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統一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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轍,也沒有在五胡十六國之後成為其第十七國(十六國之後四個為拓跋魏所滅)。

    文明太後馮氏和李沖的作為能生實效,也因有以前所做的準備工作。

    元宏好像是錦上添花,更進一層,而實際則反減損其功效。

     重建洛陽,隻是虛有其表的添上了一段富麗繁華罷了。

    皇帝對漢人的一面倒,也增加了鮮卑上層階級的憎恨。

    同時也與既有政策企圖抑制鄉村間的華族相左。

    元宏在公元四九九年去世,享年三十二。

    不久北方邊境的不穩,非漢族軍事領袖的怅怨和宮廷内外的陰謀事變,使北魏朝廷處處棘手,如此經過約二十年才分裂為二。

     倘從微觀的曆史著手,即使寫成專書,也不能将此中的細微末節全部容納而一覽無馀。

    另一方面,一千五百年後我們以事後的眼光看來,其大緻的趨向則不難道出。

    及至六世紀中期,重造大帝國的低層機構業已在位,大量的農業資源和人力業已組織就緒,可供建造大帝國之用。

    所缺乏的是上端有紀律的官僚組織,亦即是同樣均勻的結構,不為既有的權益(vestedinterest)所腐化。

    隻是在舞台上活動的人物,此時此刻不可能明白他們本身所扮演的角色的真切意義。

     公元五三四年的分裂,由于一位北魏皇帝懼怕部下将領造反,可能逼他退讓或者對他本身不利,于是避難西安,希望當地另一位将領保護他,殊不料反為此人所弑。

    北魏或拓跋魏本來可能亡在此日,隻是東西兩方的軍人尚在裝飾門面,分别扶植兩個傀儡皇帝出頭。

    東魏自此又殘存了十六年,西魏二十三年;彼此都無實質所獲。

    最後東魏為高家所挾持,他們終取而代之,稱為北齊(古代的齊國在東部);西魏為宇文家所得,他們所建的短命朝代為北周(周發于西部)。

    高家為漢族與鮮卑的混血,他們希望馴伏少數民族裡的王公大人而又不得罪中土的士紳。

    宇文家兼匈奴和鮮卑的血統,他們也反對元宏的過度漢化,希望得到少數民族中之領導力量的支撐。

     實際上這種種舉措已缺乏決定性的影響。

    當上端仍在醞釀之際,下層由拓跋民族造成的戶口登記和稅收政策已開始收效。

    于是全面征兵可付之實施。

    少數民族中的貴族原挾持著部落中的遺傳力量,漢人世家乃集結多數的戶口,也盡其力之所及,駕淩于地方。

    至此兩方都失去了他們所能憑借的力量,而無法左右全局。

    以上兩種勢力,應對過去三個半世紀的分裂局面負大部分責任。

    當他們的聲勢日漸淩夷之際,再造大帝國以官僚組織開管制之門,已為時不遠。

     【邁向統一的模式】 在這情形之下,西半部及較東半部占優勢。

    宇文家族入據西安一帶,僅始自公元五三○年,這地區向來容易接受草原地帶的影響,其族以混血稱。

    宇文氏乃稱恢複元宏所取消鮮卑之複姓,但這地區本就缺乏如此姓氏,北周皇室乃以之賜于漢人,作為他們盡忠的酬報,也算一種光榮。

    隻因為這一地區缺乏權勢的集結,給北周相當的行動自由。

    此政權尚在西魏時,即已開始形成一種官僚組織,由一個學者蘇綽主持,他的藍本即為《周禮》,也就是利用間架性的設計自由創造。

    這也就是說,西部較少既有之權益足為中國再度統一之累。

     從拓跋國家的全部曆史看來,我們也可以看出事勢的發展具有某種定型:在統一的過程中,其決定性的力量由北至南,由西至東,亦即是從内陸經濟較落後的地區吞并接近水道交通,内中人文因素較為複雜的地區。

    因其重點在均勻一緻,組織上又要寬闊,于是鮮卑民族得以取得領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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