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 中國政治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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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術”。

    而分置諸侯,是不宜施行的建議。

     秦始皇采納了李斯的意見,他說:天下苦于戰争長久不息,就是因為侯王割據相互争奪的緣故。

    現在幸有祖先神靈護佑,使天下終于安定,如果重新分立諸侯國,就會再次埋下戰争的隐患,要想謀求海内安定,豈不難哉!廷尉的主張是正确的。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就是否推行郡縣制,曾經又發生過一次著名的禦前辯論。

     秦始皇置酒鹹陽宮,博士七十人在禦前祝酒。

    仆射周青臣進頌說,以往秦國地方不過千裡,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内,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

    以諸侯統治舊地設立郡縣,于是人人自安樂,不再有戰争之患,天下可以傳之萬世。

    自上古諸帝王,都不及陛下的威德。

    于是秦始皇大悅。

     随後博士齊人淳于越進言,則直接反駁了周青臣的說法。

     他說:殷周政權能維持千餘歲,正是因為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

    今陛下有海内,卻廢除分封制而推行郡縣制,做事不遵循古訓而能夠長久的,從來沒有聽說過。

     秦始皇命令就此進行讨論。

    李斯又批駁了“師古”的主張,以為五帝的政策不相重複,三代不相沿襲,但是各自都實現了安定進步,政制隻能依時勢而變化演進。

    明确了郡縣制政治革新的意義。

    李斯又指出古來天下散亂,不能一統,以緻出現“諸侯并作”,“諸侯并争”的嚴重危害。

    他堅持郡縣制對于“創大業,建萬世之功”有重要作用的主張。

    李斯肯定郡縣制的意見得到秦始皇的贊同,而對于與此不同的政見,随後又有以“焚書”為标志的嚴厲打擊的措施。

     明代思想家李贽在《史綱評要》卷四《後秦紀》中曾經稱李斯倡行郡縣之議是“千古創論”,又就“置郡縣”之舉贊譽道,李斯等人,都是應運豪傑、因時大臣。

    假使聖人重新複生,所推行的政策也不會有所改變的。

     秦王朝的統治者确定了“置郡縣”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确實是英明的政治決策。

     秦滅六國之後,秦王政以“天下大定”,而名号如果不變更,則無法标志成功,使事業傳之後世,于是承襲“三皇”、“五帝”傳說,自稱“皇帝”。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嬴政宣布:“朕為始皇帝。

    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

    ”秦的統治終于未能長久,但是,秦王朝的若幹重要制度特别是皇帝獨尊的制度,卻對此後兩千多年的曆史演進發生了深遠的影響。

     秦王朝建立了比較完備的中央政權組織。

    中央執政集團中權位僅次于皇帝的最重要的官職是所謂“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和禦史大夫。

     秦國制度原本有相、相國之職,秦實現統一之後,見于記載的相應官員有丞相隗林、丞相王绾、左丞相李斯、右丞相馮去疾等。

    丞相是朝廷首席文官,總理全國政務。

    太尉原稱尉、國尉,是朝廷首席武官,是負責全國軍事事務的最高長官。

    禦史大夫地位略次于丞相,是負責監察的大臣,位列上卿。

     “三公”之下又有“九卿”,分工管理不同的政務部門。

    實際上所謂“九卿”官職并不限于九。

    這一官僚制度體系大體為西漢王朝所繼承。

    按照《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的說法,這一級别的官職有: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

    郎中令,秦官,掌宮殿門戶。

    衛尉,秦官,掌宮門衛屯兵。

    太仆,秦官,掌輿馬。

    廷尉,秦官,掌刑辟。

    典客,秦官,掌諸歸義蠻夷。

    宗正,秦官,掌親戚。

    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貨。

    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供養。

    中尉,秦官,掌循徼京師。

     略次一級的官職,又有: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宮室。

    詹事,秦官,掌皇後、太子家。

    将行,秦官掌皇後宮事。

    典屬國,秦官,掌蠻夷降者。

    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

    主爵都尉,秦官,掌列侯。

    我們看到,秦王朝的政治制度已經相當嚴整完備。

    後來有“漢承秦制”的說法,就是說秦代的這一制度為漢代統治集團大體繼承沿襲。

     在中國古代政治史中,秦代的官制确實有着特殊重要的意義。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說,周政衰敗,官制混亂,戰國并争,各有變異,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職。

    漢因循而不革。

    秦以前的官制還有待進一步研究,然而一般都公認,秦立百官之職,漢代基本因循又經進一步健全之後,确實确立了中國曆代王朝官制的基本格局。

     中國傳統政治體制的基本構架,就這樣初步建立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