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坐食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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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徒不守清規,贻害社會,一般可見,至于尼姑女冠,衣服麗都,俨如妖婦,亦不乏人。
《唐語林》卷一雲: 宣宗微行至宣德觀,有女道士盛服濃妝者,赫怒歸宮,召左街功德使宋叔康,令盡逐去,别選男子二人,住持其觀。
坐食階級,權勢既如此,行為又如彼,則聚衆作亂,勢所難免。
《新唐書》卷八六《高開道傳》雲: 先是,懷戎浮屠高昙晟,因縣令具供,與其徒襲殺令,僞号大乘皇帝,以尼靜宣為耶輸皇後,建元法輪,遣使約開道為兄弟,封齊王,開道引衆從之。
居三月,殺昙晟,并其衆,複稱燕王。
觀高昙晟,僞稱大乘皇帝,靜宣僞稱耶輸皇後,以及曆代僧徒,聚衆作亂,誰謂沙門真正看破紅塵,毫無野心?然而唐代佛道二教,究竟何者勢力較大,地位較高,尤不能不提及。
太宗貞觀時,道士女冠,在僧尼之上。
惟武後天授時,釋道又列道法之上,固無一定制度。
因此二教教徒,時生鬥争,武後乃下诏制止之。
《唐大诏令》卷一一三“條流佛道二教制”雲: 佛道二教,同歸于善,無為究竟,皆是一宗。
比有淺識之徒,競于物我,或因怼怨,各出醜言,僧既排斥老君,道士乃诽謗佛法,更相訾毀,務在加諸,人而無良,一至于此。
且出家之人,須崇業行,非聖犯義,豈是法門,自今僧及道士,敢毀謗佛道者先決杖,即令還俗。
迨及玄宗,定道教為國教,尊老子為玄元皇帝,尊卑之分始分,高下之争乃息。
四 坐食階級影響軍财大計 唐武宗謂“一夫不耕,有受其餒者;一婦不織,有受其凍者。
今天下僧尼,不可勝數,皆待農而食,待蠶而衣”。
坐食階級之贻害社會,已可概見。
唐代僧道之數,多至十二萬七千七百六十四人,則其為害又豈淺鮮。
《新唐書》卷四八《百官志》(上)雲: 天下觀一千六百八十七,道士七百七十六,女官九百八十八;寺五千三百五十八,僧七萬五千五百二十四,尼五萬五百七十六。
兩京度僧、尼、道士、女官,禦史一人莅之,每三歲州縣為籍,一以留縣,一以留州;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官,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
按《唐會要》卷八四記載,唐代戶口數目,大概如下: 玄宗開元十四年七○六九五六五 玄宗天寶十三年九六一九二五四 肅宗乾元三年一九三三一七四 代宗廣德二年二九三三一二五 德宗建中元年三○八五○七六 憲宗元和二年二四四○二五四 穆宗長慶中三九四四九五五 文宗太和中四○九○五○四 則坐食階級,占全國人口,多至十分之一,少為九分之一,據彭偃統計,一僧之費,歲約三萬。
《唐會要》卷四七雲: (代宗)大曆時,彭偃謂一僧衣食,歲計約三萬有餘,五丁所出,不能緻此。
舉一僧以計天下,其費可知。
則十二萬七千七百六十四人,每年需費,約三十八萬萬有餘,其影響國計民生,為何如也。
尤有甚者,一入空門,所有賦役,俱行廢免,以緻國家兵力财政,皆無從出。
《元氏長慶集》卷二八雲: 加以依浮屠者,無去華絕俗之貞,而有抗役逃刑之寵。
戎服者無超乘挽強之勇,而有橫擊诟吏之驕,是以十天下之人,九為遊食,蠢樸愚謹,不能自遷者,而後依于農。
《唐會要》卷四七亦雲: 臣(李叔明)伏請僧道未滿五十者,每年輸絹四疋,尼及女道未滿五十者,輸二疋。
其雜色役,與百姓同。
有才智者,令入仕,請還俗為平人者聽。
但令就役輸課,為僧何傷,臣竊料其所出,不下今之賦稅三分之一。
然則陛下之國富矣,蒼生之害除矣。
僧道不出賦稅,竟占天下稅項三分之一,而納稅者,盡系窮人,國焉得不貧且弱也。
《舊唐書》卷一一八《楊炎傳》雲: 凡富人多丁者,率為官為僧,以色役免。
貧人無所入,則丁存,故課免于上,而稅增于下。
是以天
《唐語林》卷一雲: 宣宗微行至宣德觀,有女道士盛服濃妝者,赫怒歸宮,召左街功德使宋叔康,令盡逐去,别選男子二人,住持其觀。
坐食階級,權勢既如此,行為又如彼,則聚衆作亂,勢所難免。
《新唐書》卷八六《高開道傳》雲: 先是,懷戎浮屠高昙晟,因縣令具供,與其徒襲殺令,僞号大乘皇帝,以尼靜宣為耶輸皇後,建元法輪,遣使約開道為兄弟,封齊王,開道引衆從之。
居三月,殺昙晟,并其衆,複稱燕王。
觀高昙晟,僞稱大乘皇帝,靜宣僞稱耶輸皇後,以及曆代僧徒,聚衆作亂,誰謂沙門真正看破紅塵,毫無野心?然而唐代佛道二教,究竟何者勢力較大,地位較高,尤不能不提及。
太宗貞觀時,道士女冠,在僧尼之上。
惟武後天授時,釋道又列道法之上,固無一定制度。
因此二教教徒,時生鬥争,武後乃下诏制止之。
《唐大诏令》卷一一三“條流佛道二教制”雲: 佛道二教,同歸于善,無為究竟,皆是一宗。
比有淺識之徒,競于物我,或因怼怨,各出醜言,僧既排斥老君,道士乃诽謗佛法,更相訾毀,務在加諸,人而無良,一至于此。
且出家之人,須崇業行,非聖犯義,豈是法門,自今僧及道士,敢毀謗佛道者先決杖,即令還俗。
迨及玄宗,定道教為國教,尊老子為玄元皇帝,尊卑之分始分,高下之争乃息。
四 坐食階級影響軍财大計 唐武宗謂“一夫不耕,有受其餒者;一婦不織,有受其凍者。
今天下僧尼,不可勝數,皆待農而食,待蠶而衣”。
坐食階級之贻害社會,已可概見。
唐代僧道之數,多至十二萬七千七百六十四人,則其為害又豈淺鮮。
《新唐書》卷四八《百官志》(上)雲: 天下觀一千六百八十七,道士七百七十六,女官九百八十八;寺五千三百五十八,僧七萬五千五百二十四,尼五萬五百七十六。
兩京度僧、尼、道士、女官,禦史一人莅之,每三歲州縣為籍,一以留縣,一以留州;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官,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
按《唐會要》卷八四記載,唐代戶口數目,大概如下: 玄宗開元十四年七○六九五六五 玄宗天寶十三年九六一九二五四 肅宗乾元三年一九三三一七四 代宗廣德二年二九三三一二五 德宗建中元年三○八五○七六 憲宗元和二年二四四○二五四 穆宗長慶中三九四四九五五 文宗太和中四○九○五○四 則坐食階級,占全國人口,多至十分之一,少為九分之一,據彭偃統計,一僧之費,歲約三萬。
《唐會要》卷四七雲: (代宗)大曆時,彭偃謂一僧衣食,歲計約三萬有餘,五丁所出,不能緻此。
舉一僧以計天下,其費可知。
則十二萬七千七百六十四人,每年需費,約三十八萬萬有餘,其影響國計民生,為何如也。
尤有甚者,一入空門,所有賦役,俱行廢免,以緻國家兵力财政,皆無從出。
《元氏長慶集》卷二八雲: 加以依浮屠者,無去華絕俗之貞,而有抗役逃刑之寵。
戎服者無超乘挽強之勇,而有橫擊诟吏之驕,是以十天下之人,九為遊食,蠢樸愚謹,不能自遷者,而後依于農。
《唐會要》卷四七亦雲: 臣(李叔明)伏請僧道未滿五十者,每年輸絹四疋,尼及女道未滿五十者,輸二疋。
其雜色役,與百姓同。
有才智者,令入仕,請還俗為平人者聽。
但令就役輸課,為僧何傷,臣竊料其所出,不下今之賦稅三分之一。
然則陛下之國富矣,蒼生之害除矣。
僧道不出賦稅,竟占天下稅項三分之一,而納稅者,盡系窮人,國焉得不貧且弱也。
《舊唐書》卷一一八《楊炎傳》雲: 凡富人多丁者,率為官為僧,以色役免。
貧人無所入,則丁存,故課免于上,而稅增于下。
是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