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三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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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裡面為家人縫好幾個鐘頭的鞋子。

    以前在寶山娘家,所有鞋子都是由那個瘋掉的女用人縫的,在這裡,就算我們家境富裕,還是自己動手。

    對老太太而言,我們的鞋子很特别。

    我們先把一片厚厚的鞋底縫在一塊粗粗的黑布上做成鞋子,然後用真絲線穿在一根精細的繡花針上,繡出裝飾每隻鞋尖的細緻花紋。

    有的鞋上繡着層層相疊的積雲紋,老太太走路的時候,那花紋就微微發亮。

    有的鞋上繡着“壽”字,每走一步都明明白白道出繡鞋者的用意。

    我給老太太縫鞋的時候,針腳縫得小巧細膩;替自己縫鞋的時候,就粗心大意亂縫一通,因為對我來講,穿什麼鞋都無所謂。

    總而言之,我從沒跨出過大門一步,而且在從歐洲回國以前,連徐家擁有的地方都沒看過。

    我歸國以後,許多風俗的限制已經放寬,而且我在西方住了五年,也不在乎鎮上人的想法了。

     用人都說老爺是個精明的人,知道怎麼樣抓着錢不放。

    他不在家中養小老婆,卻在鎮上交女朋友,人數多得沒法子從中挑選,而且東西南北每個方向各有一個。

    有好多個晚上我都給老爺等門到深夜兩三點,所以才知道這些實情。

    我照着媽媽的指示,對公婆晨昏定省。

    這對我真是件難事啊!因為老太太是個早起的人,而老爺是個晚睡的。

     用人還說,在老爺夜晚流連的茶室裡,許多裹腳的姑娘會在桌上跳舞,誘惑男人偷瞥她們僅僅被裹腳布和花哨的絲鞋包住的腳背。

    這些連走出房門一步都不可能的姑娘,用她們細碎的步子把老老少少的男子迷得神魂颠倒。

    參加拼酒比賽擊敗衆家的男人,會把一隻玲珑繡花鞋裡裝的最後一杯酒飲下,那鞋子的主人就躺在茶室的頂樓等他。

    兩人在她房裡親熱的時候,她會解開腳上的布條,把腳露給他看。

    當天晚上,在激情纏綿的最後一刻,他會把她松了綁的小腳舉到肩上,再塞入口中吸吮。

     這些小腳的故事都是從用人那兒聽來的,它們充斥着我的耳膜。

    比方說,小腳是一個女人珍貴的财産,是她嫁妝的一部分,也是有錢的嶽父饋贈給合适女婿的禮物。

    古時候有位相公在一個村子的街上行走的時候,撫弄了一位騎馬姑娘的小腳,害得她差點兒名節受辱。

     我聽小腳的故事聽得太仔細了,以至我覺得自己的大腳失去了原來的魔力。

    我以為它們把我變新潮了,沒想到它們反而成了我的敵人。

    它們不能在村裡的街上行走,不能讓我受教育,也不能教我丈夫關心我。

     徐志摩放假回家以後,除了履行最基本的婚姻義務之外,對我不理不睬。

    就連履行婚姻義務這種事,他也隻是遵從父母抱孫子的願望罷了。

    我不明白他為什麼對我不聞不問,特别是我哥哥還是他的朋友,他顯然也對我娘家很滿意,可是他為何如此待我? 有時候,他伸着腿坐在院中長椅上讀書,我就和他坐在一起縫東西。

    他會對某個用人說:“給我拿這個。

    ”對另外一個用人說:“抓抓我這裡。

    ”可是從不與我交談。

    當時我太年輕了,不知道要怎麼樣應對,所以我就保持沉默。

    我想,如果他不想和我說話,我也可以好幾天不言不語。

    我對婚姻所求為何?我不求愛情(至少眼下還沒這樣要求),也不求浪漫,可是我所求的東西肯定比我現在擁有的&mdash&mdash缺乏容忍和漠不關心&mdash&mdash要來得多。

    徐志摩從沒正眼瞧過我,他的眼光隻是從我身上掠過,好像我不存在似的。

    我一輩子都和像他一樣有學問的男人&mdash&mdash我的父親和兄弟&mdash&mdash生活在一起,他們從沒這樣對待過我。

    唯獨我丈夫如此。

     有些日子的早上,尤其是碰到好天氣時,徐志摩沒交代一聲,就不見人影。

    我從一個用人口裡得知,他乘着轎子去徐家在東山上的一棟房子了。

    雖然我從沒上過那兒,可是我曉得從那山頂可以望見一座女石像。

    根據當地的傳說,有個婦人的丈夫到海外經商後一去不複返,她登上一座可以眺望大海的小山盯着海面瞧。

    她守候丈夫的時間太長了,被淚水沾濕的身子最後變成了堅硬的岩石。

    當地人就給那座山取名叫“望夫山”。

    所以我假想我到過山上那處所在。

     這時候,我才了解阿嬷說的“不三不四”是什麼意思。

    我本該是個有雙大腳的新式女子,徐志摩卻當我纏過腳似的對待我。

    他認為我觀念守舊,沒受過教育,所以不喜歡我。

    然而,對老太太來說,我又不夠傳統。

    有雙小腳的她每天待在女眷室就心滿意足了,而我卻想到硖石街上一探究竟。

    阿嬷和媽媽對我許過種種願望,可是我既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