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史上民族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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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即《五千年史勢鳥瞰》之一部分,本年春夏間曾在北京清華及高師兩校講演者。
其未惬處甚多,故存之,待他日改正。
十一年雙十節,著者記。
一 民族與種族異。
種族為人種學研究之對象,以骨骼及其他生理上之區别為标識。
一種族可析為無數民族,例如條頓種族析為英、德等民族,斯拉夫種族析為俄、塞等民族;一民族可包含無數種族,例如中華民族含有羌種族、狄種族,日本民族中含有中國種族、倭奴種族。
民族與國民異。
國民為法律學研究之對象,以同居一地域有一定國籍之區别為标識。
一民族可析為兩個以上之國民,例如中國當戰國、三國、六朝時;一國民可包含兩個以上之民族,例如今中華國民,兼以蒙、回、藏諸民族為構成分子。
血緣、語言、信仰,皆為民族成立之有力條件,然斷不能以此三者之分野,徑指為民族之分野。
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在“民族意識”之發現與确立。
何謂民族意識?謂對他而自覺為我。
“彼,日本人;我,中國人。
”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國人”之一觀念浮于其腦際者,此人即中華民族之一員也。
《史記·楚世家》兩載楚人之言曰:“我蠻夷也。
”(一為西周時楚子熊渠之言,一為春秋初楚武王之言)此即湖北人當春秋初期尚未加入中華民族之表示。
及戰國時,天下冠帶之國七,而楚與居一焉,則其時楚人,皆中華民族之一員也。
南越王佗自稱“蠻夷大長”,此即漢文帝時,廣東人尚未加入中華民族之表示。
及魏晉以後,粵人皆中華民族之一員也。
滿洲人初建清社,字我輩曰漢人,而自稱旗人,至今日則不複有此稱謂有此觀念,故凡滿洲人今皆為中華民族之一員。
反之,如蒙古人,雖元亡迄今數百年,彼輩猶自覺彼為蒙人而我為漢人,故蒙古人始終未嘗為中華民族之一員也。
民族意識,曷為能發見且确立耶?其詳細當讓諸民族心理學之專門研究。
舉要言之,則:“最初由若幹有血緣關系之人人(民族愈擴大,則血緣的條件效力愈減殺),根據生理本能,互營共同生活,對于自然的環境,常為共通的反應。
而個人與個人間,又為相互的刺激,相互的反應,心理上之溝通日益繁富,協力分業之機能的關系日益緻密,乃發明公用之語言文字及其他工具,養成共有之信仰學藝及其他趣嗜。
經無數年無數人協同努力所積之共業,厘然成一特異之&lsquo文化樞系&rsquo,與異系相接觸,則對他而自覺為我。
”此即民族意識之所由成立也。
凡人類之一員,對于所隸之族而具此意識者,即為該民族之一員,吾所釋民族之意義略如是,今準此以論中華民族。
二 中華民族為土著耶?為外來耶?在我國學界上,從未發生此問題,問題之提出,自歐人也。
歐人主張華族外來者,亦言人人殊,或言自中亞細亞,或言自米梭必達美亞,或言自于阗,或言自外蒙古,或言自馬來半島,或言自印度,或言自埃及,或言自美洲大陸(注一)。
吾以為在現有的資料之下,此問題隻能作為懸案。
中國古籍所記述,既毫不能得外來之痕迹,若摭拾文化一二相同之點,攀引淵源,則人類本能不甚相遠,部分的暗合何足為奇?吾非欲以故見自封,吾于華族外來說,亦曾以熱烈的好奇心迎之,惜諸家所舉證,未足以起吾信耳。
【注一】中亞細亞說,英人Robinson所倡;米梭必達美亞說,法人Lacuperie所倡;于阗說,德人Rechthofen所倡;印度說,英人Davis、法人Pauthier所倡;埃及說,法人Deguignes所倡;美洲說,法人Gobineau所倡。
餘兩說頗後起,吾未能舉其名。
欲知中國何時始有人類,當先問其地氣候何時始适于住居。
據近年地質學者發掘之結果,則長城以北,冰期時已有人迹;即河南中原之地,亦新發現石器時代之遺骨及陶器等多具,則此地之有住民,最少亦經五萬年。
若不能舉出反證以證實此骨非吾族遠祖所遺,則不能不承認吾族之宅斯土已在五萬年以上,故所傳“九頭”“十紀”等神話,雖不敢認為史實,然固足為我族淵源悠遠之一種暗示。
然則即雲外來,亦決非黃帝、堯、舜以後之事。
外來說之較有力者,則因有數種為此地稀乏之物,我先民習用而樂道之。
例如玉為古代通寶,而除于阗外,此土竟無産玉之區,麟鳳龍号稱三靈,而其物皆中亞細亞以西所有。
然此等事實,認為古代我族對西方交通頻繁之證,差足言之成理,徑指彼為我之所自出,恐終涉武斷也。
複次,中華民族由同一祖宗血胤衍生耶?抑自始即為多元的結合?據舊史,則唐、虞、夏、商、周、秦、漢,皆同祖黃帝,而後世所傳姓譜,大抵非太嶽胤孫,即高陽苗裔,似吾族純以血緣相屬而成立。
然即以《史記》所紀而論,既已世次矛盾,罅漏百出(注二)。
後乎此者,彌複難信。
且如商、周之詩,誦其祖德曰:“天命玄鳥,降而生商。
”曰:“厥初生民,時維姜嫄。
”使二代果為帝喾之胤,詩人何至數典而忘,乃反侈陳種種神秘,以啟後世“聖人無父,感天而生”之怪論?故知古帝王之所自出,實無從考其淵源。
揆度情理,恐各由小部落崛起,彼此并無何等系屬。
蓋黃河流域一片大地,處處皆适于耕牧,邃古人稀,盡可各專一壑,耦俱無猜,故夏、商、周各有其興起之根據地。
商、周在虞、夏時固已存在,但不必為虞、夏所分封,此等小部落,無慮千百,而皆累千百年世其業。
若近代之“土司”,諸部落以聯邦式的結合,在“群後”中戴一“元後”(注三),遂以形成中華民族之骨幹。
【注二】據《三代世表》,黃帝五世孫為帝堯,八世孫為帝舜,五世孫為大禹,十七世孫為成湯,十八世孫為周文王。
時代全不相應,學者久已疑議百出,或強為之解,皆不能成理。
【注三】元後、群後名稱,屢見于《尚書》。
吾族自名曰“諸夏”,以示别于夷狄。
諸夏之名立,即民族意識自覺之表征。
“夏”而冠以“諸”,抑亦多元結合之一種暗示也。
此民族意識何時始确立耶?以其标用“夏”名,可推定為起于大禹時代。
何故禹時能起此種意識?以吾所度,蓋有三因:第一,文化漸開,各部落交通漸繁,公用之言語習慣已成立。
第二,遭洪水之變,各部落鹹遷居高地,日益密接,又以捍大難之故,有分勞協力之必要,而禹躬親其勞以集大勳,遂成為民族結合之樞核。
第三,與苗族及其他蠻夷相接觸,對彼而自覺為我(注四)。
自茲以往,“諸夏一體”的觀念,漸深入于人人之意識中(三代同祖,黃帝等神話,皆從此觀念演出),遂成為數千年來不可分裂、不可磨滅之一大民族。
【注四】《尚書·臯陶谟》大禹陳述治水經過,雲:“各迪有功,苗頑弗即工。
”似是苗族當治水時不肯協力,或尚有其他擾亂之事,以此與吾族加增惡感。
又《禹貢》有嵎夷、淮夷、萊夷、和夷、島夷、析攴、渠搜、昆侖諸名,當是既平水土之後,我族領域日廣,與外族接觸日繁。
複次,中華民族既由同一樞核衍出,此樞核最初之發源地,果在何處耶?依普通說,古帝王都邑所在地如下: 吾輩姑據此種傳說為研究基礎,自然發生下列三個問題:一、何故古帝王皆各異其都,似中國文化并非一元的發展?二、神話時代的包犧、神農,既奠居黃河下遊沃壤,何故有史時代的堯、舜、禹三帝,反居山西寒瘠之地?是否吾族發祥,果在高原,前此神話并不足信?三、黃帝、帝、堯等,是否起自西北之異系民族(同系中之小異)?而我族文化實自彼等傳來,黃河下遊,并非最初之樞核?上第一、三兩問題,當于第四節附帶說明,今專論第二問題。
吾确信高等文化之發育,必須在較溫腴而交通便利之地,黃河下遊為我文化最初樞核,殆無可疑。
堯、舜、禹之移居高原,其唯一理由,恐是洪水泛濫之結果。
《孟子》稱舜為“東夷之人”,其所留史迹之地如曆山,如負夏,學者多考定在今山東。
夏代諸侯國之見于史者,如有窮、有仍、斟灌、斟尋等,其地亦在河南、山東間。
吾侪因此種暗示,可推想虞夏之交,我族一切活動實以此域為中心。
中間遭值水禍,去濕就燥,不過一時現象,水土既平之後,旋複其故也。
三 民族之正确分類,非吾學力所能及,但據東西學者所研索而略成定說者,則現在中國境内及邊徼之人民,可大别為六族: 一中華族,二蒙古族,三突厥族(即土耳其族),四東胡族(東籍所稱通古斯族,即東胡之譯音),五氐羌族,六蠻越族。
此六者皆就現在而言,若一一尋其曆史上之淵源,則各族所自出及其相互之關系,殆複雜不易理。
即如我中華族,本已由無數支族混成,其血統與外來諸族雜糅者亦不少,此當于次節詳言之。
今但略示蒙古以下五族之概念。
蒙古族。
狹義的蒙古族,在曆史上甚為晚出,公曆十世紀後,始以蒙兀兒之名見于史乘,非久,遂建設元代之大帝國。
廣義的蒙古族,殆與樂胡極難析畫,史籍上所謂山戎、烏桓、鮮卑、吐谷渾、奚、契丹、室韋、鞑靼等,皆此族之主要成分。
元亡以後,退出塞北,今猶有一千萬人以上,遊牧于内外蒙古及青海等地。
突厥族。
與今歐亞間之土耳其族同源,因隋唐間突厥特強,故以此名傳。
史籍上所謂獯鬻、玁狁、匈奴、柔然、鐵勒、回纥、葛邏錄、乃蠻、黠戛斯等,皆屬此族。
此族自遠古後期至近古中期約二千年間,為禍甚劇,但未嘗一度入主中夏。
此族大部分,今居于中亞細亞及歐洲東部,其小部分則明清以來号為回回,散居新疆及甘肅、雲南之一部。
東胡族。
廣義的東胡族,如前文所說,實可謂為蒙古族所自出,與現在之蒙古族分子混化甚多。
狹義的東胡族,專指古來居于今東三省及朝鮮半島者,史籍中之肅慎、挹婁、勿吉、靺鞨、高句骊、渤海、女真等屬之。
最近滿洲入主中國,可謂為此族之全盛。
但清代二百餘年間,次第同化于我,至今日殆全失其民族的獨立性。
氐羌族。
此族之名,《詩》《書》已見,知其起源甚古。
其後見于史籍者,則漢之月氏、唐之吐蕃、宋之西夏、元之烏斯藏、明之西番皆屬之。
在中國境内者,以西藏為根據地,而雲南之猓猓,川邊之土番,皆其同族。
境外則緬甸及北印度之一部,亦其勢力範圍。
蠻越族。
此族極複雜,三代之苗、蠻、濮,漢之南越、瓯越、爨、僰,唐之六诏等皆屬之。
此族在今貴州、雲南、廣西一帶,猶存苗及擺夷等名,以示别于吾族。
其在境外,則安南(苗)、暹羅(擺夷)其胤胄也。
四 凡一民族之組成分子愈複雜者,則其民族發展之可能性愈大。
例如西南部之苗及猓猓等,雖至今日,血統蓋猶極純粹,然進步遂一無可見。
現代歐洲諸名國之民族,殆無不經若幹異分子之結合醇化,大抵每經一度之化合,則文化内容必增豐一度。
我族亦循此公例。
四五千年,日日在化合擴大之途中,故精力所耗雖甚多,然根柢亦因之加厚。
凡民族當化合進行期内,如動物之蛻其形,其危險及苦痛之程度皆甚劇。
歐洲中世一千年之黑暗時代,皆旋轉于此種狀況之下,直至所謂現代民族者,化合完成,然後得有餘裕以從事于文藝複興、宗教改革諸大業,而近世之新曙光乃出。
我族以環境種種關系,能合而不能析,民族員之數量,數十倍于歐洲諸族,則化合期間,固宜視歐洲加長,我國黑暗時代之倍于歐洲,此或亦其原因之一也。
曰“諸夏”,曰“夷狄”,為我族自命與命他之兩主要名詞,然此兩名詞所函之概念,随時變遷。
甲時代所謂夷狄者,乙時代已全部或一部編入諸夏之範圍,而同時複有新接觸之夷狄發現,如是遞續編入,遞續接觸。
而今日碩大無朋之中華民族,遂得以成立。
今将吾族各時代加入之新分子有痕迹可考見者,略舉如下。
先考本部固有之諸族,次及外來侵入或歸化之諸族焉。
古夷狄主要諸族名稱,見于經傳者略如下: 苗(三苗。
《書·堯典》《臯陶谟》《禹貢》《呂刑》等)。
蠻(《詩》《書》屢見)。
群蠻(《左傳》)。
黎(九黎。
《書·堯典》《國語》)。
荊(荊楚、荊蠻、蠻荊。
最初見者《詩·商頌》“奮伐荊楚”,《小雅》“蠻荊來威”,其後春秋時習見)。
舒(群舒。
《詩·魯頌》《左傳》)。
吳(句吳。
《左傳》)。
越(於越。
《左傳》)。
嵎夷(《書·堯典》《禹貢》)。
萊夷(《書·禹貢》)。
淮夷(《書·禹貢》《詩·大雅》《魯頌》)。
徐戎(《詩·小雅》)。
和夷(《書·禹貢》)。
島夷(《書·禹貢》)。
濮(百濮。
《書·牧誓》《左傳》)。
氐
其未惬處甚多,故存之,待他日改正。
十一年雙十節,著者記。
一 民族與種族異。
種族為人種學研究之對象,以骨骼及其他生理上之區别為标識。
一種族可析為無數民族,例如條頓種族析為英、德等民族,斯拉夫種族析為俄、塞等民族;一民族可包含無數種族,例如中華民族含有羌種族、狄種族,日本民族中含有中國種族、倭奴種族。
民族與國民異。
國民為法律學研究之對象,以同居一地域有一定國籍之區别為标識。
一民族可析為兩個以上之國民,例如中國當戰國、三國、六朝時;一國民可包含兩個以上之民族,例如今中華國民,兼以蒙、回、藏諸民族為構成分子。
血緣、語言、信仰,皆為民族成立之有力條件,然斷不能以此三者之分野,徑指為民族之分野。
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在“民族意識”之發現與确立。
何謂民族意識?謂對他而自覺為我。
“彼,日本人;我,中國人。
”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國人”之一觀念浮于其腦際者,此人即中華民族之一員也。
《史記·楚世家》兩載楚人之言曰:“我蠻夷也。
”(一為西周時楚子熊渠之言,一為春秋初楚武王之言)此即湖北人當春秋初期尚未加入中華民族之表示。
及戰國時,天下冠帶之國七,而楚與居一焉,則其時楚人,皆中華民族之一員也。
南越王佗自稱“蠻夷大長”,此即漢文帝時,廣東人尚未加入中華民族之表示。
及魏晉以後,粵人皆中華民族之一員也。
滿洲人初建清社,字我輩曰漢人,而自稱旗人,至今日則不複有此稱謂有此觀念,故凡滿洲人今皆為中華民族之一員。
反之,如蒙古人,雖元亡迄今數百年,彼輩猶自覺彼為蒙人而我為漢人,故蒙古人始終未嘗為中華民族之一員也。
民族意識,曷為能發見且确立耶?其詳細當讓諸民族心理學之專門研究。
舉要言之,則:“最初由若幹有血緣關系之人人(民族愈擴大,則血緣的條件效力愈減殺),根據生理本能,互營共同生活,對于自然的環境,常為共通的反應。
而個人與個人間,又為相互的刺激,相互的反應,心理上之溝通日益繁富,協力分業之機能的關系日益緻密,乃發明公用之語言文字及其他工具,養成共有之信仰學藝及其他趣嗜。
經無數年無數人協同努力所積之共業,厘然成一特異之&lsquo文化樞系&rsquo,與異系相接觸,則對他而自覺為我。
”此即民族意識之所由成立也。
凡人類之一員,對于所隸之族而具此意識者,即為該民族之一員,吾所釋民族之意義略如是,今準此以論中華民族。
二 中華民族為土著耶?為外來耶?在我國學界上,從未發生此問題,問題之提出,自歐人也。
歐人主張華族外來者,亦言人人殊,或言自中亞細亞,或言自米梭必達美亞,或言自于阗,或言自外蒙古,或言自馬來半島,或言自印度,或言自埃及,或言自美洲大陸(注一)。
吾以為在現有的資料之下,此問題隻能作為懸案。
中國古籍所記述,既毫不能得外來之痕迹,若摭拾文化一二相同之點,攀引淵源,則人類本能不甚相遠,部分的暗合何足為奇?吾非欲以故見自封,吾于華族外來說,亦曾以熱烈的好奇心迎之,惜諸家所舉證,未足以起吾信耳。
【注一】中亞細亞說,英人Robinson所倡;米梭必達美亞說,法人Lacuperie所倡;于阗說,德人Rechthofen所倡;印度說,英人Davis、法人Pauthier所倡;埃及說,法人Deguignes所倡;美洲說,法人Gobineau所倡。
餘兩說頗後起,吾未能舉其名。
欲知中國何時始有人類,當先問其地氣候何時始适于住居。
據近年地質學者發掘之結果,則長城以北,冰期時已有人迹;即河南中原之地,亦新發現石器時代之遺骨及陶器等多具,則此地之有住民,最少亦經五萬年。
若不能舉出反證以證實此骨非吾族遠祖所遺,則不能不承認吾族之宅斯土已在五萬年以上,故所傳“九頭”“十紀”等神話,雖不敢認為史實,然固足為我族淵源悠遠之一種暗示。
然則即雲外來,亦決非黃帝、堯、舜以後之事。
外來說之較有力者,則因有數種為此地稀乏之物,我先民習用而樂道之。
例如玉為古代通寶,而除于阗外,此土竟無産玉之區,麟鳳龍号稱三靈,而其物皆中亞細亞以西所有。
然此等事實,認為古代我族對西方交通頻繁之證,差足言之成理,徑指彼為我之所自出,恐終涉武斷也。
複次,中華民族由同一祖宗血胤衍生耶?抑自始即為多元的結合?據舊史,則唐、虞、夏、商、周、秦、漢,皆同祖黃帝,而後世所傳姓譜,大抵非太嶽胤孫,即高陽苗裔,似吾族純以血緣相屬而成立。
然即以《史記》所紀而論,既已世次矛盾,罅漏百出(注二)。
後乎此者,彌複難信。
且如商、周之詩,誦其祖德曰:“天命玄鳥,降而生商。
”曰:“厥初生民,時維姜嫄。
”使二代果為帝喾之胤,詩人何至數典而忘,乃反侈陳種種神秘,以啟後世“聖人無父,感天而生”之怪論?故知古帝王之所自出,實無從考其淵源。
揆度情理,恐各由小部落崛起,彼此并無何等系屬。
蓋黃河流域一片大地,處處皆适于耕牧,邃古人稀,盡可各專一壑,耦俱無猜,故夏、商、周各有其興起之根據地。
商、周在虞、夏時固已存在,但不必為虞、夏所分封,此等小部落,無慮千百,而皆累千百年世其業。
若近代之“土司”,諸部落以聯邦式的結合,在“群後”中戴一“元後”(注三),遂以形成中華民族之骨幹。
【注二】據《三代世表》,黃帝五世孫為帝堯,八世孫為帝舜,五世孫為大禹,十七世孫為成湯,十八世孫為周文王。
時代全不相應,學者久已疑議百出,或強為之解,皆不能成理。
【注三】元後、群後名稱,屢見于《尚書》。
吾族自名曰“諸夏”,以示别于夷狄。
諸夏之名立,即民族意識自覺之表征。
“夏”而冠以“諸”,抑亦多元結合之一種暗示也。
此民族意識何時始确立耶?以其标用“夏”名,可推定為起于大禹時代。
何故禹時能起此種意識?以吾所度,蓋有三因:第一,文化漸開,各部落交通漸繁,公用之言語習慣已成立。
第二,遭洪水之變,各部落鹹遷居高地,日益密接,又以捍大難之故,有分勞協力之必要,而禹躬親其勞以集大勳,遂成為民族結合之樞核。
第三,與苗族及其他蠻夷相接觸,對彼而自覺為我(注四)。
自茲以往,“諸夏一體”的觀念,漸深入于人人之意識中(三代同祖,黃帝等神話,皆從此觀念演出),遂成為數千年來不可分裂、不可磨滅之一大民族。
【注四】《尚書·臯陶谟》大禹陳述治水經過,雲:“各迪有功,苗頑弗即工。
”似是苗族當治水時不肯協力,或尚有其他擾亂之事,以此與吾族加增惡感。
又《禹貢》有嵎夷、淮夷、萊夷、和夷、島夷、析攴、渠搜、昆侖諸名,當是既平水土之後,我族領域日廣,與外族接觸日繁。
複次,中華民族既由同一樞核衍出,此樞核最初之發源地,果在何處耶?依普通說,古帝王都邑所在地如下: 吾輩姑據此種傳說為研究基礎,自然發生下列三個問題:一、何故古帝王皆各異其都,似中國文化并非一元的發展?二、神話時代的包犧、神農,既奠居黃河下遊沃壤,何故有史時代的堯、舜、禹三帝,反居山西寒瘠之地?是否吾族發祥,果在高原,前此神話并不足信?三、黃帝、帝、堯等,是否起自西北之異系民族(同系中之小異)?而我族文化實自彼等傳來,黃河下遊,并非最初之樞核?上第一、三兩問題,當于第四節附帶說明,今專論第二問題。
吾确信高等文化之發育,必須在較溫腴而交通便利之地,黃河下遊為我文化最初樞核,殆無可疑。
堯、舜、禹之移居高原,其唯一理由,恐是洪水泛濫之結果。
《孟子》稱舜為“東夷之人”,其所留史迹之地如曆山,如負夏,學者多考定在今山東。
夏代諸侯國之見于史者,如有窮、有仍、斟灌、斟尋等,其地亦在河南、山東間。
吾侪因此種暗示,可推想虞夏之交,我族一切活動實以此域為中心。
中間遭值水禍,去濕就燥,不過一時現象,水土既平之後,旋複其故也。
三 民族之正确分類,非吾學力所能及,但據東西學者所研索而略成定說者,則現在中國境内及邊徼之人民,可大别為六族: 一中華族,二蒙古族,三突厥族(即土耳其族),四東胡族(東籍所稱通古斯族,即東胡之譯音),五氐羌族,六蠻越族。
此六者皆就現在而言,若一一尋其曆史上之淵源,則各族所自出及其相互之關系,殆複雜不易理。
即如我中華族,本已由無數支族混成,其血統與外來諸族雜糅者亦不少,此當于次節詳言之。
今但略示蒙古以下五族之概念。
蒙古族。
狹義的蒙古族,在曆史上甚為晚出,公曆十世紀後,始以蒙兀兒之名見于史乘,非久,遂建設元代之大帝國。
廣義的蒙古族,殆與樂胡極難析畫,史籍上所謂山戎、烏桓、鮮卑、吐谷渾、奚、契丹、室韋、鞑靼等,皆此族之主要成分。
元亡以後,退出塞北,今猶有一千萬人以上,遊牧于内外蒙古及青海等地。
突厥族。
與今歐亞間之土耳其族同源,因隋唐間突厥特強,故以此名傳。
史籍上所謂獯鬻、玁狁、匈奴、柔然、鐵勒、回纥、葛邏錄、乃蠻、黠戛斯等,皆屬此族。
此族自遠古後期至近古中期約二千年間,為禍甚劇,但未嘗一度入主中夏。
此族大部分,今居于中亞細亞及歐洲東部,其小部分則明清以來号為回回,散居新疆及甘肅、雲南之一部。
東胡族。
廣義的東胡族,如前文所說,實可謂為蒙古族所自出,與現在之蒙古族分子混化甚多。
狹義的東胡族,專指古來居于今東三省及朝鮮半島者,史籍中之肅慎、挹婁、勿吉、靺鞨、高句骊、渤海、女真等屬之。
最近滿洲入主中國,可謂為此族之全盛。
但清代二百餘年間,次第同化于我,至今日殆全失其民族的獨立性。
氐羌族。
此族之名,《詩》《書》已見,知其起源甚古。
其後見于史籍者,則漢之月氏、唐之吐蕃、宋之西夏、元之烏斯藏、明之西番皆屬之。
在中國境内者,以西藏為根據地,而雲南之猓猓,川邊之土番,皆其同族。
境外則緬甸及北印度之一部,亦其勢力範圍。
蠻越族。
此族極複雜,三代之苗、蠻、濮,漢之南越、瓯越、爨、僰,唐之六诏等皆屬之。
此族在今貴州、雲南、廣西一帶,猶存苗及擺夷等名,以示别于吾族。
其在境外,則安南(苗)、暹羅(擺夷)其胤胄也。
四 凡一民族之組成分子愈複雜者,則其民族發展之可能性愈大。
例如西南部之苗及猓猓等,雖至今日,血統蓋猶極純粹,然進步遂一無可見。
現代歐洲諸名國之民族,殆無不經若幹異分子之結合醇化,大抵每經一度之化合,則文化内容必增豐一度。
我族亦循此公例。
四五千年,日日在化合擴大之途中,故精力所耗雖甚多,然根柢亦因之加厚。
凡民族當化合進行期内,如動物之蛻其形,其危險及苦痛之程度皆甚劇。
歐洲中世一千年之黑暗時代,皆旋轉于此種狀況之下,直至所謂現代民族者,化合完成,然後得有餘裕以從事于文藝複興、宗教改革諸大業,而近世之新曙光乃出。
我族以環境種種關系,能合而不能析,民族員之數量,數十倍于歐洲諸族,則化合期間,固宜視歐洲加長,我國黑暗時代之倍于歐洲,此或亦其原因之一也。
曰“諸夏”,曰“夷狄”,為我族自命與命他之兩主要名詞,然此兩名詞所函之概念,随時變遷。
甲時代所謂夷狄者,乙時代已全部或一部編入諸夏之範圍,而同時複有新接觸之夷狄發現,如是遞續編入,遞續接觸。
而今日碩大無朋之中華民族,遂得以成立。
今将吾族各時代加入之新分子有痕迹可考見者,略舉如下。
先考本部固有之諸族,次及外來侵入或歸化之諸族焉。
古夷狄主要諸族名稱,見于經傳者略如下: 苗(三苗。
《書·堯典》《臯陶谟》《禹貢》《呂刑》等)。
蠻(《詩》《書》屢見)。
群蠻(《左傳》)。
黎(九黎。
《書·堯典》《國語》)。
荊(荊楚、荊蠻、蠻荊。
最初見者《詩·商頌》“奮伐荊楚”,《小雅》“蠻荊來威”,其後春秋時習見)。
舒(群舒。
《詩·魯頌》《左傳》)。
吳(句吳。
《左傳》)。
越(於越。
《左傳》)。
嵎夷(《書·堯典》《禹貢》)。
萊夷(《書·禹貢》)。
淮夷(《書·禹貢》《詩·大雅》《魯頌》)。
徐戎(《詩·小雅》)。
和夷(《書·禹貢》)。
島夷(《書·禹貢》)。
濮(百濮。
《書·牧誓》《左傳》)。
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