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明朝:一個内向和非競争性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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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目進行,仍繼續不斷,隻是監視得嚴密罷了。

    面對北方的防線,修築“邊牆”成為一種值得專注之事業,今日外間旅遊者所欣賞的中國長城,大部都是明代遺物,由朱元璋手下的将領徐達所建,上面的碉樓則系十六世紀由另外一位明将戚繼光新添。

    對于此時尚留在中國境内的蒙古人和色目人,明朝新皇帝另有指令處置:他們不得同種互婚,亦即是婚嫁必以漢人為對象,違反此令的查出受鞭撻八十次後發放為奴。

     明朝的軍事設計仿效元朝,但是不以種族區分為社會的階層,而是全民分作“軍戶”及“民戶”。

    一般軍戶不納稅或僅納少量之稅,盡可能時還分配有田地耕種,且是子孫相繼,但他們有向國家服兵役的義務。

    所謂各“衛”及“千戶所”,即等于各團營之司令部,既配置于邊防線上,也零星擱置于内地。

    各“所”有指定的“軍戶”,永遠保持兵員不會欠缺。

    作戰動員時,等于師旅之戰鬥序列即由以上各單位抽調編合而成,視需要的情形而定。

    在朱元璋禦宇期間,全國有一百七十萬至二百萬的軍戶。

    在這組織系統的有效期間,征用軍事人員的工作因之簡化,而最重要的是,使一般農民不至受征兵的打擾。

     【明朝的财政】 朱元璋另有一套設施,是關于财政與稅收,其關系更為重大。

    經過他四次政治上的檢肅之後,全國确實散布著無數的小自耕農。

    一般土地稅的稅則至輕(雖說地區間的差異仍是很大),征收時多以收取谷米及布匹為主。

    不過稅率雖低,納稅人由各鄉村裡甲的領導人監督之下,有向國家指定之倉庫交納之義務,這些倉庫有時在邊區遠處,而且政府衙門所需要的諸般服務也不長久的隸屬于各單位,而是以無給制向民間征用,例如衙門内的傳令、獄丁,都由各鄉村輪派,即使文具紙張,甚至桌椅闆凳公廨之修理也是同樣零星雜碎的向村民征取。

    官方旅行,也由民間支應,全國有上千的驿站亦即是招待所和中繼所,内有交通工具及食宿的諸項設備,隻要有兵部(軍政部)頒發的勘合(公事旅行證券),則各驿站有招待的義務,而被指派的民戶也有供應的負擔,但各地區以接送其官員自某一驿站至另一驿站為原則。

     每一縣份都将它向民間征取的人力與物資列成帳目。

    全民編成班排輪流供應服役。

    當朝代創始于十四世紀時,每一民戶隻在十年之内有一年輪到服役,隻是當中有些應差的名目,夾帶著不定的财政義務:管理倉庫的收帳人要負責每一石谷米到每一枝蠟燭的交代;各地方首長派向遠處交付糧食者還必須賠補途中的損耗;所有的驿站必須供應所有的旅客。

    兵部所發勘合愈多,其民間的支應也愈大,因為需用的飲食車船馬轎和人伕全系向民間無價征來。

    原則上這種有财政責任的服役指定由富裕之家承當,公元一三九七年戶部報告全國有七百畝土地(約一百二十英畝)的人戶共為一萬四千三百四十一戶,其名單送呈皇帝禦覽。

    顯然的,在朱元璋親身切眼的監管之下,這一萬四千多人戶必在各地區擔任有财政義務較為沉重的服役。

    如是也好像采用了一些累進稅制精神。

     【朱元璋的擘劃】 六百多年之後我們翻閱這段紀錄,深有感觸的不是當中節目的詳盡,而是如此一部計劃在事實上竟可以付諸實施。

    很顯然的,朱元璋的明朝帶著不少烏托邦的色彩,它看來好像一座大村莊而不像一個國家。

    中央集權能夠到達如此程度乃因全部組織與結構都已簡化,一個地跨數百萬英畝土地的國家已被整肅成為一個嚴密而又均勻的體制,在特殊情形下,則由民間經濟作主,形成人力與物資可以互相交換的公式,而釐定分工合作的程序,其過程雖複雜,但在朱元璋督導之下,則可以藉行政上的管制付之實施了。

     僅是對朱元璋的褒貶還不能全部解釋此中的奧妙。

    不管說設計人确實是具有天才的創造人或是極毒辣的陰謀家,還是不能解答當中最緊要的問題:何以這古怪的設計竟能在事實上通行?這樣看來,元朝因蒙古人的軍事占領而留下的複雜情形,必已超過我們一般的了解程序。

    同時我們也可想見,由于宋朝以經濟方面最前進的部門使财政上的資源整體化,遇到慘痛的結果,才有以後退卻與保守調整之必要。

    明朝在中國曆史之中,為唯一藉著農民暴動而成功的朝代,它在創始時,因藉著農村中最落後的部門為基礎,以之為全國的标準,又引用各人親身服役為原則,看來也是合乎當日的需要了。

    朱元璋并非不通文墨,他自己即曾著書數種,身邊也有不少文臣替他策劃,此人思想上的見解不能吸引今日一般讀者,可是他的設計,最低限度在短期間内确實有效。

    他犧牲了質量以争取到數量,于是才将一個以農民為主體的國家統一起來。

     可是他所規劃的長久影響則隻有令人扼腕,這等于向中外宣布:中國為世界上最大的農村集團,它大可以不需要商業而得意稱心,政府本身既不對服務性質之組織與事業感到興趣,也無意于使國民經濟多元化,至于整備司法和立法的組織足以使經濟多元化成為可能,更不在它企劃之内了。

     所以明朝官僚主義程度之堅強與缺乏彈性,舉世無比。

    其依藉社會價值作行政工具的程度也較前加深:男人強于女人,年老的優于少壯,讀書明理之士高于目不識丁的無知細民,就像自然法規一樣不待解釋,也是昊天明命。

    以上三個條件既與經濟無關,又不受地區間的阻隔,即可以促進全國之團結,通行南北無阻。

    隻是倚靠著文化上的凝聚力,也使明朝主靜而不主動。

    各處少變化,這種形态阻礙了任何方向的進展。

    及至朝代之末,事實上的利益沖突無從用實際的言語道出,有些權力上的鬥争,原來因技術問題而産生,也要假裝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