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名士成為軍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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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那麼宗教與政治間便不再是對立,而神聖與世俗間也不再有所區别。

    照這樣的邏輯推衍,則生與死便不再有明顯界線。

    所謂長生不過繼續著現世界之經驗而無其痛苦,那麼以浮雕來愉悅死者也已恰到好處,而用不著贖身超度的那一套了。

    天人合一的觀念,也使建築師設計時盡心竭力的構成理想上的完美,美觀務必包括一個整體的輪廓。

     從《後漢書》裡我們可以知道,冬至是一年中白晝最短而黑夜最長的一天,自此以後即陰氣漸消而陽氣漸長。

    因此,每逢這一天,漢代的官僚,包括中央政府及地方官,便都按時換著紅色袍服,所有的樂器也在那天經過一番調整。

    又将水與炭的重量量出來,以驗證季節對物重變化之影響。

    日晷儀上的影長,也在當日量出。

    隻是我們無從确定如此這般的活動,僅在表彰陰陽交替之際,其影響及于各種事物,或是因為實踐的參與可以促成其陰去而陽來。

    在當時人的眼光裡,可能認為因參與而有推進之功效。

     在漢代,尤其是後漢的國家祭典中包含以上種種複雜的成分,可見他們認為朝廷并不僅是人間的組織,如果再用它去維護某一社會階層的利益與特權,更是不成體統。

    這并不是基于現世界利害的考量,而是他們認為,天子務必對上蒼負責,而使治下的億萬生靈滿足愉快。

    劉秀的朝臣曾于公元五十四年勸他到泰山封禅,以便确定他受有昊天之明命。

    他當時以天下蒼生尚未能安居樂業為理由,拒絕了這項建議。

    不出兩年,他卻改變初衷,舉行了封禅禮。

    這當中自然有可疑之處。

    什麼是安居樂業的标準?由誰來做判斷?答案雖然暧昧不明,而更有其功能。

    以今日的眼光看來,後漢之意識形态著重一切保持原狀,朝廷則冀望向各方一緻讨好。

    劉秀與王莽之鬥争至為短暫。

    他的帝國實際上是從造反的農民及各地軍閥手中奪來,征伐的時間超過十多年。

    當初是因為自衛和保持自己的人身與财産才舉兵,劉秀與他的将領當然從未忘懷于本身之利益。

    但是他也熟讀經典,更加上在農村的實地經驗,知道社稷之安定,在于大多數農民之要求得到滿足。

    此中不同的利害不容易調和。

    因此,他鼓吹天人合一、自然和諧等觀念,更可以在行動上保持自由,不被拘束于一定的主張與政策,而以微妙的手段,遂行其妥協與不走極端的用心設計。

    所以劉秀注重公衆建築之風水,他也以學者的姿态讨論符谶吉兇。

    他所追求的并非個人來生的幸福,而是帝國在現世界之福祉。

    這種種舉措與言行,都載于典籍。

    由此看來,前述“自然宗教”、“國家祭典”都與妥協和保持原狀的宗旨相表裡。

    這種漢代的思想體系,劉秀和他的兒子劉莊都竭力提倡。

     【豪強兼并是農村社會亂源】 劉秀和劉莊在财政稅收上的表現也相當成功。

    他們的方針是将稅率極度抑低,可是在規定的範圍内毫不通融地執行。

    根據官方的資料,土地稅隻有收成的三十分之一。

    前漢的鹽鐵專賣,在後漢業已罷除。

    劉秀的诏令也一再提到解放奴隸為平民。

    全面确定稅則是在公元三十九年。

    翌年即有十個郡守因所報不實而死于監獄。

    他們父子嚴峻而有心計。

    全國納稅戶數在王莽時代一度急劇減少,但在劉秀父子的主持下,至公元一世紀末,其數目不斷回升,自此可見新朝代的舉措合宜。

    公元二世紀情況略不如前。

    雖然不斷的與羌人作戰,宮廷内的生活也日趨奢華,可是國庫仍然沒有大量的短绌。

    但是在對付私人财産時,後漢朝廷暴露出它在制度與組織上的缺陷,終而造成朝代之覆亡。

     在任何條件之下,私人财産之膨脹總會産生問題。

    這私人财富可以立即變為政治權力,有時這些财富也避免不了在政治場合之中角逐。

    司馬遷曾提出,公元前一五四年很多王國全面叛變之際,西安的一個商人在三個月之内所貸之款獲利十倍。

    在這情形下,他所貸之款在支持朝廷之中央軍,可是不同情況之下,私人之财也可用以支持叛軍。

    在更為特殊情形之下,鄉村間之财富更可以促成變亂。

     中國農村在曆史之發展上系以小自耕農為主體,可是因之也構成組織上的弱點。

    小自耕農各自經營,每家每戶也是小本的生意人。

    如果在這關頭又出現了一批大生意人,必因當中的不平衡而産生緊張局面,外表看來向妥協和諧,實際已是小大之間的競争。

    其演變所及,無法避免富強者得勢、貧弱者受逼。

    政府既無從以累進稅率抽稅,通常的情形便是稅收短绌,再則又要對貧弱無靠的人民周濟,也連帶受牽累。

    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因素是,中國自秦漢以來的統一,可謂政治上之初期早熟,很多地方上的習慣,在其他國家可能造成法制之基礎者,在中國則缺乏發育成長的機會。

    農戶耕地既小,也無從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