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西晉的政治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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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這些親屬各有田和佃客,而且親屬也未必真是親屬。
蔭親屬制實際是法律承認高級士族按門閥高低、勢力大小,有權從國家總戶口中割取一部分作為自己的私屬,從國家總賦稅中割取一部分作為自己的私賦稅。
高級士族以蔭親屬為名,成為擁有土地臣民部曲類似周朝的貴族領主。
區别隻在貴族領主得建立采邑或國家,公開割據;蔭親屬雖然可以作“百室合戶,千丁共籍(戶籍)”的大戶主,但還不能取得割據的正式名号。
數量不大的高級士族在魏代漢的時候,取得九品官人的特權,在晉代魏的時候,又取得蔭親屬的特權。
有了這兩個特權,高級士族的勢力愈益鞏固,各種矛盾也因此而愈趨尖銳化。
二分封制度 晉武帝親自看到魏國禁锢諸王,帝室孤立,司馬懿父子結合士族,奪取曹氏政權的事實,因此,他違反秦漢以來虛封王侯的慣例,恢複周朝的分封制度,大封皇族為國王,希望這些諸王屏藩帝室,對抗士族中的野心家。
事實和他的希望恰恰相反,諸王中很多就是野心家。
二六五年,晉武帝封皇族二十七人為國王。
起初國王留居京師,二七七年,遣各王就國。
王國中有五個大國,六個次國,其餘都是小國。
大國有民戶二萬,置上中下三軍,兵五千人。
次國有民戶一萬,置上下二軍,兵三千人。
小國有民戶五千或不滿五千,置一軍,兵一千五百人。
王國内文武官員,國王得自己選用。
這些國王各擁大批徒黨,有機會就可以起兵作亂。
晉武帝既分封同姓,當然也得分封異姓士族。
司馬昭所設五等爵号以外,仍保存漢魏以來鄉侯、亭侯、關内侯、關中侯、關外侯等名号。
高級士族一般都得到五等爵号,并實封土地,立國多至五百餘國,這些五等國雖有封地和官屬,郡公郡侯縣侯還有軍,但危害性比國王要小得多。
這是因為異姓不象皇族那樣容易攘奪政權,又公侯國比小王國還小,更重要的是高級士族的真實勢力都固着在本地方,所謂郡望郡姓(如琅琊郡王姓、太原郡王姓),就是在本郡或本縣有勢力的大族。
他們分封到别郡别縣,便缺乏憑借,無法建立新勢力,因之受封的異姓公侯,實力不在封地上而是仍在本地方。
受了五等爵的高級士族還必須有适當的官職。
不受封的和中下級士族也必須有官職。
當時朝廷為安置士族,大量設官,都督增至十個。
州陸續增設到二十個,郡縣增設更多,将軍多至二十餘,此外還有雜号将軍。
這種文武官職,隻能給予高級士族或某些中級士族,大多數中下級士族,無法安置到有限的官職裡來。
朝廷允許國王和五等爵各自選用官屬,就是安置中下級士族的一個方法。
事實上這個方法遠不能滿足中下級士族的要求,士族中存在着大批失意士人,等待機會反對高級士族。
晉武帝大封國王,以為已經造成了一個皇族勢力。
他又想造成一個代表士族的勢力,和皇族勢力互相制約,合力來擁戴帝室。
士的嚴格含義是儒生。
司馬昭死,晉武帝不聽群臣谏阻,堅持行三年喪禮,下诏說“朕本諸生家,傳禮來久,何至一旦便易此情于所天”。
意思是說,我家本來是傳禮的儒生人家,不能因為做了皇帝改變我的儒生本色。
從來沒有一個國君或皇帝行過三年之喪,他一定要這樣做,無非是表示自己是純粹的士族。
他曾和寵妾胡貴嫔(父胡奮,征南将軍)賭博,胡貴嫔不遜讓。
他發怒說,你原來是個将種。
胡貴嫔說,北伐公孫,西拒諸葛(指司馬懿),不是将種是什麼?他聽了很覺得慚愧。
士族以積世文儒為貴,如果祖先曾做武将或其他雜業就不算純粹。
大抵自東漢末士族制度形成以來,士族在政治地位上有高低,而且也在門第世系上矜清濁。
晉武帝自稱諸生家,就是在政治地位以外,還要争取門第上的清望。
司馬師娶東漢名儒蔡邕的外孫女羊氏為妻,司馬昭娶魏名儒王肅的長女王氏為妻,這都是司馬氏通過婚姻來提高門第的一種表現。
司馬昭給晉武帝聘弘農郡華陰縣楊氏女(楊豔)為妻,也是含有同樣的意義。
華陰楊氏(詳見《後漢書?楊震傳》),按門第來說,是無與倫比的純粹士族。
楊皇後生晉惠帝。
晉惠帝一向是個白癡,當他做皇太子的時候,晉武帝屢次要廢他,别立皇太子。
楊皇後和大臣們提出立嫡以長不以賢的古訓,阻止廢立。
楊皇後将死,要求晉武帝不得立妾為妻,正式聘娶她的從妹楊氏(楊芷)為皇後。
晉武帝以諸生家自命,願和華陰楊氏聯姻,隻好一一聽從。
楊芷做皇後後,她的父親楊駿超升為車騎将軍,楊氏聲勢壓倒一切。
晉武帝有意造成楊氏勢力,希望它作為士族的代表,與皇族勢力合成輔佐帝室的兩翼。
事實和他的希望恰恰相反,楊氏力謀利用晉惠帝昏愚,恢複東漢皇太後臨朝稱制,外戚擅權的舊例,楊氏早被培養成了野心家。
晉武帝滿以為兩翼造成了,臨死時,诏汝南王司馬亮(司馬懿子)、楊駿同輔政。
楊皇後楊駿别造诏書,令楊駿掌管全部政權。
以楊氏攘奪政權為爆發點,接連爆發着無窮的禍亂。
這種禍亂的根基,就是統治階級主要是高級士族的極度腐朽性。
這些親屬各有田和佃客,而且親屬也未必真是親屬。
蔭親屬制實際是法律承認高級士族按門閥高低、勢力大小,有權從國家總戶口中割取一部分作為自己的私屬,從國家總賦稅中割取一部分作為自己的私賦稅。
高級士族以蔭親屬為名,成為擁有土地臣民部曲類似周朝的貴族領主。
區别隻在貴族領主得建立采邑或國家,公開割據;蔭親屬雖然可以作“百室合戶,千丁共籍(戶籍)”的大戶主,但還不能取得割據的正式名号。
數量不大的高級士族在魏代漢的時候,取得九品官人的特權,在晉代魏的時候,又取得蔭親屬的特權。
有了這兩個特權,高級士族的勢力愈益鞏固,各種矛盾也因此而愈趨尖銳化。
二分封制度 晉武帝親自看到魏國禁锢諸王,帝室孤立,司馬懿父子結合士族,奪取曹氏政權的事實,因此,他違反秦漢以來虛封王侯的慣例,恢複周朝的分封制度,大封皇族為國王,希望這些諸王屏藩帝室,對抗士族中的野心家。
事實和他的希望恰恰相反,諸王中很多就是野心家。
二六五年,晉武帝封皇族二十七人為國王。
起初國王留居京師,二七七年,遣各王就國。
王國中有五個大國,六個次國,其餘都是小國。
大國有民戶二萬,置上中下三軍,兵五千人。
次國有民戶一萬,置上下二軍,兵三千人。
小國有民戶五千或不滿五千,置一軍,兵一千五百人。
王國内文武官員,國王得自己選用。
這些國王各擁大批徒黨,有機會就可以起兵作亂。
晉武帝既分封同姓,當然也得分封異姓士族。
司馬昭所設五等爵号以外,仍保存漢魏以來鄉侯、亭侯、關内侯、關中侯、關外侯等名号。
高級士族一般都得到五等爵号,并實封土地,立國多至五百餘國,這些五等國雖有封地和官屬,郡公郡侯縣侯還有軍,但危害性比國王要小得多。
這是因為異姓不象皇族那樣容易攘奪政權,又公侯國比小王國還小,更重要的是高級士族的真實勢力都固着在本地方,所謂郡望郡姓(如琅琊郡王姓、太原郡王姓),就是在本郡或本縣有勢力的大族。
他們分封到别郡别縣,便缺乏憑借,無法建立新勢力,因之受封的異姓公侯,實力不在封地上而是仍在本地方。
受了五等爵的高級士族還必須有适當的官職。
不受封的和中下級士族也必須有官職。
當時朝廷為安置士族,大量設官,都督增至十個。
州陸續增設到二十個,郡縣增設更多,将軍多至二十餘,此外還有雜号将軍。
這種文武官職,隻能給予高級士族或某些中級士族,大多數中下級士族,無法安置到有限的官職裡來。
朝廷允許國王和五等爵各自選用官屬,就是安置中下級士族的一個方法。
事實上這個方法遠不能滿足中下級士族的要求,士族中存在着大批失意士人,等待機會反對高級士族。
晉武帝大封國王,以為已經造成了一個皇族勢力。
他又想造成一個代表士族的勢力,和皇族勢力互相制約,合力來擁戴帝室。
士的嚴格含義是儒生。
司馬昭死,晉武帝不聽群臣谏阻,堅持行三年喪禮,下诏說“朕本諸生家,傳禮來久,何至一旦便易此情于所天”。
意思是說,我家本來是傳禮的儒生人家,不能因為做了皇帝改變我的儒生本色。
從來沒有一個國君或皇帝行過三年之喪,他一定要這樣做,無非是表示自己是純粹的士族。
他曾和寵妾胡貴嫔(父胡奮,征南将軍)賭博,胡貴嫔不遜讓。
他發怒說,你原來是個将種。
胡貴嫔說,北伐公孫,西拒諸葛(指司馬懿),不是将種是什麼?他聽了很覺得慚愧。
士族以積世文儒為貴,如果祖先曾做武将或其他雜業就不算純粹。
大抵自東漢末士族制度形成以來,士族在政治地位上有高低,而且也在門第世系上矜清濁。
晉武帝自稱諸生家,就是在政治地位以外,還要争取門第上的清望。
司馬師娶東漢名儒蔡邕的外孫女羊氏為妻,司馬昭娶魏名儒王肅的長女王氏為妻,這都是司馬氏通過婚姻來提高門第的一種表現。
司馬昭給晉武帝聘弘農郡華陰縣楊氏女(楊豔)為妻,也是含有同樣的意義。
華陰楊氏(詳見《後漢書?楊震傳》),按門第來說,是無與倫比的純粹士族。
楊皇後生晉惠帝。
晉惠帝一向是個白癡,當他做皇太子的時候,晉武帝屢次要廢他,别立皇太子。
楊皇後和大臣們提出立嫡以長不以賢的古訓,阻止廢立。
楊皇後将死,要求晉武帝不得立妾為妻,正式聘娶她的從妹楊氏(楊芷)為皇後。
晉武帝以諸生家自命,願和華陰楊氏聯姻,隻好一一聽從。
楊芷做皇後後,她的父親楊駿超升為車騎将軍,楊氏聲勢壓倒一切。
晉武帝有意造成楊氏勢力,希望它作為士族的代表,與皇族勢力合成輔佐帝室的兩翼。
事實和他的希望恰恰相反,楊氏力謀利用晉惠帝昏愚,恢複東漢皇太後臨朝稱制,外戚擅權的舊例,楊氏早被培養成了野心家。
晉武帝滿以為兩翼造成了,臨死時,诏汝南王司馬亮(司馬懿子)、楊駿同輔政。
楊皇後楊駿别造诏書,令楊駿掌管全部政權。
以楊氏攘奪政權為爆發點,接連爆發着無窮的禍亂。
這種禍亂的根基,就是統治階級主要是高級士族的極度腐朽性。