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繁榮興旺的“昭宣中興”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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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秦第五十七》),這是一條重要的統治經驗。
賢良文學在鹽鐵會議上向當政的桑弘羊等人提出:“嚴刑峻法,不可久也。
”(《鹽鐵論·诏興第五十八》)并揭露了單純依靠暴力的法治政策給社會造成的惡果,如株連酷刑“一人有罪,州裡驚駭,十家奔亡”(《鹽鐵論·申韓第五十六》)。
不僅百姓深受其害,更重要的是動搖了封建統治基礎。
因此,應當推行德治政策。
賢良文學的這種主張,在漢武帝時董仲舒、主父偃、嚴安、徐樂的上書和東方朔的言論中就已提出。
[180]不過,那時因階級矛盾尚未達到尖銳化的程度,這種主張并未引起武帝的重視,而到階級矛盾較為尖銳的武帝末期和昭帝即位之初,就顯得“禁苛暴”“緩刑罰”推行德政十分必要了。
然而,桑弘羊則堅持要推行以暴力鎮壓為主的法治政策。
他認為嚴刑峻法的威力是無窮的,“令嚴而民慎,法設而奸禁”(《鹽鐵論·刑德第五十五》),拒絕實行緩和階級矛盾的德治政策。
這不僅同那些對民間疾苦有一定了解的賢良文學形成對立,也不符合漢武帝輪台诏令的主張。
因此,桑弘羊在政治上不免陷入被動地位。
(4)“仁義”和“權利”觀點的問題 在鹽鐵會議上,賢良文學和禦史、大夫之間的争論,自始至終貫串着“仁義”和“權利”兩種不同觀點的分歧。
賢良文學對鹽鐵、匈奴及刑罰提出的看法,都是基于儒家“仁政”的觀點:“王者行仁政,無敵于天下。
”(《鹽鐵論·本議第一》)這種看法盡管有些迂腐,但也是針對漢武帝多年興兵、推行擾民的種種政策提出來的。
在需要休養生息的當時,倒不失為一劑良藥。
桑弘羊等卻堅持:統治階級的權和利一點也不能放棄:“今夫越之具區,楚之雲夢,宋之巨野,齊之孟諸,有國之富而霸王之資也。
人君統而守之則強,不禁則亡。
”(《鹽鐵論·刺權第九》)因而強調“法”的作用,而否定“仁義”的德治:“無法勢,雖賢人不能以為治,無甲兵,雖孫、吳不能以制敵。
是以孔子倡以仁義而民從風,伯夷遁首陽而民不可化”(《鹽鐵論·申韓第五十六》)。
這種論調同“與民休息”的政策顯然是背道而馳的。
在鹽鐵會議上,所辯論的問題涉及西漢政府對内、對外政策的各個方面問題,但基本内容不出上述四個方面。
“鹽鐵會議”的結局和影響 鹽鐵會議是統治階級内部對當前政策、方針和指導思想的一場辯論。
在辯論中雙方的論點雖然不免都有一些偏執之處,但是賢良文學所揭露出的一些問題,确實是武帝時期階級矛盾尖銳化的原因,提出的一些主張盡管有些脫離實際,但也有适應當時形勢之處。
而桑弘羊等人見不到形勢的變化,一味堅持漢武帝下輪台诏之前的主張,不僅不符合武帝末年的形勢要求,也違反武帝死前的遺願。
這就同忠實地執行武帝遺诏“無所改作”(《漢書·循吏傳》)的霍光直接發生沖突。
在鹽鐵會議上,主持會議的丞相田千秋對雙方的觀點雖然并未作出明确的結論,但這次會議并非沒有結果。
首先,賢良文學提出的一些主張,揭露桑弘羊&mdash&mdash實際是武帝前期政治&mdash&mdash政見的一些流弊及對社會的危害,就為昭帝時期實行“與民休息”的政策在輿論上作了宣傳。
其次,由于賢良文學在鹽鐵會議上的辯論,符合執政的霍光等人意圖,從而使這批賢良文學之士受到統治者的重視,成為當時一股活躍的政治力量,以後,霍光曾專門召集賢良文學“問以得失”(《漢書·食貨志》)。
後來宣帝更加接近這股勢力“用吏多選賢良”(《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而賢良文學在會上提出的部分措施,如将公田賦予貧民耕種,對還歸的流民租給公田,貸給種子、口糧,免除賦稅徭役、降低鹽價,整頓吏治等等也陸續付諸實行。
最重要的則是促進了輪台诏令提出的“明休息,思富養民”(《漢書·西域傳》)的方針得以實施。
事實證明:昭、宣時期政府實行的種種措施,基本方面均是“安民”(《漢書·王貢兩龔鮑傳》),即把農民固定在土地上,鼓勵發展生産,與匈奴保持和親友好。
這就緩和了階級矛盾,在客觀上促進了社會進步和生産發展。
同時,也是對以桑弘羊為代表的“深酷用法者”的官僚集團沉重的打擊。
因此,“鹽鐵會議”是西漢時期在昭、宣統治時代的一次重要的會議。
然而,桑弘羊本人并未因這場辯論而退出政治舞台。
政見的不同使得他必然同當權的霍光站在對立的立場,因而他參與了當時皇室貴族内部的謀反活動,以至被處死,也是極其符合邏輯的事了。
三 燕蓋謀反及其失敗 昭帝即位之初,不僅在執政的大臣中有不同政見的鬥争,而且在皇室内部也存在着深刻的矛盾。
這種矛盾終于以燕王旦和蓋長公主勾結謀反以及被鎮壓的流血形式爆發出來。
謀反集團的出現 在武帝的諸子中,燕王劉旦“為人辯略,博學經書雜說”,又“好星曆、數術、倡優、射獵之事”(《漢書·武五子傳》),是頗有才幹的。
同時,野心最大的也是他。
早在武帝未死之時,當太子據因“巫蠱之禍”而死,齊懷王又早亡,旦自忖太子之位非己莫屬,竟上書主動求宿衛,俨然以武帝繼承人自居。
不料,武帝卻因此而對他十分讨厭,不僅未立其為太子,而且将其使者下獄,并借别的理由削去燕王三縣,使燕王旦大失所望。
當昭帝即位後,燕王旦得到武帝崩的消息及昭帝益封諸王的玺書後,大怒。
聲稱“我當為帝”(《漢書·武五子傳》)。
于是與宗室中山哀王子劉長、齊孝王孫劉澤等密謀,僞稱曾受武帝诏:修武備。
開始作謀反準備。
不久,劉旦就與劉澤散布:少帝(即昭帝弗陵)并非武帝子,而是霍光等所立。
于是起兵讨伐。
但是,事未舉而消息已走漏。
昭帝始元元年八月,青州刺史隽不疑收捕劉澤,并向皇帝報告。
朝廷審訊劉澤牽連出燕王劉旦。
結果,處劉澤等死刑,而劉旦因至親之故,昭帝特許勿治。
這次謀反,未開始就被粉碎。
但劉旦的野心并未因此而稍斂,很快他又同蓋長公主與上官桀勾結起來。
蓋長公主為武帝長女,食鄂邑,故稱鄂邑蓋長公主,當然也是昭帝和燕王旦之姊。
蓋長公主有男寵丁外人,而丁外人與上官桀之子上官安往來甚為密切。
上官安娶霍光之女為妻生一女。
始元三年(前84年),此女剛五歲,上官安就欲送入宮為昭帝後,被霍光拒絕。
但上官安不死心,就通過丁外人,使蓋長公主入宮活動,果然如願以償,安女被召入宮為倢伃,次年立為皇後,上官安為車騎将軍。
上官桀、上官安父子為報答丁外人的恩情,欲為其求封侯,均為霍光所阻,由此而使蓋長公主與霍光有怨。
又加之上官桀早在武帝時即為九卿,位在霍光之上,對光心懷嫉恨。
而禦史大夫桑弘羊也因政見不同,對霍光不滿。
于是,這些反對霍光的勢力在燕王旦的旗幟下很快地聯合了起來。
謀反的經過及失敗 元鳳元年(前80年),蓋長公主、上官桀父子、桑弘羊等各種反對霍光的勢力已糾集在一起。
燕王旦不斷派人持金寶與上述諸人聯絡。
上官桀又暗中指使人為燕王上書,向皇帝控告霍光“專權自恣,疑有非常”,請求入京宿衛。
上書者趁霍光休沐日,上官桀當值時将書奏上,上官桀與桑弘羊原拟借昭帝名義将霍光執退。
沒想到十四歲的昭帝竟不聽其擺布,看出奏書有詐,次日,霍光上朝,昭帝親自宣布霍光無罪,并下令逮捕僞造奏書者。
結果,上官桀等暗害霍光的第一個陰謀徹底破産。
但更大的計劃還在後面。
上官桀見誣陷霍光不成,更與蓋長公主密謀設宴請霍光,并在酒宴中伏兵刺之。
然後再廢昭帝,迎燕王旦為天子。
燕王旦也早已同上官桀等密信往來,暗許桀為王。
但上官安的野心更大,據說他計劃誘殺燕王旦而立上官桀為帝。
為此,甚至連他自己已成為昭帝皇後的女兒都不顧。
這一群各懷異心的謀反分子,其失敗的下場是顯而易見的。
果然,事未舉而有蓋主舍人父稻田使者燕倉向大司農楊敞揭發。
楊敞是一貫謹慎怕事的官僚,得此消息後吓得裝病不出,而将此消息告知谏大夫杜延年,杜延年向昭帝上奏。
當年九月昭帝下诏将上官桀、上官安、桑弘羊、丁外人等逮捕并族誅之。
燕王旦自缢而死後,夫人随旦自殺者二十餘人。
這一謀反集團終于以失敗而告終。
[181] 四 宣帝時期的政治 昭帝在位僅十四年,元平元年(前73年),四月,二十二歲即病死。
接替他登上皇帝禦座的是漢宣帝劉詢。
宣帝統治共二十五年(前73至前49年),這期間的政治基本是昭帝時的延續。
劉詢繼位 劉詢得以登上皇帝寶座,也是統治階級内部矛盾鬥争的結果。
昭帝死後,因無後,群臣舉廣陵王劉胥繼位。
廣陵王劉胥是武帝子,其人“好倡樂逸遊”,“動作無法度”(《漢書·武五子傳》),本不孚衆望。
但因在武帝諸子中,當時隻有他尚在世。
故倉促之中,霍光等即征劉胥準備繼承帝位。
但尚未登基,就有大臣奏廣陵王胥不可承宗廟,于是又改迎昌邑王劉賀繼位。
劉賀系昌邑哀王劉髆之子,六月受皇帝玺绶,七月就又被霍光等廢黜。
昌邑王被廢,史書記載似乎由于他“素狂縱,動作無節”等等原因。
這或許皆是事實。
但不可否認,其主要原因則是霍光對他的不滿。
首先,由于劉賀剛愎自用,不從人谏,如在國時曾有多人勸谏他“畏慎自省”,勿信“讒谀”。
他不僅“不用其言”,而且“終不改節”(《漢書·武五子傳》)。
其次,因昌邑王在國日久,已有一批心腹,他登上皇帝寶座以後,就将原來的屬于自己勢力的一批大臣帶入朝中,這批人是能與霍光分庭抗禮的,據《漢書·霍光金日?傳》記載:昌邑王被廢後“昌邑群臣坐亡輔導之誼,陷王于惡,光悉誅殺二百餘人。
出死,号呼市中曰:&lsquo當斷不斷,反受其亂&rsquo。
”唐顔師古注曰:“悔不早殺光等也。
”由此可見:“昌邑群臣”是一股不小的勢力。
而這股勢力同霍光是不能兩立的。
因此,霍光對昌邑王賀不滿,終至以種種罪名,甚至連“私買雞豚以食”“弄彘鬥虎”這些名副其實的雞毛蒜皮的小事都羅織起來,構成其被廢的罪狀(見《漢書·霍光金日?傳》)。
這樣,剛剛在皇帝禦座上坐了不到一個月的劉賀,就又被霍光拉下,被廢到漢中房陵縣去了。
接着的問題是由誰來繼位。
當時皇族近親中,死的死,被株連的被株連,唯有劉詢最近。
劉詢為武帝太子劉據之孫。
劉據原有三男一女。
當“巫蠱之禍”劉據被害死時,劉詢僅出生數月,其父史皇孫也被處死。
詢被廷尉監丙吉保護并送至民間收養。
後遇赦,始歸掖庭養親,被稱為皇曾孫,暴室啬夫許廣漢以女妻之。
詢自幼在民間,後又入掖庭,與諸王不同,左右無衆多心腹幕僚。
當時又隻有十八歲。
這對于喜弄權的霍光來說,無疑是較為理想的皇帝。
于是,當元平元年(前74年)六月昌邑王被廢後,劉詢就繼帝位,是為宣帝。
宣帝時代的統治政策 宣帝即位初期,霍光依舊專權。
宣帝對霍光“内嚴憚之,若有芒刺在背”(《漢書·霍光金日?傳》)。
但在為政方針上二人并無分歧。
因此,終宣帝之世,其統治政策基本上是昭帝時代的繼續,保持着為政以寬的精神,使“民安其業”(《漢書·宣帝紀》),社會進一步穩定,生産有一定的發展。
首先,繼續實行“輕徭薄賦”的政策。
宣帝時期曾多次減免全國或部分地區的租賦。
據統計:僅減免“田租”或“租賦”明确記載的就有六次,是西漢王朝各代皇帝最多的。
[182]僅此一點當然不能說明問題,但與其他方面的賦稅徭役聯系起來考察,就可看出宣帝之世的農民較武帝時負擔輕得多了。
如算賦、口賦也屢有減免:地節三年(前67年)诏“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甘露二年(前52年)“減民算三十”,五鳳三年(前55年)“減天下口錢”(《漢書·宣帝紀》)。
宣帝之世還将公田借給貧民耕種:地節元年(前69年)“假郡國貧民田”并貸給種子、食物。
地節四年(前66年)又下诏“減天下鹽賈(價)”(《漢書·宣帝紀》)。
五鳳四年(前50年)又設常平倉以給北邊,“省轉漕”(見《漢書·食貨志》及《漢書·宣帝紀》)。
于徭役也較為輕省。
這一切均與昭帝時施行的政策是一緻的,比起武帝時的繁重征發不能不說是“輕徭薄賦”。
比起昭帝統治時期,宣帝時的統治政策尤以吏治最為突出。
宣帝與西漢許多皇帝不同,因其“興于闾閻,知民事之艱難”,(《漢書·循吏傳》)所以注重吏治。
特别是地節二年(前68年)霍光死後,皇權進一步加強,宣帝時期的吏治突出地表現了“信賞必罰,綜核名實”,“足以知吏稱其職”的特點,史稱“自元、成間鮮能及之”(《漢書·宣帝紀》)。
宣帝很重視官吏的選拔,尤其對刺史、太守的委任和考察更為認真,常常親自過問。
他還認為:地方官太守不宜經常變動,否則“下不安”,所以,二千石吏有治績者,“辄以玺書勉厲,增秩賜金,或爵至關内侯”(《漢書·循吏傳》)。
故所謂“良吏”,在西漢一代以宣帝時為最多,如趙廣漢、韓延壽、尹翁歸、嚴延年、張敞、王成、黃霸、朱邑、龔遂、鄭弘、召信臣等。
皆為宣帝時期有名的“循吏”。
這些“循吏”一般均有以下三個特點:(1)執法公平。
對于豪門權貴犯法者,也敢于依法懲辦,如趙廣漢任颍川太守時,“郡大姓原、褚宗族橫恣,賓客犯為盜賊,前二千石莫能禽制。
廣漢既至數月,誅原、褚首惡,郡中震栗”(《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2)恩威并施。
這些“循吏”同“酷吏”不同,他們統治的手段不僅用刑罰,更重要的是重“教化”。
在鎮壓農民反抗時,常常是以分化瓦解的方法處理,如龔遂為渤海太守時,對于武裝反抗地主壓迫的農民加以區别:“諸持鈎田器者皆為良民,吏無得問,持兵者乃為盜賊”,結果“郡中翕然,盜賊亦皆罷”(《漢書·循吏傳》)。
又如黃霸為官“力行教化而後誅罰”(《漢書·循吏傳》)。
“延壽為吏,上禮義,好古教化”(《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等等,多是如此;(3)正是由于以上兩個原因,所以“循吏”的統治往往顯得“寬”,“合人心”,“所居民富,所去見思”(《漢書·循吏傳》),得到時人的好評,當然,實質上所謂“循吏”不過是地主階級中較有遠見和策略的官吏,其壓迫和統治人民的本質與“酷吏”沒有什麼不同。
不過,為政寬簡在某種情況下,如昭宣時期人民需要休養生息的時候,對穩定封建統治,安定人民生活和發展生産是有一定好處的。
宣帝時期的法令、刑獄也較武帝時為清平,據《漢書·刑法志》記載:“(宣帝時)廷史路溫舒上疏,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
”因此宣帝特下诏置“廷平”以防止“決獄不當”“不辜蒙戮”。
于是選于定國為廷尉,舉以“明察寬恕”著稱之黃霸為廷平。
不僅如此,宣帝還常常臨未央宮之宣室殿,親自審理重大刑獄。
後來,涿郡太守鄭昌又上疏,請删定刑律。
不過,未及實現。
總之,在宣帝統治時期,西漢政權的統治政策同昭帝時期一樣是較為寬簡的,其基本精神仍是“與民休息”。
因此,在昭帝統治的基礎上“綜核名實,政事文學法理之士鹹精其能”(《漢書·宣帝傳》)“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歲數豐穰”(《漢書·食貨志》)出現了自武帝以來未有的升平景象。
對昭宣“中興”的評價 如上所述,自武帝死後,西漢曆史上确實又出現了幾十年的興盛景象。
曆來都将這一時期稱之為“昭宣中興”,本書也借用這一為大家熟悉的稱謂作為本章标題。
過去的曆史學家對這一時期的所謂“中興”評價甚高,如班固将其與殷高宗或周宣王統治時代相提并論:“孝宣之世&hellip&hellip可謂中興,侔德殷宗、周宣矣。
”(《漢書·宣帝紀》)并且把這“中興”的原因完全歸結于昭帝、宣帝、霍光等帝王将相個人身上,如說“人君之德,莫大于至明,明以照奸,則百邪不能蔽矣,漢昭帝是也”(《資治通鑒》卷23引李德裕論);“及至孝宣,由仄
賢良文學在鹽鐵會議上向當政的桑弘羊等人提出:“嚴刑峻法,不可久也。
”(《鹽鐵論·诏興第五十八》)并揭露了單純依靠暴力的法治政策給社會造成的惡果,如株連酷刑“一人有罪,州裡驚駭,十家奔亡”(《鹽鐵論·申韓第五十六》)。
不僅百姓深受其害,更重要的是動搖了封建統治基礎。
因此,應當推行德治政策。
賢良文學的這種主張,在漢武帝時董仲舒、主父偃、嚴安、徐樂的上書和東方朔的言論中就已提出。
[180]不過,那時因階級矛盾尚未達到尖銳化的程度,這種主張并未引起武帝的重視,而到階級矛盾較為尖銳的武帝末期和昭帝即位之初,就顯得“禁苛暴”“緩刑罰”推行德政十分必要了。
然而,桑弘羊則堅持要推行以暴力鎮壓為主的法治政策。
他認為嚴刑峻法的威力是無窮的,“令嚴而民慎,法設而奸禁”(《鹽鐵論·刑德第五十五》),拒絕實行緩和階級矛盾的德治政策。
這不僅同那些對民間疾苦有一定了解的賢良文學形成對立,也不符合漢武帝輪台诏令的主張。
因此,桑弘羊在政治上不免陷入被動地位。
(4)“仁義”和“權利”觀點的問題 在鹽鐵會議上,賢良文學和禦史、大夫之間的争論,自始至終貫串着“仁義”和“權利”兩種不同觀點的分歧。
賢良文學對鹽鐵、匈奴及刑罰提出的看法,都是基于儒家“仁政”的觀點:“王者行仁政,無敵于天下。
”(《鹽鐵論·本議第一》)這種看法盡管有些迂腐,但也是針對漢武帝多年興兵、推行擾民的種種政策提出來的。
在需要休養生息的當時,倒不失為一劑良藥。
桑弘羊等卻堅持:統治階級的權和利一點也不能放棄:“今夫越之具區,楚之雲夢,宋之巨野,齊之孟諸,有國之富而霸王之資也。
人君統而守之則強,不禁則亡。
”(《鹽鐵論·刺權第九》)因而強調“法”的作用,而否定“仁義”的德治:“無法勢,雖賢人不能以為治,無甲兵,雖孫、吳不能以制敵。
是以孔子倡以仁義而民從風,伯夷遁首陽而民不可化”(《鹽鐵論·申韓第五十六》)。
這種論調同“與民休息”的政策顯然是背道而馳的。
在鹽鐵會議上,所辯論的問題涉及西漢政府對内、對外政策的各個方面問題,但基本内容不出上述四個方面。
“鹽鐵會議”的結局和影響 鹽鐵會議是統治階級内部對當前政策、方針和指導思想的一場辯論。
在辯論中雙方的論點雖然不免都有一些偏執之處,但是賢良文學所揭露出的一些問題,确實是武帝時期階級矛盾尖銳化的原因,提出的一些主張盡管有些脫離實際,但也有适應當時形勢之處。
而桑弘羊等人見不到形勢的變化,一味堅持漢武帝下輪台诏之前的主張,不僅不符合武帝末年的形勢要求,也違反武帝死前的遺願。
這就同忠實地執行武帝遺诏“無所改作”(《漢書·循吏傳》)的霍光直接發生沖突。
在鹽鐵會議上,主持會議的丞相田千秋對雙方的觀點雖然并未作出明确的結論,但這次會議并非沒有結果。
首先,賢良文學提出的一些主張,揭露桑弘羊&mdash&mdash實際是武帝前期政治&mdash&mdash政見的一些流弊及對社會的危害,就為昭帝時期實行“與民休息”的政策在輿論上作了宣傳。
其次,由于賢良文學在鹽鐵會議上的辯論,符合執政的霍光等人意圖,從而使這批賢良文學之士受到統治者的重視,成為當時一股活躍的政治力量,以後,霍光曾專門召集賢良文學“問以得失”(《漢書·食貨志》)。
後來宣帝更加接近這股勢力“用吏多選賢良”(《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而賢良文學在會上提出的部分措施,如将公田賦予貧民耕種,對還歸的流民租給公田,貸給種子、口糧,免除賦稅徭役、降低鹽價,整頓吏治等等也陸續付諸實行。
最重要的則是促進了輪台诏令提出的“明休息,思富養民”(《漢書·西域傳》)的方針得以實施。
事實證明:昭、宣時期政府實行的種種措施,基本方面均是“安民”(《漢書·王貢兩龔鮑傳》),即把農民固定在土地上,鼓勵發展生産,與匈奴保持和親友好。
這就緩和了階級矛盾,在客觀上促進了社會進步和生産發展。
同時,也是對以桑弘羊為代表的“深酷用法者”的官僚集團沉重的打擊。
因此,“鹽鐵會議”是西漢時期在昭、宣統治時代的一次重要的會議。
然而,桑弘羊本人并未因這場辯論而退出政治舞台。
政見的不同使得他必然同當權的霍光站在對立的立場,因而他參與了當時皇室貴族内部的謀反活動,以至被處死,也是極其符合邏輯的事了。
三 燕蓋謀反及其失敗 昭帝即位之初,不僅在執政的大臣中有不同政見的鬥争,而且在皇室内部也存在着深刻的矛盾。
這種矛盾終于以燕王旦和蓋長公主勾結謀反以及被鎮壓的流血形式爆發出來。
謀反集團的出現 在武帝的諸子中,燕王劉旦“為人辯略,博學經書雜說”,又“好星曆、數術、倡優、射獵之事”(《漢書·武五子傳》),是頗有才幹的。
同時,野心最大的也是他。
早在武帝未死之時,當太子據因“巫蠱之禍”而死,齊懷王又早亡,旦自忖太子之位非己莫屬,竟上書主動求宿衛,俨然以武帝繼承人自居。
不料,武帝卻因此而對他十分讨厭,不僅未立其為太子,而且将其使者下獄,并借别的理由削去燕王三縣,使燕王旦大失所望。
當昭帝即位後,燕王旦得到武帝崩的消息及昭帝益封諸王的玺書後,大怒。
聲稱“我當為帝”(《漢書·武五子傳》)。
于是與宗室中山哀王子劉長、齊孝王孫劉澤等密謀,僞稱曾受武帝诏:修武備。
開始作謀反準備。
不久,劉旦就與劉澤散布:少帝(即昭帝弗陵)并非武帝子,而是霍光等所立。
于是起兵讨伐。
但是,事未舉而消息已走漏。
昭帝始元元年八月,青州刺史隽不疑收捕劉澤,并向皇帝報告。
朝廷審訊劉澤牽連出燕王劉旦。
結果,處劉澤等死刑,而劉旦因至親之故,昭帝特許勿治。
這次謀反,未開始就被粉碎。
但劉旦的野心并未因此而稍斂,很快他又同蓋長公主與上官桀勾結起來。
蓋長公主為武帝長女,食鄂邑,故稱鄂邑蓋長公主,當然也是昭帝和燕王旦之姊。
蓋長公主有男寵丁外人,而丁外人與上官桀之子上官安往來甚為密切。
上官安娶霍光之女為妻生一女。
始元三年(前84年),此女剛五歲,上官安就欲送入宮為昭帝後,被霍光拒絕。
但上官安不死心,就通過丁外人,使蓋長公主入宮活動,果然如願以償,安女被召入宮為倢伃,次年立為皇後,上官安為車騎将軍。
上官桀、上官安父子為報答丁外人的恩情,欲為其求封侯,均為霍光所阻,由此而使蓋長公主與霍光有怨。
又加之上官桀早在武帝時即為九卿,位在霍光之上,對光心懷嫉恨。
而禦史大夫桑弘羊也因政見不同,對霍光不滿。
于是,這些反對霍光的勢力在燕王旦的旗幟下很快地聯合了起來。
謀反的經過及失敗 元鳳元年(前80年),蓋長公主、上官桀父子、桑弘羊等各種反對霍光的勢力已糾集在一起。
燕王旦不斷派人持金寶與上述諸人聯絡。
上官桀又暗中指使人為燕王上書,向皇帝控告霍光“專權自恣,疑有非常”,請求入京宿衛。
上書者趁霍光休沐日,上官桀當值時将書奏上,上官桀與桑弘羊原拟借昭帝名義将霍光執退。
沒想到十四歲的昭帝竟不聽其擺布,看出奏書有詐,次日,霍光上朝,昭帝親自宣布霍光無罪,并下令逮捕僞造奏書者。
結果,上官桀等暗害霍光的第一個陰謀徹底破産。
但更大的計劃還在後面。
上官桀見誣陷霍光不成,更與蓋長公主密謀設宴請霍光,并在酒宴中伏兵刺之。
然後再廢昭帝,迎燕王旦為天子。
燕王旦也早已同上官桀等密信往來,暗許桀為王。
但上官安的野心更大,據說他計劃誘殺燕王旦而立上官桀為帝。
為此,甚至連他自己已成為昭帝皇後的女兒都不顧。
這一群各懷異心的謀反分子,其失敗的下場是顯而易見的。
果然,事未舉而有蓋主舍人父稻田使者燕倉向大司農楊敞揭發。
楊敞是一貫謹慎怕事的官僚,得此消息後吓得裝病不出,而将此消息告知谏大夫杜延年,杜延年向昭帝上奏。
當年九月昭帝下诏将上官桀、上官安、桑弘羊、丁外人等逮捕并族誅之。
燕王旦自缢而死後,夫人随旦自殺者二十餘人。
這一謀反集團終于以失敗而告終。
[181] 四 宣帝時期的政治 昭帝在位僅十四年,元平元年(前73年),四月,二十二歲即病死。
接替他登上皇帝禦座的是漢宣帝劉詢。
宣帝統治共二十五年(前73至前49年),這期間的政治基本是昭帝時的延續。
劉詢繼位 劉詢得以登上皇帝寶座,也是統治階級内部矛盾鬥争的結果。
昭帝死後,因無後,群臣舉廣陵王劉胥繼位。
廣陵王劉胥是武帝子,其人“好倡樂逸遊”,“動作無法度”(《漢書·武五子傳》),本不孚衆望。
但因在武帝諸子中,當時隻有他尚在世。
故倉促之中,霍光等即征劉胥準備繼承帝位。
但尚未登基,就有大臣奏廣陵王胥不可承宗廟,于是又改迎昌邑王劉賀繼位。
劉賀系昌邑哀王劉髆之子,六月受皇帝玺绶,七月就又被霍光等廢黜。
昌邑王被廢,史書記載似乎由于他“素狂縱,動作無節”等等原因。
這或許皆是事實。
但不可否認,其主要原因則是霍光對他的不滿。
首先,由于劉賀剛愎自用,不從人谏,如在國時曾有多人勸谏他“畏慎自省”,勿信“讒谀”。
他不僅“不用其言”,而且“終不改節”(《漢書·武五子傳》)。
其次,因昌邑王在國日久,已有一批心腹,他登上皇帝寶座以後,就将原來的屬于自己勢力的一批大臣帶入朝中,這批人是能與霍光分庭抗禮的,據《漢書·霍光金日?傳》記載:昌邑王被廢後“昌邑群臣坐亡輔導之誼,陷王于惡,光悉誅殺二百餘人。
出死,号呼市中曰:&lsquo當斷不斷,反受其亂&rsquo。
”唐顔師古注曰:“悔不早殺光等也。
”由此可見:“昌邑群臣”是一股不小的勢力。
而這股勢力同霍光是不能兩立的。
因此,霍光對昌邑王賀不滿,終至以種種罪名,甚至連“私買雞豚以食”“弄彘鬥虎”這些名副其實的雞毛蒜皮的小事都羅織起來,構成其被廢的罪狀(見《漢書·霍光金日?傳》)。
這樣,剛剛在皇帝禦座上坐了不到一個月的劉賀,就又被霍光拉下,被廢到漢中房陵縣去了。
接着的問題是由誰來繼位。
當時皇族近親中,死的死,被株連的被株連,唯有劉詢最近。
劉詢為武帝太子劉據之孫。
劉據原有三男一女。
當“巫蠱之禍”劉據被害死時,劉詢僅出生數月,其父史皇孫也被處死。
詢被廷尉監丙吉保護并送至民間收養。
後遇赦,始歸掖庭養親,被稱為皇曾孫,暴室啬夫許廣漢以女妻之。
詢自幼在民間,後又入掖庭,與諸王不同,左右無衆多心腹幕僚。
當時又隻有十八歲。
這對于喜弄權的霍光來說,無疑是較為理想的皇帝。
于是,當元平元年(前74年)六月昌邑王被廢後,劉詢就繼帝位,是為宣帝。
宣帝時代的統治政策 宣帝即位初期,霍光依舊專權。
宣帝對霍光“内嚴憚之,若有芒刺在背”(《漢書·霍光金日?傳》)。
但在為政方針上二人并無分歧。
因此,終宣帝之世,其統治政策基本上是昭帝時代的繼續,保持着為政以寬的精神,使“民安其業”(《漢書·宣帝紀》),社會進一步穩定,生産有一定的發展。
首先,繼續實行“輕徭薄賦”的政策。
宣帝時期曾多次減免全國或部分地區的租賦。
據統計:僅減免“田租”或“租賦”明确記載的就有六次,是西漢王朝各代皇帝最多的。
[182]僅此一點當然不能說明問題,但與其他方面的賦稅徭役聯系起來考察,就可看出宣帝之世的農民較武帝時負擔輕得多了。
如算賦、口賦也屢有減免:地節三年(前67年)诏“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甘露二年(前52年)“減民算三十”,五鳳三年(前55年)“減天下口錢”(《漢書·宣帝紀》)。
宣帝之世還将公田借給貧民耕種:地節元年(前69年)“假郡國貧民田”并貸給種子、食物。
地節四年(前66年)又下诏“減天下鹽賈(價)”(《漢書·宣帝紀》)。
五鳳四年(前50年)又設常平倉以給北邊,“省轉漕”(見《漢書·食貨志》及《漢書·宣帝紀》)。
于徭役也較為輕省。
這一切均與昭帝時施行的政策是一緻的,比起武帝時的繁重征發不能不說是“輕徭薄賦”。
比起昭帝統治時期,宣帝時的統治政策尤以吏治最為突出。
宣帝與西漢許多皇帝不同,因其“興于闾閻,知民事之艱難”,(《漢書·循吏傳》)所以注重吏治。
特别是地節二年(前68年)霍光死後,皇權進一步加強,宣帝時期的吏治突出地表現了“信賞必罰,綜核名實”,“足以知吏稱其職”的特點,史稱“自元、成間鮮能及之”(《漢書·宣帝紀》)。
宣帝很重視官吏的選拔,尤其對刺史、太守的委任和考察更為認真,常常親自過問。
他還認為:地方官太守不宜經常變動,否則“下不安”,所以,二千石吏有治績者,“辄以玺書勉厲,增秩賜金,或爵至關内侯”(《漢書·循吏傳》)。
故所謂“良吏”,在西漢一代以宣帝時為最多,如趙廣漢、韓延壽、尹翁歸、嚴延年、張敞、王成、黃霸、朱邑、龔遂、鄭弘、召信臣等。
皆為宣帝時期有名的“循吏”。
這些“循吏”一般均有以下三個特點:(1)執法公平。
對于豪門權貴犯法者,也敢于依法懲辦,如趙廣漢任颍川太守時,“郡大姓原、褚宗族橫恣,賓客犯為盜賊,前二千石莫能禽制。
廣漢既至數月,誅原、褚首惡,郡中震栗”(《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2)恩威并施。
這些“循吏”同“酷吏”不同,他們統治的手段不僅用刑罰,更重要的是重“教化”。
在鎮壓農民反抗時,常常是以分化瓦解的方法處理,如龔遂為渤海太守時,對于武裝反抗地主壓迫的農民加以區别:“諸持鈎田器者皆為良民,吏無得問,持兵者乃為盜賊”,結果“郡中翕然,盜賊亦皆罷”(《漢書·循吏傳》)。
又如黃霸為官“力行教化而後誅罰”(《漢書·循吏傳》)。
“延壽為吏,上禮義,好古教化”(《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等等,多是如此;(3)正是由于以上兩個原因,所以“循吏”的統治往往顯得“寬”,“合人心”,“所居民富,所去見思”(《漢書·循吏傳》),得到時人的好評,當然,實質上所謂“循吏”不過是地主階級中較有遠見和策略的官吏,其壓迫和統治人民的本質與“酷吏”沒有什麼不同。
不過,為政寬簡在某種情況下,如昭宣時期人民需要休養生息的時候,對穩定封建統治,安定人民生活和發展生産是有一定好處的。
宣帝時期的法令、刑獄也較武帝時為清平,據《漢書·刑法志》記載:“(宣帝時)廷史路溫舒上疏,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
”因此宣帝特下诏置“廷平”以防止“決獄不當”“不辜蒙戮”。
于是選于定國為廷尉,舉以“明察寬恕”著稱之黃霸為廷平。
不僅如此,宣帝還常常臨未央宮之宣室殿,親自審理重大刑獄。
後來,涿郡太守鄭昌又上疏,請删定刑律。
不過,未及實現。
總之,在宣帝統治時期,西漢政權的統治政策同昭帝時期一樣是較為寬簡的,其基本精神仍是“與民休息”。
因此,在昭帝統治的基礎上“綜核名實,政事文學法理之士鹹精其能”(《漢書·宣帝傳》)“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歲數豐穰”(《漢書·食貨志》)出現了自武帝以來未有的升平景象。
對昭宣“中興”的評價 如上所述,自武帝死後,西漢曆史上确實又出現了幾十年的興盛景象。
曆來都将這一時期稱之為“昭宣中興”,本書也借用這一為大家熟悉的稱謂作為本章标題。
過去的曆史學家對這一時期的所謂“中興”評價甚高,如班固将其與殷高宗或周宣王統治時代相提并論:“孝宣之世&hellip&hellip可謂中興,侔德殷宗、周宣矣。
”(《漢書·宣帝紀》)并且把這“中興”的原因完全歸結于昭帝、宣帝、霍光等帝王将相個人身上,如說“人君之德,莫大于至明,明以照奸,則百邪不能蔽矣,漢昭帝是也”(《資治通鑒》卷23引李德裕論);“及至孝宣,由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