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統一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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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是絕大的成功。
均田又不像王莽的紙上文章,其執行者為一個新興的軍事力量,其環境為長期戰後之複原,各方面都視之為一種解脫。
事實上公元四八五年的均田令,從未認為“應有”系保障其“必有”。
令内指出,如果地域内土地不敷分配時,其畝數可能減縮,受田者也可請求離“狹鄉”而去“寬鄉”。
所以耕地國有不過具備法律上的基礎,授權于官僚組織,作為他們強迫實施政令的憑借,至于詳細的情形,則無法作全國一緻的論斷。
土地之為國家所有,并不是立案的原始目的。
現存的文件證實了以上的推論。
大地主在這時代仍存在著,不過那是例外,而不是一般的情形。
逃避稅役也仍無法嚴格的對付。
例如賦稅對獨身者有利而對已婚者不利,則絕大多數納稅人全報未婚。
可是這紀錄卻也表示一般增加納稅人登錄的目的已達到。
八世紀兩個邊防區域留下的文件,在本世紀後出土,其所載也與上述情形相符。
【重建社會組織】 拓跋魏在公元四八六年頒布的另一诏令,更有打破豪宗大姓之壟斷,而構成本身所主持的地方組織的功效。
這诏令以五家為鄰,五鄰為裡,五裡為黨。
由地方官指派鄰裡黨長,于是政府有其指揮系統可下達于細民。
同時新稅則也以一夫一婦為一“床”,而責成其出米二石,布一匹。
很顯然的,上述地方組織,賦稅和土地所有制都彼此聯系。
這些法規以一種人為的觀念從下至上地将整個帝國組織起來。
傳統中國作者在處理這節曆史的時候,通常著重中國文化的功效,認為中國的文物終能感化異族,使他們效法華夏的長處。
當然,以官僚組織治理農村大衆是有其内在的沿革,不可能自遊牧民族創始,這說明了何以拓跋民族要經這麼長的期間,才能掌握當中的技術去治理一個華化的大帝國。
當四八六年的诏令生效之日,正是拓跋珪稱代王後的一百年,同時拓跋魏在大同設太學祭孔子也有好幾十年了。
當中的胡漢聯姻,已使拓跋皇室漢化的程度遠超過鮮卑的色彩。
在四八○年間主要的改革,其決心出于一個漢族女人,她在曆史上被稱為文明太皇太後馮氏,乃是當今皇帝名義上的祖母。
她的顧問李沖也是一個熟讀詩書的天才人物,因太後的提拔,從書算手之微職做到禦前大官。
至公元四八九年太後去世,皇帝拓跋宏才開始親政。
他一開始總攬國務,執行漢化政策時,竭盡全力的督促,毫不通融,使當時人和後世的學者同感驚異。
四八四年北魏國都由今日的大同遷往洛陽。
這城市由于戰事的破壞,至此重新建造。
此後禦旨禁鮮卑服裝,次禁鮮卑語,凡三十歲以下的官吏必操華語,年紀較長的才給予一段過渡期間,令之從事學習。
違犯這條例的可能被貶官失職。
胡漢聯姻總是令龍顔欣慰,于是拓跋宏自作月下老,在禦座上指派各皇弟應聘各漢族臣僚的女兒之姻緣。
最後一個胡人的标記──鮮卑的複音姓──也被認為是化外之物。
于是皇帝自己由拓跋宏改稱“元宏”。
他也指派一個委員會共同研究,将一百一十八個複音姓根據音節改作單音漢姓。
【錦上添花的漢化】 元宏之政令是否算做劃時代之舉?其實隻是表面上看來如此。
他的作為不過承認已有的趨向,或是錦上添花,對現有的行動予以裝飾而已。
拓跋民族在中國曆史上最大的貢獻為:重新創造一個均勻的農村組織,非如此則大帝國的基礎無法立足。
在這組織的過程中,元宏的祖先既有忍耐性,也前後一貫。
隻因為他們不求急功不計小利,才能避免蹈苻堅的覆
均田又不像王莽的紙上文章,其執行者為一個新興的軍事力量,其環境為長期戰後之複原,各方面都視之為一種解脫。
事實上公元四八五年的均田令,從未認為“應有”系保障其“必有”。
令内指出,如果地域内土地不敷分配時,其畝數可能減縮,受田者也可請求離“狹鄉”而去“寬鄉”。
所以耕地國有不過具備法律上的基礎,授權于官僚組織,作為他們強迫實施政令的憑借,至于詳細的情形,則無法作全國一緻的論斷。
土地之為國家所有,并不是立案的原始目的。
現存的文件證實了以上的推論。
大地主在這時代仍存在著,不過那是例外,而不是一般的情形。
逃避稅役也仍無法嚴格的對付。
例如賦稅對獨身者有利而對已婚者不利,則絕大多數納稅人全報未婚。
可是這紀錄卻也表示一般增加納稅人登錄的目的已達到。
八世紀兩個邊防區域留下的文件,在本世紀後出土,其所載也與上述情形相符。
【重建社會組織】 拓跋魏在公元四八六年頒布的另一诏令,更有打破豪宗大姓之壟斷,而構成本身所主持的地方組織的功效。
這诏令以五家為鄰,五鄰為裡,五裡為黨。
由地方官指派鄰裡黨長,于是政府有其指揮系統可下達于細民。
同時新稅則也以一夫一婦為一“床”,而責成其出米二石,布一匹。
很顯然的,上述地方組織,賦稅和土地所有制都彼此聯系。
這些法規以一種人為的觀念從下至上地将整個帝國組織起來。
傳統中國作者在處理這節曆史的時候,通常著重中國文化的功效,認為中國的文物終能感化異族,使他們效法華夏的長處。
當然,以官僚組織治理農村大衆是有其内在的沿革,不可能自遊牧民族創始,這說明了何以拓跋民族要經這麼長的期間,才能掌握當中的技術去治理一個華化的大帝國。
當四八六年的诏令生效之日,正是拓跋珪稱代王後的一百年,同時拓跋魏在大同設太學祭孔子也有好幾十年了。
當中的胡漢聯姻,已使拓跋皇室漢化的程度遠超過鮮卑的色彩。
在四八○年間主要的改革,其決心出于一個漢族女人,她在曆史上被稱為文明太皇太後馮氏,乃是當今皇帝名義上的祖母。
她的顧問李沖也是一個熟讀詩書的天才人物,因太後的提拔,從書算手之微職做到禦前大官。
至公元四八九年太後去世,皇帝拓跋宏才開始親政。
他一開始總攬國務,執行漢化政策時,竭盡全力的督促,毫不通融,使當時人和後世的學者同感驚異。
四八四年北魏國都由今日的大同遷往洛陽。
這城市由于戰事的破壞,至此重新建造。
此後禦旨禁鮮卑服裝,次禁鮮卑語,凡三十歲以下的官吏必操華語,年紀較長的才給予一段過渡期間,令之從事學習。
違犯這條例的可能被貶官失職。
胡漢聯姻總是令龍顔欣慰,于是拓跋宏自作月下老,在禦座上指派各皇弟應聘各漢族臣僚的女兒之姻緣。
最後一個胡人的标記──鮮卑的複音姓──也被認為是化外之物。
于是皇帝自己由拓跋宏改稱“元宏”。
他也指派一個委員會共同研究,将一百一十八個複音姓根據音節改作單音漢姓。
【錦上添花的漢化】 元宏之政令是否算做劃時代之舉?其實隻是表面上看來如此。
他的作為不過承認已有的趨向,或是錦上添花,對現有的行動予以裝飾而已。
拓跋民族在中國曆史上最大的貢獻為:重新創造一個均勻的農村組織,非如此則大帝國的基礎無法立足。
在這組織的過程中,元宏的祖先既有忍耐性,也前後一貫。
隻因為他們不求急功不計小利,才能避免蹈苻堅的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