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史上民族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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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商頌》)。

    羌(《詩·商頌》《書·牧誓》)。

    庸、蜀、髳、微、盧、彭(《書·牧誓》、盧戎亦見《左傳》)。

    巴(《左傳》)。

    貊(《詩》《論語》《孟子》)。

    濊(《逸周書·王會》)。

    西戎(昆侖、析支、渠搜。

    《書·禹貢》)。

    戎州已氏之戎(《左傳》)。

    北戎(山戎、無終。

    《左傳》)。

    鬼方(《易》《詩》)。

    獯鬻(昆夷、玁狁。

    《詩》《孟子》)。

    允姓之戎(陸渾之戎、小戎、陰戎、九州戎。

    《左傳》)。

    揚臯泉拒、伊洛之戎(《左傳》)。

    茅戎(《左傳》)。

    犬戎(畎夷。

    《左傳》)。

    骊戎(《左傳》)。

    赤狄(東山臯落氏、咎如、潞氏、甲氏、留籲、铎辰。

    《左傳》)。

    白狄(鮮虞、肥、鼓。

    《左傳》)。

    林胡(《戰國策》)。

    樓煩(同上)。

    義渠(同上)。

    瓯越(《史記》)。

    閩越(同上)。

    南越(同上)。

     上所列舉者殊未備,但古代民族之散布于今十八省内者略可睹矣。

    試以春秋中葉(公曆前六世紀)為立腳點,觀察當時民族分布之形勢,大略可分為以下之八組: 第一,諸夏組。

    以河南、山東兩省為根據地,直隸、山西、陝西、湖北之一部分為屬焉。

     第二,荊吳組。

    群舒屬焉,以湖北及江蘇、安徽之一部分為根據地。

     第三,東夷組。

    其别為嵎夷、萊夷、島夷、淮夷、徐戎等,山東瀕海半島及安徽、江蘇之淮河流域,皆其勢力範圍。

     第四,苗蠻組。

    苗、黎、蠻、盧、濮等皆屬焉,湖南、江西、廣西、貴州、雲南等省,其所出沒也。

     第五,百越組。

    其别為東越、瓯越、閩越、南越等,浙江、福建、廣東等省為其勢力範圍。

     第六,氐羌組。

    巴、庸、蜀及骊戎、陰戎等皆屬焉,四川、甘肅及陝西之一部為其勢力範圍。

     第七,群狄組。

    即匈奴之前身,其異名有鬼方、獯鬻、玁狁、昆夷等,其種别有赤狄、白狄、長狄等,山西、直隸之大部分為所蟠踞,且蹂躏及河南、山東。

     第八,群貊組。

    即東胡之前身,其異名有山戎、北戎等,遼東及直隸北部為其勢力範圍。

     此八組者,第二、第三、第五組之全部分及第四、第六、第八組之大部分,今已完全消納于中華民族。

    然在當時,殆各有其特性以示異于我,惜史料缺乏,無從舉證,惟亦尚有一二可考見者。

     一、服飾。

    《左傳》記:“辛有适伊川,見被發而祭于野者,曰:&lsquo不及百年,此其戎乎!&rsquo”《論語》記孔子之言,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

    ”可以推定西北群狄之俗,殆皆被發,《史記》吳、越《世家》皆有“斷發文身”語,可以推定東南瀕海之族多斷發。

    《史記·西南夷傳》稱:“自滇以北皆魋結,其外嶲、昆明,皆編發。

    ”可以推定西南羌蠻或盤發或編發。

    是故對于我中華冠笄民族,得名彼等曰被發民族,斷發民族,椎發民族,編發民族。

     二、言語。

    各組各有其言語,殆事理所當然。

    《左傳》記戎子駒支雲:“我諸戎衣服飲食,不與華同,言語不通。

    ”駒支為陸渾戎,所居在今河南嵩縣,然猶未用華語。

    《左傳》又記介葛盧朝魯,待譯而通,介國在今膠州,而與曲阜之人不同言語,《孟子》斥楚之許行為“南蠻鴂舌之人”,是武昌、襄陽一帶土語,中原人便不了解。

    凡此皆足為各組語言不統一之證。

    惜其語今皆僵滅(除苗、蠻、羌猶存一部分外),末由考察。

    但據楚、吳、越、狄之人名、地名,如熊渠、執疵、熊摯紅、壽夢、阖廬、夫差、句踐、鬥谷於菟、臯落、咎如等等,似各組中多複音語系,與諸夏之純用單音語者不同也。

     三、宗教。

    各組各有其宗教,亦意中事,惜今無可博考。

    據《國語》稱“九黎民神雜糅”,《書·甘誓》稱“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皆足為古代我族與他族争教之一種暗示。

    《左傳》記東夷有“用人于社”之惡俗,秦《詛楚文》所質證之大神,有巫鹹、亞駝等怪名。

    直至戰國時,楚人猶以特信巫鬼聞。

    似當時各族大抵迷信多神,與敬天尊祖之諸夏民族帶一神教色影者,頗有異也。

     以上不過雜舉吾記憶及感想所及,非惟不完備,且未敢自信為定說,特藉此以表示古代彼我殊風之一概念而已。

    以種種殊異之諸組,何以能漸次抟捖為一?其經過之迹何如?所操之術何如?當以次論之。

     五 混諸組以成一大民族,皆諸夏同化力為之也,故當先述能為同化主體之諸夏組。

    諸夏組者,當神話時代,有多數文化相近之部落,已常為互助的接觸。

    至舜禹時,民族意識确立,始漸為聯邦式結合,曆夏、商兩代八九百年,民族的基礎益趨鞏固。

    周創封建制度,更施一番錘煉組織。

    其制度一面承認固有之部落,使在王室名義的支配之下,各行其統治權;一面廣封宗親功臣,與之參錯,既鉗制其跋扈,亦使各得機會以受吾族文化之熏染。

    此制度行之極有效。

    春秋以降,文化遂為各地方的分化發展。

    晉、齊、燕皆立國于夷狄勢力範圍内,以多年奮鬥之結果,成為泱泱大部。

    魯、衛、宋、鄭以文化最高之國,盡媒介傳達之責任。

    秦、楚、吳、越皆當時半開化之族,因欲與諸夏強國&mdash&mdash齊、魯等&mdash&mdash對抗之故,不能不求得諸夏小國之同情,于是努力自進以同化于我。

    故在春秋初期,諸夏所支配地,惟有今河南、山東兩全省(其中仍有異族),及山西、陝西、湖北、直隸之各一小部分。

    及其末期,除此六省已完全歸屬外,益以江蘇、安徽二省及浙江省之半,江西省之小部分。

    及戰國末年,則除雲南、廣東、福建三省外,中國本部皆為諸夏勢力範圍矣。

    其次第化合情形,須與下文所述各組之史迹相對照乃能明之。

     次論東夷組。

    東夷自昔有九夷之名,種類蓋甚複雜,在春秋前後最著者曰萊夷、曰淮夷、曰徐戎。

     萊夷。

    在山東環海半島登、萊、青一帶地,不知其所自來,以情理度之,或自海外漂流而至也。

    《史記》稱齊太公初封營丘,而萊夷來與争國,則當周初時其族似頗強盛,其國以襄六年滅于齊。

    然《左傳》記孔子相禮于夾谷之會,而齊人欲以萊夷劫盟,是其族至春秋末猶在。

    但齊之名相管仲即萊人,可知此數百年間,藉齊國文化之權威,萊夷已次第同化,至戰國時遂無複痕迹。

     淮夷。

    淮夷始見《禹貢》,知其與我族接觸甚早。

    周初嘗侵暴,魯公伯禽讨之,《書·費誓》所謂“淮夷徐戎并興”是也。

    此後漸以臣服,故《詩·江漢》(周宣王時)美之曰:“淮夷來求。

    ”《閟宮》(魯僖公時)美之曰:“淮夷來同。

    ”雖然,此族至春秋時猶未盡同化,《春秋》于僖十四年記其“病杞”,于昭四年記其“随楚伐吳”,則依然為諸夏以外獨立之一族甚明。

     徐戎。

    東部之民,以徐泗間人為最勇悍,至今猶然。

    故他族皆曰夷,獨此族以戎目之。

    此族初見于經,即前文所引之《費誓》,似是與淮夷相結作難,蓋其地本毗連也。

    至周穆王時而徐偃王極強,舊史謂臣服者三十六國,夷狄稱王,自彼始焉(《史記·周本紀》《後漢書·東夷傳》)。

    宣王時大舉伐之,《江漢》《常武》兩詩,皆歌頌其績,細繹詩文,似是用淮夷以克徐戎也,故曰:“率彼淮浦,省此徐土。

    ”又曰:“如雷如霆,徐方震驚。

    ”又曰:“四方既平,徐方來庭。

    ”其記述鄭重若是,知為當時一大事矣。

    此後徐戎侵暴不見于史,惟徐國春秋時尚存,昭十三年乃滅于吳。

    徐戎強于淮、萊,而衰亡亦較速者,殆以逼近諸夏,不如邊遠者之能苟延也。

     諸夏在黃河下遊植基已千餘年,在理宜沿海濱南下,直開發長江流域。

    然而遲之又久者,殆由淮夷、徐戎居中為之梗。

    所以如此者,或緣淮域一帶,濕量過重,夏期酷熱,非古代諸夏所克堪,惟土著之民習焉,而其人又悍不易馴,故江、河兩帶之聯屬久愆其期也。

     大抵東夷當西周時頗為諸夏所患苦,春秋時已漸衰熄,然種别尚存。

    《論語》記孔子欲居九夷,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有夷可居而俗以陋聞,即春秋末諸夷尚未同化之明證也。

    《後漢書·東夷傳》雲:“秦并六國,其淮、泗夷皆散居為民戶。

    ”故自漢以後,此一帶無複夷之名矣。

     複次論荊吳組。

    春秋時,楚吳兩國本與諸夏為異族,無待說明。

    兩國是否為親近之族,其族何自出,苦難确考。

    近世治西南人種學者,或疑楚與今擺夷有系屬,既未能舉出鐵證,隻得阙疑。

    《詩·殷武》雲:“奮伐荊、楚,冞入其阻。

    ”知商時此族已與諸夏對抗,其勢力不可侮。

    春秋之楚國,自言其始封祖鬻熊為文王師,吾侪隻能以神話觀之。

    管仲責楚人以“昭王南征而不複”,語見《左傳》,當是當時一事實,可見周初時楚已甚強。

    然而彼之君長屢宣言:“我蠻夷也。

    ”(見第一節)是其别有一種民族意識之證據。

    然則彼此後何故能與諸夏化合為一耶?彼因勢力發展之結果,蠶食諸夏,所謂:“漢陽諸姬,楚實盡之。

    ”(《左傳》文)諸夏文化,本高于彼,彼欲統治其所滅之國,遂不得不自進而與之同化。

    楚人之“用夏變夷”,其最大動機當在是。

    此後鮮卑、女真、滿洲之對我,皆以征服為歸化,其先例實自楚開之。

    春秋中葉以降,楚與晉“狎主夏盟”,自此遂成為中華民族之一主要成分。

     《詩·閟宮》稱:“荊舒是懲。

    ”舒與荊并舉,當亦為古代一大族。

    《左傳》有“群舒”之稱,其所建國有舒蓼、舒庸、舒鸠,在今安徽廬、鳳一帶,後皆見滅于楚。

    此族蓋介于荊與淮夷之間,春秋時已同化終了。

     吳俗斷發文身,其族系與楚較近,抑與越較近,尚難斷定。

    舊史稱其開國之祖為泰伯,雖帶半神話的性質,吾輩亦無反證以否認之。

    果爾,則不能不謂諸夏豪傑以有意識的行動謀開發此地。

    雖然,自泰伯至春秋中葉五百餘年,吳地實在諸夏文化圈外為獨立的發展,後此之加入諸夏,實受楚之影響,且與楚同遵一途徑也。

     複次論苗蠻組。

    苗蠻族種類甚夥,今在滇、黔、桂諸省者,細别之不下數十族。

    經學者研究之結果,區為三大系:曰苗,曰擺夷,曰猓猓(猓猓與羌同族)。

    古代有“三苗”之稱,是否即用此分類,無從懸斷。

    此族來自何地,無可考。

    惟現在尚有安南、暹邏、緬甸三國,代表彼族之三派,而皆在南服,或者彼族竟來自馬來群島,亦未可知。

    此族中有一别派号為槃瓠種,學者或以為即“盤古”之異文,然則彼輩或即為此地最初之土著,我族神話,有多數與彼混雜,亦未可知。

    境内諸異族中,惟此組與我族交涉最早,而運命亦最長。

    據漢儒說,黃帝所讨伐之蚩尤,即苗首長(鄭玄、韋昭等說),此屬神話性質,且勿深考。

    但據《書·堯典》《臯陶谟》《禹貢》《呂刑》,皆言苗事至再至三,則在古代為我一勍敵可想。

    《堯典》稱“分背三苗”,又稱“竄三苗”,《呂刑》稱“遏絕苗民”,大抵當堯、舜、禹之際,苗族已侵入我族之根據地,故以攘斥之為唯一大業。

    《淮南子》稱:“舜南征三苗,道死蒼梧。

    ”雖襲神話,亦當日時局一種暗示也,經累代放逐之後,其族愈竄而愈南。

    《韓非子》雲:“三苗之不服者,衡山在南,岷山在北,左洞庭之陂,右彭蠡之水。

    ”其後此根據地所在,略可推見。

    至春秋時謂之蠻&mdash&mdash以其種類雜多,謂之群蠻,其别種謂之濮&mdash&mdash亦以其種類雜多,謂之百濮,以現存諸族比推之,蠻殆即苗,濮則擺夷或猓猓也。

    春秋時,蠻役屬于楚,然亦屢叛(《左傳》桓十三年、文十六年),濮似頗為楚患,楚嘗作舟師以伐之(《左傳》文十六年、昭十九年。

    杜預謂濮夷在建甯郡,晉之建甯在今雲南境,春秋時楚之勢力似所未及)。

    戰國時,楚吳起南并蠻越,遂有洞庭、蒼梧之地(今湖南、廣西),秦昭王将伐楚,先略取蠻夷,置黔中郡(今湖南及貴州之一部),其後漢武帝通西南夷,蜀諸葛亮奠定南中四郡,此組之根據地,始漸為我有。

    然對于其人,羁縻而已。

    故二千年間,叛服靡常,至唐時遂有南诏蒙氏之獨立,複蛻為段氏之大理。

    至元代乃複合于中國,經過情節,當于次節别論之。

    我族對于此組,素持輕蔑排斥的态度,吸收其成分,視他族為較少,故至今遺種尚存。

    然亦有數種途徑,使其大部分漸次同化于我: 其一,寇暴内地,留而不歸,後遂散為齊民。

    例如五胡亂時,諸蠻北遷,陸渾以南,滿于山谷。

    後周平梁、益,自爾遂同華人(《通典》文)。

     其二,華人投入其族,撫有其衆,因率以内附。

    例如桓玄敗後,其子誕亡入蠻中,為太陽蠻首,率八萬餘落附魏,誕子叔興,複招慰萬餘戶,請置郡十六,縣五十(《魏書》文)。

     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