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紀事本末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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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程張鑒春治甫著。
曩霄受款 慶曆元年,元昊雖數勝,然死亡瘡痍者亦殆半,人困于點集,則力不給,國中為十不如之謠以怨之。
又誅殺不常,肘腋數反,終不能大斥境土,而中國兵益練習,名将稍出,頗究知敵中情狀,元昊始欲臣矣。
冬十月壬寅,張方平疏:今賊中尺布可直錢數百,以此揣賊情,安得不困?十一月,右正言吳育言:元昊名為藩臣,其尺賦鬥租不入縣官,窮漠之外,服叛不常,且巳僭輿服,誇示酋豪,勢必不能自削。
宜援國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順撫而收之。
十二月,密诏知延州龐籍招納元昊。
元昊苟稱臣,雖仍其僭号,亦無害,若改稱單于可汗,則固大善。
籍以為元昊驟勝方驕,若中國自遣人說之,彼益偃蹇。
時西鄙用兵日久,帝心亦厭之。
二年秋閏九月,知延州龐籍言:夏境黃鼠食稼,且天大旱,元昊思納款。
诏命知保安軍劉拯谕元昊親信野利、剛浪?遇乞兄弟,言:公方持靈、夏兵,傥陰圖内附,當以西平茅土分冊之。
野利、剛浪?遇乞者三人,皆元昊黨,有材謀。
剛浪陵即旺榮也,親信用事。
時邊臣多欲以謀閑之。
會剛浪?令浪埋賞、乞媚娘等三人,按:東都事略作旺榮與弟旺令嵬名壞、卧譽诤三人,未知孰是。
列名為書,詣知青澗城種世衡請降,欲議罷兵以款我師。
世衡知其詐,不若因以為閑,使悟空寺僧王光信至野利處。
語在二廂受閑紀事。
元昊于是頗疑其臣之貳己,乃遣其教練都使李文貴以剛浪?旨至青澗報世衡,且言不達所遺書。
意豈欲通和乎?用兵以來,資用困乏,人情實便于和。
世衡以告龐籍,籍疑其詐,留文貴青澗城。
數月,賊果大入,敗懷敏于定州。
于是籍自青澗召文貴至,謂之曰:汝之先王及今王之初,皆不失臣節,汝曹忽無故妄加之名,使彼之民肝腦塗地,皆汝群下之故也。
我國家富有天下,雖偏師小衄,未至大損,汝一敗則社稷可憂矣。
汝歸語汝王,若能悔過稱臣,朝廷所以待汝王者,禮數必優于前。
文貴頓首曰:此固西人日夜之願也。
籍乃厚赆使還報。
時元昊國中疲困,欲納款而恥先言。
及文貴還,具述籍意,乃出王光信,禮之甚厚。
使與文貴複持旺榮等書來,抵籍議和。
籍嫌其言不遜,未敢複書請于朝。
時朝廷厭兵,且議招懷,使籍以書許其和,而稱旺榮為太尉。
籍複請曰:太尉,天子上公,使旺榮稱之,則元昊不可得臣矣。
今其書自謂甯令,或谟甯令,皆虜中官稱,于義無嫌。
诏從籍言。
既而旺榮等又以書來,欲仍其僭号而稱臣納款。
籍曰:此非邊臣所敢知也。
時方議修泾原城寨,籍恐元昊敗其功,故與往複計議,不絕其請。
既而元昊仍使李文貴至延州議和,然猶倔強,不肯削僭号,且雲:如日方中,止可順天西行,安可逆天東下。
籍以其言未可屈服,乃報之:此非邊臣所議,宜遣人自請。
诏籍複許之。
三年春正月辛卯,建渭州籠竿城為德順軍,用王堯臣議也。
初,元昊反,以堯臣為陜西體量安撫使,視四路山川險易,還言:某路宜益兵若幹,某路賊所不到,某路宜急為備。
至于諸将可用者二十。
餘人皆為名臣。
癸巳,元昊知朝廷許和有緒,乃遣僞六宅使伊州刺史賀從勖來納款。
先,龐籍因李文貴還,答旺榮書,約以元昊自奉表,削僭号,始敢聞于朝廷。
于是文貴與從勖持元昊書至保安軍,其書自稱男邦泥定國兀卒曩霄上書父大宋皇帝兀卒,譯言即吾祖也,但稱其新所改名曩霄,而不稱臣。
從勖又緻遼使人,谕令早議通和之意,又言:本國自有國号,無奉表體式。
其稱兀卒,蓋如單于可汗之類。
若南朝使人至本國,坐蕃宰相上,兀卒見使人時離雲床,問聖躬萬福。
籍使謂之曰:天子至尊,荊王叔父也,猶稱臣。
今名體未正,不敢以聞。
從勖因請詣阙曰:子事父,猶臣事君也。
若得至京師,而天子不許,更歸議之。
籍乃具以聞,且言:元昊詞稍順,必有改事中國之心,願聽從勖詣阙,更選使者往其國申谕之,彼必稱臣,九求丐之物,當力加裁損。
時元昊與遼有釁,故請款塞。
而當時議邊事者,虛揣臆度,迄不得其要領。
二月庚戌,右正言梁适使延州,與龐籍議所以招懷元昊之禮,于是許賀從勖赴阙。
乙卯,範仲淹、韓琦言:元昊如大言過望,為不改僭号之請,則有不可許者三;如卑詞厚禮,從兀卒之稱,亦有大可防者三。
夏四月癸卯,朝廷以元昊名分未正,使佥署保安軍判官事邵良佐假著作郎,與從勖至夏州更議之。
先是,良佐與賀從勖詣阙,館于都亭西驿。
承受使臣取
曩霄受款 慶曆元年,元昊雖數勝,然死亡瘡痍者亦殆半,人困于點集,則力不給,國中為十不如之謠以怨之。
又誅殺不常,肘腋數反,終不能大斥境土,而中國兵益練習,名将稍出,頗究知敵中情狀,元昊始欲臣矣。
冬十月壬寅,張方平疏:今賊中尺布可直錢數百,以此揣賊情,安得不困?十一月,右正言吳育言:元昊名為藩臣,其尺賦鬥租不入縣官,窮漠之外,服叛不常,且巳僭輿服,誇示酋豪,勢必不能自削。
宜援國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順撫而收之。
十二月,密诏知延州龐籍招納元昊。
元昊苟稱臣,雖仍其僭号,亦無害,若改稱單于可汗,則固大善。
籍以為元昊驟勝方驕,若中國自遣人說之,彼益偃蹇。
時西鄙用兵日久,帝心亦厭之。
二年秋閏九月,知延州龐籍言:夏境黃鼠食稼,且天大旱,元昊思納款。
诏命知保安軍劉拯谕元昊親信野利、剛浪?遇乞兄弟,言:公方持靈、夏兵,傥陰圖内附,當以西平茅土分冊之。
野利、剛浪?遇乞者三人,皆元昊黨,有材謀。
剛浪陵即旺榮也,親信用事。
時邊臣多欲以謀閑之。
會剛浪?令浪埋賞、乞媚娘等三人,按:東都事略作旺榮與弟旺令嵬名壞、卧譽诤三人,未知孰是。
列名為書,詣知青澗城種世衡請降,欲議罷兵以款我師。
世衡知其詐,不若因以為閑,使悟空寺僧王光信至野利處。
語在二廂受閑紀事。
元昊于是頗疑其臣之貳己,乃遣其教練都使李文貴以剛浪?旨至青澗報世衡,且言不達所遺書。
意豈欲通和乎?用兵以來,資用困乏,人情實便于和。
世衡以告龐籍,籍疑其詐,留文貴青澗城。
數月,賊果大入,敗懷敏于定州。
于是籍自青澗召文貴至,謂之曰:汝之先王及今王之初,皆不失臣節,汝曹忽無故妄加之名,使彼之民肝腦塗地,皆汝群下之故也。
我國家富有天下,雖偏師小衄,未至大損,汝一敗則社稷可憂矣。
汝歸語汝王,若能悔過稱臣,朝廷所以待汝王者,禮數必優于前。
文貴頓首曰:此固西人日夜之願也。
籍乃厚赆使還報。
時元昊國中疲困,欲納款而恥先言。
及文貴還,具述籍意,乃出王光信,禮之甚厚。
使與文貴複持旺榮等書來,抵籍議和。
籍嫌其言不遜,未敢複書請于朝。
時朝廷厭兵,且議招懷,使籍以書許其和,而稱旺榮為太尉。
籍複請曰:太尉,天子上公,使旺榮稱之,則元昊不可得臣矣。
今其書自謂甯令,或谟甯令,皆虜中官稱,于義無嫌。
诏從籍言。
既而旺榮等又以書來,欲仍其僭号而稱臣納款。
籍曰:此非邊臣所敢知也。
時方議修泾原城寨,籍恐元昊敗其功,故與往複計議,不絕其請。
既而元昊仍使李文貴至延州議和,然猶倔強,不肯削僭号,且雲:如日方中,止可順天西行,安可逆天東下。
籍以其言未可屈服,乃報之:此非邊臣所議,宜遣人自請。
诏籍複許之。
三年春正月辛卯,建渭州籠竿城為德順軍,用王堯臣議也。
初,元昊反,以堯臣為陜西體量安撫使,視四路山川險易,還言:某路宜益兵若幹,某路賊所不到,某路宜急為備。
至于諸将可用者二十。
餘人皆為名臣。
癸巳,元昊知朝廷許和有緒,乃遣僞六宅使伊州刺史賀從勖來納款。
先,龐籍因李文貴還,答旺榮書,約以元昊自奉表,削僭号,始敢聞于朝廷。
于是文貴與從勖持元昊書至保安軍,其書自稱男邦泥定國兀卒曩霄上書父大宋皇帝兀卒,譯言即吾祖也,但稱其新所改名曩霄,而不稱臣。
從勖又緻遼使人,谕令早議通和之意,又言:本國自有國号,無奉表體式。
其稱兀卒,蓋如單于可汗之類。
若南朝使人至本國,坐蕃宰相上,兀卒見使人時離雲床,問聖躬萬福。
籍使謂之曰:天子至尊,荊王叔父也,猶稱臣。
今名體未正,不敢以聞。
從勖因請詣阙曰:子事父,猶臣事君也。
若得至京師,而天子不許,更歸議之。
籍乃具以聞,且言:元昊詞稍順,必有改事中國之心,願聽從勖詣阙,更選使者往其國申谕之,彼必稱臣,九求丐之物,當力加裁損。
時元昊與遼有釁,故請款塞。
而當時議邊事者,虛揣臆度,迄不得其要領。
二月庚戌,右正言梁适使延州,與龐籍議所以招懷元昊之禮,于是許賀從勖赴阙。
乙卯,範仲淹、韓琦言:元昊如大言過望,為不改僭号之請,則有不可許者三;如卑詞厚禮,從兀卒之稱,亦有大可防者三。
夏四月癸卯,朝廷以元昊名分未正,使佥署保安軍判官事邵良佐假著作郎,與從勖至夏州更議之。
先是,良佐與賀從勖詣阙,館于都亭西驿。
承受使臣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