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賢賢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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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訪問幼儀的那五年間,她唯一哭過的一次,是在她描述二伯祖聽到他們離婚消息後表示哀痛的時候。
我無法相信張家人愛徐志摩會愛到這種程度。
看到幼儀嘗試做好每樣事情,到頭來卻還是受到傷害,就讓我感到錐心之痛。
她為什麼這麼在乎自己離婚會讓哥哥和家人失望?她一直都在努力嘗試做徐志摩的賢妻啊! 我大學畢業那年夏天,媽問我這輩子想做什麼,我不知道答案。
當時我大部分同學都已經在投資公司實習兩年,我卻在沒有未來計劃、工作也無着落的情況下回到爸媽家。
我隻想繼續撰寫幼儀的故事,再和她多聊一聊,與她一起讨論她的生平。
“那書寫完以後呢?”媽問我。
“我不知道,”我對她說,“我看不到未來。
” “如果你不曉得要做什麼,那沒關系。
”媽說,但她顯然還是在擔心我。
她等了一下又說:“要是你隻是想嫁人的話,也沒關系。
”我聽了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因為我壓根兒沒想過這件事。
當時我二十一歲,和幼儀被徐志摩遺棄在沙士頓的時候同齡,也和媽嫁給爸時的歲數一樣。
雖然我的确期待将來和某個人一起生活,但當時根本沒有結婚的念頭。
我的個性還有這麼多沒有定型、沒有發揮的部分。
我覺得自己尚未準備好要面對媽當初所做的抉擇或所擔的責任。
她婚後不久就有了孩子,在爸到紐黑文的時候,她還差短短一年就拿到博士學位,卻中途辍學。
大學畢業典禮結束後,我與幼儀見了一面,衆人當中的她問我什麼時候結婚。
為了滿足她的好奇心,我裝作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答道:“二十八歲。
”“不行,不行,太遲了。
” 幼儀說:“二十五歲才是合适的年齡。
”她好像在和我妥協似地宣布。
雖然我對婚姻沒有一定的看法,但我知道如果幼儀的遭遇降臨在我身上的話,我一定會被擊垮。
當幼儀告訴我徐志摩愛上林徽因的時候,我為她感到又氣又妒。
林徽因是中國國際聯盟同志會理事林長民之女,當時芳齡十七,人長得漂亮,又受過良好教育。
1920年夏天,徐志摩通過他的老師梁啟超,在倫敦認識了林徽因和她的父親。
先是徐志摩和林長民成為忘年交。
他們玩過一些文學遊戲,譬如互通情書,由徐志摩扮作年紀稍長的男士,林長民裝作少婦。
最後是林徽因和徐志摩雙雙墜入情網。
回望幼儀和媽的一生,我對婚姻怕得要命。
我不想隻做個妻子,而是希望能像林徽因之于徐志摩一樣,既是戀愛對象,又在學識上旗鼓相當。
而把一個有主見的女人變成嫁雞随雞的女人,那樣的婚姻是什麼滋味?一個中國女子出嫁以後,是不是就無法成為本來可以變成的樣子了?當然,幼儀生存得很好;媽在督導三個孩子成功完成學業(三人都是哈佛大學畢業生)以後,修完了博士學位;林徽因婚後成為一名成功的建築師。
那麼,我會如此煩心和困惑,究竟是為了什麼? 我對于從家裡到沙土頓車站那段漫長路程、橫渡英吉利海峽的旅行經過,還有後續發生的事情,印象都很模糊了;這些在我剛到巴黎,和二哥一起坐在他公寓裡的時候,就已經記不清了。
當時我的英文太糟糕了,隻認得二哥在信裡頭拼給我看的“Paris”這個詞。
我一路上都在尋找這個可以和其他外國詞語區分的詞。
在橫渡英吉利海峽的那條船上,我這輩子第一次做了違背徐志摩意思的決定:把孩子留下來。
回想過去在沙士頓的那一年,徐志摩對我冷若冰霜,不理不睬,甚至叫我去打胎的時候,我都因他是我丈夫而尊重他、順着他。
可是,在他沒把家裡安頓好,罔顧他對我,還有他未出世孩子的責任,就把我丢在沙士頓不管以後,我再也不認為他是個好丈夫了。
如果他要用這種方式抛棄我的話,我憑什麼應該當個賢妻,聽從他的要求去打胎?我可不願意像徐志摩突然把我丢下那樣,遺棄我的小孩。
我到巴黎的時候,二哥告訴我,他願意收養我生的孩子。
起初,我認為這是最通情達理的解決辦法,心想假使我離婚的話,我一個人要拿這孩子怎麼辦?可是,和他住了一個星期,我才發覺不管他立意多好,他都沒辦法獨立照顧我的小孩。
二哥那時候還沒結婚,整天埋頭研究他的哲學,我變成了照料家裡的人。
為了讀懂法國思想家的著作,他每天在巴黎大學上法文課,而且打算幾個月後轉到德國耶拿大學(JenaUniversity),投入德國哲學家倭伊铿(RudolfEucken)的門下。
我也考慮到了遠在硖石的老爺和老太太。
不管徐志摩和我之間發生什麼事,我還是阿歡的母親。
我希望他有個弟弟或妹妹,而老天爺已經賜給我這麼多福分了。
所以我心想要是我離婚的話,我願意把這孩子送回家鄉,求徐家收養。
一提到回國,我就緊張。
我覺得如果我離婚的話,大部分的人都會怪罪于我。
他們會以為是我犯了錯,因為自古以來,往往都是男人把妻子給休了。
他會簽下一紙休書,上面列出公認休妻理由中的某一條或某幾條,這些傳統的休妻理由就叫“七出”。
一個妻子犯了下面的過失,就要被丈夫趕出去:一、不順父母;二、無子;三、淫;四、妒;五、有惡疾;六、多言;七、盜竊。
假使離婚的話,人家可能會以為我虐待老爺和老太太,不肯接納徐志摩的女朋友,或者是我和郭君有婚外情。
要是他們認為我犯了“七出”的任何一條,就會說我閑話,而且會排擠我。
二哥告訴我别擔心,他說天知地知我并沒有犯下這七大過
我無法相信張家人愛徐志摩會愛到這種程度。
看到幼儀嘗試做好每樣事情,到頭來卻還是受到傷害,就讓我感到錐心之痛。
她為什麼這麼在乎自己離婚會讓哥哥和家人失望?她一直都在努力嘗試做徐志摩的賢妻啊! 我大學畢業那年夏天,媽問我這輩子想做什麼,我不知道答案。
當時我大部分同學都已經在投資公司實習兩年,我卻在沒有未來計劃、工作也無着落的情況下回到爸媽家。
我隻想繼續撰寫幼儀的故事,再和她多聊一聊,與她一起讨論她的生平。
“那書寫完以後呢?”媽問我。
“我不知道,”我對她說,“我看不到未來。
” “如果你不曉得要做什麼,那沒關系。
”媽說,但她顯然還是在擔心我。
她等了一下又說:“要是你隻是想嫁人的話,也沒關系。
”我聽了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因為我壓根兒沒想過這件事。
當時我二十一歲,和幼儀被徐志摩遺棄在沙士頓的時候同齡,也和媽嫁給爸時的歲數一樣。
雖然我的确期待将來和某個人一起生活,但當時根本沒有結婚的念頭。
我的個性還有這麼多沒有定型、沒有發揮的部分。
我覺得自己尚未準備好要面對媽當初所做的抉擇或所擔的責任。
她婚後不久就有了孩子,在爸到紐黑文的時候,她還差短短一年就拿到博士學位,卻中途辍學。
大學畢業典禮結束後,我與幼儀見了一面,衆人當中的她問我什麼時候結婚。
為了滿足她的好奇心,我裝作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答道:“二十八歲。
”“不行,不行,太遲了。
” 幼儀說:“二十五歲才是合适的年齡。
”她好像在和我妥協似地宣布。
雖然我對婚姻沒有一定的看法,但我知道如果幼儀的遭遇降臨在我身上的話,我一定會被擊垮。
當幼儀告訴我徐志摩愛上林徽因的時候,我為她感到又氣又妒。
林徽因是中國國際聯盟同志會理事林長民之女,當時芳齡十七,人長得漂亮,又受過良好教育。
1920年夏天,徐志摩通過他的老師梁啟超,在倫敦認識了林徽因和她的父親。
先是徐志摩和林長民成為忘年交。
他們玩過一些文學遊戲,譬如互通情書,由徐志摩扮作年紀稍長的男士,林長民裝作少婦。
最後是林徽因和徐志摩雙雙墜入情網。
回望幼儀和媽的一生,我對婚姻怕得要命。
我不想隻做個妻子,而是希望能像林徽因之于徐志摩一樣,既是戀愛對象,又在學識上旗鼓相當。
而把一個有主見的女人變成嫁雞随雞的女人,那樣的婚姻是什麼滋味?一個中國女子出嫁以後,是不是就無法成為本來可以變成的樣子了?當然,幼儀生存得很好;媽在督導三個孩子成功完成學業(三人都是哈佛大學畢業生)以後,修完了博士學位;林徽因婚後成為一名成功的建築師。
那麼,我會如此煩心和困惑,究竟是為了什麼? 我對于從家裡到沙土頓車站那段漫長路程、橫渡英吉利海峽的旅行經過,還有後續發生的事情,印象都很模糊了;這些在我剛到巴黎,和二哥一起坐在他公寓裡的時候,就已經記不清了。
當時我的英文太糟糕了,隻認得二哥在信裡頭拼給我看的“Paris”這個詞。
我一路上都在尋找這個可以和其他外國詞語區分的詞。
在橫渡英吉利海峽的那條船上,我這輩子第一次做了違背徐志摩意思的決定:把孩子留下來。
回想過去在沙士頓的那一年,徐志摩對我冷若冰霜,不理不睬,甚至叫我去打胎的時候,我都因他是我丈夫而尊重他、順着他。
可是,在他沒把家裡安頓好,罔顧他對我,還有他未出世孩子的責任,就把我丢在沙士頓不管以後,我再也不認為他是個好丈夫了。
如果他要用這種方式抛棄我的話,我憑什麼應該當個賢妻,聽從他的要求去打胎?我可不願意像徐志摩突然把我丢下那樣,遺棄我的小孩。
我到巴黎的時候,二哥告訴我,他願意收養我生的孩子。
起初,我認為這是最通情達理的解決辦法,心想假使我離婚的話,我一個人要拿這孩子怎麼辦?可是,和他住了一個星期,我才發覺不管他立意多好,他都沒辦法獨立照顧我的小孩。
二哥那時候還沒結婚,整天埋頭研究他的哲學,我變成了照料家裡的人。
為了讀懂法國思想家的著作,他每天在巴黎大學上法文課,而且打算幾個月後轉到德國耶拿大學(JenaUniversity),投入德國哲學家倭伊铿(RudolfEucken)的門下。
我也考慮到了遠在硖石的老爺和老太太。
不管徐志摩和我之間發生什麼事,我還是阿歡的母親。
我希望他有個弟弟或妹妹,而老天爺已經賜給我這麼多福分了。
所以我心想要是我離婚的話,我願意把這孩子送回家鄉,求徐家收養。
一提到回國,我就緊張。
我覺得如果我離婚的話,大部分的人都會怪罪于我。
他們會以為是我犯了錯,因為自古以來,往往都是男人把妻子給休了。
他會簽下一紙休書,上面列出公認休妻理由中的某一條或某幾條,這些傳統的休妻理由就叫“七出”。
一個妻子犯了下面的過失,就要被丈夫趕出去:一、不順父母;二、無子;三、淫;四、妒;五、有惡疾;六、多言;七、盜竊。
假使離婚的話,人家可能會以為我虐待老爺和老太太,不肯接納徐志摩的女朋友,或者是我和郭君有婚外情。
要是他們認為我犯了“七出”的任何一條,就會說我閑話,而且會排擠我。
二哥告訴我别擔心,他說天知地知我并沒有犯下這七大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