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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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t食貨志》)的盛世。

    此後,雖因連年用兵,資财虛耗,但在武、昭、宣三代百餘年間,西漢國勢終不失為強大、富庶,為世界東方之惟一大國。

    西漢綠林、赤眉戰争以後,出現的“光武中興”局面,當然也是經濟、文化進步的反映。

    東漢末年的黃巾起義,促使三國鼎立的形勢出現,對于江南的開發和蜀以及黃河流域的經濟文化發展都有積極作用。

    這些皆已為許多史學論著所證明,無需贅述。

     對抗的意義,還不應限于階級之間。

    秦漢時期民族間的矛盾鬥争,也促進文明的發展。

    漢同匈奴、羌、西南夷以及西域諸族的鬥争,貫穿于整個秦漢曆史時期。

    這種鬥争表現于軍事的、政治的和經濟的不同形式。

    無可諱言,在鬥争的過程中,對雙方的文明發展會有一些破壞和阻礙,例如匈奴的入侵“殺略人民畜産”,給邊地生産和人民生活帶來極大困難。

    然而,縱觀漢匈之間的戰争,無論哪方取勝,都促進了文明的進步。

    事實證明,漢王朝在同匈奴、羌、夷及西域諸族的鬥争中,不斷地吸取各族文明中有益的成分,并将先進的中原文明傳播于各族、各地。

    如《史記·大宛傳》記載李廣利征大宛: “宛王城中無井,皆汲城外流水。

    ”“宛城中新得秦人(中國漢人),知穿井,而其内食尚多。

    ” 可見,大宛人是在同漢人戰争中從漢人這裡學會穿井技術的。

    羅馬史家盧塔克稱安息騎兵的武器為“木鹿武器”。

    木鹿城在安息北部(今土庫曼斯坦馬裡城),是中國鋼鐵的集散地。

    由此也可看出戰争與文明傳播的關系。

    至于因戰争的需要而在邊境屯田,從而将先進的耕作、灌溉、修水利等技術向外傳播,以及因戰争需要而改良馬種、擴大人畜食物來源等等,無疑都是文明進步的表現。

     除上述階級鬥争和民族鬥争以外,對抗還表現在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生産力和生産關系、經濟和文化、政治等方面的适應與不适應的矛盾。

    這些矛盾,總是促進文明的進步。

    例如秦的統一,歸根到底是經濟發展的結果,統一後的秦王朝又與舊的政治、文化發生矛盾。

    于是,出現了政治、文化方面統一的要求,“一法度衡石丈尺。

    車同軌,書同文字”(《史記·秦始皇本紀》)就應運而出。

    西漢初年,“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車”(《漢書·食貨志》),經濟凋敝,而統治者亦“未遑庠序之事”(《漢書·儒林傳》)。

    至“孝惠、高後之間,衣食滋殖”(《漢書·食貨志》),經濟得到發展。

    到武帝即位之初,經濟的發展與思想上的“清靜無為”、文化的放任情況顯出不适應的矛盾。

    為加強中央集權,必須加強思想和文化的統一集中,故“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宣成之世,五經家法稍增,經置博士一人,至東京凡十四人”(《宋書·百官志》)。

    儒學經武帝提倡,至東漢而達空前盛況。

    很明顯地看出:經濟基礎同上層建築,生産力同生産關系矛盾對文明的推動作用。

    正由于這個原因,秦漢時代科學技術、思想文化以及文學藝術等方面的重大成就,往往不是出現在經濟發展的高潮時期,而是在經濟發展高潮之前或之後。

    例如秦漢時代重大的科技發明并不是在經濟發展最迅速的西漢景帝及武帝時期,而是在“盛世”過去後的東漢,造紙術(紙的發明雖因考古發現灞橋紙而可推到西漢,但東漢蔡倫造紙從而使紙得以廣泛利用,乃是造紙技術史上的重要階段。

    因此,東漢的造紙術仍是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地動儀、渾天儀等都是東漢時代的産物,其他方面的成就也多不是在秦漢帝國最強大時出現的。

    這種藝術和社會發展不平衡的規律,正是由于文明的發展基于對抗的基礎上才實現的。

    而這種對抗就包括上述諸矛盾,這是普遍的規律,也反映了秦漢時代文明發展的特點。

     上述三個特點,也說明秦漢時期我國文明長足進步的原因。

    以後的曆史發展中,我國文明的進步也一再出現過秦漢時期的這些特點。

    從這些反複出現的規律中可以看出:凡出現如上所舉的特點的時代,文明的發展就會突飛猛進,反之就表現為遲緩以至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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