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小腳與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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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大學的時候,有一次和男友陪一位從中國來的年輕研究生共進早餐。

    我已經不記得他的姓名,隻記得他到哈佛大學做一天左右的訪問。

    我當時的男友大衛是個白人,他學過中文,對中國事物(包括我在内)很感興趣,所以通過一個學術交流計劃,自願留這位研究生過夜。

     劍橋市那天清晨是個典型的新英格蘭大冷天,我們三人坐在幾乎是空蕩蕩的餐廳裡用餐。

    我心想,這又是輕松平常的一頓早飯,我可以在那兒看報紙,為即将來臨的課程憂心,而且大部分時間不用和大衛或那位來訪的學生交談。

    我與他見面隻是為了吃那頓早飯,而不是像大衛那樣,覺得從中國來的人多麼新鮮。

     當我起身再去倒些咖啡的時候,那人用中文對大衛說:“她已經不再是中國人了。

    ” 後來,大衛告訴我這件事,我聽了勃然大怒。

    這個人有什麼權力說那種話?他怎麼知道什麼叫作中國人,什麼不叫中國人?難道隻因為我生長于西方,不在中國長大嗎? 當我閱讀徐志摩在西方的求學經曆時,我對這人所下的評語做了許多思考。

    徐志摩1918年遠赴美國,一年後自克拉克大學畢業,又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取得政治學碩士學位,接着開始攻讀博士。

    1920年10月,他憑着一股沖動放棄美國學業,漂洋過海到英國。

    他本來打算跟着伯特蘭·羅素讀點書,卻發現羅素當時根本不在英國,而且因為在戰時主張和平,他已經被劍橋大學除名。

    失望之下,徐志摩到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注冊了學籍。

    他在那兒遇見了狄更生,後者安排他到劍橋大學王家學院就讀。

     1989年夏天,我漫步于劍橋大學壯觀的草坪和中世紀的紀念碑間,心中想象着徐志摩在1921和1922年間必然曾于此地造成轟動。

    根據記載,瑞恰慈(I.A.Richards)曾邀請徐志摩參加“異端社”(Heretics&rsquoClub)這個專門讨論韻律學和翻譯的文學圈子的活動;之後福斯特(E.M.Forster)描寫過,與徐志摩見面是他畢生最興奮的事情之一;出于對徐志摩的仰慕,狄更生也一直戴着徐送他的瓜皮帽。

     徐志摩的那些西方朋友一定覺得,他同時帶着異國情調和堂吉诃德式的氣質:一個頭腦聰明、個性浪漫、在西方發現了同類質趣與傳統的中國人。

    我認為徐志摩擁有東西方最優秀的特質,很羨慕他能如此融入西方世界,做得比我這個成長于西方的人要好。

    他是如何與西方人成為朋友,而不是被他們喊成“清客”、加以辱罵的?他似乎擁有一切:中國人推崇他,西方人也欣賞他。

     難道他是用一種對待自己同胞時所沒有的盲目态度去接納英國人的?我大部分朋友也不是中國人,這是否意味着我和徐志摩一樣,都是為白色臉孔着迷的人? 念大學的時候,我很羨慕那些隻和自己人搭上關系的中國人。

    他們彼此以中文交談,結成一大夥四處晃蕩。

    他們看起來總是那麼自在滿足,而每當我和其他中國人在一起時,就會情不自禁地忸怩起來,擔心我們在校園漫步的時候,别人會當我們是外國人或局外人。

     當我與西方朋友一起走過一群中國人身邊時,我又沒辦法不好奇他們對我持何種看法。

    他們會認為我鄙視自己的傳統嗎?我和什麼人在一起都有問題。

    譬如說,如果我走進一家中餐館,服務生馬上跟我說起中文的話,我就會有壓迫感;要是他不跟我講中文,我也同樣覺得不安。

     我想和華裔男子約會,也想和西方男子交友&mdash&mdash前提是後者對中國略有認識。

    而那些主要和華裔女子約會的西方男子也令我疑窦叢生。

    這些人認為我們華裔女性比美國女人更卑躬屈膝、有異國風情嗎?更教我生厭的是那些自稱對中國極感親切,以至自認為比我們自己更了解中國人的老外。

    而最令我痛恨的,是那些鬥膽想對我剖析我自己的人,無論男女。

     我們搬到一個叫作沙士頓(Sawston)的小鎮,那地方離康橋大學大概有六英裡遠。

    多虧狄更生,徐志摩就要在這所大學的王家學院當文科特别生了。

    我們租了間有兩個卧房和一個客廳的小屋,從客廳的凸窗可以俯視一條都是灰沙的小路。

    我們住的那條街隻有三棟房子,環繞在我們四周的是羊兒吃的青草地。

    屋子後面通向一座高起的陽台,再走遠一點兒,有個旁邊長滿雜草和灌木的池塘,就和張家合院後頭一樣。

     起初,我希望學點兒東西。

    徐志摩請了個女老師來家裡教我英文。

    後來英文課半途而廢,因為那個女老師埋怨她要走的路太遠,當時我已經學完字母表,會講“早安”和一點點會話。

    我事後才納悶,為什麼我沒有堅持要她或是徐志摩讓我繼續上課。

    不過,那時候有太多事要忙了:買東買西,打掃内外,還有料理三餐。

     我來英國本來是要夫唱婦随,學些西方學問的,沒想到做的盡是清潔房子、洗衣服、買吃的和煮東西這些事。

    許多年以後,我和第二任丈夫蘇醫生一起回沙士頓,很訝異當年自己是如何在那小屋裡安排每天的日子的。

    我好像家鄉的用人一樣,坐着公共汽車去市場,再拖着食物回家裡。

    有幾個星期,我們接到徐家寄來的包裹,裡頭裝了些中國土産和烹饪配料,可是大多數時候,我都是靠自己張羅吃的。

    我不曉得自己是怎麼辦到的。

    當時我啥事也不懂,又老是缺錢用,徐志摩給我的生活費幾乎不夠支付家用。

    市場離家很遠,所以我大部分時候都仰仗一個把貨車停在我們家門前,賣我新鮮食物的菜販。

    那時候,我知道的事情真是少啊!我記得我們客廳的壁櫃裡有個奇怪的機器,我不曉得那是吸塵器,所以一直用掃把打掃。

     那時我有沒有想過我們夫妻都到西方以後,丈夫對我的态度會有所改變呢?在中國,夫妻之間應該保持距離,尤其是在公婆面前,以表示尊重。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