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貴族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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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以下子及庶人之通其學者為之。
科舉制度,雖始于隋,而盛于唐。
草野下士,皆有進身之路。
然貴族平民之子弟,所受教育,仍不平等。
“貴者恒貴,賤者恒賤”,此之謂欤。
二 貴族階級之莊園 “莊園”二字,意義本不相同,“莊”或曰“墅”,曰“别業”,曰“山居”,皆為貴族階級遊樂養生之地。
“園”本系種瓜果、蔬菜等,為老農老圃仰事俯畜之所。
然唐代“莊園”二字連用,不含此意,乃泛指田地而言。
錢易《南部新書》已雲: 崔群,元和十年典貢,放三十人&hellip&hellip時群夫人李氏謂之曰:“君子弟成長,合置莊園乎?”對曰:“今年已置三十所矣。
” 此言“莊園”,雖不明指為田地。
然據李冗《獨異志》卷下雲: 唐崔群為相,清名甚重。
元和中,自中書舍人知貢舉。
既罷,夫人李氏因暇日,常勸其樹莊田,以為子孫計。
笑答曰:“餘有三十所美莊,良田遍天下,夫人何憂?”夫人曰:“不聞君有此業。
”群曰:“吾前歲放春榜三十人,豈非美田耶。
”夫人曰:“若然者,君非陸相門生乎,然往年君掌文柄,使人約其子簡禮,不令就春闱之試,如君以為良田,則陸氏一莊荒矣。
”群慚而退,累日不食。
則為田地,毫無疑義。
原來唐代貴族階級,多于城内有宅,郊外有莊。
宅為每日燕居之地,莊為暇時消遣之所;宅以供休息,莊以供娛樂。
然年老緻仕之公卿百官,多隐于城外之莊。
因此莊上,每種花木,鑿川水,辟田地。
雖曰“墅”、“别業”或“山居”,名為遊樂之所,實則養老之地。
所以凡稱為“莊”,必占有廣大面積之田地,所謂“莊園”二字,泛指田地而言,蓋為此也。
唐代貴族階級,一因是“貴”,二因是“富”,三因有“勢力”,皆占有廣大面積之莊園。
此種莊園,不由于皇帝賜予或自己購買,即由于奪取他人,所謂“公半私半賊得半”,迨其近之。
茲據《舊唐書》,例舉賜予之莊園如下: 及京師平,賜良田千頃,甲第一區,物四萬段。
(卷五七《裴寂傳》) (李襲譽)嘗謂子孫曰:“近京城有賜田十頃,耕之可以充饑,有賜桑千樹,蠶之可以充衣。
”(卷五九《李襲志傳》) 李神通有功,太宗乃給田數十頃。
(卷六四《李建成傳》) 高祖大喜曰:“徐世勣感德推功,實純臣也&hellip&hellip賜姓李氏,良田五十頃,甲第一區。
”(卷六七《李勣傳》) (段秀實)谥曰忠烈,宣付史官,仍賜實封五百戶,莊宅各一區。
(卷一二八《段秀實傳》) 天寶以前,行均田制,丁男給永業田二十畝,口分八十畝,共百畝,即一頃。
賜予貴族階級之田,多至千頃,少亦數十頃,且皆肥沃之地,兩相比較,差懸殊甚。
同時規定月俸,數又不少,例如“中書侍郎,月費俸錢數十萬”(同書卷一七六),“留守之任,俸每月二千餘貫”(同書卷一一三),“官品至第五,月俸四五萬”(同書卷一六八)。
倉中添粟,富者益富,不知貴族階級,何以得帝獨厚,如此其甚。
次為購買或奪取之莊園。
唐代貴族階級唯一之特性,即好購買田地,時人稱為“地癖”。
《舊唐書》卷一八七下《李憕傳》雲: 憕豐于産業,伊川膏腴,水陸上田,修竹茂樹,自城及阙口,别業相望,與吏部侍郎李彭年,皆有“地癖”。
因此購買或奪取之田地,所在多有。
同書卷九九《張嘉貞傳》雲:“比見朝士,廣占良田,及身沒後,皆為無賴子弟,作酒色之資,甚無謂也。
”卷五八《長孫順德傳》又雲:“前(澤州)刺史張長貴、趙士達并占境内膏腴之田數十頃。
”《唐會要》卷八三“元和十四年敕”亦雲: 如聞諸道州府長吏,或有本任得替後,遂于當處買百姓莊園舍宅。
或因替代情弊,便破定正額兩稅,不出差科,今後有此色,并勒依元額為定。
顧無論為占田,或買田,類皆違法強奪,并非出于合法手續,《冊府元龜》卷四九五引“天寶十一載十一月乙醜之诏”雲: 如聞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莊田,恣行吞并,莫懼章程。
借荒者皆有熟田,因之侵奪。
置牧者唯指山谷,不限多少。
爰及口分永業,違法買賣,或改籍書,或雲典貼,緻令百姓無處安置,乃别停客戶,使其佃食,既奪居人之業,實生浮惰之端,遠近皆然。
因循亦久,不有厘革,為弊慮深。
其王公百官,勳蔭等家,應置田莊,不得逾令式。
唐代貴族階級,多為皇親懿戚,公卿百官,威權煊赫,下民斯懼,強奪田地,想必不少。
可知玄宗以前,雖實行均田制,但實行之程度與範圍,并非徹底普遍,兼并之風,依然滋蔓。
所謂“王公百官,勳蔭等家,應置莊田,不得逾令式”,則貴族階級莊田廣大、漫無限制,一般可鑒。
貴族之莊園,系泛指田地,前已言之,所以莊園,不獨為遊樂之所,且系養生之地,茲特舉辋口莊、平泉莊及司空莊言之,以見貴族莊園生活之一斑。
(一)辋口莊 《唐詩類苑》卷一六八宋之問《藍田》詩雲: 宦遊非吏隐,心事好幽偏。
考室先依地,為農且用天。
辋川朝伐木,藍水暮澆田。
獨與秦山老,相歡春酒前。
《舊唐書》卷一九○下《王維傳》更有明顯之叙述。
晚年長齋,不衣文彩,得宋之問藍田别墅,在辋口,辋水周于舍下,别漲竹洲花塢,與道友裴迪浮舟往來,彈琴賦詩,嘯詠終日。
辋口,一名辋谷,又名辋川,在陝西藍田縣西南,由南流來之小河,彙集于此,形如車辋,故名。
竹洲花塢,風景幽邃,唐書稱為“别墅”,朱子則名“辋口莊”,《朱子集》卷九九《次韻雪後書事》詩雲:“滿山殘雪對虛堂,想見當年辋口莊。
”此莊初屬宋之問,後歸王維,宋為武後時詩人,王為玄宗時名士,為唐初有名之莊。
(二)平泉莊 《唐語林》卷七雲: 平泉莊,在洛城三十裡,卉木台榭甚佳。
有虛檻引泉水,萦回穿鑿,像巴峽洞庭十二峰九派迄于海門&hellip&hellip有巨魚肋骨一條,長二丈五尺,其上刻雲:“會昌二年,海州送到”,在東南隅。
平泉即征士韋楚老拾遺别墅。
楚老風韻高邈,好山水,衛公為丞相,以白衣擢升谏官,後歸平泉,造門訪之,楚老避于山
科舉制度,雖始于隋,而盛于唐。
草野下士,皆有進身之路。
然貴族平民之子弟,所受教育,仍不平等。
“貴者恒貴,賤者恒賤”,此之謂欤。
二 貴族階級之莊園 “莊園”二字,意義本不相同,“莊”或曰“墅”,曰“别業”,曰“山居”,皆為貴族階級遊樂養生之地。
“園”本系種瓜果、蔬菜等,為老農老圃仰事俯畜之所。
然唐代“莊園”二字連用,不含此意,乃泛指田地而言。
錢易《南部新書》已雲: 崔群,元和十年典貢,放三十人&hellip&hellip時群夫人李氏謂之曰:“君子弟成長,合置莊園乎?”對曰:“今年已置三十所矣。
” 此言“莊園”,雖不明指為田地。
然據李冗《獨異志》卷下雲: 唐崔群為相,清名甚重。
元和中,自中書舍人知貢舉。
既罷,夫人李氏因暇日,常勸其樹莊田,以為子孫計。
笑答曰:“餘有三十所美莊,良田遍天下,夫人何憂?”夫人曰:“不聞君有此業。
”群曰:“吾前歲放春榜三十人,豈非美田耶。
”夫人曰:“若然者,君非陸相門生乎,然往年君掌文柄,使人約其子簡禮,不令就春闱之試,如君以為良田,則陸氏一莊荒矣。
”群慚而退,累日不食。
則為田地,毫無疑義。
原來唐代貴族階級,多于城内有宅,郊外有莊。
宅為每日燕居之地,莊為暇時消遣之所;宅以供休息,莊以供娛樂。
然年老緻仕之公卿百官,多隐于城外之莊。
因此莊上,每種花木,鑿川水,辟田地。
雖曰“墅”、“别業”或“山居”,名為遊樂之所,實則養老之地。
所以凡稱為“莊”,必占有廣大面積之田地,所謂“莊園”二字,泛指田地而言,蓋為此也。
唐代貴族階級,一因是“貴”,二因是“富”,三因有“勢力”,皆占有廣大面積之莊園。
此種莊園,不由于皇帝賜予或自己購買,即由于奪取他人,所謂“公半私半賊得半”,迨其近之。
茲據《舊唐書》,例舉賜予之莊園如下: 及京師平,賜良田千頃,甲第一區,物四萬段。
(卷五七《裴寂傳》) (李襲譽)嘗謂子孫曰:“近京城有賜田十頃,耕之可以充饑,有賜桑千樹,蠶之可以充衣。
”(卷五九《李襲志傳》) 李神通有功,太宗乃給田數十頃。
(卷六四《李建成傳》) 高祖大喜曰:“徐世勣感德推功,實純臣也&hellip&hellip賜姓李氏,良田五十頃,甲第一區。
”(卷六七《李勣傳》) (段秀實)谥曰忠烈,宣付史官,仍賜實封五百戶,莊宅各一區。
(卷一二八《段秀實傳》) 天寶以前,行均田制,丁男給永業田二十畝,口分八十畝,共百畝,即一頃。
賜予貴族階級之田,多至千頃,少亦數十頃,且皆肥沃之地,兩相比較,差懸殊甚。
同時規定月俸,數又不少,例如“中書侍郎,月費俸錢數十萬”(同書卷一七六),“留守之任,俸每月二千餘貫”(同書卷一一三),“官品至第五,月俸四五萬”(同書卷一六八)。
倉中添粟,富者益富,不知貴族階級,何以得帝獨厚,如此其甚。
次為購買或奪取之莊園。
唐代貴族階級唯一之特性,即好購買田地,時人稱為“地癖”。
《舊唐書》卷一八七下《李憕傳》雲: 憕豐于産業,伊川膏腴,水陸上田,修竹茂樹,自城及阙口,别業相望,與吏部侍郎李彭年,皆有“地癖”。
因此購買或奪取之田地,所在多有。
同書卷九九《張嘉貞傳》雲:“比見朝士,廣占良田,及身沒後,皆為無賴子弟,作酒色之資,甚無謂也。
”卷五八《長孫順德傳》又雲:“前(澤州)刺史張長貴、趙士達并占境内膏腴之田數十頃。
”《唐會要》卷八三“元和十四年敕”亦雲: 如聞諸道州府長吏,或有本任得替後,遂于當處買百姓莊園舍宅。
或因替代情弊,便破定正額兩稅,不出差科,今後有此色,并勒依元額為定。
顧無論為占田,或買田,類皆違法強奪,并非出于合法手續,《冊府元龜》卷四九五引“天寶十一載十一月乙醜之诏”雲: 如聞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莊田,恣行吞并,莫懼章程。
借荒者皆有熟田,因之侵奪。
置牧者唯指山谷,不限多少。
爰及口分永業,違法買賣,或改籍書,或雲典貼,緻令百姓無處安置,乃别停客戶,使其佃食,既奪居人之業,實生浮惰之端,遠近皆然。
因循亦久,不有厘革,為弊慮深。
其王公百官,勳蔭等家,應置田莊,不得逾令式。
唐代貴族階級,多為皇親懿戚,公卿百官,威權煊赫,下民斯懼,強奪田地,想必不少。
可知玄宗以前,雖實行均田制,但實行之程度與範圍,并非徹底普遍,兼并之風,依然滋蔓。
所謂“王公百官,勳蔭等家,應置莊田,不得逾令式”,則貴族階級莊田廣大、漫無限制,一般可鑒。
貴族之莊園,系泛指田地,前已言之,所以莊園,不獨為遊樂之所,且系養生之地,茲特舉辋口莊、平泉莊及司空莊言之,以見貴族莊園生活之一斑。
(一)辋口莊 《唐詩類苑》卷一六八宋之問《藍田》詩雲: 宦遊非吏隐,心事好幽偏。
考室先依地,為農且用天。
辋川朝伐木,藍水暮澆田。
獨與秦山老,相歡春酒前。
《舊唐書》卷一九○下《王維傳》更有明顯之叙述。
晚年長齋,不衣文彩,得宋之問藍田别墅,在辋口,辋水周于舍下,别漲竹洲花塢,與道友裴迪浮舟往來,彈琴賦詩,嘯詠終日。
辋口,一名辋谷,又名辋川,在陝西藍田縣西南,由南流來之小河,彙集于此,形如車辋,故名。
竹洲花塢,風景幽邃,唐書稱為“别墅”,朱子則名“辋口莊”,《朱子集》卷九九《次韻雪後書事》詩雲:“滿山殘雪對虛堂,想見當年辋口莊。
”此莊初屬宋之問,後歸王維,宋為武後時詩人,王為玄宗時名士,為唐初有名之莊。
(二)平泉莊 《唐語林》卷七雲: 平泉莊,在洛城三十裡,卉木台榭甚佳。
有虛檻引泉水,萦回穿鑿,像巴峽洞庭十二峰九派迄于海門&hellip&hellip有巨魚肋骨一條,長二丈五尺,其上刻雲:“會昌二年,海州送到”,在東南隅。
平泉即征士韋楚老拾遺别墅。
楚老風韻高邈,好山水,衛公為丞相,以白衣擢升谏官,後歸平泉,造門訪之,楚老避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