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張蔭麟論秦、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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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圍壽春,又誘降楚舒城守将,使以舒屠六。
十二月,項羽至垓下(今安徽靈璧縣東南),兵少食盡,漢軍圍之數重。
項羽率八百餘騎潰圍而出,所當辟易:到了長江西岸的烏江(今安徽和縣東北烏江浦)隻剩下二十六騎。
烏江渡口單擺着一隻小船。
烏江亭長請他立即下渡。
說道:“江東雖小,也有幾千裡地,幾十萬人;現在隻有這一隻船,漢兵即使追來,也無法飛渡。
”項羽說:“我當初領江東子弟八千,渡江西去,如今無一人歸還,即使江東父老憐恤我,奉我為王,我也有何面目再見他們?他們即使不說話,難道我不問心有愧?”于是把所乘的骓馬賞給了亭長,令他先走。
自與從人步行,持短兵接戰。
他連接殺了幾百人,身上受了十幾傷,然後拔劍自刎。
五年正月,漢王立韓信為楚王,領淮北,都下邳;立彭越為梁王,領魏地,都定陶。
随後,諸侯向漢王上了一封獻進書如下: 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項羽所立,旋廢之),趙王張敖(漢立張耳為趙王,先是已死,其子敖嗣),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時秦為無道,天下誅之,大王先得秦王,定關中,于天下功最多。
存亡定危,救敗繼絕,以安萬民,功盛德厚,又加惠于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
地分已定,而位号比拟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于後世不宣。
昧死再拜上皇帝尊号。
劉季經過一番遜讓之後,于二月即皇帝位于定陶附近的汜水之北。
是月封吳芮為長沙王,領長沙、象郡、桂林、南海四郡;又封故粵王無諸(秦所廢,後從諸侯伐秦)為閩粵王,領閩中地。
初定都洛陽,五月遷都于長安。
劉季做了七年皇帝(前202&mdash前195)而死,廟号太祖高皇帝(《廣陽雜記》卷二:“考得高祖起沛年四十八,崩時年六十三。
”不知何據)。
純郡縣制的重建 劉邦即帝位之初,除封了七個異姓的“諸侯王”外,又陸續封了一百三十多個功臣為“列侯”,漢朝的封君,主要的就是這諸侯王和列侯兩級。
在漢初,這兩級的差異是很大的。
第一,王國的境土“多者百餘城,少者乃三四十縣”;這七個王國合起來就占了“天下”的一大半。
但侯國卻很少有大過一縣的。
劉邦序次功臣,以蕭何為首,而蕭何初受封為酂侯時,隻食邑八千戶;後來劉邦想起從前徭役鹹陽時,蕭何多送了二百錢的赆,又加封給他二千戶;後來蕭何做到相國,又加封五千戶;合共才一萬五千戶。
終漢之世,也絕少有超過四萬戶的列侯。
第二,諸侯王除享受本國的租稅和徭役外,又握着本國政權的大部分。
王國的官制是和中央一樣的。
漢代的官制大抵抄襲秦朝。
中央有丞相,王國也有之;中央有禦史大夫,王國也有之;中央有太尉,王國則有中尉。
王國的官吏,除丞相外,皆由諸侯王任免。
但列侯在本“國”,隻享受額定若幹戶的租稅和徭役(譬如某列侯食五千戶,而該國的民戶超過此數,則餘戶的租稅仍歸中央),并沒有統治權。
他們有的住長安,有的在别處做官,多不在本國。
侯國的“相”實際是中央所派地方官,和非封區裡的縣令或縣長相等(漢制萬戶以上的縣置令,萬戶以下的縣置長)。
他替列侯征收租稅,卻不臣屬于列侯。
在封君當中,朝廷所須防備的隻有諸侯王,列侯在政治上是無足輕重的。
最初,諸侯王都是異姓的。
異姓諸侯王的存在,并非劉邦所甘願。
不過他們在新朝成立之前都早已據地為王。
假如劉邦滅項之後,不肯承認他們既得的地位,他們在自危之下,聯合起來,和劉邦對抗,劉邦能否做得成皇帝,還未可知。
所以當劉邦向群臣詢問自己所以成功的原因,就有人答道: 陛下慢而侮人,項羽仁而愛人。
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與天下同利也。
項羽妒賢嫉能,有功者害之,賢者疑之,戰勝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
不過劉邦在未做皇帝之前,固能“與天下同利”;做了皇帝之後,就不然了。
他在帝位未坐穩之前,不能把殘餘的割據勢力一網打盡;在帝位既坐穩之後,卻可以把他們各個擊破。
他最初所封諸王,除了僅有衆二萬五千戶的長沙王外,後來都被他解決了。
假如劉邦有意重振前朝的純郡縣制度,他很可以把異姓諸侯王的國土陸續收歸中央。
此時純郡縣制度恢複的主要障礙似乎隻是心理的。
秦行純郡縣制十五年而亡,周行“封建”享祀八百,這個當頭的曆史教訓,使得劉邦和他的謀臣認“封建”制為天經地義。
異姓的“諸侯王”逐漸為劉邦的兄弟子侄所替代,到後來,他立誓:“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
”不過漢初的“封建”制和周代的“封建”制,名目雖同,實則大異。
在周代,邦畿和藩國都包涵着無數政長而兼地主的小封君;但在漢初,邦畿和藩國已郡縣化了。
而且後來朝廷對藩國的控制也嚴得多:藩國的兵符掌在朝廷所派的丞相手,諸王侯非得他的同意不能發兵。
在高帝看來,清一色的劉家天下比之宗室和異姓雜封的周朝,應當穩固得多了。
但事實卻不然。
他死後不到二十年,中央對諸侯王國的駕馭,已成為問題。
文帝初即位的六年間,濟北王和淮南王先後叛變,雖然他們旋即被滅,但擁有五十餘城的吳王濞又露出不臣的形迹。
他收容中央和别國的逃犯,用為爪牙;又倚恃自己镕山為錢、煮海為鹽的富力,把國内的賦稅免掉,以收買人心。
适值吳太子入朝,和皇太子(即後日的景帝)賭博,争吵起來,給皇太子當場用博局格殺了。
從此吳王濞稱病不朝,一面加緊地“積金錢,修兵革,聚谷食”。
文帝六年,聰明蓋世的洛陽少年賈誼(時為梁王太傅)上了有名的《治安策》,認為時事有“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一(今本作可為流涕者二,據夏炘《賈誼政事疏考補》改),可為長太息者六。
”其“可為痛哭者一”便是諸侯王的強大難制。
他比喻道:“天下之勢,方病大瘇,一胫之大幾如腰,一指之大幾如股。
”他開的醫方是“衆建諸侯而少其力”,那就是說,分諸侯王的土地,以封他們的兄弟或子孫,這一來諸侯王的數目增多,勢力卻減少。
後來文帝分齊國為六,淮南國為三,就是這政策一部分的實現。
齊和淮南被分之前,颍川人晁錯提出了一個更強硬的辦法,就是把諸侯王土地的大部分削歸中央。
這個提議,寬仁的文帝沒有理會,但他的兒子景帝繼位後,便立即采用了。
臨到削及吳國,吳王濞便勾結膠東、膠西、濟南、菑川(四國皆從齊分出)、楚、趙等,和吳共七國,舉兵作反。
這一反卻是漢朝政制的大轉機。
中央軍在三個月内把亂事平定。
景帝乘着戰勝的餘威,把藩國一切官吏的任免權收歸朝廷,同時把藩國的官吏大加裁減,把它的丞相改名為相。
經過這次的改革後,諸侯王名雖封君,實為食祿的閑員;藩國雖名封區,實則中央直轄的郡縣了。
往後二千餘年中,所行的“封建制”多是如此。
景帝死,武帝繼位,更雙管齊下地去強幹弱枝。
他把賈誼的分化政策,極力推行。
從此諸侯王剩餘的經濟特權也大大減縮,他們的食邑最多不過十餘城,下至蕞爾的侯國,武帝也不肯放過,每借微罪把它們廢掉。
漢制,皇帝以八月在宗廟舉行大祭,叫作“飲酎”,屆時王侯要獻金助祭,叫作“酎金”。
武帝一朝,列侯因為酎金成色惡劣或斤兩不夠而失去爵位的,就有一百多人。
景、武之際是漢代統治權集中到極的時期,也是國家的富力發展到極的時期。
秦代十五年間空前的工役和遠征已弄到民窮财盡。
接着八年的苦戰(光算楚漢之争,就有“大戰七十,小戰四十”),好比在羸瘵的身上更加剜戕。
這還不夠。
高帝還定三秦的次年,關中鬧了一場大饑荒,人民相食,死去大半。
及至天下平定,回顧從前的名都大邑,多已半付蒿萊。
它們的戶口往往什去七八。
高帝即位後二年,行過曲逆,登城眺望,極贊這縣的壯偉,以為在所曆的都邑中,隻有洛陽可與相比,但一問戶數,則秦時本有三萬,亂後隻餘五千。
這時不獨一般人民無蓄積可言,連将相有的也得坐牛車,皇帝也無力置備純一色的驷馬。
好在此後六七十年間,國家大部分享着不斷的和平,而當權的又大都是“黃老”的信徒,守着省事息民的政策。
經這長期的培養,社會又從蘇複而趨于繁榮。
當武帝即位的初年,據同時史家司馬遷的觀察,“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
都鄙廪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财。
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計算)。
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至腐敗不可食。
衆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馬聚〕成群”。
政權集中,内患完全消滅;民力綽裕,财政又不成問題,這正是大有為之時。
恰好武帝是個大有為之主。
武帝的新經濟政策 武帝的開拓事業,論範圍,論時間,都比秦始皇的加倍;費用自然也加倍。
軍需和邊事有關的種種工程費,募民實邊費(徙民衣食仰給縣官數年,政府假與産業),犒賞和給養降胡費,使節所攜和來朝蠻夷所受的遺賂&mdash&mdash這些不用說了。
光是在元朔五、六年(前124&mdash前123)間對匈奴的兩次勝利,“斬捕首虜”的酬賞就用去黃金二十餘萬斤。
武帝又厲行水利的建設,先後在關中鑿渠六系:其中重要的是從長安引渭水傍南山下至黃河,長三百餘裡的運渠;為鄭國渠支派的“六輔渠”和連接泾渭長二百餘裡的白公渠。
又嘗鑿渠通褒水和斜水,長五百餘裡,以聯絡關中和漢中;可惜渠成而水多湍石,不能供漕運之用。
這些和其他不可勝述的水利工程,又是财政上一大例外的支出。
加以武帝笃信幽冥,有神必祭,大禮盛典,幾無虛歲。
又學始皇,喜出外巡行,卻比始皇使用更豪爽。
元封元年第一次出巡,并登封泰山,所過賞賜,就用去帛百餘萬匹,錢以“巨萬”計。
可是武帝時代的人民,除商賈外,并不曾感覺賦稅負擔的重增。
這真仿佛是一件奇迹。
漢朝的賦稅是例外地輕的,在武帝以前隻有四項。
一是田租:自景帝以後确定為三十稅一。
二是算賦和口賦:每人從十五歲至五十六歲年納百二十錢,商人與奴婢加倍,這叫作算賦;每人從三歲至十四歲的,年納二十錢,這叫作口賦。
三是郡國收來貢給皇帝的獻費:每人年納六十三錢。
四是市租:專為工商人而設的。
這些賦稅當中,隻有口賦武帝加增了三錢,其餘的他不曾加增過分文。
此外他隻添了兩種新稅,一是舟車稅:民有的轺(小車)車納一算(百二十錢),商人加倍;船五丈以上一算。
二是工商的貨物稅:商家的貨品,抽價值的百分之六(缗錢二千而一算),工業的出品減半,這叫作“算缗錢”(貨物的價值聽納稅者自己報告,報不實或匿不報的,罰戍邊一年,财産沒收,告發的賞給沒收财産的一半,這叫作“告缗”)。
無論當時悭吝的商人怎樣叫苦連天(據說當時中産以上的商人大抵因“告缗”破家),這兩種新稅總不能算什麼“橫征暴斂”。
那麼武帝開邊的巨費大部分從何而出呢?除了增稅,除了鬻爵(民買爵可以免役除罪,武帝前已然。
武帝更設“武功爵”,買至五級的可以補官),除了募民入财為“郎”,入奴婢免役,除了沒收違犯新稅法的商人的财産(據說政府因“告缗”所得,财産以億計,奴婢以萬計;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多頃,宅亦如之)外,武帝的生财大道有二:新貨币政策的施行和國營工商業的創立。
(1)武帝最初的貨币政策,是發行成本低而定價高的新币。
以白鹿皮方尺,邊加繪繡,為皮币,當四十萬錢,限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須用作禮物。
又創鑄銀錫合金的貨币大小凡三種:龍文,圖形,重八兩三的當三千;馬文,方形的當五百;龜文,橢圓形的當三百。
又把錢改輕,令縣官镕銷“半兩錢”,更鑄“三铢錢”;後因三铢錢輕小易假,令更鑄“五铢錢”。
又由中央發行一種“赤仄錢”(赤銅做邊的),以一當五,限賦稅非赤仄錢不收。
但銀币和赤仄錢,因為抵折太甚,終于廢棄。
而其他的錢币,因為盜鑄者衆,量增價賤。
于是武帝實行币制的徹底改革。
一方面集中貨币發行權,禁各地方政府鑄錢;一方面統一法币,由中央另鑄新錢,把從前各地方所造質量參差的舊錢收回镕銷。
因為新錢的質量均高,小規模的盜鑄無利可圖,盜鑄之風亦息。
漢朝的币制到這時才達到健全的地步。
集中貨币發行權和統一法币的主張是賈誼首先提出的。
(2)武帝一朝所創的國家企業可分為兩類:一、國營專利的實業;二、國營非專利的商業。
國營專利的實業,包括鹽鐵和酒。
酒的專利辦法是由政府開店制造出售,這叫作“榷酤”。
鹽的專利辦法是由“鹽官”備“牢盆”等類煮鹽器具,給鹽商使用,而抽很重的稅,同時嚴禁民間私造煮鹽器具。
鐵的專利辦法是由政府在各地設“鐵官”主辦鐵礦的采冶及鐵器的鑄造和售賣。
鹽鐵官多用舊日的鹽鐵大賈充當。
國營非專利的商業有兩種:其一是行于各地方的。
以前郡國每年對皇帝各要貢獻若幹土産。
這些貢品有的因為道路遙遠,還不夠抵償運費,有的半途壞損了。
有人給武帝出了一條妙計:讓這些貢品不要直運京師,就拿來做貨本,設官經理,運去行市最高的地方賣了,得錢歸公。
這叫作“均輸”。
其二是行于京師的。
武帝在長安設了一所可以叫作“國立貿易局”,網羅天下貨物,“賤則買,貴則賣”。
這叫作“平準”。
當時許多商人之被這貿易局打倒是可想見的。
均輸、平準和鹽鐵專利終西漢之世不變。
唯榷酤罷于武帝死後六年(公元前81年)。
是年郡國所舉的“賢良文學”議并罷鹽鐵專賣。
主持這些國營實業的桑弘羊和他們作了一次大辯論。
這辯論的記錄便是現存的《鹽鐵論》。
武帝開拓事業的四時期 武帝一朝對待外族的經過,可分為四期。
(一)第一期包括他初即位的六年(前141&mdash前136),這是承襲文、景以來保境安民政策的時期。
武帝即位,才十六歲,太皇太後窦氏掌握着朝政。
這位老太太是一個堅決的“黃老”信徒。
有她和一班持重老臣的掣肘,武帝隻得把勃勃的雄心暫時按捺下去。
當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閩越圍攻東瓯(今浙江東南部),武帝就對嚴助說:“太尉不足與計,吾新即位,不欲出虎符發兵郡國。
”結果,派嚴助持“節”去向會稽太守請兵,“節”并不是發兵的正式徽識,嚴助幾乎碰了釘子。
在這一期裡,漢對匈奴不但繼續和親,而且饋贈格外豐富,關市的貿易也格外起勁;可是武帝報仇雪恥的計劃早已決定了。
他派張骞去通使西域就在即位的初二年間。
(二)第二期從建元六年窦太後之死至元狩四年大将軍霍去病之兵臨瀚海,凡十六年(前135&mdash前119),這是專力排擊匈奴的時期。
窦氏之死,給漢朝曆史劃一新階段。
她所鎮抑着的幾支曆史暗流,等她死後,便一齊迸湧,構成卷括時代的新潮。
自她死後,在學術界裡,黃老退位,儒家的正統确立;政府從率舊無為變而發奮興作,從對人民消極放任變而為積極幹涉。
這些暫且按下不表。
現在要注意的是漢廷的對外政策從軟弱變而為強硬。
她死後的次年,武帝便派重兵去屯北邊;是年考試公卿薦舉“賢良”,所發的問題之一,便是“周之成、康&hellip&hellip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hellip&hellip氐、羌徕服。
&hellip&hellip嗚呼,何施而臻此欤?”次年,便向匈奴尋釁,使人詐降誘單于入塞,同時在馬邑伏兵三十萬騎,要把單于和他的主力一舉聚殲。
這陰謀沒有成功,但一場狠鬥從此開始。
晁錯的估量是不錯的。
隻要漢廷把決心立定,把力量集中,匈奴絕不是中國的敵手。
計在這一期内,漢兵凡九次出塞撻伐匈奴,前後斬虜總在十五萬人以上,隻最後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的一次,也是最猛烈的一次,就斬虜了八九萬人。
先是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匈奴左地的昆邪王慘敗于霍去病将軍之手,單于大怒,要加誅戮,他便投降漢朝,帶領去的軍士号稱十萬,實數也有四萬多。
光在人口方面,匈奴在這一期内,已受了緻命的打擊(匈奴比不得中國,中國便遭受同數目的耗折也不算一回事。
計漢初匈奴有控弦之士三十萬,後來縱有增加,在此期内壯丁的耗折總在全數一半以上)。
在土地方面,匈奴在這一期内所受的損失也同樣的大。
秦末再度淪陷于匈奴的河套一帶(當時稱為“河南”)給将軍衛青恢複了。
武帝用《詩經》中贊美周宣王征伐狁“出車彭彭,城彼朔方”的典故,把新得的河套地置為朔方郡;以厚酬召募人民十萬,移去充實它;又擴大前時蒙恬所築憑黃河為天險的邊塞。
從此畿輔才不受匈奴的威吓。
後昆邪王降漢,又獻上今甘肅西北的“走廊地帶”(中包括月氏舊地,為匈奴國中最肥美的一片地),武帝把這片地設為武威、酒泉兩郡(後來又從中分出張
十二月,項羽至垓下(今安徽靈璧縣東南),兵少食盡,漢軍圍之數重。
項羽率八百餘騎潰圍而出,所當辟易:到了長江西岸的烏江(今安徽和縣東北烏江浦)隻剩下二十六騎。
烏江渡口單擺着一隻小船。
烏江亭長請他立即下渡。
說道:“江東雖小,也有幾千裡地,幾十萬人;現在隻有這一隻船,漢兵即使追來,也無法飛渡。
”項羽說:“我當初領江東子弟八千,渡江西去,如今無一人歸還,即使江東父老憐恤我,奉我為王,我也有何面目再見他們?他們即使不說話,難道我不問心有愧?”于是把所乘的骓馬賞給了亭長,令他先走。
自與從人步行,持短兵接戰。
他連接殺了幾百人,身上受了十幾傷,然後拔劍自刎。
五年正月,漢王立韓信為楚王,領淮北,都下邳;立彭越為梁王,領魏地,都定陶。
随後,諸侯向漢王上了一封獻進書如下: 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項羽所立,旋廢之),趙王張敖(漢立張耳為趙王,先是已死,其子敖嗣),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時秦為無道,天下誅之,大王先得秦王,定關中,于天下功最多。
存亡定危,救敗繼絕,以安萬民,功盛德厚,又加惠于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
地分已定,而位号比拟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于後世不宣。
昧死再拜上皇帝尊号。
劉季經過一番遜讓之後,于二月即皇帝位于定陶附近的汜水之北。
是月封吳芮為長沙王,領長沙、象郡、桂林、南海四郡;又封故粵王無諸(秦所廢,後從諸侯伐秦)為閩粵王,領閩中地。
初定都洛陽,五月遷都于長安。
劉季做了七年皇帝(前202&mdash前195)而死,廟号太祖高皇帝(《廣陽雜記》卷二:“考得高祖起沛年四十八,崩時年六十三。
”不知何據)。
純郡縣制的重建 劉邦即帝位之初,除封了七個異姓的“諸侯王”外,又陸續封了一百三十多個功臣為“列侯”,漢朝的封君,主要的就是這諸侯王和列侯兩級。
在漢初,這兩級的差異是很大的。
第一,王國的境土“多者百餘城,少者乃三四十縣”;這七個王國合起來就占了“天下”的一大半。
但侯國卻很少有大過一縣的。
劉邦序次功臣,以蕭何為首,而蕭何初受封為酂侯時,隻食邑八千戶;後來劉邦想起從前徭役鹹陽時,蕭何多送了二百錢的赆,又加封給他二千戶;後來蕭何做到相國,又加封五千戶;合共才一萬五千戶。
終漢之世,也絕少有超過四萬戶的列侯。
第二,諸侯王除享受本國的租稅和徭役外,又握着本國政權的大部分。
王國的官制是和中央一樣的。
漢代的官制大抵抄襲秦朝。
中央有丞相,王國也有之;中央有禦史大夫,王國也有之;中央有太尉,王國則有中尉。
王國的官吏,除丞相外,皆由諸侯王任免。
但列侯在本“國”,隻享受額定若幹戶的租稅和徭役(譬如某列侯食五千戶,而該國的民戶超過此數,則餘戶的租稅仍歸中央),并沒有統治權。
他們有的住長安,有的在别處做官,多不在本國。
侯國的“相”實際是中央所派地方官,和非封區裡的縣令或縣長相等(漢制萬戶以上的縣置令,萬戶以下的縣置長)。
他替列侯征收租稅,卻不臣屬于列侯。
在封君當中,朝廷所須防備的隻有諸侯王,列侯在政治上是無足輕重的。
最初,諸侯王都是異姓的。
異姓諸侯王的存在,并非劉邦所甘願。
不過他們在新朝成立之前都早已據地為王。
假如劉邦滅項之後,不肯承認他們既得的地位,他們在自危之下,聯合起來,和劉邦對抗,劉邦能否做得成皇帝,還未可知。
所以當劉邦向群臣詢問自己所以成功的原因,就有人答道: 陛下慢而侮人,項羽仁而愛人。
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與天下同利也。
項羽妒賢嫉能,有功者害之,賢者疑之,戰勝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
不過劉邦在未做皇帝之前,固能“與天下同利”;做了皇帝之後,就不然了。
他在帝位未坐穩之前,不能把殘餘的割據勢力一網打盡;在帝位既坐穩之後,卻可以把他們各個擊破。
他最初所封諸王,除了僅有衆二萬五千戶的長沙王外,後來都被他解決了。
假如劉邦有意重振前朝的純郡縣制度,他很可以把異姓諸侯王的國土陸續收歸中央。
此時純郡縣制度恢複的主要障礙似乎隻是心理的。
秦行純郡縣制十五年而亡,周行“封建”享祀八百,這個當頭的曆史教訓,使得劉邦和他的謀臣認“封建”制為天經地義。
異姓的“諸侯王”逐漸為劉邦的兄弟子侄所替代,到後來,他立誓:“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
”不過漢初的“封建”制和周代的“封建”制,名目雖同,實則大異。
在周代,邦畿和藩國都包涵着無數政長而兼地主的小封君;但在漢初,邦畿和藩國已郡縣化了。
而且後來朝廷對藩國的控制也嚴得多:藩國的兵符掌在朝廷所派的丞相手,諸王侯非得他的同意不能發兵。
在高帝看來,清一色的劉家天下比之宗室和異姓雜封的周朝,應當穩固得多了。
但事實卻不然。
他死後不到二十年,中央對諸侯王國的駕馭,已成為問題。
文帝初即位的六年間,濟北王和淮南王先後叛變,雖然他們旋即被滅,但擁有五十餘城的吳王濞又露出不臣的形迹。
他收容中央和别國的逃犯,用為爪牙;又倚恃自己镕山為錢、煮海為鹽的富力,把國内的賦稅免掉,以收買人心。
适值吳太子入朝,和皇太子(即後日的景帝)賭博,争吵起來,給皇太子當場用博局格殺了。
從此吳王濞稱病不朝,一面加緊地“積金錢,修兵革,聚谷食”。
文帝六年,聰明蓋世的洛陽少年賈誼(時為梁王太傅)上了有名的《治安策》,認為時事有“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一(今本作可為流涕者二,據夏炘《賈誼政事疏考補》改),可為長太息者六。
”其“可為痛哭者一”便是諸侯王的強大難制。
他比喻道:“天下之勢,方病大瘇,一胫之大幾如腰,一指之大幾如股。
”他開的醫方是“衆建諸侯而少其力”,那就是說,分諸侯王的土地,以封他們的兄弟或子孫,這一來諸侯王的數目增多,勢力卻減少。
後來文帝分齊國為六,淮南國為三,就是這政策一部分的實現。
齊和淮南被分之前,颍川人晁錯提出了一個更強硬的辦法,就是把諸侯王土地的大部分削歸中央。
這個提議,寬仁的文帝沒有理會,但他的兒子景帝繼位後,便立即采用了。
臨到削及吳國,吳王濞便勾結膠東、膠西、濟南、菑川(四國皆從齊分出)、楚、趙等,和吳共七國,舉兵作反。
這一反卻是漢朝政制的大轉機。
中央軍在三個月内把亂事平定。
景帝乘着戰勝的餘威,把藩國一切官吏的任免權收歸朝廷,同時把藩國的官吏大加裁減,把它的丞相改名為相。
經過這次的改革後,諸侯王名雖封君,實為食祿的閑員;藩國雖名封區,實則中央直轄的郡縣了。
往後二千餘年中,所行的“封建制”多是如此。
景帝死,武帝繼位,更雙管齊下地去強幹弱枝。
他把賈誼的分化政策,極力推行。
從此諸侯王剩餘的經濟特權也大大減縮,他們的食邑最多不過十餘城,下至蕞爾的侯國,武帝也不肯放過,每借微罪把它們廢掉。
漢制,皇帝以八月在宗廟舉行大祭,叫作“飲酎”,屆時王侯要獻金助祭,叫作“酎金”。
武帝一朝,列侯因為酎金成色惡劣或斤兩不夠而失去爵位的,就有一百多人。
景、武之際是漢代統治權集中到極的時期,也是國家的富力發展到極的時期。
秦代十五年間空前的工役和遠征已弄到民窮财盡。
接着八年的苦戰(光算楚漢之争,就有“大戰七十,小戰四十”),好比在羸瘵的身上更加剜戕。
這還不夠。
高帝還定三秦的次年,關中鬧了一場大饑荒,人民相食,死去大半。
及至天下平定,回顧從前的名都大邑,多已半付蒿萊。
它們的戶口往往什去七八。
高帝即位後二年,行過曲逆,登城眺望,極贊這縣的壯偉,以為在所曆的都邑中,隻有洛陽可與相比,但一問戶數,則秦時本有三萬,亂後隻餘五千。
這時不獨一般人民無蓄積可言,連将相有的也得坐牛車,皇帝也無力置備純一色的驷馬。
好在此後六七十年間,國家大部分享着不斷的和平,而當權的又大都是“黃老”的信徒,守着省事息民的政策。
經這長期的培養,社會又從蘇複而趨于繁榮。
當武帝即位的初年,據同時史家司馬遷的觀察,“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
都鄙廪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财。
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計算)。
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至腐敗不可食。
衆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馬聚〕成群”。
政權集中,内患完全消滅;民力綽裕,财政又不成問題,這正是大有為之時。
恰好武帝是個大有為之主。
武帝的新經濟政策 武帝的開拓事業,論範圍,論時間,都比秦始皇的加倍;費用自然也加倍。
軍需和邊事有關的種種工程費,募民實邊費(徙民衣食仰給縣官數年,政府假與産業),犒賞和給養降胡費,使節所攜和來朝蠻夷所受的遺賂&mdash&mdash這些不用說了。
光是在元朔五、六年(前124&mdash前123)間對匈奴的兩次勝利,“斬捕首虜”的酬賞就用去黃金二十餘萬斤。
武帝又厲行水利的建設,先後在關中鑿渠六系:其中重要的是從長安引渭水傍南山下至黃河,長三百餘裡的運渠;為鄭國渠支派的“六輔渠”和連接泾渭長二百餘裡的白公渠。
又嘗鑿渠通褒水和斜水,長五百餘裡,以聯絡關中和漢中;可惜渠成而水多湍石,不能供漕運之用。
這些和其他不可勝述的水利工程,又是财政上一大例外的支出。
加以武帝笃信幽冥,有神必祭,大禮盛典,幾無虛歲。
又學始皇,喜出外巡行,卻比始皇使用更豪爽。
元封元年第一次出巡,并登封泰山,所過賞賜,就用去帛百餘萬匹,錢以“巨萬”計。
可是武帝時代的人民,除商賈外,并不曾感覺賦稅負擔的重增。
這真仿佛是一件奇迹。
漢朝的賦稅是例外地輕的,在武帝以前隻有四項。
一是田租:自景帝以後确定為三十稅一。
二是算賦和口賦:每人從十五歲至五十六歲年納百二十錢,商人與奴婢加倍,這叫作算賦;每人從三歲至十四歲的,年納二十錢,這叫作口賦。
三是郡國收來貢給皇帝的獻費:每人年納六十三錢。
四是市租:專為工商人而設的。
這些賦稅當中,隻有口賦武帝加增了三錢,其餘的他不曾加增過分文。
此外他隻添了兩種新稅,一是舟車稅:民有的轺(小車)車納一算(百二十錢),商人加倍;船五丈以上一算。
二是工商的貨物稅:商家的貨品,抽價值的百分之六(缗錢二千而一算),工業的出品減半,這叫作“算缗錢”(貨物的價值聽納稅者自己報告,報不實或匿不報的,罰戍邊一年,财産沒收,告發的賞給沒收财産的一半,這叫作“告缗”)。
無論當時悭吝的商人怎樣叫苦連天(據說當時中産以上的商人大抵因“告缗”破家),這兩種新稅總不能算什麼“橫征暴斂”。
那麼武帝開邊的巨費大部分從何而出呢?除了增稅,除了鬻爵(民買爵可以免役除罪,武帝前已然。
武帝更設“武功爵”,買至五級的可以補官),除了募民入财為“郎”,入奴婢免役,除了沒收違犯新稅法的商人的财産(據說政府因“告缗”所得,财産以億計,奴婢以萬計;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多頃,宅亦如之)外,武帝的生财大道有二:新貨币政策的施行和國營工商業的創立。
(1)武帝最初的貨币政策,是發行成本低而定價高的新币。
以白鹿皮方尺,邊加繪繡,為皮币,當四十萬錢,限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須用作禮物。
又創鑄銀錫合金的貨币大小凡三種:龍文,圖形,重八兩三的當三千;馬文,方形的當五百;龜文,橢圓形的當三百。
又把錢改輕,令縣官镕銷“半兩錢”,更鑄“三铢錢”;後因三铢錢輕小易假,令更鑄“五铢錢”。
又由中央發行一種“赤仄錢”(赤銅做邊的),以一當五,限賦稅非赤仄錢不收。
但銀币和赤仄錢,因為抵折太甚,終于廢棄。
而其他的錢币,因為盜鑄者衆,量增價賤。
于是武帝實行币制的徹底改革。
一方面集中貨币發行權,禁各地方政府鑄錢;一方面統一法币,由中央另鑄新錢,把從前各地方所造質量參差的舊錢收回镕銷。
因為新錢的質量均高,小規模的盜鑄無利可圖,盜鑄之風亦息。
漢朝的币制到這時才達到健全的地步。
集中貨币發行權和統一法币的主張是賈誼首先提出的。
(2)武帝一朝所創的國家企業可分為兩類:一、國營專利的實業;二、國營非專利的商業。
國營專利的實業,包括鹽鐵和酒。
酒的專利辦法是由政府開店制造出售,這叫作“榷酤”。
鹽的專利辦法是由“鹽官”備“牢盆”等類煮鹽器具,給鹽商使用,而抽很重的稅,同時嚴禁民間私造煮鹽器具。
鐵的專利辦法是由政府在各地設“鐵官”主辦鐵礦的采冶及鐵器的鑄造和售賣。
鹽鐵官多用舊日的鹽鐵大賈充當。
國營非專利的商業有兩種:其一是行于各地方的。
以前郡國每年對皇帝各要貢獻若幹土産。
這些貢品有的因為道路遙遠,還不夠抵償運費,有的半途壞損了。
有人給武帝出了一條妙計:讓這些貢品不要直運京師,就拿來做貨本,設官經理,運去行市最高的地方賣了,得錢歸公。
這叫作“均輸”。
其二是行于京師的。
武帝在長安設了一所可以叫作“國立貿易局”,網羅天下貨物,“賤則買,貴則賣”。
這叫作“平準”。
當時許多商人之被這貿易局打倒是可想見的。
均輸、平準和鹽鐵專利終西漢之世不變。
唯榷酤罷于武帝死後六年(公元前81年)。
是年郡國所舉的“賢良文學”議并罷鹽鐵專賣。
主持這些國營實業的桑弘羊和他們作了一次大辯論。
這辯論的記錄便是現存的《鹽鐵論》。
武帝開拓事業的四時期 武帝一朝對待外族的經過,可分為四期。
(一)第一期包括他初即位的六年(前141&mdash前136),這是承襲文、景以來保境安民政策的時期。
武帝即位,才十六歲,太皇太後窦氏掌握着朝政。
這位老太太是一個堅決的“黃老”信徒。
有她和一班持重老臣的掣肘,武帝隻得把勃勃的雄心暫時按捺下去。
當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閩越圍攻東瓯(今浙江東南部),武帝就對嚴助說:“太尉不足與計,吾新即位,不欲出虎符發兵郡國。
”結果,派嚴助持“節”去向會稽太守請兵,“節”并不是發兵的正式徽識,嚴助幾乎碰了釘子。
在這一期裡,漢對匈奴不但繼續和親,而且饋贈格外豐富,關市的貿易也格外起勁;可是武帝報仇雪恥的計劃早已決定了。
他派張骞去通使西域就在即位的初二年間。
(二)第二期從建元六年窦太後之死至元狩四年大将軍霍去病之兵臨瀚海,凡十六年(前135&mdash前119),這是專力排擊匈奴的時期。
窦氏之死,給漢朝曆史劃一新階段。
她所鎮抑着的幾支曆史暗流,等她死後,便一齊迸湧,構成卷括時代的新潮。
自她死後,在學術界裡,黃老退位,儒家的正統确立;政府從率舊無為變而發奮興作,從對人民消極放任變而為積極幹涉。
這些暫且按下不表。
現在要注意的是漢廷的對外政策從軟弱變而為強硬。
她死後的次年,武帝便派重兵去屯北邊;是年考試公卿薦舉“賢良”,所發的問題之一,便是“周之成、康&hellip&hellip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hellip&hellip氐、羌徕服。
&hellip&hellip嗚呼,何施而臻此欤?”次年,便向匈奴尋釁,使人詐降誘單于入塞,同時在馬邑伏兵三十萬騎,要把單于和他的主力一舉聚殲。
這陰謀沒有成功,但一場狠鬥從此開始。
晁錯的估量是不錯的。
隻要漢廷把決心立定,把力量集中,匈奴絕不是中國的敵手。
計在這一期内,漢兵凡九次出塞撻伐匈奴,前後斬虜總在十五萬人以上,隻最後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的一次,也是最猛烈的一次,就斬虜了八九萬人。
先是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匈奴左地的昆邪王慘敗于霍去病将軍之手,單于大怒,要加誅戮,他便投降漢朝,帶領去的軍士号稱十萬,實數也有四萬多。
光在人口方面,匈奴在這一期内,已受了緻命的打擊(匈奴比不得中國,中國便遭受同數目的耗折也不算一回事。
計漢初匈奴有控弦之士三十萬,後來縱有增加,在此期内壯丁的耗折總在全數一半以上)。
在土地方面,匈奴在這一期内所受的損失也同樣的大。
秦末再度淪陷于匈奴的河套一帶(當時稱為“河南”)給将軍衛青恢複了。
武帝用《詩經》中贊美周宣王征伐狁“出車彭彭,城彼朔方”的典故,把新得的河套地置為朔方郡;以厚酬召募人民十萬,移去充實它;又擴大前時蒙恬所築憑黃河為天險的邊塞。
從此畿輔才不受匈奴的威吓。
後昆邪王降漢,又獻上今甘肅西北的“走廊地帶”(中包括月氏舊地,為匈奴國中最肥美的一片地),武帝把這片地設為武威、酒泉兩郡(後來又從中分出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