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秦末之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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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趙高與蒙恬弟毅有隙,與胡亥謀,詐以始皇命誅扶蘇而立胡亥。

    更說丞相斯,相與矯詔立胡亥爲太子。

    更爲書賜扶蘇,數以不能立功,數上書怨謗,而恬不矯正,皆賜死。

    扶蘇發書泣,欲自殺。

    恬曰:陛下使臣將三十萬眾,而長子爲監,此天下重任也。

    今一使者來,安知其非詐?復請而死未暮也。

    扶蘇曰:父賜子死,尚安復請?即自殺。

    恬不肯死,使者屬吏,繫諸陽周,更置李斯舍人爲護軍,還報胡亥。

    至鹹陽,發喪。

    胡亥襲位,趙高用事,日夜毀惡蒙氏,胡亥遂殺恬兄弟。

    〉刻薄寡恩,果於誅戮,私圖所便,不別親疏,此胡亥所以師之,而盡殺諸公子、公主也。

    〈二世謂趙高曰:人生居世間,猶騁六驥過決隙也。

    吾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以終吾年壽,可乎?趙高曰:此賢主之所能行,而昏亂主之所禁也。

    然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

    今陛下初立,此其意怏怏皆不服,恐爲變,陛下安得爲此樂乎?二世曰:「爲之奈何!」高曰:嚴法苛刑,誅滅大臣、宗室,盡除故臣,更置親信,陛下則可高枕肆志寵樂矣。

    二世然之。

    乃更爲法律,益務刻深,大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鞠治,公子十二人戮死於鹹陽,十公主矺死於杜,相連逮者不可勝數〉若是者,即微革命諸人,而始皇之血胤已將盡矣。

    乃竭億兆之血淚,欲剚刃其所愛而不可得者,不動聲色,而其子若女駢死於市,非專制之效曷至此?蓋立憲國三權鼎立,君主有行政之權,而無司法之權。

    殺一平民,必其顯犯法典,經司法者合議其刑,覆審無誤,然後付之司獄,否則雖以君主之詔勅,不能加人以罪也,況於皇子、公主之尊乎?使秦而如今之立憲國也,君主之命亦必以法典限制之,越法典者無効,又何至以一宦官,得假其命令以殲其嗣哉?是故始若爲民,終以自全者,立憲國也;初若有利,繼以自禍者,專制國也。

    始皇恐民權盛而君位不克世守也,其所以保持其君權者無不至,而不知人即以其君權殺其子女,作法自斃,其始皇之謂乎!始皇以一秦而滅六國,胡亥以天下而不能敵漁陽之戍卒,兵甲之堅,將帥之武,擧不始皇時若耶?陳勝、吳廣、劉邦、項羽之儔,其智識力量,皆超於六國之君若臣耶?殆皆不然也!當日六國之所以虐其民者亦如秦,民未習聞國民之主義,以爲特君主之奴隸耳,相率而服從強者;及見秦之虐更甚於六國,卒所以怨六國之君者而鍾於一秦,故一夫發難,四隅響應,如爆發物然。

    始皇滿實其藥,而特以導火之線授勝、廣,豈勝、廣之力哉?始皇使之也。

    吾觀於趙高之所以朦蔽二世者,而歎專制君主爲臣下所愚,古今一轍也。

    蓋專制之君主不欲分權於民,而己身又欲行樂,憚執國事,於是暗以其權與之近倖;迨至大權已去,則身命隨之,二世未伏國民之誅,而先死於趙高之手〈趙高欲專秦權,恐羣臣不聽,乃持鹿獻於二世曰:「馬也」,二世笑曰:「丞相誤耶?謂鹿爲馬。

    」問左右,或默,或言鹿,高因陰中諸言鹿者以法,後羣臣皆畏之,莫敢言其過。

    高前數言關東盜無能爲,及沛公已破武關,二世使責讓高,高懼,使其婿鹹陽令閻樂弑二世於望夷宮〉,此之故也。

    豈必待子嬰之素車白馬,而始知秦之不祀哉?嗟乎!嗟乎!始皇欲遺其業於萬世,不三世而亡。

    世之欲以專制保其君統者,可以返矣! 第三節革命後之影響 有國民之革命,有英雄之革命。

    革命而出於國民也,革命之後,宣布自由,設立共和,其幸福較之未革命之前,增進萬倍,如近日泰西諸國之革命是也。

    革命而出於英雄也,一專制去而一專制來,雖或有去舊更新之實,究之出於權術者多,出於真自由者少,或則羣雄角逐,戰爭無已,相持至數十百年,而後始底於一,幸福之得,不足以償其痛苦,中國歷來之革命是也。

    秦末之革命,爲國民革命乎?抑爲英雄革命乎?其始也,殆爲國民革命,敎育未普及,程度不相等,野心家利用之,而其結果,遂至爲英雄革命。

    何以謂始爲國民革命也?革命而出於少數人之意見者,可謂之非國民之革命;革命而出於多數人之意見者,可謂之國民之革命。

    勝、廣發難,未數月而遍及天下,孔鮒以先聖之裔,抱器相從,義軍所指,曾無抵拒,則非出於少數人之意見明矣。

    既非出於少數人之意見,則亡秦之功,不得以歸之陳勝、吳廣、劉邦、項羽,而必以之歸於多數之共亡秦者;吾故曰,其始也,殆爲國民之革命。

    顧一變而爲英雄之革命,復見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