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 蔣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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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在去世以前,曾經秘密上表給後主,說“臣若不幸,後事宜以付琬”。
後主依照諸葛亮的意思,就在他的死訊到達成都之時,任命蔣琬為“尚書令”,這時候蔣琬已經是“丞相留府長史、撫軍将軍”(撫軍将軍,是一種“加官”,沒有部隊供他指揮)。
尚書令的職務,不過是主管天子在宮内的秘書處而已,雖則實權很大,可以批駁三公九卿的奏章。
但是,自從西漢霍光以來,尚書令之上另有一位“錄尚書事”的大官。
這位“錄尚書事”的大官,不管“本職”叫什麼,都在事實上是“真宰相”。
諸葛亮生前是這樣的一位“真宰相”。
他從劉備稱帝之時開始,就當了“丞相、錄尚書事”。
倘若他僅僅官居丞相,而沒有兼了這“錄尚書事”四個字的頭銜,那末他便不曾有“真宰相”的實權,隻是名義上的一個“丞相”而已。
後主叫蔣琬做尚書令,而沒有立即叫他兼“錄尚書事”,并非不肯讓他繼掌諸葛亮的職務,而是蔣琬本來隻不過是一個“丞相留府長史、撫軍将軍”,地位太小,聲望不夠,所以,必須先升他為尚書令;然後,過了一個很短的時間,再升他為“行都護、假節、領益州刺史”。
又過了若幹天,才終于特任他為“大将軍、錄尚書事”;同時,封他為安陽亭侯(不曾被封侯的人,不能作丞相或真宰相)。
蔣琬于過渡期間所做的“行都護”的官,也很不小。
所謂“都護”,是“什麼部隊都能管”。
我們所熟知的是班超擔任過的“西域都護”,那就比較小,因為官名上有了“西域”二字,所管的限于在西域的部隊。
周瑜在東吳做過“中都護”,那就很大。
因為他的官名之上的“中”字,不是指的“中等”或“中部地域”,而是“中央”的意思(漢朝的所謂“中二千石”比普通的“二千石”大,也因為那九卿之官是中央的官,中字指的是中央,有時候指的是“宮中”)。
蔣琬所一度擔任的“都護”,官名上邊有一個“行”字。
這行字是“代理”或“試用”,意思是說這個人資格稍嫌不夠,姑且讓他先試試,做得好再“實授”。
“假節”的“假”字,不是僞造的假,而是暫借的假。
意思是:把皇帝自己的“節”(權杖)暫借給他,于必要時代天子發号施令,節制軍隊,任免大官(漢朝有過這“假節”的權力的人不多。
諸葛亮有過。
另外,魏、吳将“假節”改成了“使持節”;其後“都護”改成了“都督”,都督某州或某幾州的軍事,甚至“都督中外諸軍事”。
皇帝所保留的實權,越來越小)。
蔣琬又“領”了“益州刺史”。
這領字倒不是“代理”、“試用”,或“暫借”,而是“兼領”,以較大的官職兼領另一個較小的官職。
然而這益州刺史官職雖小(薪水是六百石,比不上太守們的二千石),在當時當地卻是一個頗有實權的據點。
因為,蜀漢所有的,也就是這麼一個“益州”;而蔣琬雖則又因為“資格不夠”而不能像諸葛亮當年“領益州牧”,在名義上,隻是“益州刺史”,然而他在事實上卻與東漢中葉的各州刺史不同,作了能夠控制各郡太守與主管各郡财源與兵源的“州牧”。
等到他一升再升,于建興十三年四月升成了“大将軍、錄尚書事”,他的實權就與當年諸葛亮做“丞相、錄尚書事”的時候,不相上下,所不同的,隻是在名義上不是丞相而已(諸葛亮卻也沒有做“大将軍”,也沒有做過“都護”。
都護的位置,劉備給了李嚴。
李嚴在建興九年因罪被廢,後主沒有把都護的位置另給别人)。
蔣琬是曾國藩的同鄉,湖南湘鄉人。
湘鄉在漢朝也是一個縣,縣城就在今日的縣城所在,屬于荊州武陵郡。
蔣琬于劉備在荊州抵抗曹操時,隻不過是劉表下面荊州“州政府”的一個“書佐”,地位很低。
他不願留在劉琮那裡,随劉琮投降曹操,卻選擇了劉備,跟随劉備到了益州,被劉備任命為廣都縣的縣長(廣都在成都之西三十華裡)。
蔣琬在廣都當縣長的時候,作風與龐統在耒陽當縣令的時候相同:把日常的行政事務擱在一邊,所喜歡做的隻是喝酒與睡大覺。
劉備以益州牧的身份來巡查,見到他如此地不盡縣長之責,勃然大怒,不僅免了他的縣長之職,還把他扣留,關在牢裡,說不定想要他的命。
諸葛亮聽到消息,趕快搶救。
以前,龐統被免了耒陽縣“代理縣令”之職,隻是暫時失業而已,并無生命危險。
而且,不久魯肅便寫了信給當時駐屯公安的劉備,說“龐士元非百裡之才,應該當一個州的治中、别駕(總務廳廳長或副州長)”。
現在,蔣琬這樣一個名氣不大的人,是不會有大人物如魯肅寫信來撐腰的(而且魯肅已死。
即使不曾死,也并不認識蔣琬)。
諸葛亮走到劉備面前,替蔣琬說人情。
諸葛亮也用了“非百裡之才”這個理由,請劉備對蔣琬原諒。
魯肅說龐統應該當“治中、别駕之任”;諸葛亮卻更進一步,說蔣琬是“社稷之器”,堪以付托全國之事的大才。
劉備卻也并不立刻就把這位醉漢重用,讓他坐冷闆凳坐了一兩年,才給他一個什邡縣的縣令。
蔣琬挨到建安二十四年,劉備做漢中王,才勉強被召入王府,當一名“尚書郎”。
尚書郎是年輕人幹的。
這時候蔣琬年紀已不太小。
蔣琬隻能
後主依照諸葛亮的意思,就在他的死訊到達成都之時,任命蔣琬為“尚書令”,這時候蔣琬已經是“丞相留府長史、撫軍将軍”(撫軍将軍,是一種“加官”,沒有部隊供他指揮)。
尚書令的職務,不過是主管天子在宮内的秘書處而已,雖則實權很大,可以批駁三公九卿的奏章。
但是,自從西漢霍光以來,尚書令之上另有一位“錄尚書事”的大官。
這位“錄尚書事”的大官,不管“本職”叫什麼,都在事實上是“真宰相”。
諸葛亮生前是這樣的一位“真宰相”。
他從劉備稱帝之時開始,就當了“丞相、錄尚書事”。
倘若他僅僅官居丞相,而沒有兼了這“錄尚書事”四個字的頭銜,那末他便不曾有“真宰相”的實權,隻是名義上的一個“丞相”而已。
後主叫蔣琬做尚書令,而沒有立即叫他兼“錄尚書事”,并非不肯讓他繼掌諸葛亮的職務,而是蔣琬本來隻不過是一個“丞相留府長史、撫軍将軍”,地位太小,聲望不夠,所以,必須先升他為尚書令;然後,過了一個很短的時間,再升他為“行都護、假節、領益州刺史”。
又過了若幹天,才終于特任他為“大将軍、錄尚書事”;同時,封他為安陽亭侯(不曾被封侯的人,不能作丞相或真宰相)。
蔣琬于過渡期間所做的“行都護”的官,也很不小。
所謂“都護”,是“什麼部隊都能管”。
我們所熟知的是班超擔任過的“西域都護”,那就比較小,因為官名上有了“西域”二字,所管的限于在西域的部隊。
周瑜在東吳做過“中都護”,那就很大。
因為他的官名之上的“中”字,不是指的“中等”或“中部地域”,而是“中央”的意思(漢朝的所謂“中二千石”比普通的“二千石”大,也因為那九卿之官是中央的官,中字指的是中央,有時候指的是“宮中”)。
蔣琬所一度擔任的“都護”,官名上邊有一個“行”字。
這行字是“代理”或“試用”,意思是說這個人資格稍嫌不夠,姑且讓他先試試,做得好再“實授”。
“假節”的“假”字,不是僞造的假,而是暫借的假。
意思是:把皇帝自己的“節”(權杖)暫借給他,于必要時代天子發号施令,節制軍隊,任免大官(漢朝有過這“假節”的權力的人不多。
諸葛亮有過。
另外,魏、吳将“假節”改成了“使持節”;其後“都護”改成了“都督”,都督某州或某幾州的軍事,甚至“都督中外諸軍事”。
皇帝所保留的實權,越來越小)。
蔣琬又“領”了“益州刺史”。
這領字倒不是“代理”、“試用”,或“暫借”,而是“兼領”,以較大的官職兼領另一個較小的官職。
然而這益州刺史官職雖小(薪水是六百石,比不上太守們的二千石),在當時當地卻是一個頗有實權的據點。
因為,蜀漢所有的,也就是這麼一個“益州”;而蔣琬雖則又因為“資格不夠”而不能像諸葛亮當年“領益州牧”,在名義上,隻是“益州刺史”,然而他在事實上卻與東漢中葉的各州刺史不同,作了能夠控制各郡太守與主管各郡财源與兵源的“州牧”。
等到他一升再升,于建興十三年四月升成了“大将軍、錄尚書事”,他的實權就與當年諸葛亮做“丞相、錄尚書事”的時候,不相上下,所不同的,隻是在名義上不是丞相而已(諸葛亮卻也沒有做“大将軍”,也沒有做過“都護”。
都護的位置,劉備給了李嚴。
李嚴在建興九年因罪被廢,後主沒有把都護的位置另給别人)。
蔣琬是曾國藩的同鄉,湖南湘鄉人。
湘鄉在漢朝也是一個縣,縣城就在今日的縣城所在,屬于荊州武陵郡。
蔣琬于劉備在荊州抵抗曹操時,隻不過是劉表下面荊州“州政府”的一個“書佐”,地位很低。
他不願留在劉琮那裡,随劉琮投降曹操,卻選擇了劉備,跟随劉備到了益州,被劉備任命為廣都縣的縣長(廣都在成都之西三十華裡)。
蔣琬在廣都當縣長的時候,作風與龐統在耒陽當縣令的時候相同:把日常的行政事務擱在一邊,所喜歡做的隻是喝酒與睡大覺。
劉備以益州牧的身份來巡查,見到他如此地不盡縣長之責,勃然大怒,不僅免了他的縣長之職,還把他扣留,關在牢裡,說不定想要他的命。
諸葛亮聽到消息,趕快搶救。
以前,龐統被免了耒陽縣“代理縣令”之職,隻是暫時失業而已,并無生命危險。
而且,不久魯肅便寫了信給當時駐屯公安的劉備,說“龐士元非百裡之才,應該當一個州的治中、别駕(總務廳廳長或副州長)”。
現在,蔣琬這樣一個名氣不大的人,是不會有大人物如魯肅寫信來撐腰的(而且魯肅已死。
即使不曾死,也并不認識蔣琬)。
諸葛亮走到劉備面前,替蔣琬說人情。
諸葛亮也用了“非百裡之才”這個理由,請劉備對蔣琬原諒。
魯肅說龐統應該當“治中、别駕之任”;諸葛亮卻更進一步,說蔣琬是“社稷之器”,堪以付托全國之事的大才。
劉備卻也并不立刻就把這位醉漢重用,讓他坐冷闆凳坐了一兩年,才給他一個什邡縣的縣令。
蔣琬挨到建安二十四年,劉備做漢中王,才勉強被召入王府,當一名“尚書郎”。
尚書郎是年輕人幹的。
這時候蔣琬年紀已不太小。
蔣琬隻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