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日糾紛與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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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遵條約上之一切義務”的神聖諾言。

    盟約中規定加盟國應尊重彼此領土之完整,政治之獨立,以防互相侵略。

    國聯行政院對于侵略情事之發生,有籌謀應付之義務,以是國聯對于任何戰争或戰争之危險,不論其涉及聯合會某一會員國與否,均認為系有關國聯全體之事,應即采取迅捷有效之辦法以弭止之。

    會員國對于足以牽動國際關系,擾亂國際和平之情勢,亦有提請國聯予以注意之權。

    萬一會員國間竟發生争議勢将決裂時,兩國應依據盟約之規定,提交公斷,或依法律手續進行解決,或提交國聯行政院審查,為公允之處理。

    在提交公斷進行法律解決,或行政院審查處理之規定限期以内,當事國不得從事戰争,其有不遵盟約之規定而從事戰争者,會員國對之應具敵忾同仇之意,協力實施經濟制裁之辦法,立即斷絕與該破壞盟約之國家各種商業上或财産上之關系,甚至與其人民之各種往來,亦概于禁阻。

    至于各有關會員國間,則應彼此互助,使彼此之困難與損害得以減少。

    行政院遇有此種情事,并得向有關各國建議各出陸、海、空軍,組成國際軍隊,實力維護盟約之實行。

    (盟約第九條至第十七條)這些冠冕近于理想的盟約,後來雖顯得十分脆弱,沒有力量,在當時卻也對于遠東局勢有了重大影響。

    中國和日本,都是加盟國,至少受了道義上的約束。

    在集體安全制度下,日本軍閥也曾稍戢侵略的野心。

     一九二一年(民國十年)這是華盛頓會議召集之年,遠東局勢又有其新的轉機。

    其時,美國國務院和海軍部開始對于太平洋的一種新計劃。

    此計劃承認日本為一強國,同時依于太平洋上美國有切身利益的原則,以求建立一個新的勢力均衡。

    俄德兩個有力的角逐者,這時已經從舞台上退出。

    法荷仍占不重要的地位。

    太平洋上形成兩個壁壘,英美集團和日本,中國則成為雙方角逐的焦點。

    英美集團的目的,是在把中國從日本手中奪出來。

    加拿大和澳大利亞,這兩個英國的自治領,非常關心中國問題,它們特别敏銳地感到英日同盟有結束的必要。

    于是由華盛頓首先發動,邀請關系各國&mdash&mdash英、日、法、意、比、葡、中、荷、美等各國代表在華盛頓開會,正式建立太平洋上勢力的新均衡,限制海軍軍備,并讨論太平洋及遠東諸問題。

    軍縮委員會商議結果,海軍主要國家,英、美、日三國協議成立五∶五∶三之比率,此後三國海軍軍備各按其國防需要,依此比率維持實力,以免相互競争。

    遠東委員會協商結果,日本允将膠澳租借地交還中國,海關全歸中國管轄,所有德人前在山東之優先權,日本一律放棄;中國允将膠澳自開為商埠,煙濰鐵路由中國集資興築,若用外資亦歸國際資本團承借;青島及膠濟鐵路日軍限期撤退,膠濟沿路各礦由中國特許之公司承辦,青島鹽場由中國備價贖回;膠濟鐵路亦由中國以庫券贖回自辦&mdash&mdash《九國公約》,把美國的門戶開放政策變成大家接受的國際主義。

    日本吐出了一部分戰利品,但也保證了它在西太平洋的優勢。

    在另一方面,如果它有新的侵略企圖,它将受到所有其他國家的聯合反對。

    在當時,這似乎是阻止了日本向大陸的擴展,而日本人民也如此的解釋;日本代表回國時曾受群衆攻讦和指摘;日本軍人說及這次會議,之氣,溢于言表。

     繼《國際盟約》與《九國公約》之後,美國國務卿凱洛克,法國外交部長白裡安于一九二七年間,讨論鞏固世界和平的方案,彼此磋商締結非戰條約,斥責以戰争為施行國家政策之工具。

    繼又雙方協議擴展範圍,邀請英、意、德、比、日本、波蘭、捷克諸國參與商議。

    協商結果,決定締結《非戰公約》,以各該國人民之名義,鄭重聲明,不以戰争為施行國家政策之工具,并斥責恃戰争以解決國際争端之方法。

    遇有争端發生,不論其性質如何,因何發端,隻可以和平方法解決之。

    公約于一九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簽訂于巴黎,世界各國先後加入盟約的,共四十四國,我國和日本都為加入簽字的國家。

    世界和平的正流,在那一時期,似乎有了相當保障;而集體安全制度的遠東,也暫得相安無事。

    這相安情勢,一直維持到“九·一八”,才為日本軍閥侵略大陸的新攻勢所撕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