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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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
大風暴雨。
廿七日壬子。
授甲斐國正六位上建岡神?藤武神並従五位下。
夏四月乙卯朔。
天皇禦紫宸殿、視事。
六府少将佐等、奏當月番上近衛門部等挾名簡、少納言従五位下大江朝臣公幹奏請印。
賜飲群臣。
左右近衛府奏楽。
賜祿有差。
」是夜、巡検朝堂院近衛等、捕得一人。
賚持油炭続松等、忽入火於■、以紙縛其口。
其人陰陽寮陰陽師正六位上村國連業世之子、天文生名春沢也。
有司尋訊問。
春沢雲。
為親母、欲修小善、向常住寺。
是燃燈之具、非奸心行火之謀。
因而置之。
二日丙辰。
無品氏子内親王薨。
不任葬司。
縁喪家辭也。
堪能不視事三日。
内親王者、淳和太上天皇之第一女也。
母贈皇後諱《高志》。
即是、太上天皇之庶妹也。
内親王、天長之初、為伊勢斎、後因病替出焉。
五日己未。
先是、信濃國築摩郡人辛犬甘秋子、向太政官愁訴雲。
秋子家人八人、為坂名子縄麻呂?大原經佐等、所焼殺。
由是、詔遣使推訊事由、子縄麻呂等承服既訖。
於是、使禁子縄麻呂等、入京。
守従四位下橘朝臣朝臣良基、故縦子縄麻呂等、更捉秋子等、■禁其身、令子縄麻呂等、以他物毆傷秋子。
秋子告所由、向官訟冤。
太政官下符、放免秋子、譴責國司稱。
初遣勅使、為決民訴、推問之後、依法弁糺。
若有出入、自有恒典。
而牧宰任意、改行其事。
論之正理、阿曼法。
縦官長獨犯、己次何不争。
為吏之道、豈如此乎。
七日辛酉。
梅宮祭如常。
」停式兵二省奏擬階之儀 禮真八日壬戌。
於仁壽殿、潅仏如常。
十日甲子。
是日、賀茂斎内親王、擬祓河辺、便入紫野院。
今月八日、弁官有人死穢。
因而停止、於建禮門前大祓。
十一日乙醜。
式兵二省奏擬階冊。
。
天皇不禦紫宸殿、詔於本省行之。
十四日戊辰。
皇女和子、賜姓源朝臣、預時服月料。
十五日己巳。
公卿就太政官曹司庁、給文武官人成選位記。
宣制如常。
十七日辛未。
勅。
遠江國蓁原郡百姓口分田三百六十七町六段四十八歩之代、授不堪佃田。
先是、遭水災、流損崩埋。
元慶四年、遣使検校訖。
其後國宰、頻頻申請。
至是、詔許之。
十八日壬申。
諸衛警固。
以明日賀茂祭也。
十九日癸酉。
停賀茂祭、縁有人死穢。
廿日甲戌。
諸衛解厳。
▼是日。
天皇、於延暦寺東西院?崇福?梵釈?元興等五寺、各請十僧、始自今日、五個日間、転読大般若経。
賀太政大臣満五十■、兼祝壽命也。
▲五十算 廿六日庚辰。
是日、修仁王會。
始自紫宸殿、諸殿所司?十二門?羅城門?東西寺合卅二所、及五畿内七道諸國、當日同時、朝夕二時講修之。
其咒願文曰。
至心敬禮、教主牟尼、稽首帰依、仁王般若。
三摩地寂、千葉臺飛、放大光明、奏殊勝楽。
其言不誑、所説尋深、為國為身、応解応入。
仁和獻歳、龍集旃蒙、暦數在躬、鴻基盛運、朱明孟夏、時哉此時、黒月庚辰、吉之又吉。
愍人民故、安國家故、三寶惟祟、萬機暫息。
迩自華輦、霜仗九重、遍報竹符、煙城七道、都凡百座、講演一時、勝蘭結叢、水月同照。
荘厳種種、讃唄聲聲、幡霽殘虹、花吹四面。
見者無數、聞者有縁、発菩提心、仰明行足。
所修功徳、福不唐捐、諸尊証明、聖衆随喜。
陰難陽難、未然滅除、天災地災、刹那銷復。
獨舂聲少、年有大秋。
修鋳道長、府無虛月、人之頼化、黔黎合歓。
俗之飲和、鐐質同利、羽■蹄乳、鱗伏蛟行。
因善知識、得安楽果。
(『菅家文草』17參照) 廿七日辛巳。
勅曰。
朕以眇身、猥承鴻緒、膺登用之業、有若馭奔、受光啓之符、無忘履薄。
朕綜覈前王、捜羅曩制、唯思、宵衣是遵、■食是勉、躬行慈倹、人臻富庶。
而運承澆季、風頽俗弊。
帑蔵虛耗、経用殷繁、卿士群吏、受祿稍者既衆、親王源氏、預時服者亦多。
計會征入、未供其費、商折見用、殆過其制。
夫域中大寶、天下至公、克己■懐、未知攸済。
豈有百官闕其祿賜、而一人保其羨溢者乎。
宜朕之服禦絹綿二色、■従省減、並依舊例。
庶権損上之誠、用存経邦之化。
布告遐邇、俾朕意。
」以従五位下行周防介藤原朝臣良範、為侍従。
従五位下行陰陽権助弓削宿祢是雄為頭。
散位従五位下在原朝臣棟梁為雅楽頭。
従五位下小野朝臣千邦為玄蕃頭。
従五位下行丹波介伴宿祢枝雄為能登守。
侍従従五位下源朝臣當時為周防介。
従五位上良岑朝臣晨茂為肥後権介。
廿八日壬午。
天皇禦武徳殿、観覧諸牧禦馬諸衛騎射。
五月乙醜朔。
式部省、奏諸國銓擬郡司擬文。
天皇不禦前殿。
太政大臣已下參議已上、於宜陽殿西廂、令
大風暴雨。
廿七日壬子。
授甲斐國正六位上建岡神?藤武神並従五位下。
夏四月乙卯朔。
天皇禦紫宸殿、視事。
六府少将佐等、奏當月番上近衛門部等挾名簡、少納言従五位下大江朝臣公幹奏請印。
賜飲群臣。
左右近衛府奏楽。
賜祿有差。
」是夜、巡検朝堂院近衛等、捕得一人。
賚持油炭続松等、忽入火於■、以紙縛其口。
其人陰陽寮陰陽師正六位上村國連業世之子、天文生名春沢也。
有司尋訊問。
春沢雲。
為親母、欲修小善、向常住寺。
是燃燈之具、非奸心行火之謀。
因而置之。
二日丙辰。
無品氏子内親王薨。
不任葬司。
縁喪家辭也。
堪能不視事三日。
内親王者、淳和太上天皇之第一女也。
母贈皇後諱《高志》。
即是、太上天皇之庶妹也。
内親王、天長之初、為伊勢斎、後因病替出焉。
五日己未。
先是、信濃國築摩郡人辛犬甘秋子、向太政官愁訴雲。
秋子家人八人、為坂名子縄麻呂?大原經佐等、所焼殺。
由是、詔遣使推訊事由、子縄麻呂等承服既訖。
於是、使禁子縄麻呂等、入京。
守従四位下橘朝臣朝臣良基、故縦子縄麻呂等、更捉秋子等、■禁其身、令子縄麻呂等、以他物毆傷秋子。
秋子告所由、向官訟冤。
太政官下符、放免秋子、譴責國司稱。
初遣勅使、為決民訴、推問之後、依法弁糺。
若有出入、自有恒典。
而牧宰任意、改行其事。
論之正理、阿曼法。
縦官長獨犯、己次何不争。
為吏之道、豈如此乎。
七日辛酉。
梅宮祭如常。
」停式兵二省奏擬階之儀 禮真八日壬戌。
於仁壽殿、潅仏如常。
十日甲子。
是日、賀茂斎内親王、擬祓河辺、便入紫野院。
今月八日、弁官有人死穢。
因而停止、於建禮門前大祓。
十一日乙醜。
式兵二省奏擬階冊。
。
天皇不禦紫宸殿、詔於本省行之。
十四日戊辰。
皇女和子、賜姓源朝臣、預時服月料。
十五日己巳。
公卿就太政官曹司庁、給文武官人成選位記。
宣制如常。
十七日辛未。
勅。
遠江國蓁原郡百姓口分田三百六十七町六段四十八歩之代、授不堪佃田。
先是、遭水災、流損崩埋。
元慶四年、遣使検校訖。
其後國宰、頻頻申請。
至是、詔許之。
十八日壬申。
諸衛警固。
以明日賀茂祭也。
十九日癸酉。
停賀茂祭、縁有人死穢。
廿日甲戌。
諸衛解厳。
▼是日。
天皇、於延暦寺東西院?崇福?梵釈?元興等五寺、各請十僧、始自今日、五個日間、転読大般若経。
賀太政大臣満五十■、兼祝壽命也。
▲五十算 廿六日庚辰。
是日、修仁王會。
始自紫宸殿、諸殿所司?十二門?羅城門?東西寺合卅二所、及五畿内七道諸國、當日同時、朝夕二時講修之。
其咒願文曰。
至心敬禮、教主牟尼、稽首帰依、仁王般若。
三摩地寂、千葉臺飛、放大光明、奏殊勝楽。
其言不誑、所説尋深、為國為身、応解応入。
仁和獻歳、龍集旃蒙、暦數在躬、鴻基盛運、朱明孟夏、時哉此時、黒月庚辰、吉之又吉。
愍人民故、安國家故、三寶惟祟、萬機暫息。
迩自華輦、霜仗九重、遍報竹符、煙城七道、都凡百座、講演一時、勝蘭結叢、水月同照。
荘厳種種、讃唄聲聲、幡霽殘虹、花吹四面。
見者無數、聞者有縁、発菩提心、仰明行足。
所修功徳、福不唐捐、諸尊証明、聖衆随喜。
陰難陽難、未然滅除、天災地災、刹那銷復。
獨舂聲少、年有大秋。
修鋳道長、府無虛月、人之頼化、黔黎合歓。
俗之飲和、鐐質同利、羽■蹄乳、鱗伏蛟行。
因善知識、得安楽果。
(『菅家文草』17參照) 廿七日辛巳。
勅曰。
朕以眇身、猥承鴻緒、膺登用之業、有若馭奔、受光啓之符、無忘履薄。
朕綜覈前王、捜羅曩制、唯思、宵衣是遵、■食是勉、躬行慈倹、人臻富庶。
而運承澆季、風頽俗弊。
帑蔵虛耗、経用殷繁、卿士群吏、受祿稍者既衆、親王源氏、預時服者亦多。
計會征入、未供其費、商折見用、殆過其制。
夫域中大寶、天下至公、克己■懐、未知攸済。
豈有百官闕其祿賜、而一人保其羨溢者乎。
宜朕之服禦絹綿二色、■従省減、並依舊例。
庶権損上之誠、用存経邦之化。
布告遐邇、俾朕意。
」以従五位下行周防介藤原朝臣良範、為侍従。
従五位下行陰陽権助弓削宿祢是雄為頭。
散位従五位下在原朝臣棟梁為雅楽頭。
従五位下小野朝臣千邦為玄蕃頭。
従五位下行丹波介伴宿祢枝雄為能登守。
侍従従五位下源朝臣當時為周防介。
従五位上良岑朝臣晨茂為肥後権介。
廿八日壬午。
天皇禦武徳殿、観覧諸牧禦馬諸衛騎射。
五月乙醜朔。
式部省、奏諸國銓擬郡司擬文。
天皇不禦前殿。
太政大臣已下參議已上、於宜陽殿西廂、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