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東漢前期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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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以後,他們必然要求政治上的地位,以緻發展到對皇位的觊觎或幹政的野心。
所以,東漢前期皇權尚能勉強控制外戚勢力在政治上的發展,但随着皇權的衰弱,到東漢後期,外戚的勢力已遠遠超過皇權,就成為控制朝政的主要力量。
因此,東漢末年宦官、外戚專權的局面,早在東漢初年即已伏下了根源。
而東漢初外戚勢力在政治生活中的消長,即成為當時曆史的主要内容。
明章二帝時代的馬氏外戚 東漢初年,明、章二帝統治時代,貫徹對外戚抑制政策,馬皇後起着重要作用,這是一個值得記述的人物。
明帝馬皇後,為名将馬援之女,雖被寵幸,但謙肅儉樸,好讀書“常衣大練,裙不加緣”(《後漢書·皇後紀》),無子,而養賈氏生之皇子炟,盡心養育,勞悴過于所生。
明帝對她雖“寵敬日隆,始終無衰”,她則“未嘗以家私”幹政,馬後不僅從不為自己家人求官職,而且恪守光武定制,決不容許外戚居高官顯位。
其兄弟廖為虎贲中郎将,防、光為黃門郎,在明帝一代均未曾改官,明帝死後,馬氏被尊為皇太後,馬太後主動削去兄防參醫藥事之職。
章帝覺得這樣做未免過分,馬後回答說:“吾不欲令後世聞先帝數親後宮之家,故不著也。
”建初元年(76年)章帝欲封馬氏外戚家的諸舅,馬太後堅決不允。
次年,又有朝臣請求給外戚賜爵,太後堅決反對,并下诏重申“先帝防慎舅氏,不令在機樞之位”的禁令,表示決不能“上負先帝之旨,下虧先人之德”而要接受西漢武帝時外戚田蚡、窦嬰“傾覆之禍”的教訓(《後漢書·皇後紀》),所以極力勸阻章帝加封馬氏的諸舅。
後來,章帝一再請求,太後也未答應,直到建初四年(79年)“天下豐稔,方垂無事”(同上),章帝才封太後的三個兄弟廖、防、光為列侯。
這三人推讓,隻“願就關内侯”。
就是這樣,太後仍不滿,認為這樣破壞光武所定的制度是不行的,最後,“廖等不得已,受封爵而退位歸第焉”(《後漢書·皇後紀》)。
由此可見:身為皇後、皇太後的馬氏,主動抑制外戚在政治上的權力,是明、章二帝統治時期外戚勢力不可能迅速膨脹的重要原因,而馬後這樣做也保障了皇權的鞏固和加強,從而維護了東漢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
除了馬太後外,在明帝、章帝時代許多大臣都敢于向有權有勢的外戚鬥争。
如外戚馬廖曾傾身交結,以大量資财籠絡士人,緻使許多冠蓋之士争相投奔于馬廖門下。
司空第五倫認為這是一種危險的預兆,就上書給皇帝,提出應當制止這種“不應經義”的活動,正因為這種上下配合,明、章二帝統治時代,外戚在政治生活中尚未能起明顯的作用。
窦氏的專恣及其失敗 在章帝、和帝時代,外戚窦氏的勢力迅速膨脹,幾乎達到控制皇帝的程度,但當時的外戚畢竟沒有取得足夠的實力,所以,窦氏的專權也以失敗而告終。
建初二年(77年)漢章帝娶窦勳女為貴人,窦勳之妻為東海恭王之女泚陽公主。
窦貴人于建初三年(78年)又被立為皇後,此後,窦氏一門顯赫無比。
建初八年(83年)窦皇後之兄窦憲為侍中、虎贲中郎将,弟窦笃為黃門侍郎,二人同在宮内驕縱自恣,皇帝對他們賞賜甚巨。
窦氏兄弟因其資财,就廣為結交賓客。
司空第五倫曾上疏請皇帝扼制其勢力發展,但窦憲自恃宮掖權勢,不僅對朝臣,就連對陰氏、馬氏諸外戚以及諸侯王、公主都不放在眼裡。
窦憲的驕橫發展到空前的地步,他竟敢依勢以很少的價錢強奪了劉秀女兒沁陽公主的園田,連公主也不敢與之計較。
朝廷中的大臣,有敢向皇帝告發窦憲的,定遭窦氏的報複,如太尉鄭弘,就因向章帝告發窦憲“權勢太盛”及其屬下“在官貪殘”竟反被窦憲誣陷為“漏洩密事”被章帝罷官。
公元88年,章帝死後,10歲的太子即位,是為和帝,窦太後臨朝,窦憲以侍中内管機密,出宣诏命,弟窦笃為虎贲中郎将,窦景、窦瓖并為中常侍,窦氏一門把持朝政,開始改變了東漢外戚不幹預朝政的傳統。
以窦憲為首的窦氏外戚專政後,對其他朝臣“睚眦之怨莫不報複”。
打擊直言之士,排除異己,東漢政權成為窦憲一家私門謀利的工具。
如明帝時期,窦憲之父窦勳曾犯罪被捕入獄,谒者韓纡因對窦勳進行過審訊。
窦憲掌權後,竟令人将韓纡殺死,并以其人頭祭祀窦勳。
他又見太後多次召見都鄉侯劉暢,怕劉暢分奪其權,就派刺客将劉暢暗殺,并将罪責推給利侯剛,特派侍禦史與青州刺史刑訊逼迫剛等招供。
而當這種陷害的罪行被尚書韓棱揭露,使太後不得不承認事實的時候,窦憲才恐懼,而請求擊匈奴以贖罪。
但是在窦憲率軍擊匈奴後,使他又取得了驕橫的資本,和帝永元元年(89年)九月,窦憲被封為大将軍,以往大将軍位在三公之下,而和帝卻下诏尊窦憲這個大将軍位在太傅下、三公上,于是,窦氏兄弟愈加驕縱,窦景尤甚,其家奴竟敢強奪人财、略人妻女,以至私自征發邊郡軍隊。
窦憲在擊匈奴取勝後,勢力更加膨脹,在其左右有一批爪牙、心腹。
各地刺史、太守,令多出其門,這一夥人對民衆橫征暴斂,賄賂公行,尚書仆射樂恢上書,以“諸舅不宜幹正王室”請皇帝、太後抑制窦憲的勢力。
結果不僅沒有得到皇帝的支持,最後竟被窦憲用毒藥害死。
一時之間,朝廷上下,窦氏父子兄弟專權,就連皇帝也無法與更多的大臣接觸,而朝廷上下大多數大臣都隻好依附窦憲。
外戚專權達到和帝時代登峰造極的地步。
這種情況當然不能為皇帝所忍。
永元四年(92年)和帝經過一番籌劃,依靠中常侍鈎盾令鄭衆,先設計收捕窦憲黨羽,将郭璜、郭舉、鄧疊、鄧磊等逮捕,下獄處死。
接着和帝就派谒者仆射收窦憲大将軍印绶,改封為冠軍侯,并命其與窦笃、窦景、窦瓖等離開首都就國。
窦憲等到國後,即被迫自殺。
窦氏專權的短暫曆史至此就以失敗而告終。
從窦憲專權至覆滅的曆史可以看出:自明帝至和帝時期,外戚的勢力雖日益膨脹,然而,一旦皇帝決心鏟除外戚勢力,終能達到目的。
至于和帝以後,随着外戚勢力的膨脹,皇帝對他們就徹底失去控制。
更值得注意的是:和帝鏟除窦氏外戚勢力,是依靠宦官鄭衆等人實現的。
從此,宦官勢力在東漢朝廷内部不可遏止地發展起來,埋下了東漢後期宦官專權的禍根。
第二節 “俱存不擾”的統治政策 皇權的加強,隻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鞏固的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方面則是封建政權對全國統治的強化。
如果說,東漢前期,皇權的加強表現在對于皇室、外戚有力的控制的話,那麼封建政權對全國統治強化的方法則采取一種類似“無為”的“俱存不擾”的統治術,這兩者從不同側面都起到鞏固封建主義中央集權的作用。
一位古代史學家在論到東漢前期的統治政策時,這樣概括道:“自中興以後,逮于永元,雖頗有弛張,而俱存不擾。
”(範晔《後漢書·和帝紀》論)這就是說:自光武至和帝期間,東漢政府統治政策雖時有變化,但基本上都執行盡量減少對人民的騷擾,以緩和階級矛盾安定民生,發展生産的方針。
這種方針在當時的吏治和各種政策上都得到充分反映。
一 吏治的特點 三代皇帝的不同作風 光武帝死後,繼位的明、章、和三代皇帝個人性格和統治作風完全不同。
這種差異無疑會影響到當時的吏治。
公元58年,繼劉秀為帝的明帝劉莊,為陰皇後所生,10歲能通春秋,19歲立為皇太子,即帝位時年已30歲。
明帝在位19年,是東漢天下初定,由光武帝劉秀開創的地主政權剛剛穩定的時期。
故其統治時期“遵奉建武制度,無敢違者”(《後漢書·明帝紀》),循光武所創成規。
維護專制制度,不敢稍有疏忽,如前舉對外戚的控制在明帝時最為嚴格,無敢越制者。
明帝還“善刑理”,注重法制,“法令分明”,使封建法令得到貫徹“日晏坐朝,幽枉必達”,因法令嚴明,冤獄,刑訟大為減少:“内外無幸曲之私,在上無矜大之色,斷獄得情,号居前代十二。
”(《後漢書·明帝紀》)但法令過分嚴明,不免就會“苛切”(《後漢書·章帝紀》),又加之明帝本人“性褊察,好以耳目隐發為明”(《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性格較狹隘,暴躁。
據記載:“公卿大臣數被诋毀,近臣尚書以下至見提拽。
嘗以事怒郎藥崧,以杖撞之。
崧走入床下,帝怒甚,疾言曰&lsquo郎出,郎出。
&rsquo崧曰:&lsquo天子穆穆,諸侯煌煌。
未聞人君自起撞郎。
&rsquo帝赦之。
”所以當時的朝臣“争為嚴切以避誅責”(同上),形成了較為苛刻的政治風氣。
公元75年,48歲的明帝去世,由其第五子劉炟繼位。
是為章帝。
章帝為太子時“少寬容,好儒術”(《後漢書·章帝紀》)19歲即帝位至33歲就離開了人世,在位13年。
章帝統治時期,東漢政權已建立半個多世紀,各種封建制度均已完備,社會處于相對穩定時期,又加之章帝性“寬容”,所以一改前朝明帝時“苛切”的作風,章帝的統治是以“寬容”為其特點的。
據記載,在他統治期間“除慘獄之科,深元元之愛”,采取較為緩和的措施,“又體之以忠恕,文之以禮樂”(《後漢書·章帝紀》),重視“教化”以加強思想統治。
公元88年章帝死,窦太後立年僅10歲的太子劉肇為帝,是為和帝。
劉肇原系梁貴人所生,為章帝第四子。
梁貴人為窦後所誣,郁郁而死,窦後即将肇養為己子。
和帝劉肇即位後,由窦太後臨朝,至永元十六年(104年)僅27歲就死去,在位僅16年。
因此,和帝即位之初,實際由窦太後執政,後來,朝政則控制在以窦憲為首的窦氏外戚集團手中,使外戚勢力第一次左右東漢政權。
但自永元四年(92年)14歲的和帝就決心鏟除窦氏,後依靠宦官鄭衆等,終于誅除窦憲。
在永元九年(97年)八月窦太後死去,19歲的和帝開始擺脫窦氏控制,當年九月即下诏追尊其生母梁貴人為皇太後,十月,改葬梁太後及其姐大貴人于西陵,并擢升梁氏外戚子弟,封侯者多人,這些事實都反映了和帝并非庸碌無能的君王,而具有一定的果斷的精神,也反映了皇權尚未衰落。
但其鏟除窦氏外戚勢力過程中又不得不依靠宦官,并擢升梁氏外戚集團,從而開東漢後期宦官、外戚疊相專權的混亂局面之端。
從上述事實可以看出,明、章、和三代的皇帝本人各自的作風是有很大不同的。
這些差異對當時“吏治”也會有一定影響,不過,決定曆史發展的是人民群衆,是當時的社會生産力情況,而這種曆史趨勢反過來制約皇帝的活動,因此,盡管各代皇帝作風和品質有很大差異,但在他們統治期間的“吏治”基本特點和根本制度則是大體相同的。
在吏治方面,明、章、和三代有哪些共同特點呢? 納谏與去奢 納谏與去奢則是明、章、和三代皇帝的共同特點。
顯然,這些特點主要是在東漢開國皇帝光武帝劉秀時倡導的,由時代所要求,在明帝以後隻是其流風餘緒而已。
如明帝雖性“褊察”,好為嚴刑,但并不拒谏,常能從善如流,如永平三年(60年)明帝大起北宮,時天下大旱,尚書鐘離意免冠上疏谏止,并以成湯遭旱以六事自責事為喻[277],明帝見疏後,立即诏告,表示“戚然慚懼”并令“止作諸宮,減省不急”(《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停止宮廷的修建。
鐘離意還經常上書勸明帝去嚴刑,止奢汰。
多為明帝所采納。
明帝修德陽殿,鐘離意出任魯相,殿成後大會百官時,明帝說:“鐘離尚書若在,此殿不立。
”(《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可見明帝對谏臣的态度。
章帝時的第五倫為官“峭直”敢于極言直谏“性質悫”,“言事無所依違”,也受到章帝的器重,由遠郡擢至京師,位居三公,死後還“诏賜秘器、衣衾、錢布”(《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優寵無比。
和帝時從臨武(今湖南郴州境内)長谏革除嶺南貢龍眼、荔枝舊制,并“每有災異,辄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後漢書·和帝紀》)等,反映了這三代皇帝統治期間,納谏之風尚存,這樣就使各個皇帝雖性格不同,但在吏治方面則無多大差異。
劉秀所反對的尚浮華、奢侈和歌功頌德之風,在這三代仍起着作用,如明帝死前遺诏“無起寝廟,藏主于光烈皇後更衣别室”。
在給自己修墓&mdash&mdash壽陵時,要求甚為儉樸,正如前述。
他還宣布“敢有興作者,以擅議宗廟法從事”(《後漢書·明帝紀》)。
章帝也是“遺诏無起寝廟,一如先帝法制”(《後漢書·章帝紀》)。
和帝時“前後符瑞八十一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後漢書·和帝紀》)。
這些作風自不免影響全國的吏治。
東漢前期“良吏”專制統治是依靠一大批官僚實現的。
官僚的素質又對專制統治的鞏固程度具有直接影響。
東漢前期在明帝、章帝、和帝時期,出現了一批能從封建統治長遠利益出發,敢于維護封建法制,打擊豪強,注意民間疾苦和發展生産的廉明、正直的官僚,如第五倫、鐘離意、宋均、寒朗、秦彭、王渙、周?等等。
他們為官在吏治方面還有如下特點。
(一)執法嚴明。
敢于同豪強、權門、貴戚作鬥争。
如周?為洛陽令時“下車先問大姓主名,吏數闾裡豪強以對,?厲聲怒曰:&lsquo本問貴戚若馬,窦等輩,豈能知此賣菜傭乎&rsquo。
”由于他“奉法疾奸,不事貴戚”,使得“貴戚跼蹐,京師肅清”(《後漢書·酷吏列傳》)。
又如王渙任溫縣令“在溫三年,遷兖州刺史,繩正部郡,風威大行”,後任洛陽令,“以平正居身,得寬猛之宜,其冤嫌久訟,曆政所不斷,法理所難平者,莫不曲盡情詐,壓塞群疑”(《後漢書·循吏列傳》)。
又有記載雲:“渙為治,循名責實,抑強扶弱。
”(《後漢書·循吏列傳》集解惠棟引《後漢紀》)這是東漢時期許多官僚的共同特點。
(二)深知民間疾苦,注重發展生産和文化事業。
如第五倫,為鄉啬夫時,就能“平徭賦,理怨結,得人歡心”,後為會稽太守時,又破除當地落後的迷信風俗,禁止殺牛以發展農業生産,據記載:“會稽俗多淫祀,好蔔筮。
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财産以之困匮,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薦祠者,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前後郡将莫敢禁。
倫到官,移書屬縣,曉告百姓。
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詐怖愚民,皆案論之。
有妄屠牛者,吏辄行罰。
民初頗恐懼,或祝詛妄言,倫案之愈急,後遂斷絕,百姓以安。
”(《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其他如杜詩、王景等都在其任内提倡農耕,在發展水利、改進農業生産工具及耕作技術等方面多有建樹。
(三)本人清廉,得到民衆贊譽。
如周?雖曾為太守,但“廉潔無資,常築墼以自給”(《後漢書·酷吏列傳》)。
第五倫為會稽太守時,“雖為二千石,躬自斬刍養馬,妻執炊爨”。
後因犯法征廷尉,當永平五年(62年)離任時,當地“老小攀車叩馬,嗁呼相随,日裁行數裡不得前。
倫乃僞止亭舍,陰乘船去,衆知,複追之。
及詣廷尉,吏民上書守阙者千餘人”(《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
不能否認,上述所謂“良吏”無非也是維護封建統治的工具,但他們的作為,與貪官污吏之不同之處,在于後者對人民的剝削、壓榨超出了當時人民所能忍受的程度和封建經濟、政治所能承受的水平,因而也破壞了封建專制主義的法制、綱紀,而前者的做法維護了封建法制、綱紀,從而使封建剝削和壓迫維持在适合的“度”上,使封建制得以穩定,在客觀上也減輕了人民所受的剝削、壓迫之苦。
封建時代的廣大農民,由于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不可能認識到“良吏”及封建官僚制度的本質。
“一般人民、特别是一般農民沒有受過教育,或者是受到統治者為他們編制的一套有利于統治的教育,他們的政治期待無非是沿着&lsquo賢人政治&rsquo,或西人所謂&lsquo聖賢統治&rsquo(Herr&mdashSehaftderBesten&mdash&mdash德國崇拜中國政治理想的學者萊布尼茨曾這樣稱謂)的線索,希望出現&lsquo聖明天子&rsquo&lsquo太平宰相&rsquo&lsquo青天老爺&rsquo。
”(王亞南《中國官僚政治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出版,第45頁)。
因此,東漢前期的諸“良吏”在當時有許多受到群衆的擁戴。
而對這
所以,東漢前期皇權尚能勉強控制外戚勢力在政治上的發展,但随着皇權的衰弱,到東漢後期,外戚的勢力已遠遠超過皇權,就成為控制朝政的主要力量。
因此,東漢末年宦官、外戚專權的局面,早在東漢初年即已伏下了根源。
而東漢初外戚勢力在政治生活中的消長,即成為當時曆史的主要内容。
明章二帝時代的馬氏外戚 東漢初年,明、章二帝統治時代,貫徹對外戚抑制政策,馬皇後起着重要作用,這是一個值得記述的人物。
明帝馬皇後,為名将馬援之女,雖被寵幸,但謙肅儉樸,好讀書“常衣大練,裙不加緣”(《後漢書·皇後紀》),無子,而養賈氏生之皇子炟,盡心養育,勞悴過于所生。
明帝對她雖“寵敬日隆,始終無衰”,她則“未嘗以家私”幹政,馬後不僅從不為自己家人求官職,而且恪守光武定制,決不容許外戚居高官顯位。
其兄弟廖為虎贲中郎将,防、光為黃門郎,在明帝一代均未曾改官,明帝死後,馬氏被尊為皇太後,馬太後主動削去兄防參醫藥事之職。
章帝覺得這樣做未免過分,馬後回答說:“吾不欲令後世聞先帝數親後宮之家,故不著也。
”建初元年(76年)章帝欲封馬氏外戚家的諸舅,馬太後堅決不允。
次年,又有朝臣請求給外戚賜爵,太後堅決反對,并下诏重申“先帝防慎舅氏,不令在機樞之位”的禁令,表示決不能“上負先帝之旨,下虧先人之德”而要接受西漢武帝時外戚田蚡、窦嬰“傾覆之禍”的教訓(《後漢書·皇後紀》),所以極力勸阻章帝加封馬氏的諸舅。
後來,章帝一再請求,太後也未答應,直到建初四年(79年)“天下豐稔,方垂無事”(同上),章帝才封太後的三個兄弟廖、防、光為列侯。
這三人推讓,隻“願就關内侯”。
就是這樣,太後仍不滿,認為這樣破壞光武所定的制度是不行的,最後,“廖等不得已,受封爵而退位歸第焉”(《後漢書·皇後紀》)。
由此可見:身為皇後、皇太後的馬氏,主動抑制外戚在政治上的權力,是明、章二帝統治時期外戚勢力不可能迅速膨脹的重要原因,而馬後這樣做也保障了皇權的鞏固和加強,從而維護了東漢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
除了馬太後外,在明帝、章帝時代許多大臣都敢于向有權有勢的外戚鬥争。
如外戚馬廖曾傾身交結,以大量資财籠絡士人,緻使許多冠蓋之士争相投奔于馬廖門下。
司空第五倫認為這是一種危險的預兆,就上書給皇帝,提出應當制止這種“不應經義”的活動,正因為這種上下配合,明、章二帝統治時代,外戚在政治生活中尚未能起明顯的作用。
窦氏的專恣及其失敗 在章帝、和帝時代,外戚窦氏的勢力迅速膨脹,幾乎達到控制皇帝的程度,但當時的外戚畢竟沒有取得足夠的實力,所以,窦氏的專權也以失敗而告終。
建初二年(77年)漢章帝娶窦勳女為貴人,窦勳之妻為東海恭王之女泚陽公主。
窦貴人于建初三年(78年)又被立為皇後,此後,窦氏一門顯赫無比。
建初八年(83年)窦皇後之兄窦憲為侍中、虎贲中郎将,弟窦笃為黃門侍郎,二人同在宮内驕縱自恣,皇帝對他們賞賜甚巨。
窦氏兄弟因其資财,就廣為結交賓客。
司空第五倫曾上疏請皇帝扼制其勢力發展,但窦憲自恃宮掖權勢,不僅對朝臣,就連對陰氏、馬氏諸外戚以及諸侯王、公主都不放在眼裡。
窦憲的驕橫發展到空前的地步,他竟敢依勢以很少的價錢強奪了劉秀女兒沁陽公主的園田,連公主也不敢與之計較。
朝廷中的大臣,有敢向皇帝告發窦憲的,定遭窦氏的報複,如太尉鄭弘,就因向章帝告發窦憲“權勢太盛”及其屬下“在官貪殘”竟反被窦憲誣陷為“漏洩密事”被章帝罷官。
公元88年,章帝死後,10歲的太子即位,是為和帝,窦太後臨朝,窦憲以侍中内管機密,出宣诏命,弟窦笃為虎贲中郎将,窦景、窦瓖并為中常侍,窦氏一門把持朝政,開始改變了東漢外戚不幹預朝政的傳統。
以窦憲為首的窦氏外戚專政後,對其他朝臣“睚眦之怨莫不報複”。
打擊直言之士,排除異己,東漢政權成為窦憲一家私門謀利的工具。
如明帝時期,窦憲之父窦勳曾犯罪被捕入獄,谒者韓纡因對窦勳進行過審訊。
窦憲掌權後,竟令人将韓纡殺死,并以其人頭祭祀窦勳。
他又見太後多次召見都鄉侯劉暢,怕劉暢分奪其權,就派刺客将劉暢暗殺,并将罪責推給利侯剛,特派侍禦史與青州刺史刑訊逼迫剛等招供。
而當這種陷害的罪行被尚書韓棱揭露,使太後不得不承認事實的時候,窦憲才恐懼,而請求擊匈奴以贖罪。
但是在窦憲率軍擊匈奴後,使他又取得了驕橫的資本,和帝永元元年(89年)九月,窦憲被封為大将軍,以往大将軍位在三公之下,而和帝卻下诏尊窦憲這個大将軍位在太傅下、三公上,于是,窦氏兄弟愈加驕縱,窦景尤甚,其家奴竟敢強奪人财、略人妻女,以至私自征發邊郡軍隊。
窦憲在擊匈奴取勝後,勢力更加膨脹,在其左右有一批爪牙、心腹。
各地刺史、太守,令多出其門,這一夥人對民衆橫征暴斂,賄賂公行,尚書仆射樂恢上書,以“諸舅不宜幹正王室”請皇帝、太後抑制窦憲的勢力。
結果不僅沒有得到皇帝的支持,最後竟被窦憲用毒藥害死。
一時之間,朝廷上下,窦氏父子兄弟專權,就連皇帝也無法與更多的大臣接觸,而朝廷上下大多數大臣都隻好依附窦憲。
外戚專權達到和帝時代登峰造極的地步。
這種情況當然不能為皇帝所忍。
永元四年(92年)和帝經過一番籌劃,依靠中常侍鈎盾令鄭衆,先設計收捕窦憲黨羽,将郭璜、郭舉、鄧疊、鄧磊等逮捕,下獄處死。
接着和帝就派谒者仆射收窦憲大将軍印绶,改封為冠軍侯,并命其與窦笃、窦景、窦瓖等離開首都就國。
窦憲等到國後,即被迫自殺。
窦氏專權的短暫曆史至此就以失敗而告終。
從窦憲專權至覆滅的曆史可以看出:自明帝至和帝時期,外戚的勢力雖日益膨脹,然而,一旦皇帝決心鏟除外戚勢力,終能達到目的。
至于和帝以後,随着外戚勢力的膨脹,皇帝對他們就徹底失去控制。
更值得注意的是:和帝鏟除窦氏外戚勢力,是依靠宦官鄭衆等人實現的。
從此,宦官勢力在東漢朝廷内部不可遏止地發展起來,埋下了東漢後期宦官專權的禍根。
第二節 “俱存不擾”的統治政策 皇權的加強,隻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鞏固的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方面則是封建政權對全國統治的強化。
如果說,東漢前期,皇權的加強表現在對于皇室、外戚有力的控制的話,那麼封建政權對全國統治強化的方法則采取一種類似“無為”的“俱存不擾”的統治術,這兩者從不同側面都起到鞏固封建主義中央集權的作用。
一位古代史學家在論到東漢前期的統治政策時,這樣概括道:“自中興以後,逮于永元,雖頗有弛張,而俱存不擾。
”(範晔《後漢書·和帝紀》論)這就是說:自光武至和帝期間,東漢政府統治政策雖時有變化,但基本上都執行盡量減少對人民的騷擾,以緩和階級矛盾安定民生,發展生産的方針。
這種方針在當時的吏治和各種政策上都得到充分反映。
一 吏治的特點 三代皇帝的不同作風 光武帝死後,繼位的明、章、和三代皇帝個人性格和統治作風完全不同。
這種差異無疑會影響到當時的吏治。
公元58年,繼劉秀為帝的明帝劉莊,為陰皇後所生,10歲能通春秋,19歲立為皇太子,即帝位時年已30歲。
明帝在位19年,是東漢天下初定,由光武帝劉秀開創的地主政權剛剛穩定的時期。
故其統治時期“遵奉建武制度,無敢違者”(《後漢書·明帝紀》),循光武所創成規。
維護專制制度,不敢稍有疏忽,如前舉對外戚的控制在明帝時最為嚴格,無敢越制者。
明帝還“善刑理”,注重法制,“法令分明”,使封建法令得到貫徹“日晏坐朝,幽枉必達”,因法令嚴明,冤獄,刑訟大為減少:“内外無幸曲之私,在上無矜大之色,斷獄得情,号居前代十二。
”(《後漢書·明帝紀》)但法令過分嚴明,不免就會“苛切”(《後漢書·章帝紀》),又加之明帝本人“性褊察,好以耳目隐發為明”(《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性格較狹隘,暴躁。
據記載:“公卿大臣數被诋毀,近臣尚書以下至見提拽。
嘗以事怒郎藥崧,以杖撞之。
崧走入床下,帝怒甚,疾言曰&lsquo郎出,郎出。
&rsquo崧曰:&lsquo天子穆穆,諸侯煌煌。
未聞人君自起撞郎。
&rsquo帝赦之。
”所以當時的朝臣“争為嚴切以避誅責”(同上),形成了較為苛刻的政治風氣。
公元75年,48歲的明帝去世,由其第五子劉炟繼位。
是為章帝。
章帝為太子時“少寬容,好儒術”(《後漢書·章帝紀》)19歲即帝位至33歲就離開了人世,在位13年。
章帝統治時期,東漢政權已建立半個多世紀,各種封建制度均已完備,社會處于相對穩定時期,又加之章帝性“寬容”,所以一改前朝明帝時“苛切”的作風,章帝的統治是以“寬容”為其特點的。
據記載,在他統治期間“除慘獄之科,深元元之愛”,采取較為緩和的措施,“又體之以忠恕,文之以禮樂”(《後漢書·章帝紀》),重視“教化”以加強思想統治。
公元88年章帝死,窦太後立年僅10歲的太子劉肇為帝,是為和帝。
劉肇原系梁貴人所生,為章帝第四子。
梁貴人為窦後所誣,郁郁而死,窦後即将肇養為己子。
和帝劉肇即位後,由窦太後臨朝,至永元十六年(104年)僅27歲就死去,在位僅16年。
因此,和帝即位之初,實際由窦太後執政,後來,朝政則控制在以窦憲為首的窦氏外戚集團手中,使外戚勢力第一次左右東漢政權。
但自永元四年(92年)14歲的和帝就決心鏟除窦氏,後依靠宦官鄭衆等,終于誅除窦憲。
在永元九年(97年)八月窦太後死去,19歲的和帝開始擺脫窦氏控制,當年九月即下诏追尊其生母梁貴人為皇太後,十月,改葬梁太後及其姐大貴人于西陵,并擢升梁氏外戚子弟,封侯者多人,這些事實都反映了和帝并非庸碌無能的君王,而具有一定的果斷的精神,也反映了皇權尚未衰落。
但其鏟除窦氏外戚勢力過程中又不得不依靠宦官,并擢升梁氏外戚集團,從而開東漢後期宦官、外戚疊相專權的混亂局面之端。
從上述事實可以看出,明、章、和三代的皇帝本人各自的作風是有很大不同的。
這些差異對當時“吏治”也會有一定影響,不過,決定曆史發展的是人民群衆,是當時的社會生産力情況,而這種曆史趨勢反過來制約皇帝的活動,因此,盡管各代皇帝作風和品質有很大差異,但在他們統治期間的“吏治”基本特點和根本制度則是大體相同的。
在吏治方面,明、章、和三代有哪些共同特點呢? 納谏與去奢 納谏與去奢則是明、章、和三代皇帝的共同特點。
顯然,這些特點主要是在東漢開國皇帝光武帝劉秀時倡導的,由時代所要求,在明帝以後隻是其流風餘緒而已。
如明帝雖性“褊察”,好為嚴刑,但并不拒谏,常能從善如流,如永平三年(60年)明帝大起北宮,時天下大旱,尚書鐘離意免冠上疏谏止,并以成湯遭旱以六事自責事為喻[277],明帝見疏後,立即诏告,表示“戚然慚懼”并令“止作諸宮,減省不急”(《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停止宮廷的修建。
鐘離意還經常上書勸明帝去嚴刑,止奢汰。
多為明帝所采納。
明帝修德陽殿,鐘離意出任魯相,殿成後大會百官時,明帝說:“鐘離尚書若在,此殿不立。
”(《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可見明帝對谏臣的态度。
章帝時的第五倫為官“峭直”敢于極言直谏“性質悫”,“言事無所依違”,也受到章帝的器重,由遠郡擢至京師,位居三公,死後還“诏賜秘器、衣衾、錢布”(《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優寵無比。
和帝時從臨武(今湖南郴州境内)長谏革除嶺南貢龍眼、荔枝舊制,并“每有災異,辄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後漢書·和帝紀》)等,反映了這三代皇帝統治期間,納谏之風尚存,這樣就使各個皇帝雖性格不同,但在吏治方面則無多大差異。
劉秀所反對的尚浮華、奢侈和歌功頌德之風,在這三代仍起着作用,如明帝死前遺诏“無起寝廟,藏主于光烈皇後更衣别室”。
在給自己修墓&mdash&mdash壽陵時,要求甚為儉樸,正如前述。
他還宣布“敢有興作者,以擅議宗廟法從事”(《後漢書·明帝紀》)。
章帝也是“遺诏無起寝廟,一如先帝法制”(《後漢書·章帝紀》)。
和帝時“前後符瑞八十一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後漢書·和帝紀》)。
這些作風自不免影響全國的吏治。
東漢前期“良吏”專制統治是依靠一大批官僚實現的。
官僚的素質又對專制統治的鞏固程度具有直接影響。
東漢前期在明帝、章帝、和帝時期,出現了一批能從封建統治長遠利益出發,敢于維護封建法制,打擊豪強,注意民間疾苦和發展生産的廉明、正直的官僚,如第五倫、鐘離意、宋均、寒朗、秦彭、王渙、周?等等。
他們為官在吏治方面還有如下特點。
(一)執法嚴明。
敢于同豪強、權門、貴戚作鬥争。
如周?為洛陽令時“下車先問大姓主名,吏數闾裡豪強以對,?厲聲怒曰:&lsquo本問貴戚若馬,窦等輩,豈能知此賣菜傭乎&rsquo。
”由于他“奉法疾奸,不事貴戚”,使得“貴戚跼蹐,京師肅清”(《後漢書·酷吏列傳》)。
又如王渙任溫縣令“在溫三年,遷兖州刺史,繩正部郡,風威大行”,後任洛陽令,“以平正居身,得寬猛之宜,其冤嫌久訟,曆政所不斷,法理所難平者,莫不曲盡情詐,壓塞群疑”(《後漢書·循吏列傳》)。
又有記載雲:“渙為治,循名責實,抑強扶弱。
”(《後漢書·循吏列傳》集解惠棟引《後漢紀》)這是東漢時期許多官僚的共同特點。
(二)深知民間疾苦,注重發展生産和文化事業。
如第五倫,為鄉啬夫時,就能“平徭賦,理怨結,得人歡心”,後為會稽太守時,又破除當地落後的迷信風俗,禁止殺牛以發展農業生産,據記載:“會稽俗多淫祀,好蔔筮。
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财産以之困匮,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薦祠者,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前後郡将莫敢禁。
倫到官,移書屬縣,曉告百姓。
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詐怖愚民,皆案論之。
有妄屠牛者,吏辄行罰。
民初頗恐懼,或祝詛妄言,倫案之愈急,後遂斷絕,百姓以安。
”(《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其他如杜詩、王景等都在其任内提倡農耕,在發展水利、改進農業生産工具及耕作技術等方面多有建樹。
(三)本人清廉,得到民衆贊譽。
如周?雖曾為太守,但“廉潔無資,常築墼以自給”(《後漢書·酷吏列傳》)。
第五倫為會稽太守時,“雖為二千石,躬自斬刍養馬,妻執炊爨”。
後因犯法征廷尉,當永平五年(62年)離任時,當地“老小攀車叩馬,嗁呼相随,日裁行數裡不得前。
倫乃僞止亭舍,陰乘船去,衆知,複追之。
及詣廷尉,吏民上書守阙者千餘人”(《後漢書·第五鐘離宋寒列傳》)。
不能否認,上述所謂“良吏”無非也是維護封建統治的工具,但他們的作為,與貪官污吏之不同之處,在于後者對人民的剝削、壓榨超出了當時人民所能忍受的程度和封建經濟、政治所能承受的水平,因而也破壞了封建專制主義的法制、綱紀,而前者的做法維護了封建法制、綱紀,從而使封建剝削和壓迫維持在适合的“度”上,使封建制得以穩定,在客觀上也減輕了人民所受的剝削、壓迫之苦。
封建時代的廣大農民,由于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不可能認識到“良吏”及封建官僚制度的本質。
“一般人民、特别是一般農民沒有受過教育,或者是受到統治者為他們編制的一套有利于統治的教育,他們的政治期待無非是沿着&lsquo賢人政治&rsquo,或西人所謂&lsquo聖賢統治&rsquo(Herr&mdashSehaftderBesten&mdash&mdash德國崇拜中國政治理想的學者萊布尼茨曾這樣稱謂)的線索,希望出現&lsquo聖明天子&rsquo&lsquo太平宰相&rsquo&lsquo青天老爺&rsquo。
”(王亞南《中國官僚政治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出版,第45頁)。
因此,東漢前期的諸“良吏”在當時有許多受到群衆的擁戴。
而對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