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神宗皇帝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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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氣事,唯恐傷民,此即〈闕文〉言何足恤,至於祖宗之法不足守,則固當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數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孫當世世守之,則祖宗何故屢自改變?」制書祕閣學士司馬光所草也。

    初,眉山蘇洵來遊京師,歐陽脩一見之大稱嘆,由是名動天下,時王安石名亦盛,脩亦善之,脩勸洵與安石逰,安石亦願交於洵,洵曰:「吾知其人矣。

    是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天下患。

    」作《辯姦論》以刺之,此論既出,安石始銜洵。

    安石既得政,每賛上以獨斷,上專信任之,洵子直史館蘇軾發?雲:「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克;符堅伐晉,以獨斷而亡。

    齊威專任管仲而覇;燕噲專任子之而滅。

    事同功異,何也?」安石見之不恱,上數欲用軾,安石必沮毀之。

    劉攽、劉恕皆與安石有舊,安石既得政,恨攽、恕不肯同已,乃交惡,安石嘗欲引恕為條例司屬官,恕固辭,因言:「天子方屬公政事,不應以利為先。

    」呂誨罷中丞,恕見安石,條陳所更法令之不便者,宜復其舊,則議論自息,安石遂與之辯。

    廣坐,恕對安石之黨,公言安石過失無所避,聞者或掩耳,攽尋通判蔡州,恕監南康軍酒,皆不得留京師。

    初,李定從學於王安石,故安石使右正言孫覺薦之,定至京師,因謁李常,常問南方之民以青苖為何如,定曰:「民俱便之,無不喜色者。

    」常謂曰:「今朝廷方争此,君見人勿為此言也。

    」定即詣安石白其事,曰:「定惟知據實而言,不知京師不得言青苖之便也。

    」安石喜,謂曰:「君今被?上殿,當具為上道之。

    」因宻薦,召對稱?,遂除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裏行。

    《丁未録》 又有寧州倅鄧綰者,上書言:「陛下得伊、呂之佐,作青苖免、役等法,百姓無不歌舞聖澤,臣以所見寧州觀之,知一路皆然,以一路觀之,見天下皆然,此誠百世之良法,願陛下堅守行之,勿移於浮議也。

    」又與王安石書及頌,安石大喜,白於上,使乘驛詣闕,又累詔趣之,既召對,上問識王安石否,曰:「不識。

    」上曰:「今之古人也。

    」又問識呂惠卿否,曰:「不識。

    」上曰:「今之賢人也。

    」綰退見安石,欣然如舊交,累除兵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

    《長編》 安石常欲置其黨一二人於經筵,以防察奏對者,呂惠卿既遭父?,安石未得腹心所託,著作佐郎、編修中書條例曽布巧黠善迎合,安石恱之,故以布代惠卿入侍經筵,遂除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以資序淺,後改集賢校理,遷檢正五房公事,布每事白安石,即行之,或謂布當白叅政,指馮京及王珪也,布曰:「丞相已議定,何問彼為?俟敕出令押字耳。

    」同上 初,常秩不肯仕宦,世以為必退者,安石更定法令,士大夫沸騰以為不便,秩見所下令,獨以為是,被召遂起,對埀拱殿,常秩曰:「臣才不適用,願得復歸。

    」上曰:「卿來,安得不少留?異日不能用卿,然後有去就可爾。

    」遂除右正言、直集賢院、管勾國子監。

    李常與呂惠卿同檢詳三司條例,常本安石所引用者,後除諫官,言常平取息非便,呂惠卿謂常曰:「君何得負介甫。

    」上嘗謂司馬光曰:「李常非佳士。

    屬者,安石家居,常求對,極稱其賢,以為朝廷不可一日無也,以臣異議青苗之故,寧可逐臣,不可罷安石也。

    既退,使人具以此言告安石以賣恩。

    」光曰:「若爾,誠罪人也。

    」安石之求分司也,常雖言安石不當去,又言青苖不當取息二分,且乞罷之,安石既出,面責常曰:「君本出條例司,未嘗預青苖議,今又見攻,何以異於蔣之竒也!」初,淮南轉運判官蔣之竒嘗與安石書,言百姓列狀乞蚤行助役新法,曰:「上推不費之惠,下受罔極之恩。

    」安石具以白上,曰:「百姓如此,或稱人情不安者,妄也。

    」之竒遂除副使,後之竒乃反攻安石。

    初,安石立制置三司條例司,上命樞宻院陳升之同安石制置三司條例,及升之拜相,遂言制置三司條例,難以簽書,欲與安石白上併歸中書,而安石以為恐不湏併之,以為併之無益。

    禦史中丞呂公著奏言,罷條例司簽書為是,已而實亦無條例司之不當特立。

    安石語文彥博曰:「俟羣言稍息,然後以簽書歸中書。

    」於是,條例司言常平新〈闕文〉命呂惠卿同判司農寺,後五年,冬,詔中書有置局取文字煩擾官司,無補事實者悉罷之。

    於是司農條例司始罷,時熈寧三年五月也。

    《丁未録》 先是,安石既執政,首取三司條例司,别設一局,聚文章之士數人與相謀議,遂議行青苖之法,併置諸路提舉官,上從之,自此青苖法遂行於天下,使者冠蓋相望,遇事風生,於是範鎮、呂公著、李常等俱奏,以為青苖法當罷,所遣使者當追還,而安石傅經義,出已意辨論輙數百言,牢不可觧。

    宰相曽公亮、陳升之皆争以為不便,廷論方洶洶,而判大名府韓琦亦自外數條青苖害天下之狀來上,於是上感悟,始欲罷之,安石惶遽自失,家居,累表乞分司,呂惠卿懼失勢,亟上表請對,既對,自徃傳宣起安石,安石既起,以琦?送條例司?駁之,於是上欲稍脩改其□以合衆論,安石曰:「陛下方欲以道勝流俗,無以敵方戰自卻,即坐為敵所勝矣。

    」以故範鎮、呂公著、韓琦相繼罷逐,而翰林學士司馬光亦辭樞宻使,而安石意猶未快,又以判亳州富弼諫新法,落使相,判汝州。

    乆之,吏有不奉者,安石益欲深罪之,上不可,安石固争之曰:「不爾,新法不行矣。

    」上曰:「聞民間亦頗苦新法。

    」安石曰:「祁寒暑雨,民猶怨咨,無足顧也。

    」上曰:「豈若併祁寒暑雨之怨亦無耶?」安石不悅,退而屬疾,居家數日,上遣使慰之,乃出,是歲熙寧七年也。

    自新法行,常平錢散之略盡,旱災日廣,流民無以周給之,上大憂,諭中書,令常平錢穀常留一半,其見倚閣戶口分給之,安石雖甚不樂,然上意不可囬矣。

    同上 先是,青苖法行,民病之,雖一時?諫之臣并侍從臣争言不可,而安石愈益主之力,韓琦時鎮北京,於是自外奏封事,言青苖實為天下害,奏至,上始疑焉,安石心知上意疑,乃移病,固請分司,翰林學士司馬光草批荅,乃以大義責安石,有「士夫沸騰,黎民騷動」之語,安石大憤,立奏書訴於上,於是上復為手詔諭安石,又令呂惠卿諭?,遂謝復視事。

    安石之在告也,上諭執政罷青苖法,曾公亮、陳升之欲即奉詔,趙抃獨欲俟安石出令自罷之,連日不決,上更以為疑,安石出視事,持之益堅,人言不能入矣。

    安石遂取韓琦所奏,下制置三司條例司?駁之,頒於天下,?駁既下,韓琦不勝憤懣,復上疏力言之,於是禦史中丞呂公著等鹹言條例司?駁韓琦非是,上心知琦之精忠,而又内重安石,故青苖遂不罷。

    當是時,有唐坰者,為北京監當,小有才辨,韓琦甚愛之,上書言青苖不行,宜斬大臣異議如韓琦者數人,安石大喜,薦之,召試賜出身,驟用為同知諫院。

    時樞宻使文彥博亦數言青苖不便,上曰:「吾令中使二人親問民間,皆雲甚便。

    」彥博對曰:「韓琦三朝宰相不信,而信二閹乎?」安石每有中使宣召及賜與,所贈之物,必倍舊例,隂結入内副都知張若水、押班藍元震,用能固上之寵,二人潛察府界俵錢事還,言民間皆情願,無抑配者,故上行其法益堅。

    《長編》 二年十月,龍圖閣學士陳薦言:「大臣建退軍之議,捐禁兵月廪,使就食江淮。

    禁兵在京師,祖宗之制,所以重内輕外,其來已乆,人情居處安習。

    一旦輦從去國客食,卒伍衆多,非所以安之也。

    宜如舊。

    」上從之,卒罷退軍議。

    《長編》 三年十二月,初行保甲之法,用五百家為一大保,人極勞??。

    未幾,慶卒因之為亂,其後,上亦浸知保甲之?為民患,至有質衫襖而買弓箭者,又有自相殘而避團結者,〈闕文〉上深念之,以責執政。

    乆之,河平,安石因詫以為功,又自謂青苖之令己行,獨保甲、市易、免役者,在得其人而行之,乃復〈闕文〉陳又一年,上詔中書曰:「京城門外草市,保甲〈闕文〉居民逐利求之,排之亦無所用,可速罷。

    」既而以自冬及春旱暵為災,欲悉保甲〈闕文〉以為水旱常,不足貽聖憂,上曰:「此豈細事。

    」卒令罷之。

    司農言今歳秋成,請復編排保甲,而終難行矣。

    《丁未録》 王安石弟&mdash&mdash安國,自西京國子教授召對,帝因問安國:「卿兄秉政,物論如何?」對曰:「所恨聚歛太急,知人不明耳。

    」上黙然。

    安國嘗力諫安石:「天下洶洶,不樂新法,俱歸咎兄,恐為禍。

    」安石不聽,安國哭於家廟曰:「吾家門?矣!」又嘗責曽布以惑誤丞相,更變法令,布答以朝廷變法,子弟何與,安國怒,切責之,安國後遷崇文院校書,以非毀其兄,卒為呂惠卿所陷雲。

    安石與弟安國白首窮經,夙夜講誦琢磨,子&mdash&mdash雱,從旁剽聞習熟,未冠已著書數十萬言,年十三時,得秦州卒言洮河事,歎曰:「此可撫而有也!使夏人得之,則吾敵強而邉受患博矣!」故安石力主王韶議,後雱舉進士,授旌徳尉,不赴,作?三十餘篇,極論天下事,皆安石輔政所施行者,尋召為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安石弟&mdash&mdash安禮,先掌河東機宜,呂公弼薦於朝,謂材堪大用,代還,召對稱?,遷著作佐郎、崇文舘校書,後除尚書左丞。

     《元城先生語録》曰:「先生與僕論變法之初,僕曰:『神廟必欲變法,何也?』先生曰:『蓋有說矣。

    天下之治,未嘗無??者。

    祖宗以來,以忠厚仁慈治天下,至於嘉祐末年,天下之事似覺舒緩,委靡不振,當時士大夫亦自厭之,多有文字論列,然其實於天下根本牢固,至神廟即位,富於春秋,天資絶人,讀書一見便觧大?,是時見兩番不服,及朝廷州縣多舒緩,不及漢、唐全盛時,每與大臣論議,有怫然不恱之色,當時執政從官中有識者,以謂方今天下,正如大富家,上下和睦,田園開闢,屋舎牢壯,財用充足,但屋宇少設施,噐用少精巧,僕妾樸魯遲鈍,不敢作過,但有隣舎來相淩侮,不免歳時以物贈之,其來已乆,非自家做得如此,遂不敢承當。

    上意改變法度,獨金陵揣知上意,以一身當之,以激切奮怒之言以動上意,遂以仁廟為不治之朝,神廟一旦得之,以為千載?遇。

    改法之初,以天下之論謂之流俗,内則太後,外則顧命大臣等,有不能回,況?諫侍從州縣乎!祗増其勢爾。

    雖天下羣起而攻之,而金陵不可動者,蓋此八箇字,吾友宜記之。

    』僕曰:『何等八字?』先生曰:『「虛名實行,彊辨堅志。

    」當時天下之論,以金陵不作執政為屈,此虛名也。

    平生行止無一?涴論者,雖欲誣之,人主肯信乎?此實行也。

    人主之前,貫穿經史今古,不可窮詰,故曰強辨。

    前世大臣,欲任意行一事,或可以生死禍福恐之得回,此老實不可以此動,故曰堅志。

    因此八字,此法所以必行也。

    得君之初,與主上若朋友,一言不合己志,必反覆詰難,使人主伏弱乃已。

    及元豐之初,人主之德已成,又大臣等敬仰,將順之不暇,天容毅然,正君臣之分,非與熈寧初比也。

    』先生問僕曰:『世之所以罪金陵者何也?』僕以新法對,先生曰:『此但一事耳。

    其為大害,不在是也。

    且論新法多成周之法,且五帝之法尚不同,而金陵乃以成周之法行於本朝何哉?且祖宗所以不敢多為法令者,正恐官吏緣此以撓民也。

    』僕曰:『所謂大害者,何也?』先生曰:『正在僥倖路開。

    且嘉祐之末,天下之??在於舒緩,金陵欲行新法,恐州縣慢易,因擢用新進少年,而僥倖之路從此遂啟。

    又教人主作威作福之柄,故有不次用人,至於特?禦前處分金字牌子,一時指揮之類,紛紛而出,以為賞罰人主之柄,且此柄自持可也。

    若其勢必為姦臣所竊,則賞罰綱紀大壊,天下欲不亂,得乎?』」 祖宗時,執政私第接賔客有數,庶官幾不復可進。

    自王荊公欲廣收人才,於是不以品秩髙下,皆得進謁,然自是不無夤縁幹求之私。

    進見者既不敢廣坐明言其情,徃徃皆於送客時羅列廡下,以次留身叙陳而退,遂以成風。

    執政既日接賔客,至休日則皆杜門不復通,閽吏以榜揭於門曰:「暇日不見客」,京師士人因言:「?上不說話,而廊下說話;暇日不見客,而非暇日見客」,以為異雲。

     《石林燕語》 十月丙申,富弼罷相除檢校太師,依前行左僕射、同平章事、武寕軍節度使、判亳州 制曰:「三台處中,以裁萬物之化;四嶽總外,以牧黎民之蕃。

    如山河之經九州,若股肱之衛一體,出處之際,朕無間然。

    具官富弼復貫有 ,蹈中弗勉,學幾聖而獨至,識造物之未形,貴名起於三朝,盛徳儀於百辟,嚮召從於列屏,俾進翊於冢司,為日尚新,何恙未已,未及經邦之務,遽陳避位之辭,詔雖屢而莫回,章甫卻而復至。

    朕憮然自念,嗟莫能勝,既閔勞於政機,其聽遂於私佚,建武寧之節,以殿東郊,守景亳之符,以長南社,仍蒞鴻鈞之位,尚優黃髮之行。

    於戱!不處成功,專老氏榮名之畏;其旋元吉,要羲經履道之終。

    雖弗從於吾?,亦自保於爾福。

    」[5] 弼以熈寧二年二月再入相,至十月罷,為相凡九月。

    故事:兩制差除,必宰相當筆,是時富弼在告,曾公亮出使,獨王安石叅政事,心惡錢公輔等,遽除出之,公輔遂自知制誥,知鎮江府,鄭獬亦自翰林學士、知杭州,弼由此不平,多稱疾卧家,及禦史劉琦、錢顗等奏劾安石及其他大臣,並落禦史被貶,範純仁亦露章顯奏,琦、顗指安石及在位大臣,又盡録前奏,申中書,於是,執政大臣俱列名露章求罷,上以優詔荅之,富弼自是不復出視事。

    《丁未録》 王安石既得志,專權自恣,盡取祖宗法度紛更之,弼每争不能得,故常移病不入,旬日一再見,三日一復謁告,如是者數矣。

    乆之,遂引疾辭位,上省奏不悅,以手詔責之,弼既得詔,皇恐復入具奏,於是召見埀拱殿,賜弼坐,從容謂曰:「二府中謂卿實無病。

    」弼頓首謝曰:「實病。

    」既退,遂稱篤,固請不許,奏五上,又求對固請,上不得已許之,以弼欲西京飬疾,乃命判河南,制下六日,而乞改亳州,於是令貼麻改正,從弼請也。

    弼之乆在告也,知諫院範純仁嘗上章引義責弼,一日,上從容與輔臣論天下事,上曰:「觀弼意,亦欲有所為,但湏人俱無言乃肯為耳!」安石進曰:「如今要立事,何能免人紛紜?」弼既力請去,上将許之,問曰:「卿去誰可代卿者?」弼薦文彥博,神宗黙然良乆,曰:「王安石何如?」弼亦黙然。

    拜武寧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亳州。

    司馬光曰:「富弼老成,有人望,其去可惜。

    」上曰:「朕所以留之至矣,彼堅欲去。

    」光曰:「彼所以欲去者,蓋以所言不用,與同列不合故也。

    」上曰:「若有所施為,朕不從而去,可也。

    自為相,一無施為,惟知求去。

    」他日,王安石見上言事,因力詆弼曰:「陛下以為富弼何如人?臣但見其能一切合流俗以為聲名而已。

    富弼若用其智畧,無以過人,所以有名譽為世所宗者,能飬流俗之交而已。

    天下無事,人主一切仰成,故富弼得以此時收人譽。

    若天下有事,用如此智畧,欲扶危救傾,必誤天下事,如〈闕文〉爾。

    」弼在亳州,時方行青苗息錢法,弼以謂如是,則財聚於上,民散於下,且富民不欲請,願〈闕文〉不可復得,故得之不行[6],而提舉常平趙濟劾弼以大臣格新法,法行自貴近者始,章下本州詔獄,鄧綰又[7]劾之,連逮愈衆,於是弼上?自言主〈闕文〉獨坐臣,又願賜告,歸洛飬疾,詔許之,有司承望風?,獄又不決,?除劉摯為監察禦史裏行,摯即上疏論亳州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