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勞動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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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危險,生死莫測,人民視為畏途,不惜自殘軀體,以期幸免,白居易《長慶集》卷三《新豐折臂翁》詩雲: &hellip&hellip無何天寶大征兵,戶有三丁點一丁。

    點得驅将何處去,五月萬裡雲南行。

    聞道雲南有泸水,椒花落時瘴煙起。

    大軍徒涉水如湯,未過十人二三死。

    村南村北哭聲哀,兒别爺娘夫别妻。

    皆雲前後征蠻者,千萬人行無一回。

    是時翁年二十四,兵部牒中有名字。

    夜深不敢使人知,偷将大石捶折臂&hellip&hellip骨碎筋傷非不苦,且圖揀退歸鄉土&hellip&hellip至今風雨陰寒夜,直到天明痛不眠。

    痛不眠,終不悔,且喜老身今獨在。

    不然當時泸水頭,身死魂孤骨不收。

    應作雲南望鄉鬼,萬人冢上哭呦呦。

     按天寶十年,劍南節度使鮮于仲通,征讨雲南蠻敗績,死亡六萬人,有诏募兩京及河南河北兵馳救,人民不肯應募,楊國忠遣禦史分道捕人,押送軍前老翁折臂,雖“痛不眠,終不悔”,蓋喜老身今獨在,不作雲南望鄉鬼也。

     然有時雖自殘形體,不獨不免役,而且獲罪。

    《資治通鑒》卷一九六“貞觀十六年诏”雲:自今有自傷殘廢者,據法加罪,仍服賦役。

    人民不肯服兵役之原因,除征途危險外,且苦于行軍費用,自行籌備。

    《舊唐書》卷八○《褚遂良傳》雲: 然則王師初發之歲,河西供役之年,飛刍挽粟,十室九空,數郡蕭然,五年不複。

    陛下歲遣千餘人遠事屯戍,終年離别,萬裡思歸。

    去者資裝,自須營辦,既賣菽粟,傾其機杼,經途死亡&hellip&hellip 人民欲謀避免當兵之苦,隻有分居,使人口減少,不及三丁抽一、五丁抽二之數。

    《新唐書》卷五一《食貨志》(一)雲: 明年(玄宗二十六年)又诏民三歲以下為黃,十五以下為小,二十以下為中,又以民間戶高丁多者,率與父母别籍異居,以避征戍,乃诏十丁以上免二丁,五丁以上免一丁,侍丁孝者免徭役。

     至于家财富裕者,避免兵役之法,則以金錢賄賂。

    《全唐文》卷一五八劉仁軌《陳破百濟軍事表》雲: 從顯慶五年以後,頻經渡海,不被紀錄,州縣發遣百姓充兵者,其身少壯,家有錢财,賂與官府,任自東西藏避,即并得脫,無錢用者,雖是老弱,催皆令來。

     唐初于東北西北,連年用兵,天寶以後,内部又屢起藩鎮之亂,人民苦于徭役,不堪言狀。

    後并耕牛,亦為兵士所奪,民生益困。

    《全唐文》卷六五一雲: 況河南府耕牛素少,昨因軍過宰殺,及充遞車,已無大半。

    今若更發四千餘車,約計用牛一萬二千餘頭,假令估價,并得實錢,百姓悉皆願去,亦須草木盡化為牛,然後可充給頭數。

    今假令府司排遣,十分發得一二,即來歲春農,必當盡廢,百姓坐見流亡&hellip&hellip恐饑荒薦至。

     “亦須草木盡化為牛,然後可充給頭數”,可見當時需索之多,農民耕牛,早已被奪,試問何以為生,恐不僅“流亡”而已也。

    且當時之兵,節制不嚴,旌旗所過,劫掠時生。

    《韓昌黎集》卷一九《與鄂州柳中丞書》雲: 天下之兵,乘機逐利,四出侵暴,屠焚縣邑,賊殺不辜,環其地數千裡,莫不被其毒,洛、汝、襄、荊、許、穎、淮、江,為之騷然。

     似此狀況,繼續演變,又恐不獨“騷然”而已也。

    唐代建都于長安,用兵西北時,所用軍饷,皆由東南運去。

    自運河而黃河,舟楫之勞,多役民為之。

    《新唐書》卷五三《食貨志》(三)雲: 顯慶元年,苑西監褚朗議鑿三門山為梁,可通陸運,乃發卒六千鑿之,功不成。

    其後,将作大匠楊務廉又鑿為棧,以挽漕舟。

    挽夫系二鈲于胸,而繩多絕,挽夫辄墜死,則以逃亡報,因系其父母妻子,人以為苦。

     挽夫遭難,反“以逃亡報”,且複“系其父母妻子”,以治之罪。

    人民何辜,遭此荼苦!人民挽舟,本忍痛為之,然有司反别開花樣,以取樂焉,同書同卷雲: 先時民間唱俚歌曰:“得體纥那邪”,其後得寶符于桃林。

    于是陝縣尉崔成甫更《得體歌》為《得寶弘農野》,堅命舟人,為吳、楚服,大笠、廣袖、芒屩以歌之。

    成甫又廣之為歌辭十阕,自衣阙後綠衣、錦半臂、紅抹額,立第一船,為号頭以唱,集兩縣婦女百餘人,鮮服靓妝,鳴鼓吹笛以和之。

    衆艘以次辏樓下,天子望見大悅,賜其潭名曰廣運潭。

     此種勞民荒淫,與隋炀帝南幸在運河途次行樂,無以異也。

    漕運以水途遼遠,須時又久,到達之日,及所運之糧米當然有所損耗,然官吏不察,每治挽夫罪。

    同書同卷雲: 刑部侍郎王播代坦,建議米至渭橋五百石亡五十石者死。

    其後判度支皇甫镈議萬斛亡三百斛者償之,千七百斛者流塞下,過者死;盜十斛者流,三十斛者死。

    而覆船敗挽,至者不得十之四五。

    部吏舟人,相挾為奸,榜笞号苦之聲,聞于道路,禁锢連歲,赦下而獄死者,不可勝數。

     王建《王司馬集·水運行》亦雲: 西江運船之紅幟,萬棹千帆繞江水。

    去年六月無稻苗,已說水鄉人饑死。

    縣官部船日算程,暴風惡雨亦不停。

    在生有樂當有苦,三年作官一年行。

    壞舟畏鼠複畏漏,恐向太倉折升鬥。

    辛勤耕種非毒藥,看着不入農夫口。

    用盡百金不為費,但得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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