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紀事本末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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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昊書至中書、樞密院,谕從勖以所赍來文字,名體未正,名上一字又犯聖祖諱,不敢進,卻令赍回。
其稱男情意,雖見恭順,然父子亦無不稱臣之禮。
自今上表隻稱舊名,朝廷當行封冊為夏國主,賜诏不名,許自置官屬。
其宴使人坐朵殿之上,或遣使往彼,一如接見契丹使人禮。
如欲差人于界上承領所賜,亦聽之。
置榷場于保安軍,歲賜絹十萬匹,茶三萬斤,生日與十月一日賜赉之。
許進奉乾元節及賀正,其沿邊興複寨栅并如舊。
仍命良佐與從勖等往議之。
其大臣或謂良佐曰:今茲用兵,如富者與貧者賭博,貧者隻宜常勝,使富者勝,貧者必匮。
其不遜如此。
元昊又語衆曰:我求罷兵,而南朝不許,用此以歸怨激衆聞。
秋七月乙酉,元昊複遣如定、聿舍等與邵良佐俱來,所要請凡十一事。
其欲稱男而不為臣,猶執前議也。
歐陽修言:聞朝廷欲以殿中丞任颛館伴元昊所遣來人,聞邵良佐昨來自彼,僅免屈辱而還。
今元昊來人,欲乞更不差官館待,送置驿中,不須急問。
至于監視饋犒,傳道語言,一了事班行足矣。
不從。
谏官蔡襄言:元昊始以兀卒之号為請,邵良佐還,欲更号吾祖,足見羌戎悖慢之意。
縱使元昊稱臣,而上書自稱曰吾祖,朝廷賜之書,亦曰吾祖,是何等語耶?會鹽鐵判官任颛為館伴,一切折以大義,使者詞屈。
八月,元昊使辭,群臣班紫宸殿門。
以大理寺丞張子奭為秘書丞,與右侍禁王正倫使夏州。
冬,元昊複遣其臣孫延壽等繼來議和及歲币。
時元昊已稱臣,而猶欲自賣買,及以書币通中國,增歲賜至三十萬,诏惟許置。
榷場于保安軍及高平砦博易,用牛羊、馬??、氈褐,禁青鹽生屬之部,更不得侵犯,增歲賜絹、銀、茶彩共二十五萬五千。
如欲于界上承所賜,亦聽其議。
乃颛所陳者。
朝廷因元昊請和,遂召韓琦、範仲淹為樞密副使,命知永興軍鄭戬代之。
時元昊猶倚契丹,邀索亡厭。
戬至巡邊,至鎮戎軍,趣蓮花堡。
天寒,與将佐置酒高會,元昊方擁兵近塞,會暮塵起,有報賊騎至。
戬曰:此必諸将按邊回爾,非賊騎也。
已而果然。
元昊謂其下曰:我已遣人使稱臣,朝廷何為複用此公護諸将邪?及疆事少甯,即還知永興。
而晏殊等厭兵,将一切從之。
琦力陳不便,帝嘉納之。
四年夏五月丙戌,元昊始稱臣,自号夏國主。
複遣其臣尹與則、楊守素來議事,且上誓表言:兩國不通和好,已曆七年,邊陲屢經久敵。
今立誓之後,其前掠奪過将校及蕃漢人戶,各更不取索。
自今緣邊蕃漢人逃背過境,不得遞相襲逐酬賽,并逐時送還宥州、保安軍,無或隐避。
臣近者以本國城寨進納朝廷,其系栲栳、鐮刀、南安、承平四處地分,及他處邊境見今蕃漢人戶住坐之處,并乞以蕃漢為界,仍于本界修築城堡,各從其便。
朝廷每年所賜絹一十三萬四,銀五萬兩,茶三萬斤。
進奉乾元節回賜銀一萬兩,絹一萬匹,茶五千斤。
進奉賀正回賜銀五千兩,絹五幹匹,茶五千斤。
每年賜中冬時服,銀五千兩,絹五幹匹,并賜臣生日禮物銀器二千兩,細衣著一千匹。
伏乞無緻改更。
臣更不以他事辄幹朝廷,隻今本國獨進誓文,不合亦乞領賜誓诏,蓋欲世世遵承,永以為好。
傥君親之義不存,臣子之心渝變,使宗祀不永,子孫受誅。
其誓表伏請藏于盟府。
先是,韓琦、範仲淹并對上四策曰:元昊定川之戰,作僞诏誘邊人,欲定關中。
蓋漢多叛人,陷于窮漠,必以苻秦、元魏事遊說元昊,使其侵取漢地,而以漢人守之,則富貴可如其意。
乃知非獨元昊志在侵漢,實漢之叛人為賊謀也。
其三曰:元昊巢穴實在河外,河外之兵,懦而罕戰,惟橫山一帶,入馬精勁,悅習戰鬥,與漢界相附,每入寇,必為前鋒。
請于鄜延、環慶、泾原路各為三軍,觀賊之隙,使三軍互掠于橫山。
元昊若失橫山之勢,可謂斷去右臂,此攻策之得也。
至是,谏官餘靖亦言:景德中,契丹舉國深入,先帝與之對壘河上,止以三十萬通和。
今元昊解仇與物,遂至二十六萬。
且元昊書其名雖順,其詞甚悖,自言通和之事,非其本心,今與物雖多,豈敢撤備?又契丹聞元昊得物之數,甯不生心?凡元昊所求,不宜盡許,惟審計之。
不從。
是月,鄜延經略司言:西賊寇青澗城,宣武副都頭劉嶽等與之戰,敗之。
九月,元昊複遣楊守素來議事。
冬十月庚寅,賜西夏诏曰:敕省所進誓表事,具悉。
朕臨制四海,廓地萬裡,西夏之土,世以為胙。
今乃納忠悔咎,表于信誓,質之日月,要之鬼神,及諸子孫,
其稱男情意,雖見恭順,然父子亦無不稱臣之禮。
自今上表隻稱舊名,朝廷當行封冊為夏國主,賜诏不名,許自置官屬。
其宴使人坐朵殿之上,或遣使往彼,一如接見契丹使人禮。
如欲差人于界上承領所賜,亦聽之。
置榷場于保安軍,歲賜絹十萬匹,茶三萬斤,生日與十月一日賜赉之。
許進奉乾元節及賀正,其沿邊興複寨栅并如舊。
仍命良佐與從勖等往議之。
其大臣或謂良佐曰:今茲用兵,如富者與貧者賭博,貧者隻宜常勝,使富者勝,貧者必匮。
其不遜如此。
元昊又語衆曰:我求罷兵,而南朝不許,用此以歸怨激衆聞。
秋七月乙酉,元昊複遣如定、聿舍等與邵良佐俱來,所要請凡十一事。
其欲稱男而不為臣,猶執前議也。
歐陽修言:聞朝廷欲以殿中丞任颛館伴元昊所遣來人,聞邵良佐昨來自彼,僅免屈辱而還。
今元昊來人,欲乞更不差官館待,送置驿中,不須急問。
至于監視饋犒,傳道語言,一了事班行足矣。
不從。
谏官蔡襄言:元昊始以兀卒之号為請,邵良佐還,欲更号吾祖,足見羌戎悖慢之意。
縱使元昊稱臣,而上書自稱曰吾祖,朝廷賜之書,亦曰吾祖,是何等語耶?會鹽鐵判官任颛為館伴,一切折以大義,使者詞屈。
八月,元昊使辭,群臣班紫宸殿門。
以大理寺丞張子奭為秘書丞,與右侍禁王正倫使夏州。
冬,元昊複遣其臣孫延壽等繼來議和及歲币。
時元昊已稱臣,而猶欲自賣買,及以書币通中國,增歲賜至三十萬,诏惟許置。
榷場于保安軍及高平砦博易,用牛羊、馬??、氈褐,禁青鹽生屬之部,更不得侵犯,增歲賜絹、銀、茶彩共二十五萬五千。
如欲于界上承所賜,亦聽其議。
乃颛所陳者。
朝廷因元昊請和,遂召韓琦、範仲淹為樞密副使,命知永興軍鄭戬代之。
時元昊猶倚契丹,邀索亡厭。
戬至巡邊,至鎮戎軍,趣蓮花堡。
天寒,與将佐置酒高會,元昊方擁兵近塞,會暮塵起,有報賊騎至。
戬曰:此必諸将按邊回爾,非賊騎也。
已而果然。
元昊謂其下曰:我已遣人使稱臣,朝廷何為複用此公護諸将邪?及疆事少甯,即還知永興。
而晏殊等厭兵,将一切從之。
琦力陳不便,帝嘉納之。
四年夏五月丙戌,元昊始稱臣,自号夏國主。
複遣其臣尹與則、楊守素來議事,且上誓表言:兩國不通和好,已曆七年,邊陲屢經久敵。
今立誓之後,其前掠奪過将校及蕃漢人戶,各更不取索。
自今緣邊蕃漢人逃背過境,不得遞相襲逐酬賽,并逐時送還宥州、保安軍,無或隐避。
臣近者以本國城寨進納朝廷,其系栲栳、鐮刀、南安、承平四處地分,及他處邊境見今蕃漢人戶住坐之處,并乞以蕃漢為界,仍于本界修築城堡,各從其便。
朝廷每年所賜絹一十三萬四,銀五萬兩,茶三萬斤。
進奉乾元節回賜銀一萬兩,絹一萬匹,茶五千斤。
進奉賀正回賜銀五千兩,絹五幹匹,茶五千斤。
每年賜中冬時服,銀五千兩,絹五幹匹,并賜臣生日禮物銀器二千兩,細衣著一千匹。
伏乞無緻改更。
臣更不以他事辄幹朝廷,隻今本國獨進誓文,不合亦乞領賜誓诏,蓋欲世世遵承,永以為好。
傥君親之義不存,臣子之心渝變,使宗祀不永,子孫受誅。
其誓表伏請藏于盟府。
先是,韓琦、範仲淹并對上四策曰:元昊定川之戰,作僞诏誘邊人,欲定關中。
蓋漢多叛人,陷于窮漠,必以苻秦、元魏事遊說元昊,使其侵取漢地,而以漢人守之,則富貴可如其意。
乃知非獨元昊志在侵漢,實漢之叛人為賊謀也。
其三曰:元昊巢穴實在河外,河外之兵,懦而罕戰,惟橫山一帶,入馬精勁,悅習戰鬥,與漢界相附,每入寇,必為前鋒。
請于鄜延、環慶、泾原路各為三軍,觀賊之隙,使三軍互掠于橫山。
元昊若失橫山之勢,可謂斷去右臂,此攻策之得也。
至是,谏官餘靖亦言:景德中,契丹舉國深入,先帝與之對壘河上,止以三十萬通和。
今元昊解仇與物,遂至二十六萬。
且元昊書其名雖順,其詞甚悖,自言通和之事,非其本心,今與物雖多,豈敢撤備?又契丹聞元昊得物之數,甯不生心?凡元昊所求,不宜盡許,惟審計之。
不從。
是月,鄜延經略司言:西賊寇青澗城,宣武副都頭劉嶽等與之戰,敗之。
九月,元昊複遣楊守素來議事。
冬十月庚寅,賜西夏诏曰:敕省所進誓表事,具悉。
朕臨制四海,廓地萬裡,西夏之土,世以為胙。
今乃納忠悔咎,表于信誓,質之日月,要之鬼神,及諸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