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南朝的經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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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裝萬斛重的貨物。
梁時,大船可載二萬斛。
南朝造船技術比孫吳有很大的進步。
由于人口增加,有較充足的勞動力用以開發農業,手工業商業也随着發展起來,東晉南朝将近三百年的一個時期裡,長江流域起了很大的變化。
司馬遷在《貨殖列傳》裡描寫西漢時長江流域的經濟狀況說,江南卑濕,人多夭死。
地廣人稀,生活依靠稻米魚羹。
種稻用火耕水耨法,懶散成俗,缺乏積蓄,少有凍餓的窮人,也少有千金的富家。
經過東漢和孫吳,經濟逐漸上升,到東晉南朝時,長江流域成為富饒的地區。
沈約《宋書?孔季恭等傳論》裡說,江南地廣,田畝肥沃,民衆勤于本業(耕織),一郡豐收,可供數郡食用。
會稽濱海傍湖,良田有數十萬頃,上等田地,一畝值一金,北方上等田地還比不上它。
荊州揚州盛産魚鹽木材、絲綿布帛,運銷四方,滿足天下人的需要。
看司馬遷和沈約的兩種描寫,顯然,南朝時期長江流域的面貌大不同于西漢時期了。
勞動民衆改造長江流域的面貌,使它從貧困進入富饒,但富饒的享受者當然是那些剝削者,沈約所說良田,主要是為士族文武官員所占有,滿足天下人的需要也隻是滿足剝削者的需要,勞動民衆依然過着貧困的生活,因而社會經濟的發展仍是很有限的。
下面簡單地分述剝削者和被剝削者兩大類。
皇帝--以皇帝為首的統治階級,主要是用沉重的租稅、徭役及鑄劣質錢來實行苛暴的剝削。
勞動民衆為維護偏安的漢族政權,負擔着過重的租稅。
東晉初年,承用西晉戶調法,晉成帝改為按田畝實數收租制,平均每畝取十分之一,稅米三鬥,稱為度田收租制。
這是對地主不利的制度,地主拒交租米,積欠至五十餘萬斛。
晉哀帝減田租,畝收二鬥。
晉孝武帝再對地主讓步,廢度田收租制,改定王公以下,丁男(十六歲稱全丁,十三歲稱半丁)每口稅三斛。
這一改變,對非地主的民衆是極大的不利,為和緩反對,免除服徭役人的口稅。
過了六年,增稅米為每口五石,服徭役人免口稅的制度,不久也就無形取消了。
貧民與王公平等納稅,負擔不平等到什麼程度!宋齊梁陳,口稅有增無減。
口稅以外,又課丁男布絹各二丈,絲三兩,綿八兩,祿絹八尺,祿綿三兩(祿絹祿綿供官祿)。
害民尤甚的還有苛稅多種,其中有所謂資稅(财産稅)。
晉劉超做句容縣官,以前縣官親到四鄉估評百姓家産,劉超但作大函送各村,教百姓自寫家産數目投函中,寫訖送還縣官。
百姓依實投報,課稅收入,超過往年。
收資稅不擾民的官隻有劉超一人,可見其餘都是擾民官。
宋時資稅,民家桑長一尺,田增一畝,屋上加瓦,都得抽稅。
因此,人民不敢種樹墾地,屋破不敢塗泥。
齊蕭子良說當時官吏苛斂,民間桑樹房屋都評價抽稅,往往斬樹發瓦,折錢充數。
梁郭祖深說,官吏迫脅良善,比豺狼還要兇惡。
齊時征塘丁稅,蕭子良上表稱,浙東五郡,塘丁稅每人一千文,貧民典賣妻子,不能足數,仍多積欠。
這些苛雜稅制,迫使民衆加速地失業破産,淪落到佃客奴婢的地位。
從東晉到梁陳,有所謂估稅,是抽百分之四的商業稅。
凡買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的大買賣每一萬錢抽稅錢四百,賣方出三百,買方出一百,稱為輸估。
不立文券的小交易,随物價百分抽四,稱為散估。
估稅以外,還有過路雜稅。
如建康西有石頭津,東有方山津,各設津主一人,賊曹(檢查員)一人,直水(水上檢查)五人,檢查違禁品、來曆不明人以及柴炭魚葦等物。
大小各津并十分稅一。
士人經商免稅,商人納百分之四的稅,小販過津口納百分之十的稅,朝廷設估稅的理由是“人競商販,不為田業,故使均輸(納稅),欲為懲勵”,實際卻是勵士人懲商人,勵商人懲小販。
西漢以來,通行五铢錢。
孫權在江東鑄大錢,一個當五铢錢五百,又鑄當一千的大錢。
東晉時沈充私家鑄小錢,市上與孫權錢并用。
宋鑄錢極劣,一千錢長不滿三寸,稱為鵝眼錢。
比鵝眼錢更劣的錢,稱為綖(音延yán)環錢,入水不沉,随手破碎,商賈不敢行用。
後來禁用鵝眼、綖環等錢,專用古錢(五铢)。
古錢多被奸人剪鑿破損,公家收稅,必須圓大,人民納兩錢代一錢,或加七百買好錢一千,負擔嚴重,因此犯罪受刑,冤苦無告。
梁鑄錢多種,輕重不一,币制紛亂,後廢銅錢改鑄鐵錢,紛亂更甚。
陳廢鐵錢,改鑄五铢錢,一錢當鵝眼十錢。
又鑄六铢錢,一當五铢十,行用不便,人民愁怨。
南朝錢法紊亂,輕重屢變,主要是造輕錢取利。
齊武帝時孔觊指出鑄輕錢的原因是由于朝廷“惜銅愛工”。
所謂惜銅,就是用少量的銅鑄多數的錢;所謂愛工,就是粗制濫造,不管質量的惡劣,歸根是朝廷利用劣錢來奪取民衆的财物。
繁重的徭役對農業生産是一種極大的破壞力。
東晉範甯說:“古代役民,一年不過三天,今世役民,幾乎一年不得三天的休息。
”齊朝與北魏接境的揚徐二州,人丁服軍役三中取二。
遠郡每人出米五十斛免行,仍須充雜役。
梁郭祖深說,人民充軍役身死,有的主将給死者妄加叛亡惡名,死無對證,按叛亡懲罰,全家同村,悉遭破壞。
人民被迫或自斬手足,避免重役,或投靠士族做附隸,稱為屬名。
這是因為士族有免役特權,附屬在士族戶下,為戶主服役,比服官役要好一些。
梁武帝曾停止各地女丁服役,足見婦女也不能免役。
隻看這些事例,再看範甯說的那句話,可以想見東晉南朝徭役害民的嚴重。
上述各種苛暴的剝削,都是以皇帝的名義,通過全部官吏來進行,所有勞動民衆都得接受這種剝削。
皇帝以外,還有兩種主要剝削者,一種是從來就有的地主,一種是齊梁新起的僧尼。
地主--東晉南朝是少數大地主的政權,所以土地集中在少數大地主手裡。
晉刁協家有田一萬頃。
謝混家有田業十餘處。
宋沈慶之家财累萬金,有産業在婁湖(在江蘇昆山縣),指地告人說,錢都在這裡。
孔靈符産業殷富,有墅(莊園)在永興(浙江蕭山縣),周圍三十三裡,水陸地二百六十五頃,又有果園九處。
當時大族,都擁有廣大土
梁時,大船可載二萬斛。
南朝造船技術比孫吳有很大的進步。
由于人口增加,有較充足的勞動力用以開發農業,手工業商業也随着發展起來,東晉南朝将近三百年的一個時期裡,長江流域起了很大的變化。
司馬遷在《貨殖列傳》裡描寫西漢時長江流域的經濟狀況說,江南卑濕,人多夭死。
地廣人稀,生活依靠稻米魚羹。
種稻用火耕水耨法,懶散成俗,缺乏積蓄,少有凍餓的窮人,也少有千金的富家。
經過東漢和孫吳,經濟逐漸上升,到東晉南朝時,長江流域成為富饒的地區。
沈約《宋書?孔季恭等傳論》裡說,江南地廣,田畝肥沃,民衆勤于本業(耕織),一郡豐收,可供數郡食用。
會稽濱海傍湖,良田有數十萬頃,上等田地,一畝值一金,北方上等田地還比不上它。
荊州揚州盛産魚鹽木材、絲綿布帛,運銷四方,滿足天下人的需要。
看司馬遷和沈約的兩種描寫,顯然,南朝時期長江流域的面貌大不同于西漢時期了。
勞動民衆改造長江流域的面貌,使它從貧困進入富饒,但富饒的享受者當然是那些剝削者,沈約所說良田,主要是為士族文武官員所占有,滿足天下人的需要也隻是滿足剝削者的需要,勞動民衆依然過着貧困的生活,因而社會經濟的發展仍是很有限的。
下面簡單地分述剝削者和被剝削者兩大類。
皇帝--以皇帝為首的統治階級,主要是用沉重的租稅、徭役及鑄劣質錢來實行苛暴的剝削。
勞動民衆為維護偏安的漢族政權,負擔着過重的租稅。
東晉初年,承用西晉戶調法,晉成帝改為按田畝實數收租制,平均每畝取十分之一,稅米三鬥,稱為度田收租制。
這是對地主不利的制度,地主拒交租米,積欠至五十餘萬斛。
晉哀帝減田租,畝收二鬥。
晉孝武帝再對地主讓步,廢度田收租制,改定王公以下,丁男(十六歲稱全丁,十三歲稱半丁)每口稅三斛。
這一改變,對非地主的民衆是極大的不利,為和緩反對,免除服徭役人的口稅。
過了六年,增稅米為每口五石,服徭役人免口稅的制度,不久也就無形取消了。
貧民與王公平等納稅,負擔不平等到什麼程度!宋齊梁陳,口稅有增無減。
口稅以外,又課丁男布絹各二丈,絲三兩,綿八兩,祿絹八尺,祿綿三兩(祿絹祿綿供官祿)。
害民尤甚的還有苛稅多種,其中有所謂資稅(财産稅)。
晉劉超做句容縣官,以前縣官親到四鄉估評百姓家産,劉超但作大函送各村,教百姓自寫家産數目投函中,寫訖送還縣官。
百姓依實投報,課稅收入,超過往年。
收資稅不擾民的官隻有劉超一人,可見其餘都是擾民官。
宋時資稅,民家桑長一尺,田增一畝,屋上加瓦,都得抽稅。
因此,人民不敢種樹墾地,屋破不敢塗泥。
齊蕭子良說當時官吏苛斂,民間桑樹房屋都評價抽稅,往往斬樹發瓦,折錢充數。
梁郭祖深說,官吏迫脅良善,比豺狼還要兇惡。
齊時征塘丁稅,蕭子良上表稱,浙東五郡,塘丁稅每人一千文,貧民典賣妻子,不能足數,仍多積欠。
這些苛雜稅制,迫使民衆加速地失業破産,淪落到佃客奴婢的地位。
從東晉到梁陳,有所謂估稅,是抽百分之四的商業稅。
凡買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的大買賣每一萬錢抽稅錢四百,賣方出三百,買方出一百,稱為輸估。
不立文券的小交易,随物價百分抽四,稱為散估。
估稅以外,還有過路雜稅。
如建康西有石頭津,東有方山津,各設津主一人,賊曹(檢查員)一人,直水(水上檢查)五人,檢查違禁品、來曆不明人以及柴炭魚葦等物。
大小各津并十分稅一。
士人經商免稅,商人納百分之四的稅,小販過津口納百分之十的稅,朝廷設估稅的理由是“人競商販,不為田業,故使均輸(納稅),欲為懲勵”,實際卻是勵士人懲商人,勵商人懲小販。
西漢以來,通行五铢錢。
孫權在江東鑄大錢,一個當五铢錢五百,又鑄當一千的大錢。
東晉時沈充私家鑄小錢,市上與孫權錢并用。
宋鑄錢極劣,一千錢長不滿三寸,稱為鵝眼錢。
比鵝眼錢更劣的錢,稱為綖(音延yán)環錢,入水不沉,随手破碎,商賈不敢行用。
後來禁用鵝眼、綖環等錢,專用古錢(五铢)。
古錢多被奸人剪鑿破損,公家收稅,必須圓大,人民納兩錢代一錢,或加七百買好錢一千,負擔嚴重,因此犯罪受刑,冤苦無告。
梁鑄錢多種,輕重不一,币制紛亂,後廢銅錢改鑄鐵錢,紛亂更甚。
陳廢鐵錢,改鑄五铢錢,一錢當鵝眼十錢。
又鑄六铢錢,一當五铢十,行用不便,人民愁怨。
南朝錢法紊亂,輕重屢變,主要是造輕錢取利。
齊武帝時孔觊指出鑄輕錢的原因是由于朝廷“惜銅愛工”。
所謂惜銅,就是用少量的銅鑄多數的錢;所謂愛工,就是粗制濫造,不管質量的惡劣,歸根是朝廷利用劣錢來奪取民衆的财物。
繁重的徭役對農業生産是一種極大的破壞力。
東晉範甯說:“古代役民,一年不過三天,今世役民,幾乎一年不得三天的休息。
”齊朝與北魏接境的揚徐二州,人丁服軍役三中取二。
遠郡每人出米五十斛免行,仍須充雜役。
梁郭祖深說,人民充軍役身死,有的主将給死者妄加叛亡惡名,死無對證,按叛亡懲罰,全家同村,悉遭破壞。
人民被迫或自斬手足,避免重役,或投靠士族做附隸,稱為屬名。
這是因為士族有免役特權,附屬在士族戶下,為戶主服役,比服官役要好一些。
梁武帝曾停止各地女丁服役,足見婦女也不能免役。
隻看這些事例,再看範甯說的那句話,可以想見東晉南朝徭役害民的嚴重。
上述各種苛暴的剝削,都是以皇帝的名義,通過全部官吏來進行,所有勞動民衆都得接受這種剝削。
皇帝以外,還有兩種主要剝削者,一種是從來就有的地主,一種是齊梁新起的僧尼。
地主--東晉南朝是少數大地主的政權,所以土地集中在少數大地主手裡。
晉刁協家有田一萬頃。
謝混家有田業十餘處。
宋沈慶之家财累萬金,有産業在婁湖(在江蘇昆山縣),指地告人說,錢都在這裡。
孔靈符産業殷富,有墅(莊園)在永興(浙江蕭山縣),周圍三十三裡,水陸地二百六十五頃,又有果園九處。
當時大族,都擁有廣大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