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北宋:大膽的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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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的指出,全宋朝三百一十九年的記錄,無非是軍事的挫敗和退卻,所有的例外則是以“歲币”為名向北方少數民族購得的和平。

    這種看來離奇的情形并不難解釋,隻是我們務必要将古代曆史家忽略未提的若幹情節,一并提出檢讨。

     北宋之東北是契丹所成立的朝代──遼。

    契丹屬蒙古語系,他們活躍于圖上之地區已逾三百年,即使仿效中國朝代所成立的遼,也比宋早出現五十三年。

    遼之國君通文墨,他們的文字在公元九二○年即已出現,并曾接受過高麗、回纥、吐蕃的朝貢。

    在宋代出現之前,甚至在浙江稱為吳越王的錢家也曾向契丹之遼朝貢。

    不僅契丹所占的中原領土有漢人的官僚治理,而且遼境後方,據目擊者的報告,無數之官吏、文人、工匠、優伶、武術家和僧尼也來自中土,由是也可見得其漢化程度之深。

    這半漢化國家的組織能力,比漢和唐對抗的單純遊牧民族要厲害多了。

    那些單純的遊牧民族所恃,不過疾風迅雷的沖鋒力量。

     西夏也不是單純的野蠻人。

    他們組織的半漢化國家在初唐時即曾活躍于它日後占領的地區,當它在四百年後與宋人抗衡時,一個漢化的政府早已存在。

    西夏文以藏語為基礎,重要的儒家經典早已翻譯成書。

    羌人則屬藏族,此時多數已操農業。

     所以在公元十世紀,這些少數民族顯然得到漢人指點,業已将他們的文化程度提高,以緻宋朝所面臨的邊防問題與它以前的朝代不同。

    這些遊牧民族已有農業基地,他們已築城為防禦戰。

    北方地勢之艱難對他們有利,同時他們也保存著動員的迅速和在戰場上的機動性,這些優勢與他們草原上的生活習慣息息相通。

    契丹人與羌人雖然常有沖突,但在對抗宋的時候卻彼此一緻。

     中國人缺乏堅強的民族觀念也構成趙宋王朝的一大弱點。

    很明顯的,所有漢人決心從外人束縛下求解放,這種解放戰争當然會有利于宋的軍事行動。

    可是實際上雙方之競争隻在大體上被視為一種朝代之間的沖突。

     這種現象是一千多年來世界主義發展的後果。

    中國人自己提倡一種神話,認為亞洲所有的民族都是黃帝的子孫,隻因地域之阻隔才有了人種的區别。

    古典文學重“文化主義”(culturism)而輕國家主義。

    被稱為亞聖的孟子,曾經強調要是能使一般群衆生活有助益的活,則向外來的主子臣服,既非不擇手段,也算不得卑躬屈節。

    他的書中有一段提及舜為東方之夷人,周文王為西方之夷人。

    這文句被所有有學識的漢人熟讀而構成了與異族合并的根據。

    受有教育的人士态度如是,一般人民與在位天子的種族出身便毫不重要了,當然也用不著對民族觀念發生顧慮。

    而契丹之國主也已看透當日情勢,不給治下漢人反對他的憑借。

     【補給上的弱點】 迄至今日較少為人了解的,則是趙家王朝尚有它補給供應上的弱點。

    表面上看來似乎不可能。

    因為整個說來,南方地域大,物産多,人口衆,在技術上也較進步,且有水道的便利。

    但是要取得以上各種優勢務需一個徹底現代化的組織才能辦到,這在公元十一世紀是不可能的,即是數百年後也仍沒有著落。

     宋朝的供應物資多,可是供應的路線也長。

    在軍事部署上講,将多數物品同列于軍需之内違反了簡單雷同的原則。

    當日記帳的能力不能保證有完滿的協調,即使最基本的數字,在管軍政的樞密院與管财政的三司也互不相符。

    現代的讀者務必在此看清:趙宋的試驗要能在這關頭實現而有成果,财政上各種端倪必須全部用商業習慣管制,各種度量衡的單位必須标準化,可能互相交換的品物與程度也需要公認,且要能由獨立的機構監督;官僚必須以技術作主,不能以意識形态和人事關系變更初衷。

    其行動範圍之大,包括支援百萬大軍,不可能沒有民間事業之參與。

    因此看來,則大多數民間事業從旁在側的襄助,也須公司化,采取法人的地位才能對公衆負責。

    統而言之,一切要能在數目上管理。

     事實上宋朝主動發起了一種軍事部署,它的成功全靠後勤的支持,而這種支持,直到二十世紀初期,中國仍無力充分的供應。

    所以這嘗試可謂過早提出而逾越了當時的能耐。

    除了内地河流和運河上有相當船舶的交通之外,宋朝政府的功能及民間事業全無以商業作主之征象,是以趙家王朝無可避免地須承擔其本身過早突出的後果。

    如果這麼說還不夠清楚,那麼在宋朝第六個皇帝趙顼期間,王安石的變法最能将此中情節一覽無馀的揭露。

     宋朝很早就企圖鏟除遼之盤踞。

    可是公元九七九和九八六年兩次戰役部一敗塗地。

    第一次戰役宋主趙光義幾乎被俘,第二次戰役他親自指揮戰鬥時曾受箭創。

    随後當契丹采取報複行動時,發動了無數次的邊境沖突。

    公元一○○四年他們全面入侵。

    因為開封位于一個平原地區上,契丹直逼國都,第三個皇帝趙恒因之倉皇的批準了一段和議。

    和議中雖然宋遼彼此以兄弟之邦的地位同等對待,但宋朝從此被迫每年供給絹二十萬疋銀十萬兩。

     從曆史的後端看來,這一○○四年的協定有它的作用。

    這“歲币”隻占宋朝政府收入之一小部分,可以當作是給比較窮困的鄰邦一種援助,以彌補雙方貿易之赤字。

    這種為和平付出之代價無疑要比戰費來得低廉。

    可是這種看法必須全部放棄當事人的觀感,而接受地緣政治的仲裁,當日宋朝君臣不可能有此置身事外的反應;他們無法承認這種妥協為事理之當然。

    中國曆史之中,從無一個統一天下的大帝國卑躬屈節的向一個文化程度低的邊區國家進貢。

    同時契丹也認為歲币為戰敗國之賠款,也不可能覺得這是一種慷慨的賜予而表示感激。

    因之,公元一○四二年他們要求增加歲币時即以武力為後盾。

     宋朝之中國更未将西夏放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