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二帝國:已有突破,但未竟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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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則有一百五十一年的破壞和混亂。

     當然,一個有作為的大帝國不可能一晝夜之間由盛而衰;也不至于因一段突然的事變即無法立足。

    八世紀的中期,一連串的事迹好像摧折了朝代的連續性,可見得幕後還有若幹因素尚未提及。

    在此,從宏觀的眼光,我們權且把七五五年安祿山的叛變擱置不提,回頭再從公元六一八年的唐朝創立說起,以保持曆史眼光的縱深。

     【李世民創建的典章制度】 在中國帝王之中,李世民可算是最具有人身上的吸引力。

    隋朝末年群盜蜂起,世民慫恿父親李淵(時為唐國公)乘機稱帝,當時他才十六歲。

    迄至二十四歲時,他在鞏固朝廷削平群雄的關頭最著戰功。

    他有恻隐之心而又好奇心重,不懼危難也不辭勞瘁。

    他常直接指揮戰鬥,有時以數騎在前鋒之外與敵方将領談判。

    在作為一個政治人物的立場上講,他以一群智囊人物(多數為具有眼光的讀書人)追随其左右。

    雖說唐朝制度大緻循服隋朝的前例,内中實施的細則乃由于李世民的經理而産生。

    他在位共二十三年,本章一開始就提到,唐朝制度從當時的眼光看來近于至善,其中大部之功績應屬于此位青年君主。

    除了名義之外,李世民實為朝代的創始人。

     唐朝中央政府的一大特色為“三省分工”。

    尚書省總攬六部,執行經常業務;中書省可視為設計廳,主持重要的敕诏起草,及有關于制度的更革;門下省則可以視作一種複核機關,其官員審查各種公文,更正錯誤,有時提議政務上的調查。

    唐朝帝國政府所公布的各種規定,以律、令、格、式四大項目區分,大概律指刑法,令為行政上的指示,格為衙門内的規章,式為執行時的細則(因為當時的思想及習慣不同,以上隻略示今日看來的大要)。

    這種組織上的區别,适合于重造帝國時的秩序安排。

    當日本人将此體系施行于他們國内時,即稱之為“律令政治”。

     隻是機警的讀者不難一眼看出,這體系與時下西洋所謂“互相制衡”(checksandbalances)截然不同。

    李唐政府體制之内,沒有任何構成的因素代表選區(constituency)的利益;因此一種獨立的司法機關不可能在這樣的根基上出現。

    不論唐太宗李世民如何的開明,他的政府無可避免為一種專制體制。

    隻不過因為儒教的紀律,促使當今天子在内部制造了些許監督方式來警惕他本身。

    史籍裡曾記載李世民有一次與臣下商議之後怒氣沖沖的自言自語:“有朝一日我要殺掉這老農夫!”他的皇後問他何所指,原來心直口快的魏徵,因為皇上的寬容,經常在大庭廣衆之下揭舉禦前的錯誤。

    這次皇後機靈應變,趁換著朝服時,慶賀至尊有此不怕死的忠臣,實為社稷之福。

    可是這故事也暴露李唐政體的合理化,其立場至為窄狹。

    它代表著皇帝之意志力,乃是一種人身上的品德,而非組織結構上之力量。

     然則,我們也不能說中國人天性不容于代議政治。

    前一章我們曾談到,漢朝以一種推薦制度使百官來自各地區,可是代議政治無從下手,因為下端的小自耕農每人隻有小塊耕地,而全國如是之農戶以百萬千萬計,如果以資産作選舉的标準,則等于承認兼并,亦即促成小自耕農為佃農。

    過去的經驗,讓這種趨勢發展下去的話,各世族必攫取大帝國的稅收來源,使官僚組織僵化,因之而使全國瓦解。

    唐朝已推行科舉取士,也控制著政府基層的人事權,隻是讓人更覺得儒家的道德觀念為它施政之不可或缺。

     可是以道德施政總離不開獨斷專制。

    如果皇帝以道德無虧作門面,其登臨寶座必至為不易。

    反過來說,如果要與它作對,則更是極端的危險。

    此中種種強調道德是一種絕對的品質,既不能分割,也無法讨價還價,将它以人世間最高的官職搬托出來,則天無二日亦不能容許其他人效尤。

    這硬性的裁定還要在唐朝接二連三的接受考驗。

     很多現代的讀者既佩服唐太宗李世民的人本主義,但在讀到他謀殺同胞兄弟以登極的故事,則又不免感到毛骨悚然。

    雖然李世民奮身打下江山,但他是唐太祖李淵之次子,一到唐朝的地位安定鞏固之後,他和長兄太子李建成之間産生了極度緊張的局面。

    兩人間的傾軋傳至百官,而更使兄弟間賓客的關系惡化。

    世民的随從堅持地說,他如不采取行動必被謀害。

    事實上,在公元六二六年,李世民設計埋伏掩殺建成,自己張弓将胞兄一箭射死。

    胞弟李元吉一向袒護長兄,也死于李世民随從手下。

    這場變亂之後,李世民又把建成和元吉兩人的十個兒子全部處死,然後才逼著父親退位,自己登極。

     這位英明的君主一再以各種名義将自己殘忍的行動解釋得合理化,但是他始終不将之掩飾。

    這場骨肉相殘經過,見于唐朝的曆史,與李世民很多成功的事迹并列,曆史家對其功業不能懷疑。

    我們如果将這故事忽略不寫,或僅是不著痕迹的輕描淡寫,都可能使中國君主制度的真相含糊,而不能了解其本身的矛盾,因之抹殺了曆史的連續性。

    而下面武後的一段故事也不能以客觀的态度講出。

    本書不少讀者想必至少聽到過武則天的名字,她在俄羅斯凱瑟琳二世的一千一百年前,以女主的姿态君臨中國。

     【一代女皇武則天】 武則天出身名門,她的父親早年參加唐太宗李世民的軍事行動,後來官至工部尚書、荊州都督。

    她年輕時被選為“才人”,其實等于宮女,也是沒有名分的姬妾。

    曆史家稱她容顔出衆,這不能在現有圖版上看出。

    可是毫無疑問的,她的天資極高,讀書極多,而尤以意志力極強稱。

     公元六四九年李世民去世之後,武則天入寺為尼;李世民的兒子李治(後稱高宗者)巡經該地,之後她被納為昭儀,即下級之妃嫔,一年之後皇後被廢,武則天立為皇後,看來此時她在三十歲左右。

    所以唐朝開國的三個皇帝之中,有兩個即是她的丈夫,以下的十七個皇帝無一例外,全是她的兒孫。

     武後能獲取實權乃因高宗李治禦宇三十四年,史籍中稱他“苦風疾”,看來是高血壓妨礙了他的視力。

    武後不僅對國事有興趣,而且因她讀書多,有幹政的能力。

    公元六七三年她與李治稱為“天皇天後”,又稱“二聖”,已有了“同等的國家主權最高人”(co-sovereign)的名位。

    十年之後李治去世,她實際君臨天下。

    她第一個兒子早死;第二個兒子顯然不與她合作,被她命令自殺;第三個兒子李顯被立為皇帝,隻一個月即被廢,從此被幽禁了十四年;第四個兒子李旦百端憂懼之馀,再三辭皇帝位。

    武則天也下令殺她女兒太平公主的驸馬,可是她又認為女兒像自己而特加恩愛。

     頭六年武則天以唐朝太後的名位治國。

    公元六九○年她稱“革唐命”而開創一個“周朝”(她稱武家源出于周文王),她自己已不是皇太後而是“皇帝”。

    迄至公元七○五年她以八十一歲高齡去世之前(有人說她年八十三),曾為皇帝十五年。

    此時不少唐皇子企圖舉兵造反。

    當她報複的時候,也将李唐後裔幾十人和他們從者幾百人處死刑。

    她的特務人員擁有廣大的權力可處置政治犯,造反的名目也随著展開以擴大羅網,直到她年老生病臨危之際,恢複唐朝的計謀才得以成功。

    皇位由她的第三子李顯所繼承,以後為四子李旦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