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晚明:一個停滞但注重内省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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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衆觀鑒。

    他在位四十八年,在曆史上頗得荒怠和浪費的聲名。

    傳統的曆史家認為他最大的過失,乃是讓他自己的私生活阻礙公衆事務。

    他的長子常洛出生之後不久,他熱戀著他第三子常洵的母親。

    當他企圖傳位于洵而置常洛于不顧時,整個朝廷為之震動。

    群臣要求他立長子為太子,他一再将建議延擱。

    各方指斥他廢長立幼,違背了傳統的習慣。

    他又一再否認,可是痕迹俱在,雖否認也不能令人置信。

    在常洛四歲時、七歲時、十多歲時,至近二十歲時,廷臣不斷的催促,皇帝仍是接二連三的推诿。

    直到公元一六○一年,實在無可再推,朱翊鈞逼于衆議,才意态泱泱的立朱常洛為太子。

    可是這還不算,宮闱之間傳出,有人企圖謀殺太子,此消息或假或真,或者應當據實查究,或者應當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總之就使百官站在不同的立場,掀動了他們本來原有的各種明争暗鬥。

    公元一六二○年朱翊鈞逝世。

    常洛以三十八歲的成年人即位,是為明朝的第十四個也是在位最短的皇帝,剛一個月之後他即随父親而駕崩。

    群臣聽說其死因在于用藥不當,又要追究責任,将這疑案和以前的争論糾纏在一起,如是者二十四年,直到明朝覆亡方止。

     【官僚體系成為決策的中心】 當我們企圖将中國曆史之綱要向初學者及西方人士介紹時,不論是口講或筆寫,以上糾纏不清的人事問題,都使我們感到為難。

    一方面我們固然不應當規避這些情節,本來各項轶聞與秘史,也是曆史的一部分,我們提到英國的宗教改革時也不能抛開亨利第八因為熱戀著安波琳(AnneBoleyn),想離婚而不遂,引起和教皇的沖突,在說及俄國女皇凱瑟琳的開明專制時,也免不了要提到謀殺彼德第三才使她獲得政權之由來。

    以此看來,中國曆史也就避免不了類似的情節,即算這些事故輕佻瑣屑,隻要時人視作重要,也不便由我們于幾百年後另自作主,将之摒斥不提了。

    隻是此間我們所說困窘之處,無非明代史裡此種故事接二連三的整幅出現,有時翻閱十年的紀錄幾乎無其他的事可說,全部曆史盡是輕佻瑣屑的故事。

     幾經思量之後,我們覺得後面還有一點待提的地方,這是當時人既未提及也無法提及的。

    當明朝經過創造的階段而固定下來時,朝廷的主動部分實為百官臣僚之集團而不是君主。

    文官因為科舉取士,也就是甄别選擇的所有程序都有定規可循,即一般的考核升黜亦複如是。

    即算朱元璋罷宰相這一官位而終明代未曾複置,以後之各“大學士”實際上亦填補了此缺陷。

    大學士為文筆之士,起先參加皇帝各項诏書之起草,逐漸因拟稿而有了決定方針與政策的能力,到後來官階和聲望與日俱增,實際上成為統合文官組織的主持人和他們的發言人,隻不過他們的行動與決策還是要通過皇帝的正式批準而已。

     這實際上是一種表面奇特而内中有理的安排。

    當一個國家尚不能用數目字管理時,君主立憲不可能成為事實。

    可是獨裁制也有它力之所不能及的地方。

    當日北京的朝廷自認将無數的村莊集結,而在其管制之下維持一種難得之平衡,絕不可讓皇帝盡量的發展其人身的權力。

    雖說在理論上講,這種權力并無限制,最後的辦法仍是以人本主義調和這天授皇權,或者說是強迫的執行開明專制。

    皇帝登位之前既為太子,則有管文學及教育之臣僚任太子的師傅,講授自我抑制、對人謙讓的大道理。

    從十五世紀末葉的情形看來,恐怕此時的君主已經了解,他們唯一的實權不過在懲罰方面,但其施用自然有限度。

    另一方面則朝廷之中毫不含糊,也從不間斷的舉行各種儀節以強調皇帝寶座的神秘性格,以緻構成一種弄假成真的信仰。

    這樣一來,如果有任何争執找不到确切的解決辦法時,有了以上的安排,則皇帝的仲裁自然有效,他既本身不介入,也無個人之利害在其争執内,他的判斷就具有天子所賦予的威權了。

     從此我們也可以窺見,為什麼頑皮的朱厚照要給自己官銜與職位,以便将他自己和皇位分離,可是其臣僚卻不能将這輕浮的舉動一笑置之。

    他們既不便公開的反叛,隻有采取消極的不合作辦法。

    而另外的一個極端:朱祐樘為人中庸,也無個性上的表現,正是做好皇帝的材料,也算是無才就算有德了。

     其他的故事中可以看出百官對皇位之繼承極端的注意,他們堅持立長不立幼的原則幾乎帶著宗教性的虔誠。

    這問題容易産生敏感,乃因其關系臣僚本身的安全。

    如果皇位可以由人為的力量給與或褫奪,則其神秘性已不存在,百官的信仰也成問題,以後的結果極難逆料。

    有了這樣的理解,我們可以看出上面各段轶聞并不全是無關宏旨的小事,既有這麼多有識之士以生死争,這也是在尴尬時期内,以一種笨拙的辦法對付可以謂之為憲法危機的諸項問題。

     【财政紊亂的原因】 明朝有兩個主要的原因使它不能在數目字上管理;它曆代沿用的軍戶制度很快的衰退;它的财政稅收過于遷就農村經濟之習慣,而不易作全面的改組。

     軍制的衰退不難解釋:最初奉命以軍戶登記的戶口并非全部出于本願,很多是被強迫“垛”入。

    如果他們分配有耕地的話,則其地産并非集納于一處,而系和其他私人産業相錯綜。

    被分配田地的戶口,将地産買賣轉當無從查悉禁止,經過數代之後,有的戶口死絕,有的逃亡,軍戶隻有不斷的減少,總之就是去多來少。

    在邊區屯田,其情形稍優,在十六世紀初葉,大概很多屯區尚能維持到百分之四十的人戶數,在内地的衛所則所存通常不及什一。

     稅收當然較朱元璋時代已有增加,可是其增加從未有系統的制定,基本的稅收數以谷米之石計算,整個朝代很少變更,曆兩百七十六年,其基數大緻如故,所增加的是基數外的附加、加耗,和盤運的腳費等等。

    一般情形下,因為上層要求下級政府作主,自行斟酌的添增,所以毫無管制。

    朝代初年以責任繁重之役加在富戶頭上的辦法已不複施用,接著的是将其負擔配予中等人戶,最後隻有攤及全民。

    不給償的工役很少例外的,已改為出錢代役。

    服役的年限最初每戶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