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亞聖與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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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落國家東征,于是以周代商,事在公元前一○二七年或一一二二年。

    這不同的日期,由于不同的專家據史迹考證而有此差異。

    讀者必須知道:中國古代史裡的日期隻在公元前八四一年之後才能确定無誤。

    因為自此以後,古書裡提及天候星象的變化,可以和外間的紀錄對照。

    八四一年前的日期帶有推算性質,不能視作絕對的可靠。

     叛商的領袖,成了一代英雄。

    他所創建的朝代,茲後連亘約八百載,可是他未曾自稱為朝代的創始者,而以此名位加在他父親西伯頭上。

    西伯被谥稱“文王”。

    其為“文”,則是溫和謙讓,有大政治家的風度。

    他的兒子名發,以後被谥為“武王”,以表彰其戰功,有此先例從此子孫不能在祖先面前逾越,文治勝過武功,成為中國政治上的傳統。

    隻不過口頭如此歌頌,事實發展卻不盡然。

     【周代的文化】 我們可以相信周的青銅技術不及于商。

    從出土實物看來,自周代商之後,青銅的制造設計大不如前。

    但是這黃土地帶的統治者入主中國後,随著就産生許多文學作品,有些至今還傳頌不絕。

    父位傳子的原則從此代替了商的兄終弟及。

    兩個民族或國家間宗教上的差異也極為明顯,商人尚鬼,大凡一切事情之成敗,從戰争或利或不利,到牙痛發炎,都有特殊的祖宗作祟。

    這種萬物有靈的信念(animism)自周而中斷,代之則為周代的祖先崇拜。

    周人認為綿延宗嗣是後代的義務。

    有些學者懷疑商與周具有種族的差異,可是其間的區别不可能極深,因為文字上未因更換朝代而産生劇烈的差異。

    此外,我們可以相信黃土地帶很可能是中國農業的發源地。

    早期周人流傳的民歌,就提及很多不同種類的耕作物。

     整個看來周人實為中國初期各種制度的創始者,其中最具創造性的人物為周公,他是文王之子,武王之弟。

    時至今日,曆史家對他的規劃,沒有一緻的看法。

    不過我們綜合古籍的叙述,無妨稱之為“間架性的設計”(schematicdesign)。

    這種設計以極簡單的口語道出,用一種數學的觀念,夾帶著一種幾何圖案,向真人實事籠罩過去。

    主要在使人口統計和土地測量的技術尚未準備妥當之際,即在一個區域廣大的國家内,造成了一種人為的政治區分。

     假使以同樣的設計組織美國,則密西根湖岸所有不規則之處即可以全部忽略不計。

    我們可以假設它之整饬有如懷俄明州的州界般整齊。

    在那種理想的方式裡,縱使實際上國都偏東,我們仍可以将它與哥倫比亞區同置于地理的中心,很方便的與緬因、佛羅裡達、奧勒岡、德克薩斯及亞利桑那各州等距離,就算它各為一千五百哩吧。

    國都又務必有近接的各州環繞,那麼也可以讓馬裡蘭州直接與俄亥俄州接壤。

    這還不算,各州内的縣、鄉、鎮,也算全部方整。

    實際上如此磚砌的設計不可能全部認真的付諸實施,隻是當日地廣人稀,有些矛盾的地方也可以馬虎不計。

    上層領導人隻憑一種抽象觀念即可以将全部人衆組織起來。

     【封建與宗法】 周朝的制度,向稱“封建”,英文總是譯為feudal,其實封建制度與歐洲的feudalism(封建制度)隻有某些方面相似,而且其相似處在精神方面,而不一定在實質。

    大緻說來兩方都是以世襲貴族掌握地方政府。

    周代的諸侯,有王室的家屬、商之子孫,和現有各部落國家的首長。

    他們按國之大小,理論上以五等面積,封為五級。

    這些諸侯各按所封地距國王都城的距離而有不同的功能和義務。

    理論上封地都處在九條大型方格的地帶裡,各與國都同心。

    事實上這種方格在地圖上也畫不出來,況且當時西安也不是全國的中心。

    可是這間架性的觀念則不難領會。

     雖說有如此大刀闊斧而不合實際的觀念,周公很多的創設還是可以在事實上證明,而且下及纖細之處。

    其中奧妙不難解釋:他所有組織國家的方案著重在至美至善,符合自然法規(naturallaw)。

    雖說遷就融通之處所在必有,其下級則務必先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