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張蔭麟論夏、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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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卿的地位卻照例不是世襲的,雖然也有累代為卿的巨室。

    大夫的家族各有特殊的氏。

    有以開宗大夫的官職為氏的;有以封地的首邑為氏的;若開宗大夫為國君之子,則第三世以下用開宗大夫的别字為氏。

    下文為叙述的便利,稱大夫的世襲的家業為“氏室”,以别于諸侯的“公室”和周王的“王室”(周制:列國的卿,有一兩位要由王朝任命,但此制實施之時間空間範圍不詳)。

     周王和大小的封君(包括諸侯)構成這封建社會的最上層,其次的一層是他們所祿養的官吏和武士,又其次的一層是以農民為主體的庶人,最下的一層是貴家所豢養的奴隸。

     奴隸 關于奴隸階級的情形現在所知甚少。

    譬如在全國或某一地域奴隸和其他人口的比例是怎樣呢?天子、諸侯或大夫所直接役屬的奴隸各有多少呢?我們都不得而知。

    幸而當時周王和列國君主賞賜奴隸的數目常見于記錄。

    最高的記錄是晉景公(前599&mdash前581)以“狄臣”(狄人做奴隸的)一千家賞給他一個新立戰功的大夫荀林父。

    其次是齊靈公(前581&mdash前554)以奴隸三百五十家賞給他的一個新受封的大夫。

    荀林父在這次受賜之前已做過兩朝的執政,他家中原有的奴隸,至少當可以抵得過這一次的賞賜。

    可見是時一個大國的闊大夫所有的奴隸會在一萬人以上。

     這些奴隸的主要來源是戰争。

    周初克殷和東征的大戰,不用說了,此後諸夏對異族的征讨和諸侯相互的攻伐,每次在戰場内外所獲的俘虜,除了極小數有時被用來“釁鼓”(殺而取血塗鼓,以祓除不祥) 或用作祭祀的犧牲外,大部分是做了勝利者的奴隸。

    殷亡國以後,殷人被俘虜的一定很多,但究有若幹,現在不可确考(《逸周書》所載不可靠)。

    此後俘數之可知者:對外的例如成王二十五年伐鬼方之役俘一萬三千八十一人,又如上說賞給荀林父的“狄臣”一千家就是當時新獲的俘虜的一部分。

    對内的例如前484年吳國、魯國伐齊,俘齊國甲車八百乘,甲士三千人。

    俘虜的利益有時竟成為侵伐的動機。

    諸侯對天子,或小國對大國時常有獻俘的典禮。

    諸夏國互獲的俘虜可以贖回。

    魯國定規贖俘之費由國庫負擔。

    但有被贖的幸運的恐怕隻是顯貴的俘虜,而有時所費不赀。

    例如前607年,宋國向鄭人贖那“睅其目、皤其腹”的華元,用兵車百乘,文馬百驷(但這些禮物還未交到一半他就逃脫回來了)。

    奴隸的另一個來源是罪犯。

    犯罪的庶人和他的家屬被沒入貴家為奴的事雖然不見于記載,但我們知道,貴家因罪戾被廢,或因互争被滅,其妻孥有被系或被俘而用作賞品的,其後裔有“降在皂隸”的。

     奴隸做的是什麼事?第一,自然是在貴人左右服役。

    這一類的奴隸包括“小臣”(即侍役)、婢妾和管宮室、管車駕的仆豎;還有照例用被刖的罪犯充當的“阍人”和用被“宮”的罪犯充當的“寺人”。

    但這些隻占小數。

    大部分的奴隸是被用于生産的工作。

    每一個貴家,自周王的以至大夫的,是一個自足的社會。

    谷米不用說是從采邑裡來的。

    此外全家穿的衣服和用的東西,自家具以至車輿、兵器、樂器、祭器,多半是家中的奴隸制造的。

    這時代用車戰,兵車以馬駕,養馬和管廄又是奴隸的事。

    此外山林川澤是由貴家專利的。

    樵、蘇、漁、牧和煮鹽又是奴隸的事。

    女奴也有分配到外邊做工的:采桑養蠶的叫作蠶妾,做紡織或其他女紅的叫作工妾。

    貴家設有一官專管工人。

    公室的工官普通叫作工正,唯楚國的叫作工尹。

    王室和公室的總工官之下還有分各業的工官:例如以現在所知,周室有所謂“陶正”者,大約是管制造陶器的;魯國有所謂“匠師”者,大約是管木工的。

    有專長的奴隸每被用作禮物。

    例如前589年,魯國向楚國求和,賂以執斫、執針、織纴各百人。

    又例如前562年,鄭國向晉國講和,所賂有美女和工妾共三十人,女樂二隊,每隊八人。

     奴隸可以抵押買賣。

    西周銅器銘刻中有“贖茲五夫用百寽”的話。

    奴隸的生命自然由貴人随意處置。

    例如晉獻公有一回思疑肉裡有毒,先拿給狗試試,狗死了;再拿給小臣試試,這不幸的小臣便與那狗同其命運了。

    又例如獻公的兒子重耳出亡時,他的從臣們在桑下密謀把他騙離齊國,被一個蠶妾偷聽了;她回去告訴重耳的新婚夫人齊姜,齊姜恐怕妨礙公子的“四方之志”,一聲不響地便把那蠶妾殺了。

    在周代盛行的殉葬制度底下,奴隸也是必然的犧牲。

    平常以百計的殉葬者當中,我們不知道有多少是奴隸。

    他們的死太輕微了,史家是不會注意的。

    但也有一件奴隸殉葬的故事因為有趣而被保留。

    晉景公的一個小臣有一朝起來很高興地告訴人,他夜夢背着晉侯登天,午間他果然背着景公但不是登天,而是“如廁”;景公本來病重,他跌落廁坑裡死了,那小臣便恰好被用來殉葬。

     奴隸是以家為單位的,一個奴隸家裡不論男女老幼都是奴隸。

    他們的地位是世襲罔替的;除了遇着例外的解放。

    新俘奴隸被本國贖回也許是常見的事。

    此外奴隸被解放的機會似乎是很少的,曆史上隻保存着兩個例子。

    其一,前655年,晉滅虞,俘了虞大夫百裡奚,後來把他用作秦穆公夫人的“媵臣”(從嫁奴隸)。

    他從秦逃到楚,被楚人捉住。

    他在虞國本來以賢能知名,秦穆公想重用他,怕楚不給,于是以贖“媵臣”為名,出五張黑羊皮的很低代價,竟把他贖回了。

    他因此得到“五羖大夫”的綽号。

    其二,前550年,晉國内亂,叛臣手下的一個大力士督戎,人人聽到他的名字就懼怕。

    公家有一個奴隸叫作斐豹,自薦給執政道,若把他的奴籍燒了,他便殺死督戎,執政答應了他,後來他果然把督戎殺了。

     庶民 我們在上文叙述奴隸的生活時,保留着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奴隸和農業的關系是怎樣?換句話說,大多數農民的地位是怎樣的?關于這一方面,記載很殘缺,現在可得而說的多半是間接的推論。

    我們可以懸想,周朝開國之初,無數戰勝的族長分批地率領子弟來到新殖民地裡,把城邑占據了,田土瓜分了,做他們的侯伯大夫,他們于所占得的田土當中留出一小部分,直接派人去管理,收入完全歸他們自己,這種田便是所謂“公田”;其餘大部分的田土,仍舊給原來的農夫耕種,卻責他們以粟米、布縷和力役的供奉;他們的佃耕權可以傳給子孫卻不能轉讓或出售給别人。

    這種田即所謂“私田”。

    大部分的公田當是由耕私田的農夫兼盡義務去耕種的。

    他們“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

    但也有一部分“公田”是由奴隸去耕種的。

    所以西周的《大克鼎》銘文裡記周王賞田七區,其中有一區注明“以厥臣妾”。

    但由此亦可見奴隸附田的制度在西周已不很普遍了。

    耕私田的農夫皆是所謂“庶人”。

    他們的地位是比奴隸稍為高貴些;但他們的生活殊不見得比奴隸好。

    粟米和布縷的征收固有定額,但不會很輕;什一之稅在東周末年還是可望難即的理想。

    除正稅外遇着貴人家有婚嫁等喜事他們還有特别的供應。

    力役之征更是無限的。

    平常他們農隙的光陰大部分花在貴人的差使上。

    若貴人要起宮室、營台榭、修宗廟或築城郭,随時可以把他們征調到在鞭子底下作苦工。

    遇着貴人要打仗,他們得供應軍需,并且供獻生命。

    遇着兇年饑馑,他們更不如奴隸的有依靠,多半是“老弱轉乎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

     西周傳下來的《七月》一首民歌描寫豳(今陝西邠縣)地農民的生活很詳細。

    根據這詩,可以作一個農民的起居注如下:正月把農器修理。

    二月開始耕種,他的妻子送飯到田裡給他吃,督耕的“田畯”也笑嘻嘻地來了。

    同時他的女兒攜着竹筐到陌上采桑。

    八月他開始收獲,同時他的女兒忙着缫絲,缫好了,染成黑的、黃的,還有紅灑灑的預備織作公子的衣裳。

    十月獲稻,并釀制明春給貴人上壽的酒。

    農夫們把禾稼聚攏好,便到貴人家裡做工,白天去采茅,晚上絞繩。

    是月酬神聚飲烹宰羔羊;大家到貴人堂上獻酒,歡呼萬歲。

    十一月出獵,尋覓狐狸,為着貴人的皮袍。

    十二月農夫們會同受軍事訓練。

    是月把養肥了的豬獻給貴人,又把冰鑿下,藏好,預備明年春夏天貴人需用。

     《七月》這首歌是貴人用作樂章的,自然要合貴人的口味。

    詩中的農夫是怎樣知足安分地過着牛馬生活。

    但農夫和别的庶民也有不安分的時候,假如貴人太過忽略了他們的苦痛。

    第一章裡已經說過,周朝的第十個王,厲王,就因為久積的暴虐,被民衆驅逐出國都,失卻王位。

    和厲王同命運,甚至比他更不幸的封君不斷地見于記載。

    舉例如下:前634年,當晉、楚兩強交争的時候,衛君因為得罪了晉國想轉而親楚。

    但衛國離晉較近,親楚便會時常招惹晉人的讨伐。

    在這種當兒,首先遭殃的便是人民。

    他們即使幸而免于戰死,免于被俘,他們回到家中,會發現禾稼被敵人割了,樹木被砍了,廬舍被毀了,甚至井也被塞了。

    因此,衛君的親楚政策是和衛國人民的利益根本沖突的。

    他們聽到了,便大鬧起來,把衛君趕到外國去了。

    同類的事件有前553年蔡國的公子燮因為想背楚親晉給民衆殺了。

    蔡是鄰近楚的。

    經過這些事件的教訓,所以前577年,陳侯當外患緊急時隻好把國人召齊來,征求他們的意見,來決定外交政策。

    因直接殘虐人民失去地位或性命的封君,為例更多。

    前609年,莒君因為“多行無禮于國”被他的太子率領民衆殺了。

    前561年,畿内的原伯,因為詳情現在不知的暴行弄到民不聊生,被民衆趕走了。

    前559年,另一位莒君因為喜歡玩劍,每鑄成一把劍便拿人民來試;又因為想背叛齊國,被一位大夫率領民衆趕走了。

    前550年,陳國的慶氏據着首都作亂,陳侯率兵來圍,慶氏督着民衆修城。

    是時,城是用土築的,築時用闆夾土。

    督工的看見一兩塊闆倒了,便把旁邊的役人殺死。

    于是役人暴動起來把慶氏的族長通殺了。

    前484年,陳大夫某,因為陳侯嫁女,替向國人征收特稅;征收的太多,用不了,他把剩下的為自己鑄了一件鐘鼎之類的“大器”。

    後來國人知道,便把他趕走了。

    他走到半路,口渴,同行的一位族人馬上把稻酒、幹糧和肉脯獻上,他高興到了不得,問為什麼這樣現成?答道:大器鑄成時已經預備着。

     上述厲王以後的民變,全發生在前6世紀當中和附近。

    這些見于記載的暴動完全是成功的,影響到貴人的地位或生命的,其他失敗而不見于記載的恐怕還有不少。

    這時候民衆已漸漸擡頭,許多聰明的卿大夫已認識民衆的重要,極力施恩于他們,收為己助,以強其宗,以弱公室,甚至以得君位。

    例如當宋昭公(前619&mdash前611)昏聩無道的時候,他的庶弟公子鮑卻對民衆特别講禮貌。

    有一回宋國大鬧饑荒,他把自己所有的谷子都借給饑民。

    國中七十歲以上的人他都送給食物,有時是珍異的食物。

    他長得很美,連他的嫡祖母襄夫人也愛上了他,極力助他施舍。

    後來襄夫人把昭公謀害了,他便在國人的擁戴中繼為宋君。

    又例如齊國當景公(前547&mdash前490)的時候,當公室底下的人民以勞力的三分之二歸入公室,而僅以三分之一自給衣食的時候,陳氏卻用實惠來收買人心。

    齊國的量器,以四升為豆,四豆為區,四區為釜,十釜為鐘。

    陳家特制一種新量,從升到釜皆以五進,仍以十釜為鐘,借谷子給人民的時候,用新量,收還的時候,用舊量。

    陳家專賣的木材,在山上和在市上一樣價;專賣的魚鹽蜃蛤,在海邊和在市上一樣價。

    這一來民衆自然覺得陳家比公室可愛。

    後來陳氏毫無阻力地篡奪了齊國。

    此外如魯的季氏,鄭的罕氏都以同類的手段取得政權。

     上文所說參加叛變和被強家利用的民衆自然包括各種色的庶人。

    當中自然大部分是農人,其餘當有少數商人和工人。

    庶人和奴隸的重要差别在前者可以私蓄财物,可以自由遷徙。

    但農人實際上很少移動,除了當饑荒的時候。

    雖然在前6世紀時人的記憶中,有“民不遷,農不移”的古禮。

    這似乎不是絕對的限制,禮到底與法禁有别。

     都邑與商業 人民聚居的地方通稱曰邑。

    邑可分為兩大類,有城垣的和沒有城垣的。

    有城垣的邑又可分為三類,一是王都和國都(直至東周時,國字還是僅指國都而言);二是畿内和列國的小封君的首邑;三是平常的城邑。

    周室的西都鎬京自東遷後已成為禾黍油油的廢墟,其規模不見于記載。

    東都洛邑(今洛陽)的城據傳說是九裡(一千六百二十丈)見方,其面積為八十一方裡,約當現在北平城之21.7%(北平城面積是今度一百九十四方裡,周一裡當今0.7215裡,一方裡當今0.52056方裡)。

    城的外郭據傳說是二十七裡(四千八百六十丈)見方,其所包的面積差不多是現在北平城的兩倍。

    列國的都城,連外郭計,以九百丈(五裡)見方的為平常,其面積約為今北平城的十五分之一。

    一直到前3世紀初,一千丈見方的城還算是不小的。

    但春秋末年勃興的吳國,其所造的都城卻特别大。

    據後漢[11]人的記載,那箕形的大城,周圍約為今度三十四裡,其外郭周圍約為今度五十裡(今北平城周約五十四裡)。

    卿大夫首邑的城照例比國都小,有小至五百丈至一百丈左右見方的,那簡直和堡寨差不多了。

    這些小城的基址似乎到唐、宋時還有存在。

    唐人封演記當時“湯陰縣北有古城,周圍可三百步,其中平實。

    此東,頓丘、臨黃諸縣多有古小城,周一裡或一二百步,其中皆實”。

    又宋人陳師道記:“齊之龍山鎮有平陸故城高五丈,四方五裡,附城有走馬台而高半之,闊五之一,上下如之。

    ”此二人所記很像是周人的遺迹。

     王城和列國都城的人口不詳。

    但我們知道春秋時大夫的封邑在一千戶上下的已算很大的了。

    平常國都的人口就算比這多十倍也不過一萬戶。

    我們從前686年内蛇與外蛇鬥于鄭都南門中的故事,可知當時的國都決不是人煙稠密的地方。

    前660年比較細小的衛國都城被狄人攻破後,它的遺民隻有男女七百三十人,加上共、滕兩邑的人口,通共也隻有五千人。

     我們試看列國都城在地圖上的分布很容易發現它們的一個共同點:它們都鄰近河流;以現在所知,幾無例外。

    一部分固然因為交通的便利,一部分也因為河谷的土壤比較肥沃,糧食供給比較可靠。

    城的作用在保衛,貴人的生命和财富和祖先神主的保衛。

    國都的主要居住者為國君的家族和他的衛士、“百工”;在朝中做官的卿大夫和他們的衛士。

    大多數國家的朝廷,像王室的一般,内中主要的官吏有掌軍政的司馬,掌司法和警察的司寇,掌賦稅和徭役的司徒和掌工務(如城垣、道路、宗廟的修築)的司空。

    國都裡的重要建築,有國君的宮殿、台榭、苑囿、倉廪、府庫、諸祖廟、祀土神的社、祀谷神的稷,卿大夫的邸第和給外國的使臣居住的客館。

    這些建築在城的中央,外面環着民家和墟市。

    墟市多半在近郭門的大道旁。

    郭門外有護城的小池或小河,上面的橋大約是随時可以移動的。

    城郭的入口有可以升降的懸門。

    城門時常有人把守,夜間關閉,守門的“擊柝”通宵。

    貨物通過城門要納稅,這是國君的一筆大收入。

     都邑也是商業的中心。

    至遲在春秋下半期,一些通都裡已可以看見“金玉其車,文錯其服”的富商。

    他們得到闊大夫所不能得到的珍寶,他們輸納小諸侯所不能輸納的賄賂。

    他們有時居然闖入貴族所包辦的政治舞台。

    舊史保存着兩個這樣的例子:(1)前597年晉軍大将知?在戰場被楚人俘了。

    一位鄭國的商人,在楚國做買賣的,要把他藏在絲綿中間,偷偷地運走。

    這計策已定好,還沒實行,楚國已把知?放還。

    後來那位商人去到晉國,知?待他隻當是他救了自己一般。

    那商人謙遜不遑,往齊國去了。

    (2)前627年,秦人潛師襲鄭,行到王城和鄭商人弦高相遇。

    弦高探得他們的來意,便一方面假托鄭君的名義,拿四張熟牛皮和十二隻牛去犒師,一方面派人向鄭國告警,秦人以為鄭國已經知道防備,隻好把襲鄭的計劃取消了。

    這兩個故事中的商人都是鄭人。

    如故事所示,鄭商人的貿易範圍至少西北到了王城和晉國,東到了齊國,南到了楚國,鄭國最早的商人本是鎬京的商遺民,當鄭桓公始受封的時候,跟他們一同來到封地,幫他們斬芟蓬蒿藜藿,開辟土地的。

    鄭君和他們立過這樣盟誓:“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匄奪。

    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

    ”鄭當交通的中心,自東遷時便有了一群富于經驗的商人,他們又有了特定的保障,故此鄭國的商業特别發達。

    但這時期商人所販賣的大部分隻是絲麻布帛和五谷等農産品,加上些家庭的工藝品。

    以傭力或奴隸支持的工業還沒有出現。

     周人的貨币,除貝以外還有銅。

    西周彜器銘文中每有“作寶尊彜,用貝十朋又四朋”一類的記錄。

    也有罰罪取“金”(即銅)若幹寽(字亦作锊)的記錄。

    傳說周景王(前544&mdash前521)已開始鑄大錢。

    但貝和“金”似乎到春秋時還不曾大宗地、普遍地作貨币用,一直到春秋下半期,國際間所輸大宗或小宗的賄賂還是用田土、車馬、币帛、彜器或玉器,而不聞用貝或用“金”,錢更不用說了。

     家庭 庶人的家庭狀況自然不會被貴人身邊的史官注意到,因此現在也無可講述。

    隻是這時代的民歌洩露一些婚姻制度的消息: 藝麻如之何?橫縱其畝。

    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hellip&hellip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少年男女直接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的自由在這時代已經被剝奪了。

    在樊籠中的少女隻得央告她的情人: 将仲子兮!無逾我裡!無折我樹杞!豈敢愛之?畏我父母! 甚至在悲憤中嚷着: 之死矢靡它!母也天隻!不諒人隻! 這種婚姻制度的背景應當是男女在社交上的隔離。

    詩人隻管歌詠着城隅桑間的密會幽期,野外水邊的軟語雅谑,男女間的堤防至少在貴族社會當中已高高地築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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