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髙宗皇帝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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訐以擢人才,誠之不承其意,以此頗忤檜,是月,誠之丁父憂以去。

     時前祕閣修撰張九成謫居南安軍,或問九成:「近日士大夫氣殊不振。

    」九成曰:「秦公方斥異己,起告訐,此其勢欲殺賢者,然未必不反激人之言,子姑俟之。

    」 二十三年,時秦檜當國,凡謫官在嶺外者,雖其親舊不敢相聞,蓋傾險急進者,或窺伺中傷,以為竒貨。

    廣西帥臣陳璹頗能調?遷客,通判靜江府汪應辰,檜之所不樂者,璹獨與之相善,未?,璹被召而去,福建安撫司??議官賀允中嘗為閩漕平鹽貨見謂稱職,秦檜以其不下己,授祠觀者五年,復令入帥幕以抑之。

     二十四年,言者論高郵守吳祖度乃流人幵之子,幵賣國,立偽楚,今祖度乃與幵壻曽慥分守淮郡,詔並罷,上顧秦檜曰:「當時忠義無若卿者。

    」檜曰:「臣一時守職,遭遇陛下龍興,遂依日月之光。

    」上曰:「此卿謙辭也。

    」 先是,靜江府有驛名秦城,廣西帥臣直祕閣呂願中,約賔寮共賦《秦城王氣》詩,衆人皆賦,其不賦者,惟寓居奉祠官劉芮等三人。

    芮,摯孫也。

    時祕閣修撰張九成謫居南安軍已十餘年,南康士子春試囘,有見九成者,言秦氏子高第,而嗟洪皓之被斥,九成曰:「洪以厄金廷十餘年,艱險萬狀,死亦不畏,義氣凜凜,照映古人。

    秦公以私害之,不乆天必伸之矣。

    」 二十五年,時秦檜除吏多親故,間亦用同鄕同榜之士,然必其人自取,且力禱然後得之。

    肇慶府守臣韋元振與檜同登第,甘於逺宦,未嘗以私書幹檜。

    前知潮州監司薦其治績,得籍記中書而已,三月始遷元振為廣東提舉常平官。

     先是,知饒州洪興祖以經學得名,龍圖閣直學士程瑀嘗注《論語》,興祖為之序,摘取瑀發明聖人忠厚之言,所謂不使大臣怨乎不以者,表而稱之。

    興祖嘗忤秦檜,故因此誣譛得入,檜疑興祖託經以議己,遂責昭州安置,八月,卒。

    人謂興祖通經,早以此席英譽,晩以此賈竒禍,其後追贈直敷文閣。

     初,紹興戊午嵗,呂本中為中書舍人,張九成為禮部侍郎,同見秦檜,檜曰:「大抵立朝湏優遊委曲,乃能有濟。

    」九成荅曰:「未有枉己而能正人者也。

    」檜為之變色。

    及趙鼎罷相,居?稽,方疇見鼎,道檜此語,因曰:「秦相亦今之賢者,安得有此恠論?」鼎曰:「此南方之所謂賢者。

    北方之賢者,必不爾也。

    」疇曰:「公旣知之,安得薦之于上乎?」鼎曰:「張徳逺罷相之後,鼎再相,上曰:『卿旣還朝,見在政府,去留惟卿意。

    』鼎曰:『秦檜不可令去。

    』一日,檜留身,下殿有喜色,謂鼎曰:『檜適求去,上雲公自知檜,令檜與公商量。

    』鼎握檜手曰:『吾軰當以國事為心也。

    』檜由是安迹,蓋行止非人所能為也。

    」至是,疇黙數檜再專國柄十有八年,士大夫死於其手者甚多,則鼎言非人所能為信哉! 戸部侍郎曹泳,檜之姻黨,藉勢妄作,荊南府流民積逋二十餘萬緡,泳責逋甚急,曰不且有譴。

    時秦檜晩年,怒不可測,而泳乃其黨,兇燄赫然,帥臣孫汝翼欲賦於民以塞己責,通判範如圭力勸止之。

     檜喜前禮部郎官朱端儒之才,欲其為子孫模楷,時端儒已緻仕,彊令復出。

    自建炎初,鴻臚寺併歸吏部,十月,始除端儒為鴻臚少卿,端儒掛冠復起,士論少之。

    殿中侍禦史徐嚞、右正言張扶論戸部侍郎兼知臨安府曹泳以秦檜黨,招權怙勢,又朱端儒者,趙鼎之心友,杜師旦者,李光之上客,泳悉置之門下,内則為少卿,外則為監司,若不亟去,必緻生事。

    詔停泳官,送新州安置,端儒復緻仕,師旦罷。

    其後,泳又移吉陽軍而卒。

    初,秦檜之卒也,其子熺乞以敷文閣學士王?知建康府,共辦父塟事,且雲庻得相聚,至是,言者論之,詔與?宮觀,仍共辦集檜之塟事。

    其後,?再被論,遂貶瓊州。

     十一月癸醜,魏良臣參知政事自敷文閣直學士召除 十二月乙未,上謂宰執魏良臣等曰:「兩國和議,中間秦檜主之甚堅,卿等與有力,今日尤冝恊心,確守不變以為宗社無窮之休。

    」 乙醜,執政奏新知平江府宋貺以祖諱平,乞避,欲與廣帥周三畏兩易,上曰:「三畏?謹守法,中間被黜,無辜,與復職,知平江。

    」於是魏良臣等言洪皓在貶所病,與復職與祠,上可之,且曰:「皓頃在金中,屢有文字到朝廷,甚忠於國,中間以語言得罪,亦曖昧。

    」上又曰:「大理寺多觀望,廷尉,天下之平,如此,朕何所賴?趙令衿、趙汾被罪,事起汪召錫、莫汲,如近日張祈坐獄,皆曹泳私憾誣緻其罪,卿等可即治之。

    」詔近嵗士風澆薄,持告訐為進取之計,深害風教,或有不悛,重寘于法。

    十二月壬午,執政奏莫汲、張常先、陸升等八人,以告訐濫叨官爵,上曰:「此大害風教,悉送逺郡編管。

    」又詔編管人李孟堅、王之竒、陳祖安等,皆令自便,上曰:「如此行遣,想見人情忻悅,感召和氣。

    」十一月庚午,執政奏:「天下之事,皆人主摠攬,人臣奉行而已,近來監司、郡守以事逹朝廷,止申尚書省取指揮,自今事無巨細,皆湏奏聞。

    」上曰:「此乃大臣任意所為,不欲朕知天下事。

    」卽詔從之,上曰:「三省行省司賈雩罪甚多,執政,朕之股肱,皆被譛於宰臣而不容迹,冝速與黜之。

    」 先是,新除校書郎趙逵家尚留蜀,秦檜欲以白金助逵以家來,逵不荅,檜怒,人頗為逵危之。

    二十五年十一月,以校書郎趙逵為著作佐郎,又令兼?平、普安二王府教授,引對,上曰:「卿乃朕自擢。

    秦檜日薦士,曽無一言及卿,以此知卿不附權貴,真天子門生也。

    兩王方學詩,冀有以切磋之。

    」 是月戊申,執政擬前禮部侍郎張九成復秘閣修撰、知溫州,上曰:「九成昨在經筵,講書及西漢災異事,秦檜不樂,以此遂去。

    」丙辰,以左朝請大夫趙令衿為明州觀察使、安定郡王。

    令衿,初為汪召錫告訐被罪,今遂以是除。

    二十六年七月乙卯,上謂宰執曰:「徃時士子上書忤秦檜意,詔徃諸處聴讀,遂妨進取,應可檢舉行之。

    」沈該曰:「聖慮及此,寒士之幸也。

    」 十二月乙酉,董徳元罷??知政事資政殿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 徳元自紹興二十五年八月除參知政事,至是年十二月罷,執政凡四月。

     殿中侍禦史湯鵬舉論參知政事董德元附?權臣。

    德元,檜之門人也。

    遂罷,除職,與祠。

    鵬舉再論,遂落職,時已召直龍圖閣湯鵬舉為殿中侍禦史,乃詔「年來臺諫用人非據,與大臣為支黨,而濟其喜怒。

    朕今親除公正之士以革前??,繼此者冝盡心乃職,惟結主知,毋更合黨締交,以亂成法。

    」鵬舉又言敷文閣直學士徐宗説,身為版曹而專為故相營田産,詔宗説落職。

    時人目秦檜諸客,以曹冠為館客冠,金華人,施全為刺客,宗説為荘客。

    鵬舉首薦前婺州通判周方崇、見權明州通判淩哲,先後召到,悉除監察禦史,哲供職纔七日,遷右正言。

     二十六年,殿中侍禦史湯鵬舉言禮部侍郎王珉、吏部侍郎徐嚞皆附?秦檜,珉、嚞俱罷。

    鵬舉又論兵部侍郎沈虛中嘗宻報秦熺,已取塤為奏名之首,亦罷之。

    先是,提舉淮東常平朱冠卿言:「故相當權,不遵祖宗故事,科舉雖存,公議盡廢,如前舉曹冠、秦塤等八人,多不知書,濫竊儒科,乞於階官以右易左,俾正流品。

    」下侍從、臺諫共詳,以為甚當物議。

    冠卿,勝非子三十一年正月,殿中侍禦史陳俊卿言:「自秦檜之死,其黨皆逐。

    獨韓通嘗以獄事附檜,今猶以敷文閣直學士帥建康。

    」詔罷之。

     隆興二年正月,左中大夫、提舉太平興國宮董德元復端明殿學士緻仕,二月,贈左正奉大夫。

     甲午,沈該參知政事自敷文閣待制、前知?州召除 沈該陛見,上曰:「秦檜何忌卿之深?」該曰:「臣誤?陛下?擢,洎登從班,聖知益深,檜稍相猜。

    」上笑曰:「然!」遂以該為叅知政事。

    該首奏曰:「朝廷機務至繁,所頼以同力恊濟者惟二三執政。

    比嵗大臣怙權,參樞皆取充位,政事例不闗決,宜特詔三省,務各盡誠以賛國事。

    」 初,該知?州,罷歸,出峽至江州,聞有召命,旣到行在,卽有是除。

    講和之初,該嘗上書附?其議,上記之,故有執政之除。

    該初在潼川府,專以商販取利,及知?州,營利尤甚,旣除參知政事,傳至?州,人皆大驚。

    《遺史》 紹興二十六年丙子 正月甲子,故宰相趙鼎追復觀文殿大學士 故執政孫近復資政殿學士 詔故宰相趙鼎、故執政孫近,並追復舊職&mdash&mdash鼎,觀文殿大學士;近,資政殿學士。

     乾道四年四月,陳俊卿奏:「紹興初,如趙鼎為相,正色立朝,奉公體國,有古大臣之風。

    為秦檜所忌,貶死瘴鄕,至今未曽贈諡,天下寃之。

    」於是,下禮部擬,故追復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趙鼎,謚曰忠簡。

    輔臣進呈,上曰:「此諡甚稱。

    」俊卿奏:「眞所謂正直無邪曰簡」蔣芾奏:「前日韓世忠封王,趙鼎賜諡,一將一相,皆合公論。

    」上然之。

     乾道四年四月,趙鼎初謚忠簡,權起居舍人趙粹中言:「鼎辨宣仁之誣謗、罷安石之配饗、行遣章惇、蔡卞,使天下知有公是非。

    薦?人才,必盡公道,當時禮官不知鼎之功,諡曰忠簡,望改諡曰忠獻,以旌忠直功業之臣。

    」上曰:「趙鼎氣槩非細,豈易得哉!」淳熈二年九月,贈故追復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諡忠簡趙鼎為太傅,給還元爵邑,追封豐國公,以其家乞依呂頥浩、張浚封國公故也。

    閠九月,審察故相趙鼎孫韞,上因問趙鼎比呂頥浩何如,參政龔茂良奏:「呂頥浩有膽畧,緩急之際能任大事,趙鼎有學問氣節,皆名相也。

    」上曰:「太上南渡之初,再造國事,正頼諸人,如朱勝非亦有調?之功。

    」 五月戊申,宰執奏:「前宰執及從官,昨遭貶斥已死者十五人,量輕重分為五等,復舊職及與緻仕?澤。

    」上曰:「此甚當。

    」於是,溥博之惠及存歿矣。

    淳熈十五年二月,高宗崩,議配饗,侍從集議:「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諡忠簡趙鼎,智慮湛明,學識醇固,北邉受敵,力賛親征。

    國本未正,建萬世之長?。

    望實高邵,斯民具瞻。

    請與呂頥浩並配饗高宗廟庭。

    」詔從之。

     二月辛卯,魏良臣罷參知政事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 良臣自二十五年十一月除參知政事,是年二月罷,執政凡三月。

    侍禦史湯鵬舉、殿中侍禦史周方崇、右正言淩哲論參知政事魏良臣有不公之迹,假以嵗月,殆有甚於秦檜。

    良臣亦自言輔政無狀,乞罷,遂有是命。

    孝宗卽位,賜資政殿學士、左光祿大夫魏良臣諡曰敏肅。

     三月己未,萬俟卨參知政事自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夀觀除 卨首奏五事,大畧以為樞臣執國命,威福之柄下移,人不知有君上;故相舊弼,擯棄殆盡,而讒佞欺負之徒,造為險語,中傷善類,人不自保,道路側目;貪夫慕利,掊取無藝,公私掃地赤立,而大臣姻族之家,粟窖金宂至不可較;軍政隳壊,士不知勞,將帥豢飬於冨貴之樂,一旦有緩急,皆不足恃;士風不競,畏避?譏,襲常蹈故,隨波沉浮,無緻身許國之忠。

    卨所陳如此,遂以為參知政事。

     五月壬寅,沈該左僕射自參知政事,授左正議大夫、守左僕射、同平章事 萬俟卨右僕射自參知政事,授左宣奉大夫、守右僕射、同平章事 該左相制曰:「朕恢張庻政,圖任舊人,股肱惟人,尤重腹心之寄,左右厥辟,允資輔弼之臣。

    孰當熈載之求,我得經邦之俊,肆頒大號,明告治朝。

    具官沈該肅括而閎深,端厚而果逹,學窮道奧,泝六藝之淵源,識洞事幾,中萬?之要?。

    頃繇從槖,出馳使軺,從容而定謀謨,尚魏絳通和之?,始終而本仁義,見鄭公納諫之忠。

    惟為國以奉公,靡狥私而附勢,進退之際,本末不渝,出裴度於山南,初非朕意,對賈生於宣室,灼見乃心。

    延登丞弼之聨,叅決鈞衡之務,廣闢正道,專任實才,用能數月之間,大革前日之??,言皆可績,僉曰汝諧,其擢冠於宰司,俾丕釐於邦采,文昌正位,躐三等之崇階,侯社?封,衍多田之眞賦,以定國論,益峻巖瞻。

    於戯!伊尹、仲虺之佐商邦,命有九圍之式,姫旦、召公之輔周室,徳聞六服之承。

    惟同心,故議論若出於一人,惟葉力,故建立罔愆於百度。

    共收來効,用繼前修。

    」 卨右相制曰:「朕考謹賢佐,共保丕圖,當軸而秉國鈞,方頼同寅恊恭之助,訏謨而穆天縡,兼收善謀能?之長。

    我得其人,誕敷明制。

    具官萬俟卨秉忱恂之德,藴經緯之才,識洞事?,得文武弛張之要,學優聖域,?古今治忽之源,明可並於蓍龜,信不渝於金石,早繇諫省,旋揔臺綱,輸獻可替否之忠,厲激濁揚清之志,延登政路,參賛鼎司,惟信道以直前,不計身而曲狥,終始一節,夷險百為,砥柱之閱頽波,罙堅素守,遺珠之在滄海,愈見光輝。

    茲急詔之召還,賜便朝之陛對,亟正舊服,冀聞儻言,力扶公道之行,務引實才之進,冝遂輔朕,佇觀康濟之謨,無以易卿,爰陟弼諧之任。

    峻文階之崇秩,衍侯社之本封。

    於戯!丙吉尚寛,魏相得同心之助,宋璟持正,姚崇成應變之功。

    惟亮采以惠疇,故聨事而合治。

    徃祗休命,益懋逺猷。

    」 該除左僕射制,以尹、虺、周、召期之。

    卨除右僕射制,以丙、魏、姚、宋稱之。

    該謝表有曰:「蕭、曹同心安海内,則共奮於事為;尹、虺一德享天心,誓永堅於忠藎。

    」卨謝表有曰:「謂臣素志之排姦,頗能自信;察臣白首之固節,僅有所長。

    乃聞爰立之功,以賛惟新之治。

    」議者謂前後拜相,未有如卨之披襟者。

    自秦檜死,宰相虛位半年,天下之人皆傾耳以待,忽一日拜二相,人皆驚駭,??至四方,亦無不驚者。

    《遺史》 三月甲寅,依祖宗故事,宰臣不兼樞宻使,詔昨縁軍興,令宰臣兼樞宻使,今邉事已定,依祖宗故事不兼。

     五月,以左僕射沈該監修國史。

    自秦檜專政以來,所書聖語多以已意,有非玉音者。

    該恐不足以垂大訓,乃奏刪之,而取國史所書聖語。

    自上即位至今通三十年,纂為《中興聖語》六十卷,上之。

     二十七年三月壬辰,右僕射萬俟卨卒,諡曰忠靖。

     甲辰,湯思退知樞宻院事自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宻院事,進知院事 二十七年六月拜相。

     六月丁醜,程克俊參知政事自端明殿學士、知明州除 先是,以克俊知明州,令過闕奏事,遂有此除。

    八月辛卯,克俊以疾求去,除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執政纔兩月。

    二十七年七月,卒,後諡曰忠靖。

     八月甲午,張綱參知政事自吏部侍郎除 綱,字彥正,鎮江府丹陽人。

    初除參政,旣入謝,奏乞罷男堅國子監簿,上從之。

    大臣為子弟避嫌丐罷者,相繼遂以為例。

     九月乙巳,陳誠之同知樞宻院事 初,敷文閣直學士陳誠之服除,上欲召之,為秦檜所阻,令以雜學士、知泉州。

    檜旣死,十二月,詔為翰林學士。

    是年九月,自翰林學士除。

     紹興二十七年丁醜 二月戊午,湯鵬舉參知政事自禦史中丞除 六月戊申,湯思退右僕射自知樞宻院事,授右通奉大夫、守右僕射、同平章事 制曰:「天之立君,無輔佐何以為治?古者置相,有左右與之共功。

    況我累朝,具存彛制,天下安而注意,尤勤考謹之求,海内幸其同心,故取謀猷之恊。

    誕揚顯冊,敷告大廷。

    具官湯思退器度閎深,性資忠厚,卓爾不群之志,沛然自得之文,早俛拾與異科,卽徧儀于要路,心一不二,故縱橫曲折以皆冝,人百且千,則潤色討論而皆善,處異同而中存匪石,行冨貴而視若浮雲,屢陳造膝之忠,宻賛厲精之政,柔不茹而剛不吐,大臣之體具焉,言寡悔而行寡尤,君子之機審矣。

    比廓開於公道,方登用於大賢,擢冠樞廷,俾顓廟筭,知五兵之本,不戢則焚,居一紀之間,以誠故乆。

    是用峻巖瞻於右揆,補衮闕於中臺,益封公社之崇,晉陟文階之峻,仍陪多邑,併示優?,以調鼎鼐之和,以壯棟梁之重。

    於戯!謂之千載蓋難矣,獨推期運則非,襄我二人有合哉!當以國家為念,伸大義以尊主,施實德以惠民,盡除朋黨之私,永監祖宗之憲。

    俾予以治,惟乃之休。

    」王綸詞 八月乙未,湯鵬舉知樞宻院事自參知政事除 九月癸酉,張綱罷參知政事除資政殿學士、知婺州 綱自二十六年八月除叅知政事,是年九月綱求去位,執政一年。

     隆興二年十一月,詔:「張綱一時老成,朕所渴見,已令趣召。

    乃以耋老為辭,重違雅志,可從所請。

    令所在州軍常切存問,仍賜羊酒。

    」上章告老,上不許,章四五上,上乃曰:「卿筋力尚壯,當為朕卧理一郡。

    」綱又懇辭,上曰:「比年執政無善罷者,卿之行,可為勇退矣!大臣去國自有體貎,此不可辭。

    」拊勞乆之,故有是命,陛辭,賜以通犀帯,以資政殿學士、左通議大夫緻仕。

    乾道二年正月,卒,年八十四,詔贈左光祿大夫。

    綱嘗書座右曰:「以直道行己,以正色立朝,以靜退高天下&mdash&mdash是三者,人之大節,不可違也。

    吾雖不才,反身而誠,其庻?焉!」其自許如此。

    孫:釜,仕至簽書樞宻院事。

    初謚文定,吏部尚書汪應辰駮之,後釜為諫議大夫,復請諡,特賜曰章簡。

     戊寅,陳康伯參知政事自吏部尚書除 康伯,字長卿,信州弋陽人。

    執政二年,二十九年九月拜右相。

     十一月癸未,湯鵬舉罷知樞宻院事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鵬舉自是年二月除叅知政事,八月除知樞宻院事,是月罷,執政凡九月。

     殿中侍禦史葉義問上言曰:「臣聞人臣不忠之罪,莫大於掠美,以欺君結黨以擅權。

    臣謹按鵬舉挾豺狼之勇而忍於害物,挾穿窬之智而專以為姦,望竄之逺方,以為不忠罔上之戒。

    」凡五章,乃罷。

    義問再上章曰:「臣伏見鵬舉懐殘忍之心而肆其蠆毒,縱暴猛之志而濟以狼貪。

    鵬舉乃秦檜黨中之姦,在言路時多賣直。

    」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在外宮觀。

    義問再論,遂落職。

     殿中侍禦史葉義問論禮部侍郎周方崇、兵部郎官李庚、工部郎官褚籍等與湯鵬舉交結,上曰:「朕深不欲朝廷分朋植黨。

    」崇等遂罷,吏部侍郎淩哲奏乞小郡,上曰:「哲縁鵬舉所薦,不自安,故求外,此亦善人,非方崇比。

    朕嘗與臺諫論大臣出處,或以罪去,但及其身足矣!至所薦引,當觀其人,若不問賢否,一切斥逐,是使之為朋黨,非公正之道也。

    」三十一年十月,左太中大夫湯鵬舉復資政殿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