寇,其難不啻倍蓰。
天下初定,驕悍之武夫,反側之兇盜,以擊鬥為專業,不樂歸農者,屯結不散,戴一渠魁,為延其生命之計,此渠魁即今所謂軍閥。
清初武力,自有根柢,但用漢人号召漢族,招降納叛,事半功倍。
大勢既定,則解散編制,必有一番擾亂。
其所以毅然措手,不稍遲回者,亦正恃有有根柢之武力在也。
其時屯結之衆,統名三藩。
三藩之實力,以吳三桂為首。
三桂既以兵通緬甸,縛獻明永曆帝以自效,朝廷先撤旗兵北歸,亦所以示放牛歸馬,将與天下更始。
雖其報功之典,不能不用前明沐氏鎮滇之體制相待,然逐漸裁兵,則與爵位并非一事。
三桂為延長兵事計,一攻廣西之隴納山蠻,再平貴州之水西、烏撒兩土司,以武功震耀于朝廷,而實厚自封殖。
朝廷議裁綠營,三桂亦聽命,于康熙四年奏裁雲南綠旗兵五千有奇。
則以綠旗為明之經制舊軍,而其先所挾藩屬甚衆,又廣收逋寇以益之,蓋裁老弱而實已增精銳也。
隴納山蠻與水西土司,用兵一在二年,一在三年,非一地,非一事。
《史稿》未明清修《貳臣傳》文義。
水西設治,以比喇為平遠,蓋平遠治在水西之比喇壩也。
史館不考事實,遽改比喇為隴納。
此需訂正。
又《三桂傳》所增事實,有不盡可信者,别見下。
至如稱三桂為江南高郵人,籍遼東。
當有所據,俟再考證。
三桂藩屬,于順治十七年三月癸亥,定平西、靖南二藩兵制時,已有佐領五十三。
一佐領計有甲士二百,而丁數五倍之,計五丁出一甲,是有壯丁五萬餘也。
分左右兩都統,雖用清制,然統将皆所部署,皆其死黨。
是年七月戊午,又有旨如三桂請,以投誠兵分忠勇、義勇各五營,營各千二百人,統以由自成軍投明,由明複投三桂之劇盜馬寶等十将,皆為總兵。
十月複請設雲南援剿四鎮總兵官,以四川、湖廣本任之統兵大員為之。
更樹死黨于雲、貴兩省之外,貴州自由三桂兼轄,兩省督撫鹹受節制,用人則吏、兵二部不得掣肘,用财則戶部不得稽遲,所除授号曰西選。
三桂之爵,進為親王。
據五華山永曆帝故宮為藩府,增華崇麗。
籍沐天波莊田七百頃為藩莊。
廣征關市,榷鹽井、金礦、銅山諸利,一切自擅。
通使達賴喇嘛,互市北勝州,遼東之參,四川之黃連、附子,遣官就運轉鬻收其直,富賈領其财為權子母,謂之藩本。
厚餌士大夫之無籍者,擇諸将子弟四方賓客肄武事,材技幅辏,朝臣一指摘,抗辭辯诘,朝廷辄為譴言者以慰之。
尚、耿二藩始并封粵,耿藩旋移閩。
三藩鼎踞南服,糜饷歲需二千餘萬,近省挽輸不給,仰諸江南,绌則連章入告,既赢不複請稽核,耗天下之半。
三桂專制滇中十餘年,日練士馬,利器械,水陸沖要,遍置私人,各省提鎮,多其心腹。
子應熊,尚世祖妹和碩長公主,朝政纖悉,旦夕飛報。
此未撤藩前所有不可終日之勢也。
西選之說,相傳吳三桂所除授之官,各省皆有,每出一缺,部選者到任,往往遇西選者先到,則折回。
魏源《聖武記》亦言:“西選之宮遍天下。
”此恐傳之太過。
在雲貴兩省則必有是事,遍天下之說或非也。
當時敢于論三桂者,不過三人,多得罪去。
禦史楊素蘊所論,專指三桂用人授官一事,疏言:“三桂以分巡上湖南道胡允等十員題補雲南各道,并奉差部員亦在其内,深足駭異。
”又言:“三桂疏稱:&lsquo求于滇省,既苦索駿之無良;求于遠方,又恐叱馭之不速。
&rsquo則湖南、四川,去滇猶近,若京師、山東、江南,距滇不下萬裡,不知其所謂遠者将更在何方?皇上特假便宜,不過許其就近調補耳,若盡天下之官,不分内外,不論遠近,皆可擇而取之,則何如歸其權于吏部铨授,為名正而言順?縱或雲貴新經開辟,料理乏人,諸臣才品,為藩臣所素知,亦宜請旨令吏部簽補,乃徑行拟用,不亦輕朝廷而亵國體平?”據此則當時所論三桂任官之不法,亦不過謂所轄雲貴省内缺官,任意指調他省及京朝之員充補,非他省缺官,三桂辄以遣員來補也。
楊《疏》在順治十七年,雖其後三桂跋扈尚久,然天下之官有缺,何由報知滇省,而得據為選授之柄,終覺于理不近也。
康熙十二年三月,平南王尚可喜首請歸老遼東,以子之信留鎮粵,自率兩佐領之衆,及藩屬孤寡老幼自随。
時尚、耿二藩各有十五佐領,及綠旗兵六七千,丁口二萬。
部議:盡移所部随可喜歸遼東。
将行,而三桂、精忠以七月間先後請撤藩,以探朝旨。
朝議不敢決允,唯尚書莫洛等數人獨言宜撤,命議政王貝勒大臣會核,仍不敢決。
聖祖特旨允二藩請,悉移遼東。
分遣部院大臣入滇、粵、閩獎谕,并經理撤藩事。
侍郎折爾肯、學士傅達禮至滇,三桂遂以十一月二十一日殺雲南巡撫朱國治反。
折爾肯等被留,貴州巡撫、總兵以下皆降,雲貴總督甘文焜駐貴陽,聞變出走,為所屬叛将圍之,自刎死。
十二月京師聞變,召還閩、粵所遣部臣,停撤尚、耿二藩。
三桂自稱“天下都招讨兵馬大元帥”,以明年甲寅為周王元年。
時天下岌岌,京師亦有稱朱三太子謀放火舉事者,未及期,為同黨所首,獲數百人,首事者遁去,勘問以為奸民楊起隆所為,非真朱三太子,而朱三太子之名則自此遍中于人心。
蓋自南明之亡,思明者無所系屬,乃始傳言明崇祯帝尚有第三子在人間,欲戴以起事者雖未辨真僞,然曆數十年而卒獲朱三太子其人,殺之而後心安焉。
其有舉動則始于是。
朝命削三桂爵,以順承郡王勒爾錦為甯南靖寇大将軍,讨之,執三桂子額驸應熊下之獄。
孔有德部衆尚在廣西,加其婿孫延齡撫蠻将軍,其故将線國安為都統,命鎮廣西,以恩結之。
明年春正月,三桂陷沅州,偏沅巡撫駐長沙,聞風已棄城遁,總兵吳之茂以四川叛應三桂,巡撫、提督皆降,四川盡陷。
夷陵總兵徐治都赴援,退守防地。
二月,三桂連陷湖南諸郡,直至嶽州,湖南又盡陷。
孫延齡亦以廣西叛。
三月,耿精忠反,執福建總督範承谟幽之,巡撫降。
襄陽總兵楊來嘉以谷城叛。
先是,湖南、四川皆三桂分布黨羽,設援剿諸鎮地,至是響應甚速。
四月,诏以分調禁旅遣将分防情形寄示平南王尚可喜,以籠絡之,蓋四藩中孔有德舊部亦已變,獨尚藩未動,可喜年老,決無意發難,将留此為南方一屏蔽。
而是月則誅三桂子應熊,并孫世霖,削孫延齡、耿精忠職爵,示無所瞻顧。
三桂聞應熊誅,驚曰:“上少年乃能是!”初倉卒起事,天下以三桂剿絕明後,無可假借之名義,僭号為周,人心非所屬。
三桂至澧州,意頗前卻,至是推食而起曰:“事決矣。
”耿藩既變,浙東響應,精忠既遣其将馬九玉、曾養性入浙,又遣白顯忠犯江西,所至土匪蜂應,江西尤甚。
八旗勁旅與相持于中原,疊有勝敗,未能速進。
朝廷通使于達賴喇嘛,欲借其力,号召信仰黃教之青海、蒙古,由西邊攻川、滇之西,發诏川、滇、黔諸省供應軍食,蓋以從亂之地餌蒙古軍。
诏書刊十三年八月初三日,此诏不見《東華錄》,亦不見《史稿》叙其事日,蓋亦紛亂之拙計。
其後達賴喇嘛并不出蒙軍,反以割地連和為請,朝議卻之。
诏書見存北京大學史料室,可見當時應付之不易。
是時赴浙應敵者,以康親王傑書為奉命大将軍,赴粵者以安親王嶽樂為定遠平寇大将軍,防守陝西者,以尚書加大學士銜莫洛為經略。
至十二月,陝西提督王輔臣又叛,經略莫洛死之。
十四年二月,進陷蘭州。
自此為三桂兵力所極。
廣西則叛将馬雄時時窺廣東,尚可喜老病不能軍,子之信劫其父降三桂。
于是諸藩之毒盡發。
甘肅尚存張勇、王進寶諸将,能與相持,中原則旗軍督率地方文武漸有收複,為三藩禍既熾而地域有所限制,可與言恢複時矣。
十五年五月,撫遠大将軍圖海敗王輔臣于平涼,輔臣降,诏複其官,授靖寇将軍,立功自效,諸将弁皆原之,以此鼓叛者來歸之氣。
時官兵各路皆捷,諸藩勢日蹙。
十月,傑書師次延平,耿藩将耿繼美以城降,精忠遣子顯祚獻自鑄印乞降。
精忠蓋亦效三桂所為,稱“總統兵馬大将軍”,蓄發易衣冠,鑄“裕民通寶”錢。
至是,獻其印降。
傑書入福州疏聞,命複其爵,從征海寇自效。
蓋時鄭成功子經尚據台灣,是時入閩、浙,不問清軍、耿軍守地,乘亂略取,陷漳州,海澄公黃芳度殉。
亦逼建昌,耿藩守将耿繼善遁。
朝廷因敕傑書速進,乘機下福州。
十二月,尚之信使人詣簡親王喇布軍前乞降,且乞師,願立功贖罪。
诏赦其罪,且加恩優叙。
孫延齡為三桂将吳世琮所殺,踞桂林。
十六年三月,以莽依圖為鎮南将軍,赴廣州。
四月至南安。
叛将嚴自明以城降,遂克南雄,入韶州。
五月己卯,之信出降,命複其爵,随大軍讨賊。
十七年,于時三桂已起事閱六年,自稱為周五年之三月朔,以地日蹙,援日寡,思建号以系從亂者封拜之望,用群下勸進,稱帝,改元昭武,以所在衡州為定天府,置百官,大封諸将,國公、郡公、侯、伯有差。
頒新曆,舉雲、貴、川、湖鄉試,号所居曰殿,瓦不及易黃,以漆髹之,構蘆舍萬間為朝房。
築壇衡山,行郊天即位禮。
是時年六十七,老病噎,八月又病痢,噤不能語,召孫世璠于滇,未至而死。
世璠抵貴陽,其下即擁嗣稱帝,改号洪化。
當是時,巨魁既死,孤雛繼業,其下骁悍敢死之夫猶能奉以周旋。
清軍聞三桂死,銳氣自倍,然與世璠軍戰,猶疊有進退,其強悍固結不易解散可知。
三桂所用水師将領林興珠,先已降,朝廷封以侯爵,資其習水之用,乃收洞庭之險,急攻湖南。
将軍莽依圖等徇廣西,吳世琮走死。
西軍則張勇所用趙良棟,自略陽破陽平關,克成都,王進寶自鳳縣破武關,取漢中,進克保甯、順慶。
鄂邊将軍吳丹、提督徐治都自巫山克夔州、重慶。
湖南大軍貝勒察尼等疊取各郡縣,三桂所都衡州亦下。
于十九年春,在湘之藩下諸将均歸貴陽就世璠,世璠令再擾川南,降将譚弘複叛,夔州再陷。
朝命罷吳丹。
以趙良棟盡護四川諸軍,與定遠平寇大将軍彰泰由湖南,平南大将軍赉塔由廣西,分三道入雲南。
十月,彰泰克鎮遠,薄貴陽,世璠與其将吳應麒等奔還雲南。
二十年正月,赉塔與彰泰兩軍會于雲南之嵩明州。
二月,進攻雲南省城,并收雲南各郡縣,世璠拒守久不下。
九月,趙良棟軍亦渡金沙江來會,良棟議斷昆明湖水道,速攻之。
十月二十八日戊申,世璠自殺,次日,其将線率衆降,戮世璠屍,傳首京師,所署将吏悉降。
十二月丁酉,遣官行祭告禮。
己亥,宣捷受賀。
先是群臣請上尊号,不許。
癸卯,乃上太皇太後、皇太後兩宮徽号,頒恩诏,赦天下。
三桂起事之年,聖祖年方冠。
撤藩議起,事由尚可喜請歸老而由其子代鎮,非請撤也。
部議遽以撤藩覆允,朝議兩歧,英主獨斷,實己定于此時。
尚藩不求撤而已撤,吳、耿乃不自安,求撤以相嘗試,一旦盡允之。
當日情事,于二十年十二月,群臣以大憝既除,請上尊号,聖祖召議政王大臣、大學士、九卿詹事科道等官,谕曰:“曩者平南王尚可喜奏請回籍,朕與閣臣面議,圖海言斷不可遷移。
朕以三藩俱握兵柄,恐日久滋變,馴緻不測,故決意撤回。
吳三桂反叛,八年之間。
兵民交困,倘複再延數年,百姓不幾疲敝耶?憶爾時,唯有莫洛、米斯翰、明珠、蘇拜、塞克德等言應遷移,其餘并未言遷移必緻反叛,議事之人至今尚多。
試問當日曾有言吳三桂必反者否?及吳逆倡叛,四方擾亂,多有退而非毀,謂因遷移所緻。
若彼時诿過于言應撤者,盡行誅戮,則彼等含冤泉壤矣。
朕自少以三藩勢焰日熾,不可不撤,豈因吳三桂反叛遂诿過于人耶?賊雖已平,瘡痍未複,君臣宜益加修省,恤兵養民,布宣德化,務以廉潔為本,共緻太平。
若遂以為功德,崇上尊稱,濫邀恩賞,實可恥也!”王大臣等再以皇上一切調度,非臣等意慮所及,理應加上鴻稱以顯功德為請。
複谕:“吳三桂初叛時,僞劄煽惑,兵民相率背叛,此皆德澤未孚,吏治不能剔厘所緻。
今幸地方平靖,獨念數年之中,水旱頻仍,災異疊見,師旅疲于征調;被創者未起,闾閻困于轉運,困苦者未蘇。
且因軍興不給,裁減官員俸祿,及各項錢糧并增加各項銀兩未複舊。
每一轸念,甚歉于懷。
若大小臣工,人人廉潔,俾生民得所,風俗醇厚,教化振興,雖不上尊号,令名實多;如政治不能修舉,則上尊号何益,朕斷不受此虛名也。
朕自幼讀書,覽古人君行事,始終一轍者甚少,嘗以為戒,唯恐幾務或曠,鮮克有終。
宵衣旰食,祁寒盛暑不敢少間,偶有違和,亦勉出聽斷,中夜有幾宜奏報,披衣而起,總為天下生靈之計。
今吏鮮潔清之效,民無康阜之休,君臣之間全無功績可紀,倘複上朕尊号,加爾等官秩,則徒有負愧,何尊榮之有?至于太皇太後、皇太後加上徽号,诏赦天下,理所宜然。
其上朕尊号之事,斷不可行。
”雲雲。
所叙撤藩之初廷議情狀,及藩變以後歸咎情狀,皆見事由主斷。
以圖海之威重,且不主張,親貴中亦絕無成見,唯受命出師,效其奔走之力,扼要屯駐,能守而後言戰。
叛黨有來歸者,不吝爵祿,且實保全之,不輕斬刈,此不能不謂聖祖之有作為矣。
又觀其經亂讨伐八年之中,朝廷舉措,極示整暇。
其時天下士夫皆有望治之心,并無從亂之意。
逸民遺老,亦早痛恨三桂之絕明,尤無人贊助藩變者。
要亦聖祖善馭天下士夫,略舉其迹:十二年歲杪聞變發兵,而十三年二月,書:“上禦經筵。
”中間有皇子生、皇後崩等事;命将行師,又無日無之。
八月再書:“上禦經筵。
”則典禮無廢也。
九月朔谕翰林院掌院學士傅達禮
明雖數盡,清所假以驅除者,不能專恃八旗,旗軍人數固不足,且盡用旗人敵漢,亦于招徕之道隔膜。
故除用故明文臣任招撫外,亦用明舊帥舊軍與旅距未服者,以聲氣相呼召,此吳三桂等諸藩之所以擁衆難散也。
清所倚以平定南方常為先驅者,蓋有四藩。
吳三桂獨專亡明之功,由其手逼取永曆帝于緬甸以歸,有代沐氏世鎮雲南之意,封之為平西王,為最強之藩。
耿仲明之孫精忠,襲封靖南王,及平南王尚可喜之子之信,更有定南王孔有德,雖已于順治間為明所攻,城陷而死,然部曲猶與三藩相呼應,此為開國以來不易消之巨患。
世祖未壯而崩,親政以後,不過十年,既于明代厲民之政痛與革除,複能以籠絡士大夫洗刷關外伧荒,适成一除舊布新氣象。
既遭短折,聖祖以八歲嗣位,又落于輔政諸臣之手。
以開創大業成于兩代沖齡之主,當時柄國之親貴,唯以定國為務,不知觊觎天位,是亦孟子所謂“社稷之臣,以安社稷為悅”。
明初兩世有親藩之禍,清初兩世得親貴之力,新開化之種族,淳樸有甚于漢人,此亦其不可輕量者。
世祖以順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丁巳夜子刻崩,《史稿》誤會夜子時,系于丙辰(此亦《史稿》應改正之一點)。
初八戊午頒遺诏,初九己未即位,改元康熙。
此遺诏頗由世祖太後主持,以輔政大臣同意發布,于世祖之過舉胪列無遺,引為己罪者十四事。
其中以子道未終,永違太後膝下為兩款,此名分之引罪。
而首列漸習漢俗,于祖宗淳樸舊制日有更張為一款。
又宗室諸王友愛未周為一款。
滿洲世臣不能專任,部院印信亦令漢宮掌管為一款。
求不得罪于實力所在之滿臣,用意甚切。
而輔政亦滿臣。
其以入關以來,接近漢臣為憾,蓋非一日,此可見在廷之有意見。
而其實世祖為己過之事而引罪,聖祖亦并未因遺诏之故而疏遠漢臣。
是敷衍滿臣自有不得已,而宥密之地自有權衡,亦不至真為滿臣所把持。
此亦英明之見端,與清末之反為親貴所挾而緻亡,正有天淵之别。
至見賢未能盡舉,見不善未能盡退兩款,雖系門面語,中有事實,亦見誠懇。
厚己薄人,糜費不節兩款;禦朝絕少,上下否塞一款;自恃聰明,不能納谏一款;知過未改一款,亦非政治有甘苦者不能言。
而于端敬皇後即董鄂妃之喪逾濫不經一款,為世祖生時所不肯言。
設立内十三衙門,與明同弊,亦不似生時愛幸吳良輔情狀。
《東華錄》言遺诏由王熙、麻勒吉二學士所草,世祖谕令奏知皇太後宣示。
而王熙自著《年譜》,叙此時又深明其有秘密不敢直言。
則遺诏直由太後所改定,未必世祖臨崩前所見之原草也。
說詳餘《世祖出家考實》,不重錄。
兩事中端敬喪之逾制,不過認已往之過,而廢止十三衙門,為清一代突過往古曆朝之善制。
生時立此衙門,未為獨有之失德,遺诏廢此衙門,則真能以明為鑒,在曆史為非常之舉也。
廢内十三衙門,處斬内監吳良輔,《清史稿》《世祖》《聖祖》兩紀互相矛盾。
《世祖紀》:順治十五年三月甲辰,書:“良輔受賄伏誅。
”《聖祖紀》:順治十八年二月乙未,書:“誅有罪内監吳良輔。
”其實兩俱有誤。
《東華錄》于前一月日,書良輔賄案發覺,結之雲:“良輔尋伏誅。
”《史稿》忽其“尋”字,于後一月日,書谕旨廢十三衙門。
中有“良輔已經處斬”一語,亦未必斬于是日。
唯世祖崩前五日,已書不豫,而尚親幸法源寺為良輔祝發。
知斬良輔決非世祖崩前之事,已見前。
史文之待訂者往往類是,幸而史料具在,可以考确,否則又成疑窦,此不獨《清史稿》為然也。
聖祖初年之輔政,為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鳌拜四人,皆非宗室。
受命後以非從來成例,跪請諸王、貝勒共任,諸王、貝勒以遺命不敢違,乃奏知皇太後,誓告于皇天上帝及大行靈前,中有“不私往來諸王貝勒等府,受其饋遺”之語。
是亦以太後為中心,遺诏為根據,懲于前次攝政之太專,以異姓舊臣當大任,而親王貝勒監之,其用意可見也。
然事權所在,必有積重。
輔政四人中,忠梗者居其二,有一專橫之鳌拜,即有一緘口不語之遏必隆。
康熙初仍有輔政跋扈之事。
至八年五月,聖祖親政。
輔政時于國家本計,民生要務,亦無大影響。
其資望最高之索尼,于康熙六年六月先卒。
卒之前,因鳌拜專擅,于三月内請聖祖早親政,而未即行。
至七月己酉。
始行親政禮,然鳌拜橫暴猶昔。
自索尼卒,鳌拜不循遺诏中原次,自居輔臣之首。
先是,鳌拜以己隸鑲黃旗,國初圈地,鑲黃旗屯莊在保定、河間、涿州之地,嫌其瘠薄,令以正白旗所圈之薊、遵化、遷安諸州縣分地相易,正白旗地不足,别圈民地補之。
令下,所涉州縣旗民俱大擾,耕耨盡廢。
大學士兼管戶部尚書蘇納海、直隸總督朱昌祚、巡撫王登聯俱力争之。
輔臣中唯蘇克薩哈隸正白旗,不贊圈換之議,餘均徇鳌拜議。
尚書、督撫坐遲誤阻撓論死,蘇克薩哈不對,鳌拜卒矯诏并予棄市,事在五年十二月。
明年聖祖親政,蘇克薩哈請守先帝陵,罷輔臣任。
鳌拜與其黨大學士班布爾善等謂蘇克薩哈不欲歸政,論以大逆,與其長子俱磔死,餘子孫俱斬決,籍其家,并斬及其族人白爾赫圖等。
奏入,聖祖不許,鼈拜攘臂上前。
強争累日,卒坐蘇克薩哈後,餘悉如議。
又前後殺大臣不附己者。
與弟侄及同黨相比,至請申禁言官,不得上書陳奏。
八年五月,乃诏逮鳌拜廷鞫,褫職籍沒,與其子那摩佛俱禁锢之,弟侄及同黨多坐死。
及鳌拜死于禁所,乃釋那摩佛。
後聖祖晚年,念鳌拜戰功多,賜一等男爵,以其後襲。
世宗朝并複其一等公爵,世襲罔替,加封号曰超武。
乾隆間,複降為一等男世襲。
聖祖初年輔政四臣事實及鳌拜罪狀,據官書,鳌拜罪亦終不掩功。
而世傳聖祖逮鳌拜時,恐其不勝,至谲以取之,具見滿人紀載。
《史稿》亦錄入《本紀》雲:“八年五月戊申,诏逮輔臣鳌拜交廷鞫。
上久悉鳌拜專橫,特慮其多力難制,乃選侍衛拜唐阿年少有力者,為撲擊之戲。
是日鳌拜入見,即令侍衛等掊而絷之。
于是有善撲營之制,以近臣領之。
”雲雲。
觀上雖親政,鳌拜攘臂上前,必行其意,竟無如之何,則帝之威令有不行,至以術取乃定。
是亦見聖祖童年,早能不動聲息,以銷肘腋之患。
而輔政之始末,亦清初一重事,不可不稍詳也。
四輔臣時,有複行明季加派之失,數月即罷,未為永害,要亦輔政時之阙失。
《史稿·四輔臣傳》論雲:“四輔臣當國時,改世祖之政,必舉太祖、太宗以為辭。
然世祖罷明季三饷,四輔臣時複征練饷,并令并入地丁考成。
此非太祖、太宗舊制然也,則又将何辭?”考此事紀傳志皆不見,獨見此于傳論,意謂事非經久,可不特書,附著一語,亦文省事增例也。
然清以不加賦為特長,非明著此變,恐成疑議。
考《東華錄》:順治十八年八月甲寅,戶部遵旨議覆:“查明季加增練饷,并無舊案,止有遺單一紙,每畝派征一分,直隸等十三省,共計五百七十七萬一千餘頃,每畝一分派征,計征銀五百餘萬兩。
請敕該撫于十八年為始,限三月征完解部。
至雲貴系新辟地方,無舊案可查,敕該撫于見征田地内,照數征派,彙冊到部。
”得旨如議速行。
是年十二月己未,左都禦史魏裔介奏請停止。
辛酉谕戶部:“除順治十八年已派外,康熙元年通行停止,爾部作速刊示,遍行曉谕,使小民鹹知。
” 鳌拜既逮治,圈地事停,諸被誣者皆複,或予谥恤。
于是舉經筵,置日講官,改内三院大學士銜為殿閣大學土,複翰林院,用儒臣編纂經義,凡輔政時所不足于世祖朝之漸染漢俗者,次第複舊。
十二年五月,待臣請以夏至辍講,聖祖特谕:“學問之道,宜無間斷,其勿辍。
”視朝講學,納谏求言,悉用前代盛明故事。
接見士大夫之日多,士大夫浸浸向治,而撤藩之議起。
第二節三藩之亂 南明既亡,天下絕望,謂清業可定矣。
實則必危必亂之症結,其不易拔除,較之取勝于末運之朝,伸威于稔惡之寇,其難不啻倍蓰。
天下初定,驕悍之武夫,反側之兇盜,以擊鬥為專業,不樂歸農者,屯結不散,戴一渠魁,為延其生命之計,此渠魁即今所謂軍閥。
清初武力,自有根柢,但用漢人号召漢族,招降納叛,事半功倍。
大勢既定,則解散編制,必有一番擾亂。
其所以毅然措手,不稍遲回者,亦正恃有有根柢之武力在也。
其時屯結之衆,統名三藩。
三藩之實力,以吳三桂為首。
三桂既以兵通緬甸,縛獻明永曆帝以自效,朝廷先撤旗兵北歸,亦所以示放牛歸馬,将與天下更始。
雖其報功之典,不能不用前明沐氏鎮滇之體制相待,然逐漸裁兵,則與爵位并非一事。
三桂為延長兵事計,一攻廣西之隴納山蠻,再平貴州之水西、烏撒兩土司,以武功震耀于朝廷,而實厚自封殖。
朝廷議裁綠營,三桂亦聽命,于康熙四年奏裁雲南綠旗兵五千有奇。
則以綠旗為明之經制舊軍,而其先所挾藩屬甚衆,又廣收逋寇以益之,蓋裁老弱而實已增精銳也。
隴納山蠻與水西土司,用兵一在二年,一在三年,非一地,非一事。
《史稿》未明清修《貳臣傳》文義。
水西設治,以比喇為平遠,蓋平遠治在水西之比喇壩也。
史館不考事實,遽改比喇為隴納。
此需訂正。
又《三桂傳》所增事實,有不盡可信者,别見下。
至如稱三桂為江南高郵人,籍遼東。
當有所據,俟再考證。
三桂藩屬,于順治十七年三月癸亥,定平西、靖南二藩兵制時,已有佐領五十三。
一佐領計有甲士二百,而丁數五倍之,計五丁出一甲,是有壯丁五萬餘也。
分左右兩都統,雖用清制,然統将皆所部署,皆其死黨。
是年七月戊午,又有旨如三桂請,以投誠兵分忠勇、義勇各五營,營各千二百人,統以由自成軍投明,由明複投三桂之劇盜馬寶等十将,皆為總兵。
十月複請設雲南援剿四鎮總兵官,以四川、湖廣本任之統兵大員為之。
更樹死黨于雲、貴兩省之外,貴州自由三桂兼轄,兩省督撫鹹受節制,用人則吏、兵二部不得掣肘,用财則戶部不得稽遲,所除授号曰西選。
三桂之爵,進為親王。
據五華山永曆帝故宮為藩府,增華崇麗。
籍沐天波莊田七百頃為藩莊。
廣征關市,榷鹽井、金礦、銅山諸利,一切自擅。
通使達賴喇嘛,互市北勝州,遼東之參,四川之黃連、附子,遣官就運轉鬻收其直,富賈領其财為權子母,謂之藩本。
厚餌士大夫之無籍者,擇諸将子弟四方賓客肄武事,材技幅辏,朝臣一指摘,抗辭辯诘,朝廷辄為譴言者以慰之。
尚、耿二藩始并封粵,耿藩旋移閩。
三藩鼎踞南服,糜饷歲需二千餘萬,近省挽輸不給,仰諸江南,绌則連章入告,既赢不複請稽核,耗天下之半。
三桂專制滇中十餘年,日練士馬,利器械,水陸沖要,遍置私人,各省提鎮,多其心腹。
子應熊,尚世祖妹和碩長公主,朝政纖悉,旦夕飛報。
此未撤藩前所有不可終日之勢也。
西選之說,相傳吳三桂所除授之官,各省皆有,每出一缺,部選者到任,往往遇西選者先到,則折回。
魏源《聖武記》亦言:“西選之宮遍天下。
”此恐傳之太過。
在雲貴兩省則必有是事,遍天下之說或非也。
當時敢于論三桂者,不過三人,多得罪去。
禦史楊素蘊所論,專指三桂用人授官一事,疏言:“三桂以分巡上湖南道胡允等十員題補雲南各道,并奉差部員亦在其内,深足駭異。
”又言:“三桂疏稱:&lsquo求于滇省,既苦索駿之無良;求于遠方,又恐叱馭之不速。
&rsquo則湖南、四川,去滇猶近,若京師、山東、江南,距滇不下萬裡,不知其所謂遠者将更在何方?皇上特假便宜,不過許其就近調補耳,若盡天下之官,不分内外,不論遠近,皆可擇而取之,則何如歸其權于吏部铨授,為名正而言順?縱或雲貴新經開辟,料理乏人,諸臣才品,為藩臣所素知,亦宜請旨令吏部簽補,乃徑行拟用,不亦輕朝廷而亵國體平?”據此則當時所論三桂任官之不法,亦不過謂所轄雲貴省内缺官,任意指調他省及京朝之員充補,非他省缺官,三桂辄以遣員來補也。
楊《疏》在順治十七年,雖其後三桂跋扈尚久,然天下之官有缺,何由報知滇省,而得據為選授之柄,終覺于理不近也。
康熙十二年三月,平南王尚可喜首請歸老遼東,以子之信留鎮粵,自率兩佐領之衆,及藩屬孤寡老幼自随。
時尚、耿二藩各有十五佐領,及綠旗兵六七千,丁口二萬。
部議:盡移所部随可喜歸遼東。
将行,而三桂、精忠以七月間先後請撤藩,以探朝旨。
朝議不敢決允,唯尚書莫洛等數人獨言宜撤,命議政王貝勒大臣會核,仍不敢決。
聖祖特旨允二藩請,悉移遼東。
分遣部院大臣入滇、粵、閩獎谕,并經理撤藩事。
侍郎折爾肯、學士傅達禮至滇,三桂遂以十一月二十一日殺雲南巡撫朱國治反。
折爾肯等被留,貴州巡撫、總兵以下皆降,雲貴總督甘文焜駐貴陽,聞變出走,為所屬叛将圍之,自刎死。
十二月京師聞變,召還閩、粵所遣部臣,停撤尚、耿二藩。
三桂自稱“天下都招讨兵馬大元帥”,以明年甲寅為周王元年。
時天下岌岌,京師亦有稱朱三太子謀放火舉事者,未及期,為同黨所首,獲數百人,首事者遁去,勘問以為奸民楊起隆所為,非真朱三太子,而朱三太子之名則自此遍中于人心。
蓋自南明之亡,思明者無所系屬,乃始傳言明崇祯帝尚有第三子在人間,欲戴以起事者雖未辨真僞,然曆數十年而卒獲朱三太子其人,殺之而後心安焉。
其有舉動則始于是。
朝命削三桂爵,以順承郡王勒爾錦為甯南靖寇大将軍,讨之,執三桂子額驸應熊下之獄。
孔有德部衆尚在廣西,加其婿孫延齡撫蠻将軍,其故将線國安為都統,命鎮廣西,以恩結之。
明年春正月,三桂陷沅州,偏沅巡撫駐長沙,聞風已棄城遁,總兵吳之茂以四川叛應三桂,巡撫、提督皆降,四川盡陷。
夷陵總兵徐治都赴援,退守防地。
二月,三桂連陷湖南諸郡,直至嶽州,湖南又盡陷。
孫延齡亦以廣西叛。
三月,耿精忠反,執福建總督範承谟幽之,巡撫降。
襄陽總兵楊來嘉以谷城叛。
先是,湖南、四川皆三桂分布黨羽,設援剿諸鎮地,至是響應甚速。
四月,诏以分調禁旅遣将分防情形寄示平南王尚可喜,以籠絡之,蓋四藩中孔有德舊部亦已變,獨尚藩未動,可喜年老,決無意發難,将留此為南方一屏蔽。
而是月則誅三桂子應熊,并孫世霖,削孫延齡、耿精忠職爵,示無所瞻顧。
三桂聞應熊誅,驚曰:“上少年乃能是!”初倉卒起事,天下以三桂剿絕明後,無可假借之名義,僭号為周,人心非所屬。
三桂至澧州,意頗前卻,至是推食而起曰:“事決矣。
”耿藩既變,浙東響應,精忠既遣其将馬九玉、曾養性入浙,又遣白顯忠犯江西,所至土匪蜂應,江西尤甚。
八旗勁旅與相持于中原,疊有勝敗,未能速進。
朝廷通使于達賴喇嘛,欲借其力,号召信仰黃教之青海、蒙古,由西邊攻川、滇之西,發诏川、滇、黔諸省供應軍食,蓋以從亂之地餌蒙古軍。
诏書刊十三年八月初三日,此诏不見《東華錄》,亦不見《史稿》叙其事日,蓋亦紛亂之拙計。
其後達賴喇嘛并不出蒙軍,反以割地連和為請,朝議卻之。
诏書見存北京大學史料室,可見當時應付之不易。
是時赴浙應敵者,以康親王傑書為奉命大将軍,赴粵者以安親王嶽樂為定遠平寇大将軍,防守陝西者,以尚書加大學士銜莫洛為經略。
至十二月,陝西提督王輔臣又叛,經略莫洛死之。
十四年二月,進陷蘭州。
自此為三桂兵力所極。
廣西則叛将馬雄時時窺廣東,尚可喜老病不能軍,子之信劫其父降三桂。
于是諸藩之毒盡發。
甘肅尚存張勇、王進寶諸将,能與相持,中原則旗軍督率地方文武漸有收複,為三藩禍既熾而地域有所限制,可與言恢複時矣。
十五年五月,撫遠大将軍圖海敗王輔臣于平涼,輔臣降,诏複其官,授靖寇将軍,立功自效,諸将弁皆原之,以此鼓叛者來歸之氣。
時官兵各路皆捷,諸藩勢日蹙。
十月,傑書師次延平,耿藩将耿繼美以城降,精忠遣子顯祚獻自鑄印乞降。
精忠蓋亦效三桂所為,稱“總統兵馬大将軍”,蓄發易衣冠,鑄“裕民通寶”錢。
至是,獻其印降。
傑書入福州疏聞,命複其爵,從征海寇自效。
蓋時鄭成功子經尚據台灣,是時入閩、浙,不問清軍、耿軍守地,乘亂略取,陷漳州,海澄公黃芳度殉。
亦逼建昌,耿藩守将耿繼善遁。
朝廷因敕傑書速進,乘機下福州。
十二月,尚之信使人詣簡親王喇布軍前乞降,且乞師,願立功贖罪。
诏赦其罪,且加恩優叙。
孫延齡為三桂将吳世琮所殺,踞桂林。
十六年三月,以莽依圖為鎮南将軍,赴廣州。
四月至南安。
叛将嚴自明以城降,遂克南雄,入韶州。
五月己卯,之信出降,命複其爵,随大軍讨賊。
十七年,于時三桂已起事閱六年,自稱為周五年之三月朔,以地日蹙,援日寡,思建号以系從亂者封拜之望,用群下勸進,稱帝,改元昭武,以所在衡州為定天府,置百官,大封諸将,國公、郡公、侯、伯有差。
頒新曆,舉雲、貴、川、湖鄉試,号所居曰殿,瓦不及易黃,以漆髹之,構蘆舍萬間為朝房。
築壇衡山,行郊天即位禮。
是時年六十七,老病噎,八月又病痢,噤不能語,召孫世璠于滇,未至而死。
世璠抵貴陽,其下即擁嗣稱帝,改号洪化。
當是時,巨魁既死,孤雛繼業,其下骁悍敢死之夫猶能奉以周旋。
清軍聞三桂死,銳氣自倍,然與世璠軍戰,猶疊有進退,其強悍固結不易解散可知。
三桂所用水師将領林興珠,先已降,朝廷封以侯爵,資其習水之用,乃收洞庭之險,急攻湖南。
将軍莽依圖等徇廣西,吳世琮走死。
西軍則張勇所用趙良棟,自略陽破陽平關,克成都,王進寶自鳳縣破武關,取漢中,進克保甯、順慶。
鄂邊将軍吳丹、提督徐治都自巫山克夔州、重慶。
湖南大軍貝勒察尼等疊取各郡縣,三桂所都衡州亦下。
于十九年春,在湘之藩下諸将均歸貴陽就世璠,世璠令再擾川南,降将譚弘複叛,夔州再陷。
朝命罷吳丹。
以趙良棟盡護四川諸軍,與定遠平寇大将軍彰泰由湖南,平南大将軍赉塔由廣西,分三道入雲南。
十月,彰泰克鎮遠,薄貴陽,世璠與其将吳應麒等奔還雲南。
二十年正月,赉塔與彰泰兩軍會于雲南之嵩明州。
二月,進攻雲南省城,并收雲南各郡縣,世璠拒守久不下。
九月,趙良棟軍亦渡金沙江來會,良棟議斷昆明湖水道,速攻之。
十月二十八日戊申,世璠自殺,次日,其将線率衆降,戮世璠屍,傳首京師,所署将吏悉降。
十二月丁酉,遣官行祭告禮。
己亥,宣捷受賀。
先是群臣請上尊号,不許。
癸卯,乃上太皇太後、皇太後兩宮徽号,頒恩诏,赦天下。
三桂起事之年,聖祖年方冠。
撤藩議起,事由尚可喜請歸老而由其子代鎮,非請撤也。
部議遽以撤藩覆允,朝議兩歧,英主獨斷,實己定于此時。
尚藩不求撤而已撤,吳、耿乃不自安,求撤以相嘗試,一旦盡允之。
當日情事,于二十年十二月,群臣以大憝既除,請上尊号,聖祖召議政王大臣、大學士、九卿詹事科道等官,谕曰:“曩者平南王尚可喜奏請回籍,朕與閣臣面議,圖海言斷不可遷移。
朕以三藩俱握兵柄,恐日久滋變,馴緻不測,故決意撤回。
吳三桂反叛,八年之間。
兵民交困,倘複再延數年,百姓不幾疲敝耶?憶爾時,唯有莫洛、米斯翰、明珠、蘇拜、塞克德等言應遷移,其餘并未言遷移必緻反叛,議事之人至今尚多。
試問當日曾有言吳三桂必反者否?及吳逆倡叛,四方擾亂,多有退而非毀,謂因遷移所緻。
若彼時诿過于言應撤者,盡行誅戮,則彼等含冤泉壤矣。
朕自少以三藩勢焰日熾,不可不撤,豈因吳三桂反叛遂诿過于人耶?賊雖已平,瘡痍未複,君臣宜益加修省,恤兵養民,布宣德化,務以廉潔為本,共緻太平。
若遂以為功德,崇上尊稱,濫邀恩賞,實可恥也!”王大臣等再以皇上一切調度,非臣等意慮所及,理應加上鴻稱以顯功德為請。
複谕:“吳三桂初叛時,僞劄煽惑,兵民相率背叛,此皆德澤未孚,吏治不能剔厘所緻。
今幸地方平靖,獨念數年之中,水旱頻仍,災異疊見,師旅疲于征調;被創者未起,闾閻困于轉運,困苦者未蘇。
且因軍興不給,裁減官員俸祿,及各項錢糧并增加各項銀兩未複舊。
每一轸念,甚歉于懷。
若大小臣工,人人廉潔,俾生民得所,風俗醇厚,教化振興,雖不上尊号,令名實多;如政治不能修舉,則上尊号何益,朕斷不受此虛名也。
朕自幼讀書,覽古人君行事,始終一轍者甚少,嘗以為戒,唯恐幾務或曠,鮮克有終。
宵衣旰食,祁寒盛暑不敢少間,偶有違和,亦勉出聽斷,中夜有幾宜奏報,披衣而起,總為天下生靈之計。
今吏鮮潔清之效,民無康阜之休,君臣之間全無功績可紀,倘複上朕尊号,加爾等官秩,則徒有負愧,何尊榮之有?至于太皇太後、皇太後加上徽号,诏赦天下,理所宜然。
其上朕尊号之事,斷不可行。
”雲雲。
所叙撤藩之初廷議情狀,及藩變以後歸咎情狀,皆見事由主斷。
以圖海之威重,且不主張,親貴中亦絕無成見,唯受命出師,效其奔走之力,扼要屯駐,能守而後言戰。
叛黨有來歸者,不吝爵祿,且實保全之,不輕斬刈,此不能不謂聖祖之有作為矣。
又觀其經亂讨伐八年之中,朝廷舉措,極示整暇。
其時天下士夫皆有望治之心,并無從亂之意。
逸民遺老,亦早痛恨三桂之絕明,尤無人贊助藩變者。
要亦聖祖善馭天下士夫,略舉其迹:十二年歲杪聞變發兵,而十三年二月,書:“上禦經筵。
”中間有皇子生、皇後崩等事;命将行師,又無日無之。
八月再書:“上禦經筵。
”則典禮無廢也。
九月朔谕翰林院掌院學士傅達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